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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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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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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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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鞭神的主题:
有时候真的很无奈
明知道眼前的是无底洞了,却偏偏不由自主地爬下去寻找洞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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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9: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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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 本帖最后由 Feelingcafe 于 6-10-2009 09:45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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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0: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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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帖最后由 打蟑螂 于 6-10-2009 03:49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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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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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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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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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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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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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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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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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nson 于 6-10-2009 12:35 AM 发表 
刚刚才和妈妈聊了很久然后才出来的,她说的都是我家的一些事,一些不好的事,一些很难解决的问题,也可能今生今世都解决不到的,我要跳出这个漩涡看来要等到下一世人吧。。。
所以我的心情很是无奈,刚才驾车在怡 ...
说的都是我家的一些事,一些不好的事,一些很难解决的问题,也可能今生今世都解决不到的,我要跳出这个漩涡看来要等到下一世人吧。。。
我的心情很是无奈,
人越长大就越多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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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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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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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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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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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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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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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只穿汗衫拖鞋
破產者也可買賣產業
報導:朱秀君
(關丹8日訊)一旦被宣判破產,破產者可在被允許的情況下繼續駕車及買賣產業,並非坊間流傳般只能穿拖鞋!
坊間一直皆流傳,一旦被高庭判破產后,貸款者身上不能被發現擁有任何財物,還必須只穿汗衫、不准戴手表、不准駕駛、不准進出餐館及不准喝酒等。
彭亨州破產局局長諾海占昨天受記者訪問時,針對坊間流傳的上述傳言啼笑皆非,並強調這些條例並不存在。
她強調,破產后身上不能攜帶超過500令吉財物,一旦擁有超過該數額的財物,必須通知報窮局。
禁攜逾500令吉財物
諾海占日前接受《中國報》專訪時指出,該局一直秉持“仁慈審判”的方式處理破產案,只要在情有可原的情況下,一般都會讓破產者攜帶“零錢”。
她指出,在特殊情況下,或破產者已尋獲穩定收入的工作后,破產者可徵求該局准許,繼續還債之餘也可買賣財物。
“破產者也需正常生活,不是有如‘犯人’般,被困著什么都不能做,只要獲得報窮局允許,及在不觸犯1967年報窮局法令之下,即可買賣或重新生活。”
諾海占指出,被宣判破產也只是涉及錢財問題,駕駛執照不受影響,破產者仍能駕駛別人名下的交通工具。
她指出,破產后即表示個人不能擁有任何財物,一旦被發現添購任何物品,該局會援引1967年報窮局法令對付及處理當事人。
她說,除了被債權人起訴破產外,個人也可前往該局申請破產。
“破產屬個人案例,絕不牽涉身邊任何人。”
一旦接破產案例
報窮局將調查被訴者
諾海占指出,一旦接獲起訴破產案例,該局就會著手調查被起訴者的背景及原因。
他說,濫用信用卡是導致個人破產的主因,其次是無法攤還貸款;惟由于每個階層都有不同的原因,因此,破產原因無法一概而論。
她指出,攤還債款后即可申請脫離窮籍,在申請破產期間也可“抽身而出”,條件是必須獲取債權人及報窮局同意。
她說,被判破產不是被判死刑,或許只是顏面及自尊的問題,只要攤還債務問題即解決。
“報窮局也不會插手處理破產者攤還債務的錢從何處來,只需定時還錢即可。”
她說,家人朋友可協助還債,但必須由破產者親自前往報窮局處理手續,還債方式可通過銀行匯票或是現金。
“債權人起訴個人破產后也必須上庭處理手續,隨后再直接將案件交由報窮局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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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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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1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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