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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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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08 0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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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8 0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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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你忘了是谁选你出来的了吗?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2008/content/view/5017/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发表日期∶26-03-2008
这是某主流报章在星期一的报导:
非政府组织担忧霹雳州马来人的命运
记者∶HAH FOONG LIAN
怡保: 一组包括约20个霹雳马来人非政府组织表示他们对民阵的霹雳州政府之下的马来人命运感到忧心。这些人在星期日在淡汶高原开了一个特别会议, 他们将呈交一项备忘录于霹雳苏丹。
当中于会的一些领袖来自霹雳马来人教师协会,霹雳半岛马来人学生联合会,霹雳马来西亚回教青年队伍,霹雳回教学生协会,霹雳4B青年运动,霹雳国阵前任议员公会,霹雳马来商人协会,霹雳非政府组织妇女等。
也是霹雳马来人专业及民族继承人团体发起人之一的Nonee Ashirin Mohd Radzi主持了上述会议。她说他们不能够接受走行政议会采用6-3-1的议员排阵,因为这个方案没有真正反映州内的主要人口比例是马来人的事实。
新政府的这项行政议员组合是行动党6人,公正党3人和回教党1人。
“在行政议会里,应该有更多的马来人,” Nonee Ashirin这么说道,她也补充说,行政议员的组成应该依照国阵时代的马来人和非马来人的对比,也就是6对4。
她说,非政府组织也拒绝两个副州务大臣职位的设立,因为这并不在宪法之内。她强调这两个职位只是为了满足行动党的政治权益。
代表霹雳非政府组织妇女的Datuk Kamilia Ibrahim指出,国阵共得票33万3千张, 比起民阵的28万2千张,证明大多数的选民是支持国阵。因此,国阵已有简单的多数票,应该可以成立一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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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帮20个马来人非政府组织和运动都是用屁股在思考。根据他们的论点的话,民阵已经在半岛得票超过半数,就可以在西马组成联邦政府,国阵就到东马去组织政府好了。
从几时开始得票数成为组织政府的决定因素的呢?马来西亚是奉行简单多数获胜制度(FTPTsystem)的国家。独立以来,即使反对党在一些州属都赢得许多票,也没什么用。因为决定性因素是议席的数量,而不是选票的多少,以致每次都是国阵执政。
这些争论都是毫无意义的。每个人和他的狗都知道反对党的得票超过国阵。超过一百万的选票被塞进选票箱里,这些选票有的是邮寄选票。假如没有邮寄选票制度,假如选举是干净公正且没有幽灵选票的话,反对党早已经成立联邦政府。我们的首相也许就是旺阿兹莎医生了。让我们大家都承认,旺姐比阿都拉更有吸引力,即使要和拉姐或莎里扎比也是一样。
让我们来确认一件事,唯有这种魔术般的观念才令人觉得国阵赢得大多需的选票。国阵其实得票比反对党更少,只不过因为他们有额外的一百万票,才会令人有这样“已经胜利”的观念。
即使是这些,即使是划分选区不公,即使是使用其它肮脏手法如威吓重演513事件,我们还是重重地刮了国阵一大巴掌。试想像假如这是一场公平的选举,会有怎样的结果呢?让我重复∶是反对党,而不是国阵赢了三八大选。
那你知不知道反对党胜利的主要因素呢?我们是有污职滥权的课题,狂妄自大的领袖,挥舞短剑,滚回中国等之类的喊声在国会里出现,还有很多很多已经足够让人民厌恶的事情。不过真正推动着选民的是反对党的“大同”运动。反对党不谈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回教徒,基督教徒,回教徒,信度教徒等。他们只是以“我们都是马来西亚人”的腔调发声。
马来西亚人对种族性的诬蔑或赞美都感到厌倦。不止是华人和印度人,连相当数目的马来人也对国阵爱打的种族政治牌感到不满。而这些人就是不明白,还不知醒觉,是种族政治让国阵当上输家。他们却归咎部落格和网际网络,说这些部落格就是令国阵败选的原因。
不,部落格和网际网络只是扮演着另一个能提供选民新闻资讯的角色,并不能制造新闻。它只是作为一个传达,特别是选民总无从得知的资讯的媒介体而已。
到了今天,他们还是在嘶喊着种族和固打。你且看看他们这20个马来人非政府组织在星期天的谈话。做么只是酱罢了?干脆要全部的职位都留给马来人不是更好咯,反正这里是马来人国家,华人和印度人都是巫统时常所谓的外来民族。再说,代表华人和印度人的政党不也大败了吗。若不是靠着马来人和砂沙原住民的票的话,国阵早已成了输家。所以把职位全留给马来人也很合理啊。
看来我们还要再狠狠地刮醒我们的国阵了。他们越是执着于种族和固打,越不能自拔。华人或印度人就算拿到比较多的位子,或反之,又有什么错呢?这不是一个数字游戏。不幸的是,反对党似乎也跟随国阵起舞。是的,这是国阵的游戏。假如反对党也加入这场游戏里,他们将会输到脱裤。国阵是这种游戏的能手老将,跟着他们下场玩这游戏,根本是咎由自取,也只有挨打的份。
反对党应该和他们在另一个斗场里打。制造一个新的斗场,不关种族政治的斗场,然后令他们不得不来打。这才是反对党的绝活,国阵到了这里,也只能甘拜下风,跪地求饶。
我才不管多少个印度人,华人或马来人当上行政议员。管他全部是马来人还是华人还是印度人还是什么人也好,即使是全部都是华人,然后能够管理得像新加坡那样成功,我都不在意。我只要看到一个最好的国家在地球上出现,就算是要到火星上去才有这些人才,我也无所谓。
无论是谁当大臣或首长或行政议员都不重要,只要他们照顾全民利益。如果我们需要五个马来行政议员照顾马来人,三个华人议员照顾华人和两个印度人议员照顾印度人的话,那肯定的,这个政府非常地有问题。
做么一定要马来人照顾马来人利益,华人照顾华人利益,印度人照顾印度人利益呢?我们不是只有一个首相罢了吗?而且还是个马来人。这么说,是不是这个马来人首相只照顾马来人民的利益罢了呢,还是照顾全民利益?马来候选人不只是因为马来人票而中选。同样地,华人和印度人候选人也不只是靠他们种族的票数而中选。所有的候选人,不论来自哪个阵线,哪个种族,哪个政党,都得到三大民族的选票。
所以,执政的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都不代表他们自己的族群,因为他们都不是因为自己族群的票数而中选。那么,现在他们执政了,怎么却谈起族群代表课题起来了?这不就辜负了我们所投下的一票了吗?我们投你一票不是要你在政府里,代表你的族群,为你的族群服务,而是为了你能够为马来西亚服务。那些什么五三二, 四四二,四三三,六二二方案的争执就算了吧。即使是十零零也不要紧,只要你了解你是为国家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你的族群服务这点就好了。
哎呀,酱也要我教吗?真是木头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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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8 0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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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K同一天于同一专栏发表的文章, 《决定你是谁的不是你,而是其它人》,由于不关政治,所以就不翻了。
