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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带孝这里谁被罚到钱! 不要一直听说!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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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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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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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蘇丹駕崩‧新山市局證實派通告‧要求商家暫停歡慶活動
柔佛 2010-01-24 10:10
(柔佛‧新山)新山市政局公關洛曼證實,市政局的確有廣派通告予商家,要求商家遵照指示,在週六(1月23日)暫停一切娛樂與歡慶活動。
他指出,有關通令僅限一天,不過購物商場或商店若要在週六照常營業,並沒有受阻,但要照常營業的商家,店內不得有任何與娛樂有關的歡樂活動。
他說,至於屬娛樂中心的場所,如夜店、戲院等,都必須在週六關閉一天。
洛曼週六中午接受《星洲日報》電話查問時,作上述表示。
新山商家週六接獲由新山市長發出通告,指示所有商店和娛樂中心,都必須在週六(1月23日)停業一天,因此感到混淆,紛紛致電報館查詢。
促商家“戴孝”下半旗7天
有的商家在接獲通告後,都紛紛遵照該通告的指示而關門休息,有的購物商場也在中午過後暫停營業。
新山市政局發出的通告,也同時促請商家“戴孝”和下半旗7天以示哀悼,下半旗時間是從早上6時至傍晚6時。
洛曼指出,市政局發出的通告,乃是對商家民眾的提醒,以對州統治者表示尊敬,全民一同對蘇丹的駕崩表示哀悼。
他促請人民都能配合,遵守指示,全民同哀。
不過,他指出,為避免有人利用機會牟利,因此若有人聲稱是市政局執法人員,並恐嚇要開出傳票時,商家民眾有權要求查詢對方的身份和職權。
他說,民眾可要求有關的執法人員出示職權卡,從而知道對方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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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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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蘇丹駕崩‧新山市局證實派通告‧要求商家暫停歡慶活動
柔佛 2010-01-24 10:10
(柔佛‧新山)新山市政局公關洛曼證實,市政局的確有廣派通告予商家,要求商家遵照指示,在週六(1月23日)暫停一切娛樂與歡慶活動。
他指出,有關通令僅限一天,不過購物商場或商店若要在週六照常營業,並沒有受阻,但要照常營業的商家,店內不得有任何與娛樂有關的歡樂活動。
他說,至於屬娛樂中心的場所,如夜店、戲院等,都必須在週六關閉一天。
洛曼週六中午接受《星洲日報》電話查問時,作上述表示。
新山商家週六接獲由新山市長發出通告,指示所有商店和娛樂中心,都必須在週六(1月23日)停業一天,因此感到混淆,紛紛致電報館查詢。
促商家“戴孝”下半旗7天
有的商家在接獲通告後,都紛紛遵照該通告的指示而關門休息,有的購物商場也在中午過後暫停營業。
新山市政局發出的通告,也同時促請商家“戴孝”和下半旗7天以示哀悼,下半旗時間是從早上6時至傍晚6時。
洛曼指出,市政局發出的通告,乃是對商家民眾的提醒,以對州統治者表示尊敬,全民一同對蘇丹的駕崩表示哀悼。
他促請人民都能配合,遵守指示,全民同哀。
不過,他指出,為避免有人利用機會牟利,因此若有人聲稱是市政局執法人員,並恐嚇要開出傳票時,商家民眾有權要求查詢對方的身份和職權。
他說,民眾可要求有關的執法人員出示職權卡,從而知道對方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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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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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和平 于 24-1-2010 12:42 PM 编辑
高志財:非娛樂性質‧峇商店沒禁營業
柔佛 2010-01-24 10:33
江明光促請設有公開式音響的商家自律,盡量避免大事播放音樂,以表哀悼。(圖:星洲日報)
高志財:希望民眾切勿輕信傳言,甚至貿貿然繳付罰款予不明人士。(圖:星洲日報)
1 of 2(柔佛‧峇株巴轄)柔佛州蘇丹伊斯干達殿下週五(1月22日)晚上駕崩的噩耗傳出後,峇株巴轄週六(1月23日)廣泛流傳各商店不可營業的謠言,帆加蘭區州議員高志財澄清,僅有娛樂性質的行業及游樂活動需於週六停止營業。
據瞭解,峇市週六下午紛紛傳出非娛樂性質行業的商店不准營業的謠言,一些商家甚至在下午時分關店停止營業,以免接獲有關當局所發出的罰單。
民眾勿輕信傳言
高志財受詢時表示,他經向峇縣各政府部門確認後,證實有關商店不獲准營業的事項純屬謠言,希望民眾切勿輕信傳言,甚至貿貿然繳付罰款予不明人士。
他指出,一些商家向他申訴,表示自己接獲不明份子所發出的禁令,有者甚至被迫繳付數百令吉至2000令吉不等的罰款。
他指出,雖然無禁令指示娛樂性質的行業週日(1月24日)不能營業,但他促請有關行業的商家及所有公開娛樂活動自律並保持低調,以表致哀。
此外,商家及民眾也被鼓勵在已故蘇丹下葬起的7天內,從上午6時至下午6時下半旗,以表哀悼,但他表示,當局並無強制民眾及商家必須張掛州旗。
另一方面,馬華峇株巴轄市議員黨鞭江明光受詢時指出,他已接獲市議會執法組主任的通知,證實當局週六並無發出非娛樂行業的商店不可營業的指示。
他表示,儘管如此,他也促請設有公開式音響的商家自律,儘量避免大事播放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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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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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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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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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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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留意报章和新闻,勿危言耸听,新洲已经刊登须戴黑纱的新闻,可是没有说没戴回有什么后果,这就意味着没有强制实行。身为主流媒体,我想不会这样没交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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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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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酱,害我要出门都怕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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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3: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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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4: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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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就不要带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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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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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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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过新加坡..CUSTOM的工作人员有的都没戴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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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7: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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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9: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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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送巴掌~也叫他给个纸条
香港粥 发表于 24-1-2010 02:01 AM 
槟首长要拿报案纸都拿不到,普通百姓,要,他就给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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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09: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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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听的!
d2bd 发表于 24-1-2010 01:10 PM 
奇怪,为什么那些懂得上网的,都说是 听的,难道那些中抓的全是不懂得上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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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10: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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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满天飞,又说有人被罚款,我看都是趁机A钱的把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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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10: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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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听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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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1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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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的。
只会造成黑布起价。所谓的执法者有吃钱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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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10 1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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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0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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