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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 22-2-09与您有约。。。新戏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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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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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自由幽灵 于 20-2-2009 01:31 AM 发表 
大树下安装了冷气机吗????
人家号称国大第一华裔帮派最近都忙帮派大会,忙帮派的帮选
哪里有时间去大树下吃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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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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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20-2-2009 01:30 AM 发表 
我呢,特别喜欢看溏心风暴的
如今有了,就静静看戏咯
如果当晚我们可以表现的话,才表现咯
哈哈
我们也是第一次去人家的AGM的
看看明年的大选我们的对手是什么样子也好咯
我看。。你应该是谈恋爱了。。。。
其实。。。你有看三国吗??
里面有许多战略。。可以参考。帮助你明年的大选。。不过。。狼狈为奸的。。就不要考虑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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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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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20-2-2009 01:30 AM 发表 
我呢,特别喜欢看溏心风暴的
如今有了,就静静看戏咯
如果当晚我们可以表现的话,才表现咯
哈哈
我们也是第一次去人家的AGM的
看看明年的大选我们的对手是什么样子也好咯
哦... 真所谓,
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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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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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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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echNeTium 于 20-2-2009 01:33 AM 发表 
我看。。你应该是谈恋爱了。。。。
其实。。。你有看三国吗??
里面有许多战略。。可以参考。帮助你明年的大选。。不过。。狼狈为奸的。。就不要考虑啦。。
蓝派和X统都是一样的,CCC才是狼狈为奸咯
哈哈,现在的GM是跨越种族了,华叔也是走多元路线的
哈哈。。。
我还是2:0,有什么好介绍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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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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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20-2-2009 01:33 AM 发表 
人家号称国大第一华裔帮派最近都忙帮派大会,忙帮派的帮选
哪里有时间去大树下吃饭呢?
国大第一华裔帮派的人都不用吃饭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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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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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嘛,就躲在校园快快吃咯
最近没有看到他们在校园走动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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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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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20-2-2009 01:38 AM 发表 
忙嘛,就躲在校园快快吃咯
最近没有看到他们在校园走动咩?
可能都藏在校园的大树下吃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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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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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20-2-2009 01:36 AM 发表 
蓝派和X统都是一样的,CCC才是狼狈为奸咯
哈哈,现在的GM是跨越种族了,华叔也是走多元路线的
哈哈。。。
我还是2:0,有什么好介绍吗?
2:0
你就自己多多女努力咯。。。
送你一句劝告。。
之前你的高傲。。的确得罪很多人。。并且让很多人对GM反感。。
你应该学华叔。。要亲民(学生),就要跟学生大打好关系。。而不是让关系更加恶劣。。。
顺便宣传一下。。。
昨天从法庭出来,真的想狠狠地哭一场。
早上9点,我们都抵达了布城联邦法院,在场的,大部分都是RPK的支持者,非常一致的,身穿“我和RPK同在”的衣服。就连大堂的警卫,看见身穿这件衣服的支持者,二话不说,就马上自动告知来者审讯在第几楼的审讯厅进行。9点20分左右,竟然看到林冠英和刘天球出现在法庭内,给RPK 打气。RPK没有出现。根据律师所说,他有权选择出庭与否。除此之外,黄泉安也到场听审,而且还一直都留到午餐后。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槟城首长大驾光临,早已经挤满人的法庭里,庭警马上添了好几张长凳。林冠英和刘天球坚持不坐,结果,搬来的几张长凳又被后来到场的支持者和媒体坐满了。林冠英还是站在一旁。。。庭警看见,又搬来几张长凳。。。法庭似乎从来没有如此热闹过。林冠英和刘天球因为公事在身,所以来不及等到审讯开始又匆匆离开。。。当然,他们到场的最大贡献,就是让庭警不厌其烦的搬来好多长凳,让大家都有位子坐,不需要挤得像沙丁鱼似的(尽管如此,还是很挤)。哈哈,有些人,眼睛就是长在头顶上的。我们一进入法庭时,庭警就说 “tempat duduk limited, siapa cepat,dia dapat. ” 可是大人物一到场。。。待遇和态度就马上180度转变。
Haris 则穿起律师袍,坐在律师座位,打开电脑,准备作现场 blogging。
大约10点,法官们进来了。一开始,是马诺哈兰的上诉。。。代表律师说,马诺哈兰根本不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因为尽管他被内安法令逮捕了,他还是获得人民的支持,308大选中获胜。试问一个受到人民爱戴,愿意选他为代议士的人,怎么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呢?
