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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柔坛行动2。。公告在第2页。谢绝灌水和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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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3-2008 05: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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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3-2008 0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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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把垃圾贴清理掉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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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3-2008 05: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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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在这里建议柔坛里面可以开个意见箱来给网友们来发表对柔坛的意见和看法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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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08 07: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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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会做工的那两个给我下台...
换几个可以会做工的版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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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08 08: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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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坛主是的论坛灵魂任务,需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能接受各方意见。
2 坛主应该有足够的上网时间和条件,经常出没于论坛,冲锋陷阵。
3 为维护论坛的良好气氛,坛主应待人友善,热情好客,不可随意辱骂网友。
4 坛主对所管辖的论坛主题应有一定的造诣丶兴趣及经验丰富。
5 坛主有义务为振兴论坛,活跃气氛而努力。
6 坛主有义务为网友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网友的疑难问题。
7 坛主对于论坛上的不良言语要多加引导。
8 坛主对论坛上的垃圾广告或不符主题文章,应即时删除。
义务坛主应具有以下八项义务守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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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08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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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e5801 于 7-3-2008 11:30 PM 发表
對於網聚報告加分的事件,柔壇版主們經過討論之後,而做出了以下的設定。
請大家遵守下列規則
寫網聚報告,加分條件如下:
1)網聚必須是公開性網聚
2)報告寫得不馬虎,有内容者
3)主辦人必須在網聚前,通知版主有此項活動,並在開設樓之後,通知版主
4)寫報告時間只有一個星期,逾期者將不受理加分。
主辦人 + 20 分 (寫報告),15分(無報告)
協辦人 + 15 分 (寫報告),10分(無報告)
其他,寫得很仔細者加10-15 分不等
簡略者5-10分不等
執行日期: 15/02/2008
不好意思我问一下。。
还要特地通知版主有办活动&网聚?如果没通知的话那是不是说写报告的会员都不会有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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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08 1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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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h_my_god 于 9-3-2008 11:22 PM 发表
不好意思我问一下。。
还要特地通知版主有办活动&网聚?如果没通知的话那是不是说写报告的会员都不会有分数?
其实之前我也看到怪怪的
酱不是多拿工来做(双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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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08 1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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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ckchoa 于 9-3-2008 11:29 PM 发表
其实之前我也看到怪怪的
酱不是多拿工来做(双方面)???
哦咯。。
上次我也是没有通知叻。。。可是都有分数加啊
如果版主有进柔坛一定也会看到啊。。
还需要特地报告吗?
ops。。我好像离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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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08 0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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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08 08: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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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快不了了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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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08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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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么琳?还没有解决吗?
大选都过了...
做么琳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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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3-2008 12: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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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08 08: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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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每天只看到Kristy巡视,其他人不见人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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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3-2008 08: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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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08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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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真的很少上來佳禮。
不過凡和有玩佳禮的朋友喝茶,都聽到一堆的投訴有關卡帖。
希望佳禮能盡快解決問題。
祝佳禮工作團隊工作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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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08 0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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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哦,有的版主是有来看,只是没有出手而已~
我有PM某版主询问过某些问题他都很快回复我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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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08 06: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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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其实猪头也是忍了很久没有出声 今天看到这个帖子还真的是觉得痛快
那些斑竹一个两个全部都不懂在做莫
我严重要求斑竹达到以下的要求 否则即刻下台 让楼主来做
1.廿四个小时在线--不得推托 诸多借口
2.不可以交男女朋友--以免沉迷感情而疏于照顾论坛
3.五分钟之内必须要处理投诉--尽管我只是按爽的
4.斑竹必须要品德兼备 文武双全 知天文 明地理 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工匠星商茶酒俱全
5.斑竹不得拍摄情欲照--尽管你们关起门在房里
6.斑竹不可以嫖妓 不可以抽烟 不可以喝酒 不可以赌钱
7.斑竹不可以跟网友交流 以免偏袒
8.斑竹要跟网友互动 不要脸黑黑
9.斑竹要出得厅堂 入得厨房 上得了床
10.斑竹不可以搞种族 不可以搞政治 不可以搞宗教
11.斑竹霸着屎坑要拉屎 不要不拉屎 不要赖地硬
12.斑竹要看水沟 割树胶
13.斑竹必须在本人的每一个贴子加至少5++分数
14.凡举办网聚 斑竹必须提供宿食交通康乐以及出席津贴
15.论坛凡每一卡贴 斑竹就必须给与本人至少50分的精神受创损失50分浪费时间损失50分补偿性损失以及50分惩罚性赔偿
斑竹如果不能够接受以上条件 请下台
楼主极为愿意为柔佛社区网友提供以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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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08 08: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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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08 1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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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08 0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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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1 条新短消息
来自: MinTze 标题: 警告
由于多次接到别的网友对你们在柔坛多个主题里离题灌水的不满及投诉,柔坛管理层决定给你们提出书面警告,希望你们把帖子内容
控制在主题范围,也避免在主题内做出无关系讨论。管理层建议如果想闲聊可以到柔坛聊天室,网址为
http://chinese4.cari.com.my/myfo ... &extra=page%3D2
谢谢您的合作。
柔坛管理层。
他出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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