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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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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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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12-2013 03: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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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雅人 发表于 11-12-2013 01:57 PM 
https://fbcdn-sphotos-g-a.akamaihd.net/hphotos-ak-ash3/1470419_10152019642217999_2070434828_n.jpg
...
他说的清者自清的意思, 就是他也有在自己的专区那里对付使用不雅称号的网友, 并没有所谓的不公平.
我们换个角度来看, 如果今天是别个版主来扣写出"小曼"的网友, 不是小红魔版主来实行, 那么会引起像现在的争议吗?
如果不会, 就代表小曼这一词被禁止使用, 大家也认同, 处理没问题. 那么小红魔版主的处理也没有什么不妥.
如果会, 就代表说"小曼"这词应该允许使用. 那么重点来了, 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用词"方面? 还是由谁来处理方面重要? 很显然的, 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用词(称呼)"方面. 而小红魔版主这次出手惩罚, 只是因为大家认为他"身份"问题, 才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弹. 大家认同吗?
mbnk 发表于 11-12-2013 01:48 PM 
花名禁了一个还可以再取。
我始终认为禁是起不了作用。
即使实行了,那一天版主真的有心实行但是看漏眼 ...
与其现在我们把重点看在什么用词应该被禁止, 那么, 倒不如我们现在把角度转一转, 我们只列出什么称呼是被允许的, 那么, 一旦实行, 只可以根据被允许的称呼作出回复. 其他没在规则里列出的称呼一概禁止. 当然那些在版规里被允许称呼, 我们可以经过讨论, 辩论然后在一步一步的更新.
塞雅人 发表于 11-12-2013 02:03 PM 
放宽与否,在于bz当下赏罚的准则。
是的,你说得很对。
这就是我们现在努力的脚步. 凭感觉, 大家的想法, 准则无法100%一样. 因此我们惟有编辑版规, 任何人(包括版主和网友)只能跟着版规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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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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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
我觉得像本楼LZ使用的屏蔽>警告,
不扣分的方式就很不错
而不是直接扣掉人家几百分
都不知道归还了人家没有
本帖最后由 _林临_ 于 11-12-2013 03:1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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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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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 发表于 11-12-2013 03:05 PM 
他说的清者自清的意思, 就是他也有在自己的专区那里对付使用不雅称号的网友, 并没有所谓的不公平.
我 ...
真的是他的意思?他的意思真的是这样?
他跟你说的?为什么他不要自己出来说?
风头火势?他是否知道他再不出来才是风头火势?
他知不知道我们认为他在逃避责任?
我知道你想做什么超版,我们都爱和平。(这句很狗,我知道)
I give you my word, @小红魔 版主出面解释清楚后,我第一个(虽然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不乱来,只望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
本帖最后由 塞雅人 于 11-12-2013 03:1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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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3: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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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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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12-2013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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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林临_ 发表于 11-12-2013 03:39 PM 
第一点,
建议分区版主不可兼任主区版主
这样就可避免分区版主和敌对球迷接触
第1点, 如果可以, 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也要找到适合的人选.
第2点, 老实说, 如果每个人都懂得克制, 能说的, 不能说的, 敢说的愿意接收惩罚, 被对付的不要站出来大吵大闹....其实都不需要什么版规, 社立版规只会苦了版主, 苦了网友... 问题是, 有谁敢说没有这些版规, 他们一定做得到? 等下这不公, 那不公, 标准不一等等等.... 没办法之下才必须设立版规, 跟着版规走. 就可以减少以上问题发生, 而受破坏的, 就是大家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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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0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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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forum.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74286&mobile=yes
如何是好之新手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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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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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小曼,娜娜。。。都是不含贬义的亲昵式称呼。。。没有攻击性,不该成为任何课题。。。
之前yamata一句“娜娜”被小红魔扣50分,这边英超各大球会的球迷都不以为然,有着甚至认为他罪有应得,结果yamata在得不到更多声援的情况下,默默一个人承受了被扣50分的结果。。。
现在flyingfox的一句“小曼”,遭受了跟yamata一样的惩罚,却引来除了曼联外的英超各大球会球迷纷纷涌入纽卡索楼。。。与其说是声援flyingfox,倒不如是乘机鞭笞小红魔。。。
两个个案几乎完全一样,球迷的反应却南辕北辙,这不可能不是因为球迷间的山头主义作祟。。。
我认为,要解决足坛的纷争。。。首先就要消除掉山头主义。。。当然这一点很不容易,需时甚长。。。但我希望可以看到超版们可以做出一些努力,让大家看到你们有朝这个方向前进的意愿。。。
OPO说鸟队一定要被禁。。。我想会不会是因为OPO不太了解足球的原因?利物浦队徽上有只鸟,所以被称为鸟队。。。曼联队徽有个魔鬼,被称为魔队;阿森纳队徽有支炮,被称为炮队。。。这一些,我都认为不是问题。。。
前面还有个网友问是否可以放一些侮辱敌对球队的头像。。。我想超版最好回应一下。。。
我个人认为,如果是敌对球队的球迷,却在头像上放敌对球队的队徽。。。无论侮辱性达到那个程度,恶意多少是一定有的。。。我认为,要解决球迷间的纠纷,消除山头主义。。。禁止敌对球迷在头像上放敌对球队的队徽。。。应该是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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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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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看到一个荒谬的建议。。。什么只有受规定的称号才能被允许。。。这是荒谬至极,严重侵害言论自由。。。这是非常不可取的荒谬兼低能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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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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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我 发表于 11-12-2013 04:11 PM 
我认为,
小曼,娜娜。。。都是不含贬义的亲昵式称呼。。。没有攻击性,不该成为任何课题。。。
取消山头主义?你的意思也就是说取消红军红魔蓝狮兵工厂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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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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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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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林临_ 发表于 11-12-2013 04:24 PM 
冷静一点吧
只是一项建议,如果不同意就反对
谢谢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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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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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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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要消除掉独霸一方的那一山头?红军楼?红磨坊?蓝狮?兵工厂?巴塞?曼城?
是的,你捉我文法错误,我没关系,但是我get不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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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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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你来做版主吧?你对于消除(还是取消)山头主义有心得,那么可以付诸行动,我是认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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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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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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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我 发表于 11-12-2013 04:44 PM 
谢谢你的建议。。。我就去申请做版主
对了,建议建议可以吗?
bz,也是要奉公守法的,尤其是敏感地区。我也跟超版讨论过,敏感地区,做头的犯错,无限放大乃至惊动超版甚至以上的,很常见(相信你见过不少)。
期望你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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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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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 发表于 11-12-2013 03:28 PM 
赞!只是,这个主区的版主,恐怕难找。。必须得到大家认同不容易。。
另,清者自清一事 ,全文是:
主区现在有中立的汉~
招募多一个人协助他,
应该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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