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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学生被大专法令提控。你要成为沉默支持的大多数?还是捍卫学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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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3: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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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锋言讽语 于 27-2-2009 06:49 PM 发表 
你确定有成功吗???
据闻,直到今天sem8 practicum还是需要交住宿费罗!!!!!!!!!!!
在你出这个statement时麻烦你去查查先...
看看是否是事实,是否真有此事...
别老爱出风头...
说得就说...
“据闻”也得查清楚啊....
无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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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3: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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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8: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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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魑魅 于 1-3-2009 01:07 AM 发表 朱国伟还没去见过UK就向媒体说过一句话:“我不会去UK那儿,怕被UK打”你觉得他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吗? 昨夜爱睡,所以答错话!
老话一句,你当时有在现场吗?你肯定他说吗?要对当事人公平点,媒体也有报导错误的时候!
有没有错也不是我们评论而是由当事人人如UK和朱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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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09: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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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声援,有多少还有什么可以帮到???
这就是校园、、民主?
我们青爱的学生代表跑去哪里了?
不是要为学生争取福利的吗??
还有看见报纸报道几位前MPP忠心地护主(看了都DL)
此贴一处他们的支持者一定哄我,但记住,对的时候叫忠心,不对的时候叫愚忠。如果将来要靠这班人为人民争取福利,那人民都没有希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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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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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帖子,开始觉得失望。
从一开始的讨论,逐渐演变成互相谩骂。
有些人,只针对部分文字做出批评,而没看出作者整体想表达的意思,仔细思考,再做出成熟的回覆。
如果这就就是所谓的讨论,我想各位都很清楚,这种讨论对解决问题根本没有效果!
还是,各位从一开始根本就不想解决问题,只想捍卫自己主观的立场而不容别人反对的声音出现?
如果真是这样,各位请继续。
最后,请各位想清楚,在网上论坛所发表的一切言论是否都有勇气在现实生活中大声说出来?
我想,答案已经在各位心中。
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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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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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帖子,开始觉得失望。
从一开始的讨论,逐渐演变成互相谩骂。
有些人,只针对部分文字做出批评,而没看出作者整体想表达的意思,仔细思考,再做出成熟的回覆。
如果这就就是所谓的讨论,我想各位都很清楚,这种讨论对解决问题根本没有效果!
还是,各位从一开始根本就不想解决问题,只想捍卫自己主观的立场而不容别人反对的声音出现?
如果真是这样,各位请继续。
最后,请各位想清楚,在网上论坛所发表的一切言论是否都有勇气在现实生活中大声说出来?
我想,答案已经在各位心中。
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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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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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7# Cherish_Ying 的帖子
我何止感到失望,也感到恶心。为什么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却没见到那些说了很多道理的人站出来和朱同学一起去解决问题。反而等到有人在这里开帖子声援朱同学的时候才跑出来这里乱乱开炮。举个例子:
风之子13 在#281的帖子说到的宪法。
他说国家任何法律是基于国家宪法拟定的。包括大专法令。然后他就嘲笑是宪法控告朱同学。相信大家都知道宪法第19条文是给予人民发言的自由,绝对的言论自由。那朱同学只不过是把校园学生对巴士的不满说出来罢了。照宪法来说,他是没有错的哦。
(希望风之子13去翻下关于大专法令的历史再来这里发表你的伟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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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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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之子_13 于 1-3-2009 03:08 AM 发表 
如果像你所说那样...
大学校规(学生纪律)是根据大专法令而拟定....
那大专法令是由什么来拟定的???
让本人告诉你...
我国一切法律都是根据国家宪法来拟定的,包括大专法令....
如果你说朱国伟被校方以 ...
你好,或者你找个律师问问也不错,要不然,问回你中六 pengajian am 的老师,避免继续出洋相,谢谢。
我国是君主立宪制,也就是说君主是三权-行政(内阁部长及副部长等),司法(法庭)及立法(国会)的头。但是我们的最高元首只是象征。三权之间有着互相制衡的权利。
以下是制衡方式:
立法可以制衡行政,通过国会不信任动议要求重新选举
行政可以制衡立法,通过向最高元首请示要求重新选举
司法可以制衡立法及行政,通过审讯,以宪法为准,判行政的政策或立法的法令不符合而判无效
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任何与宪法有冲突的,都应该被判无效。
大专法令是在1971年由前前首相 Tun Hussien (当时的教育部长)在国会提呈通过 ,1975年再由前首相 Tun Mahathir 提呈国会修改,包括提控三位北大生的第15条就是那个时候通过的。所以:大专法令不是根据最高宪法拟定的,而是通过国会制定!
刚才我说三权分立,司法其实有权利根据宪法判大专法令无效。但是我们的司法独立吗? 如果独立,我想大专法令已经被判无效了。谢谢。
无论如何,苏淑桦同学是大专法令的受害者,她以她身为大专法令受害者的身份,入禀高庭控告大专法令违反宪法。请多多跟进新闻。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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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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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9# wangqi 的帖子
谢谢wangqi兄提供相关的资料。希望大家在发表言论之前翻下资料。谢谢。
要不然版主他很难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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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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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3# 魑魅 的帖子
我不敢讲有固打制,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有人在操控,不要给其他的华裔生上位。。。。我说的没错吧?
请你不要跟我讲没有,我参选的时候你都不懂在那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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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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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之子_13 于 1-3-2009 03:50 AM 发表 
这些收入是UUM的钱吗?还是UUM学生的钱?
uum为什么不可以有自己的钱???
uum确实有一部分的钱是来自政府的拨款....
但你知不知道uum是属于badan berkanun....
badan berkanun是有权利自己经营自己的 ... [/quote]
告诉你一个事实!
在还没大专法令,马大学生会(现在叫学生代表理事会)扮演现在校方扮演的角色。而当时的学生就是监督着学生会。避免任何滥权贪污事件发生。
马大学生会当时有自己的行政大楼。有经营自己的油站,任何的盈利又回到学生的福利。
但一切都。。。
听着伤心,闻者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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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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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2# wangqi 的帖子
对咯。当初的校园确实是学生自治的年代。
为什么我会出生在那王八蛋的大专法令年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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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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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4# 魑魅 的帖子
没有问题。。。。
为什么呢? 因为你看我们uk的作风就懂了。。。那天我才跟一位uk吵架来,因为他没穿制服但在我的车前看了很久,我以为他要偷车所以我喊他,他跟我讲是查sticker,因为我喊他,他就很凶的要打我,过后我报警,然后uk的pen. pengarah 来跟我道谦。还好我认识kedah的警察高官,要不然我看被打得也会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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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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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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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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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1# 风之子_13 的帖子
大专法令本身就已经抵触宪法了,所以应该修改。。。。。
但可惜的是,马来西亚的宪法文词不清,要不然霹雳州也不用陷入宪政危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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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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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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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0: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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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09 1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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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7# 魑魅 的帖子
对不起,我忘了那是你爸。。。。你的家。。。
因为我的长辈是不会因为不跟着他的脚步走就用大专法令要求我去听证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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