尽管律师竭尽所能,努力证明马诺哈兰并没有“威胁国家安全”,法官一句“DISMISS”,驳回马诺哈兰的上诉。当场听审的人,都被律师给与的充分理由,说的心服口服,可是法官似乎看不到(抑或是不愿看到)摆在眼前的事实(马诺哈兰获得人民的支持,不可能威胁国家安全)。
上个星期,要求被更换的Augustine Paul法官仍坐在那里。但是突然这个之前备受争议的AugustinePaul法官在审讯开始前,说为了避嫌,他自愿退出审讯。。。我突然以为,人民力量给与他们的压力,令到法官们不得不避开偏私的嫌疑。。。谁知道,我高兴的太早了。
RPK 的代表律师, Malik Imtiaz接着指出,根据法律程序,联邦法院的主审三司,绝对不可以少过3人(当然也不可以是双数。要不然意见不同时,无法投票表决了)。既然法官从原本的3人,变成2人,是不是应该延期审讯,直到由另外一位法官补上AugustinePaul法官的位置?结果,剩下的两位法官竟然说,没有这回事,因为刚刚(AugustinePaul法官还没有退出时),是3个人的。。。天啊!审讯难道就不可以在大家觉得对各方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吗?2个人的法官?如果一个说有罪,一个说没有罪,怎么办?主持审讯的Datuk Nik Hashim Nik AbRahman法官坚持说审讯进行到一半,如果其中一位法官身体不适,或无法进行其任务,那么就不需要3个人。。。Malik于是指出,两司主审,是不合程序的,会引起争议。。。而且,AugustinePaul法官是在审讯开始前提出要退出的,并不是审讯到一半才决定退出。最后,剩下的2位法官仍然一直通过 - “DISMISS” Malik 提出的要求。
看见这个动议被驳回,Malik 只好继续针对之前所提出的“RPK 曾多次(2001,2003 和2008 年间)在文章里质疑Augustine Paul法官审案的公正性”,还抨击Augustine Paul法官为“slimeballs”和“ lacking of integrity”。为了避免该法官有意或无意,抑或着是潜意识里的先入为主引起公众对案件审讯的争议,要求,更换AugustinePaul法官,并择日再审。拟写这些文章,并不是RPK刻意制造的争议,因为早在这个审讯之前,安华滥权案时候就已经陆陆续续写了好多。没有人可以保证,AugustinePaul法官会否因为私人感情而做出不公平判断。
Malik 也指出,如果审讯就这样继续下去,任何对RPK不利的判决,分分钟会被公众诠释为“报复行为”,令法官声誉受损,也令司法界蒙羞。
这段冗长的争辩,进行了好久。。。法官们看起来,越来越不耐烦了。有时候,看看左,有时候看看右,有时候看看天花板(欣赏美丽的灯饰?)。。。还不时打断律师的说话,要求律师长话短说。。。
中午12点半,法官表示休息1个小时,1店30分回到法庭内,听候决定,是否真的要更换Augustine Paul法官。
1点30分,尽管之前Malik 指出很多有利的证明,辩辞也铿锵有力。甚至把法官职业操守(Judges Code of Ethic)搬出来讲。但是法官仍然不 为所动。坚持认为Augustine Paul法官不会偏私。一直通过,再一次“DISMISS” Malik 的动议。更令大家跌眼镜的是:主持审讯的Datuk Nik Hashim Nik Ab Rahman法官认为,Augustine Paul法官可以胜任这个审讯。还把刚刚自愿退出的Augustine Paul法官叫回来,还说那是“to claim his rightful position on the bench”。。。
我晕!在场的所有人都长大了嘴,下巴几乎已经垂到地上了。。。难道法官们是Augustine Paul法官肚子里的蛔虫?那么了解他?还可以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会不会偏私?
然后,Malik 要求主审的法官,从3人,改成5-7人。但是结果,仍然是“DISMISS”。
唉。。。审讯继续进行。。。
RPK 另外一名代表律师,Azhar Azizan Harun接着继续为RPK 辩护。他说,当初内政部引用内安法令逮捕RPK是因为怀疑他“威胁国家安全”。而逮捕期限是2年。那就表示,内政部认为,他在这两年的时间内,有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可是当RPK在去年11月7日人身保护令下释放到今日,却一直没有做过任何威胁国家安全的事(霹雳州变天也不关他的事吧)。。。
Augustine Paul法官回应说:RPK 被内安法令逮捕,肯定就是他犯了错。。。哪里有可能因为放出来几个月没有犯错就算无罪?
我的老天啊~~~~~~~~~~~~~~~~~~~~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内安法令逮捕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这是一个“预防性”的法令啊!换句话说,就是在一个人“还没有犯罪”之前(也就是罪案根本还未发生),先抓人。既然没有罪案发生,那么凭什么把一个人关在大牢那么久?Azhar于是马上驳斥法官的这种说法。并说明内安法令扣留一个人根本没有证据。。。Augustine Paul法官这种说法,显然就不知道什么是内安法令。真的很难相信这句话,从如此资深的法官口中说出。
不管怎么样,法官们还是一致通过:“DISMISS”!!! 法官们驳回的理由是什么呢?就好像内安法令一样 - 没有理由!!!
