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6-12-2010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6-12-2010 07: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意外是不可以避免的。。。事情发生了就要去面对和解决而不是责怪某人。死可以一了百了,或可 ...
vickylow86 发表于 6-12-2010 07:04 PM
对对,就算这场意外不可避免,责任也不可卸。他不喝酒不就天下太平了吗?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换了是吗?我刚下午click进来看的时候好像是
“你们都错了,请看清楚他才是受害者!!!”
Anyway,哪那位空姐算什么?罪魁祸首?还是是她自己衰,好走不走,走那条路?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意外是不可以避免的。。。事情发生了就要去面对和解决而不是责怪某人。死可以一了百了,或可 ...
vickylow86 发表于 6-12-2010 07:04 PM
什么不可以避免?
不反方向驾驶, 就不会有这场车祸.
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过错附上责任与面对惩罚.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黄绿医生是不是给收买了?还是他是啦啦仔的亲戚, 尽是为啦啦仔辩护,看到都gin!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6-12-2010 07: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伤者母亲:活着面对压力“情愿是我儿死!”
看了这篇报道,觉得这个男的很不负责,人家锦绣前程被他毁了,也把悲伤留给死者家属。他不只是夺去死者生命,也砸碎了死者家长的天伦梦。活罪难逃。。。
空姐夹毙车内 男伤者母亲:活着面对压力“情愿是我儿死!”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 晚上六时十三分
(槟城3日讯)“我不是说我儿子没有错……我很心痛,我甘愿车祸中死的是我儿子,也不希望伤害周围的人!”
“空姐夹毙车内”涉祸男伤者陈嘉辉(译音,22岁)的母亲陈女士,今早针对这起车祸首度开腔接受访问。不愿面貌在报章曝光的她说,她刚在不久动前完眼膜手术,眼疾还没完全康复就得为儿子担忧。她坦言,目前非常痛心,因为她的孩子不但撞死别人的女儿,还得面对内心的恐惧及面对社会的眼光。
她是于今早在槟城医院病房走廊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如是表示。陈女士向记者强调,她不是指她的儿子没有错,不过,她甘愿儿子死也不希望伤害到周围的人。
留学澳洲 不熟方向
她也表示,嘉辉事发当时并非到油站打油。她说,儿子因长期留学在澳洲,一时不熟悉方向,错误逆方向驶入日落洞大道。“当发现行驶逆向时,不料闪避不了迎面的轿车,加上煞车不及才撞上吴雪芸的轿车,酿成这宗意外车祸。”
陈女士透露,嘉辉在澳洲就读生物科技系,将在明年6月毕业,儿子是趁着年尾假期回家度假。据陈女士说,嘉辉于周一回到槟城,朋友一得知他回来,就不断与他相约聚会。她也对于今日一些对于车祸事件不平衡的报道表示失望,并因此不愿传媒打扰她与家人。
“空姐夹毙车内”车祸于周四凌晨在日落洞大道(双溪槟榔天桥上)发生,一辆逆向行驶的国产勇士轿车与空姐吴雪韵迎面相撞,导致吴雪韵当场死亡。至于男伤者陈嘉辉,及时被民众车内救出,送往槟城医院抢救。
陈女士:生活规律 嘉辉没喝酒习惯
陈女士说,孩子嘉辉的生活非常有规律,没上夜店也没有喝酒的习惯。
她是针对事发后,有人指她儿子疑喝酒驾驶闯祸而如是回应。她不希望媒体或公众人士,随意猜测事发起因,相反地,应该该交由警方进行调查待证实。
“发生这起事件是大家不想要的,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随意揣测事件,就让警方去调查!”
脸肿下巴脱臼 嘉辉无法录供
嘉辉目前脸部严重受伤,脸部发肿及下巴脱臼,无法正常说话,就连喝水也成问题,致使警方也无法向他录取口供。
下周整形脸部
据陈女士说,院方已通知及做好安排,在下周为嘉辉动脸部调整手术。她透露,目前嘉辉除了受伤,其心理也深受恐惧及害怕,而家人也担心嘉辉接受手术的心情受影响。陈女士说,这也是她拒绝众人探访及媒体采访的原因。
“即使事发至今,家人都不让他(嘉辉)阅读报章,不想让嘉辉心情低落想不开做傻事。”程宝珠难接受解释 “我的sweet枉死!”
