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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08 05: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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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08 08: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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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9-2008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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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8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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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8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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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0-9-2008 09: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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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 夜光 的帖子
偶觉得呢,鼓起勇气被批是好事哦,因为被批,你会很不甘愿,越是不甘愿,你就会被激发奋一直做到对方收声为止.真到哪天的话,你就成功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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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8 1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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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8 0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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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risthai 于 10-9-2008 12:50 PM 发表 
版权归作者和归公司这两者有什么分别?
若作品販售利益歸你所有。
可以決定公佈地方的範圍。
有些比較厚道的會依據雜誌銷售量而給你相應的版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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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8 0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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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8 0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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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risthai 于 10-9-2008 12:50 PM 发表 
版权归作者和归公司这两者有什么分别?
归作者〉〉〉
对自己的作品有完全的拥有权,
意思既是日后如果你要出周边,连载等等和作品有关的东西,
漫画公司都无权过问。
不过相对的漫画公司只会依照当期的销售量付钱给你。
如果你对自己的作品和市场有信心,你可以尝试冒险。
归公司〉〉〉
公司以某些价钱买断你的作品版权,然后依照他们自己的策略进行宣传及行销,
作者无权过问。
有时候会依据销量而获得适当的分红。
在马来西亚是比较建议使用这一个方法,因为对作者其实比较有保障。
我记得的大约是这样,有什么不当或者遗漏的请其他大大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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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8 08: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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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琉璃蝶 于 10-9-2008 09:58 AM 发表 
偶觉得呢,鼓起勇气被批是好事哦,因为被批,你会很不甘愿,越是不甘愿,你就会被激发奋一直做到对方收声为止.真到哪天的话,你就成功咯~
被批倒是无所谓
批得越狠
伤得越深
然后我也会狠狠地努力
其实我懒惰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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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咖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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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8 1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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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9-2008 09: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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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悬之越映 于 10-9-2008 02:21 PM 发表 
噢噢噢噢噢!!! 寻找漫画家活动!!! 好震撼的标题!! (为啥昨天没注意到呢orz)
汗...漫画偶看应该是不能了 啊!!插画!!! 咱就投一张去~~
(说起来过 ...
有好康就要让大家知道,让有兴趣的多一个踏上自己舞台的机会。谁都可以知道,老少平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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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9-2008 09: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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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e1620 于 10-9-2008 02:54 PM 发表 
归作者〉〉〉
对自己的作品有完全的拥有权,
意思既是日后如果你要出周边,连载等等和作品有关的东西,
漫画公司都无权过问。
不过相对的漫画公司只会依照当期的销售量付钱给你。
如果你对自己的作品和市场 ...
chie回答得背利骨~!!! 大致上就是如此。与其在为此话题议论各没完2没了,倒不如先评评自己的作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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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9-2008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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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地上人员 于 10-9-2008 11:58 PM 发表 
komikoo可以试试……o
最近地上好像很极力推荐此书,有什么门路哦?来杯咖啡分享一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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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008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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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琉璃蝶 于 11-9-2008 09:46 AM 发表 
最近地上好像很极力推荐此书,有什么门路哦?来杯咖啡分享一下下
不是的,我是从感应神经那里听来的,觉得大家可以试试……就此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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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8 04: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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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琉璃蝶 的帖子
其实大家好象误会了
版权问题不是我带起的。。。
^ ________ ^ 先去吃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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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8 09: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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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 coffee-ping 的帖子
咖啡大人此话何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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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8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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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8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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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 琉璃蝶 的帖子
一家餐馆如果有问题但是客人说出来,每个客人光顾了都不回来,餐厅倒了也不知什么事呢~~
出版社的人好象看了我对他们的言论,有点不爽那样
(其实真正要加害于你的,会袖手旁观看戏哦,哪里会花时间精神打字批你的缺点出来呢? XD)
之后一有人带起版权问题
就先入为主那样以为又是我带起的讨论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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