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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律版交流区~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我不务正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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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5-2009 10: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K08 于 20-5-2009 09:30 AM 发表


你好




你们早哦


今天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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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9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0-5-2009 10:03 AM 发表
今天很无奈~~



为何早早就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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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5-2009 10: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K08 于 20-5-2009 10:11 AM 发表



为何早早就叹气


大热天,有爱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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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5-2009 10: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K08 于 20-5-2009 10:11 AM 发表



为何早早就叹气


大热天,有爱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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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9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0-5-2009 10:26 AM 发表
大热天,有爱睏。



最近你那里都没没下雨哦
今天没东西做哦
喝咖啡体提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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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9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19-5-2009 08:36 PM 发表

不好吧~~ 如果这么做万一她不写了该怎么办?


那就2天念一次咯
他们做东西就是酱,喜欢拖的

原帖由 泰美思の觉醒 于 19-5-2009 11:59 PM 发表
泰美思来这里报道咯~多多指教


你好。。。也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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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5-2009 0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K08 于 20-5-2009 10:29 AM 发表



最近你那里都没没下雨哦
今天没东西做哦
喝咖啡体提神


从早到现在我还没有吃东西。大慨我要加入业爷的行业了~~我的笔电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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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9 07: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收到ASDB 的信(委任状),又延長两年做 IT (Investigating Tribunal)




又要白做两年義工

[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師 于 20-5-2009 07:1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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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5-2009 07: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20-5-2009 07:15 PM 发表
今天收到ASDB 的信(委任状),又延長两年做 IT (Investigating Tribunal)




又要白做两年義工



能者多劳。
我有问题要问,请问下117CPC的天数怎么算?我被搞糊涂了。我的上司说从remand date 算起3天 是 比如今天的remand, expiry date 是23日。可是如果根据CPC的是22日。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因为我今天收到她的memo 说我的算法是错的,要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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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9 08: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上司是对的

3 days from demand date, 别算 demand date (20)
So, expiry date 是 23

看看 Interpretation Acts 1948 & 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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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5-2009 08: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20-5-2009 08:42 PM 发表
你的上司是对的

3 days from demand date, 别算 demand date (20)
So, expiry date 是 23

看看 Interpretation Acts 1948 & 1967


如果她没有放from day of order 呢?因为之前都是今天的日期都一起算。不然会是15天的remand period。 所以现在我被搞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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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1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7# 长空任我翱翔 的帖子

这样子都可以哦?

翱翔,你的信卡到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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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5-2009 11: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快乐怡 于 21-5-2009 11:02 AM 发表
这样子都可以哦?

翱翔,你的信卡到怎样了?


上司那里吧~~ 还没有还给我。不然还是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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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11: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1-5-2009 11:09 AM 发表


上司那里吧~~ 还没有还给我。不然还是垃圾桶?

再接再厉,再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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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5-2009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快乐怡 于 21-5-2009 11:45 AM 发表

再接再厉,再给她。

终于上司说是因为她太忙还没有写我的信。
不过也不能怪她,我在忙=她也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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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3: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1-5-2009 03:30 PM 发表

终于上司说是因为她太忙还没有写我的信。
不过也不能怪她,我在忙=她也忙。


忙与盲,别太忙。
放慢脚步...
















来,我们把工作............................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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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5: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0-5-2009 08:49 PM 发表


如果她没有放from day of order 呢?因为之前都是今天的日期都一起算。不然会是15天的remand period。 所以现在我被搞糊涂了。


这样算,看会清楚一点

19-5-2009  2.30pm   A 被警方拘留, 警方只能拘留他24小时, 如要繼續拘留他一定要申请117 remand
不然, 在 20-5-2009 2.29pm 一定要放人

20-5-2009  11am      警方在 Magistrates' Court 申请117 remand,

如 Magistrates' Court 给一天, 那么 expiry date 是 21-5-2009 (at 10.59am), 算法是从  20-5-2009 11am  到 21-5-2009 10.59am = 24小时 (一天)

如 Magistrates' Court 给两天, 那么 expiry date 是 22-5-2009 (at 10.59am), 算法是从  20-5-2009 11am  到 22-5-2009 10.59am = 48小时 (两天)

如 Magistrates' Court 给三天, 那么 expiry date 是 23-5-2009(at 10.59am), 算法是从  20-5-2009 11am  到 23-5-2009 10.59am = 72小时 (三天)


还有, 117 已改了, maximum 是 4 天 或 14 天, 不再是 15 天 了

[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師 于 21-5-2009 05:43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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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5-2009 08: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21-5-2009 05:40 PM 发表


这样算,看会清楚一点

19-5-2009  2.30pm   A 被警方拘留, 警方只能拘留他24小时, 如要繼續拘留他一定要申请117 remand
不然, 在 20-5-2009 2.29pm 一定要放人

20-5-2009  11am      警方在 Magistrat ...


明白了。我的CPC是我刚开始做工时买的是N年前的了。新的那一本我有,是觉得怪怪的因为我没有看见新的direction。 还有那个擦鞋仔一直觉得我错。所以我被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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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09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d.....
做了工钱不会给。。。
要我做的时候赶到我半死。。。
整个file 4cm酱厚了,做了4个agreement,半分没收过。。。:@

bazir masa s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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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5-2009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25-5-2009 01:14 PM 发表
md.....
做了工钱不会给。。。
要我做的时候赶到我半死。。。
整个file 4cm酱厚了,做了4个agreement,半分没收过。。。:@

bazir masa saya。。。


当小弟还是师爷的你~~~ 常常面对这样的问题吗?
我常常无缘无故被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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