接着,律师继续抗辩。针对RPK 其中一个被内安法令原因:那篇“Lets send Altantuya murderers tohell”文章。同样一篇文章,同样一个案件,如今还在RPK的煽动案审讯中。而上个星期,案件的证人,SuptGan还没有被盘问完毕。调查仍然在进行当中。也就是说,文章内容的真伪,还有待调查。如果内容是真的,那么就是说RPK绝对是被冤枉的。既然案件还在审讯,还在调查,那么凭什么一口咬定文章所说的是假的呢?
不管律师们搬出多少论证,多少理论,多少之前类似的个案。。。法官仍然只会说 “DISMISS”。
法庭内,大家的心都碎了。“f*ck”和 “SHIT”等等的“四字经”此起彼落。。。这一战,似乎凶多吉少。如果RPK 在现场,我看他真的会吐血!
在法庭内坐在我身后的一位大叔说了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
世上已经很少像RPK 这样的人了。。。如今竟然有一个这样的人,为了大马人的未来,竟然有舍身取义,壮烈牺牲的念头。我们就更加应该站出来支持他。没有RPK,真的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才会有另外一个肯舍身取义的人了!
最后,法官眼看时间不早(中午2点多罢了),就决定案件延后至下个星期一(23/2/09,早上9点30分)继续审讯,并宣布判决。
从早到中午,听到的一律是 “DISMISS”,就快要承受不了了。
下个星期一,请大家到布城法庭支持RPK!!!
请大家下个星期一务必要到法庭支持RPK!!!
日期:23/02/2009
时间:早上9点30分
地点:布城联邦法院 (Istana Kehakiman, Persint 3, Putrajaya)
上个星期虽然很多人(百多人)出席,但是还是觉得太少了。
希望大家发挥人民的力量,让法官们知道公众对这个案子审讯的重视,也希望以次唤起他们的良知,给与RPK 一个公平的审讯。
和RPK 相熟的大大们一直在劝他,万一被送回去,千万不要绝食抗议。但是看起来,他的态度还是十分强硬,就连他的夫人也拿他没有办法。
如果我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好人就这样被送回去那个鬼地方,并因为绝食而永远失去他。。试问将来我们大马还会不会有另外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愿意为我们奋斗?
RPK 为人民做了那么多事,而我们所能够做的,只是那么卑微,如果我们就连如此简单的事(上法庭支持)也不能为他做,我们根本不配谈人权,不配谈民主!
请大家为了他也好,为了大马将来也好,为了自己的未来也好,为了人权自由也好,为了自己的子子孙孙也好。。。就算请假一天,也不会太过分。
RPK 一旦送回甘文丁,就是纳吉得逞之日!切记!切记!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507422&page=3#pid56117697
[ 本帖最后由 TechNeTium 于 20-2-2009 01:41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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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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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echNeTium 于 20-2-2009 01:40 AM 发表 
2:0
你就自己多多女努力咯。。。
送你一句劝告。。
之前你的高傲。。的确得罪很多人。。并且让很多人对GM反感。。
你应该学华叔。。要亲民(学生),就要跟学生大打好关系。。而不是让关系更加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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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高傲是特地提高他自己的知名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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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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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顺便宣传"还蛮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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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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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自由幽灵 于 20-2-2009 01:42 AM 发表 
他的高傲是特地提高他自己的知名度方法....
原来如此!!
原来是三十六计里面的攻战计。。第十七计。抛砖引玉。。
[ 本帖最后由 TechNeTium 于 20-2-2009 01:5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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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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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自由幽灵 于 20-2-2009 01:44 AM 发表 
你的"顺便宣传"还蛮长...
真的用心去看。。。我蛮失望下。。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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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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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echNeTium 于 20-2-2009 01:45 AM 发表 
原来如此!!
原来是三十六计里面的攻战计。。第二十七计。抛砖引玉。。
结果引到很多CCC的枪手咯
哈哈,这星期日的国大家好月圆可以做现场转播吗?
我们想带器材去录影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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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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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20-2-2009 01:47 AM 发表 
结果引到很多CCC的枪手咯
哈哈,这星期日的国大家好月圆可以做现场转播吗?
我们想带器材去录影咯
其实。。他们都不是CCC的抢手。。。除了CCC ukm以外。。其他都是学生。。都是认识的啦。。就是你把他们包括我。。都归类为CCC,所以才猪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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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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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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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20-2-2009 01:47 AM 发表 
结果引到很多CCC的枪手咯
哈哈,这星期日的国大家好月圆可以做现场转播吗?
我们想带器材去录影咯
连录影师的饭碗也抢去....真有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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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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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echNeTium 于 20-2-2009 01:51 AM 发表 
其实。。他们都不是CCC的抢手。。。除了CCC ukm以外。。其他都是学生。。都是认识的啦。。就是你把他们包括我。。都归类为CCC,所以才猪烂。。
我不认识他....
我也不是CCC的抢手....
我只是我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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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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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09 0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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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学生运动 于 20-2-2009 01:55 AM 发表 
哈哈,这样好看的剧情,版权费一定很高
当然要录咯
剧情好不好,还是要看当天的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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