“就算现在捉到人,又有什么用,我的女儿再也回不来了!怎么可以说不识路,就可以‘乱乱撞人’,我的‘sweet’真是枉死了!”
女死者吴雪韵在母亲程宝珠(52岁)眼中,是家人的“甜心”,因此家人生前都称她为“sweet”。因为太过心疼女儿,她直言不能接受男伤者不认路导致发生车祸的说法。
“sweet 根本是枉死的,因为这宗车祸是可以避免发生的!即使警方证实了涉祸的司机身份又能怎样?这也挽不回sweet的命啊!”
程宝珠直言,至今仍无法接受sweet被撞死的事实,她一闭上眼就放佛见到女儿生前的面容呈现在眼前。
希望与家人同住 雪韵拟在槟买屋
程宝珠说,雪韵这次回来除了探望婆婆外,她也和家人商谈要在槟城买一间屋子,以便将来可以与家人同居及享受退休生活。
“Sweet也向我说过,想继续深造及争取高职,并希望可找个好归属成家,让老人家早日抱孙。”
程宝珠透露,sweet生前最爱吃槟城小食,由于长时间在吉隆坡工作,一旦放假回来并会与家人一同找好料吃,粿角和炒粿条是sweet的首选。“此外,每当她出国工作一定不会忘记手信,不管家人与朋友个个有份,逛街购物及旅游是她爱好,所以她自小就梦想当空姐。”
死者生前在柑仔园修道院国中毕业,随后在东古阿都拉曼学院就读商业管理系,毕业后在一家节目策划公司工作,接着于2006年在国泰航空当地勤人员,两年后梦想成真当上马航空姐。
程宝珠指出,由于sweet生前的朋友众多,每次Sweet回到槟城一定夜归,因此难免让她担心。她平时都是从吉隆坡乘飞机回槟,而这次她则乘坐表弟顺风车回槟,当晚就向母亲借车出门,结果一去不回。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对,就算这场意外不可避免,责任也不可卸。他不喝酒不就天下太平了吗?
moonfeel 发表于 6-12-2010 07:17 PM
他喝醉酒是他的错!但是他也会面对法律的追究啊! 打个比喻:一个算命师说A先生即将有个大难必死无疑,A先生知道后就安分的呆在家没有出门。但是晚上他在家里休息时,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气绝身亡暴毙在家中。 以上只是个例子而已。 所谓阎王要你三更死,你绝逃不过五更。。。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撞了才来说这一番话,等着吃屎吧~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不可以避免?
不反方向驾驶, 就不会有这场车祸.
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过错附上责任与面对惩罚.
岚霭 发表于 6-12-2010 07:22 PM
对啊!他有错,他要负的责任就是法律追究咯~法律追究好他可能一辈子的前途就会与一旦了~~~圣人也是会有犯错的时候,他只是个凡人,他也会犯错的。。。 我没有所他没错啊~~~ 只是有些事是难以避免的。。。 如果世界上的人都是,你杀我,我杀你,那全世界的人就死到完了。。。 冤冤相报何时了?!他醉酒时他的错,但是他已经赔了他的一辈子当赌注了!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
不是他的错,他刚从国外回来,走错路也是情有可原的!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撞的人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毕竟是他亲手夺去了一条人命。但是,还是得负起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的。我就不相信他没被判罪会比较好受。
时常在路上看到那种踩大油乱闯红灯乱割车的人,我都会大骂他们:"撞死自己不要紧,千万不要害死人“。不知道曾经做过这种事的人们在看到这篇新闻之后会不会稍微收敛一些?!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害人精,快快去死,以免害人死 |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7: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12-2010 08: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外谁都不想,但是他反方向驾驶就不是叫意外了,叫做谋杀~!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6-12-2010 08: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
不是他的错,他刚从国外回来,走错路也是情有可原的!
i[C] 发表于 6-12-2010 07:45 PM
你吃错药了吗?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