这篇发表是有关北大副校长控告他诽谤,索偿马币8500万。由于RPK对这些都毫不理会,甚至连法庭也不上,因此法庭判决要RPK赔偿原告马币400万元。
据说这是因为某人没有经过咨询,就在公正党的党报上引用他在今日大马上的发表,令北大副校长觉得不快,而控告他诽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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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8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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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倦了rpk 的老调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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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8 0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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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8 06: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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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8 12: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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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一 个 帖 了,无 论 何 也 得 顶 上 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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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8 0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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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ioh 于 27-3-2008 03:49 PM 发表 
厌倦了rpk 的老调重弹。。。
希望你是觉醒的那位,还没觉醒的,以肤色分你我的还有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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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8 0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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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票箱的鬼魂 | 郑云城 | 3月25日 傍晚5点21分 | 一只一百零一岁的鬼被逼着作弊
躲在票箱里哭泣
另五十只拥挤在同一个地址的鬼
准备执行简单的任务
一百只非法外劳的幽灵
战战兢兢地在选票上画叉
另有五百只被收买的鬼魂
漏夜乘巴士北上救急
一千个绝对服从命令的士兵投完票后
其灵魂再次被征召
去攻击一只据说失守的票箱
成绩公布后当晚
失掉了大片江山
再差点失掉自己的地盘的鬼王暗忖
如何在未来加速和扩大造鬼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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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8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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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e-mail《今日大马》的负责人,跟他推荐这个中文翻译版。。。
但是还未有回应。。。 不过相信他们都应该知道了楼主和ccliew的用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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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08 04: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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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真正的课题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2008/content/view/5105/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发表日期∶28-03-2008
也许你们一些人有注意到我已换了我的手提号码,我老婆女儿的也是如此。我们之前是用Maxis的。我是因为两个理由而换了电话的。
第一个理由是,Maxis是巫统朋党Ananda Krishnan的。我最近听说他在三八大选时贡献了几千几百万给巫统。就凭这点,他就是人民公敌。人民要改变,这个卡佬却在和人民唱反调,在经济上鼎力支持巫统,试图让人民的期望泡汤。
而那些都是由国阵控制的主流媒体,总在误导人民。民阵经已发起一项“杯葛国阵媒体”运动。其实这个运动早在2000年时候就开始了。自从那时开始许多人就不买报纸了。这项杯葛应该伸延到在报纸上打广告的产品。所以,别买那些在国阵报纸里打广告的产品。
这是唯一,也是最有效的打击方法--对准他们的裤袋。所谓公民抗命就是这些。杯葛国阵和其朋党控制的食品,服务,和产品。这些支持国阵的公司在我们身上赚钱,然后贡献几千几百万给国阵作政治经费。我们为什么要帮他们赚取用来对付人民的金钱呢?开始杯葛行动吧。让公民抗命升华。
在三八大选之前,一位巫统高层人物问我知不知道国阵收了多少钱来应付大选。我说,在之前的大选,他们花了约马币15亿元,所以这次应该接近马币20到25亿元之间吧?这位高层人物却大笑,要我再猜过。
“你的意思是更高或更低?” 我问。
“更高!”
“什么?别告诉我是马币50亿!”
“是马币220亿元!” 他回答,深感高兴我也有不知道的事情。
“马币220亿元?不可能。那是一大笔钱,太多的钱了。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这笔钱在哪里?看也看不到。即使是海报,布条和旗帜都没有以往的多。更有一些巫统人马埋怨这次收到的钱更少了。我怎么也看不出已经投下马币220亿元的样子。”
“喂,我可没有说他们花了马币220亿元。我说他们收了马币220亿元。”
“噢,我知道了。即使是如此,这也是一大笔钱。他们是如何得到这么多钱的?”
“我们的那些`走廊`共值多少?”他问。
“大约是马币1.2兆元。”我采用了政府宣布的数目来回答。
“那么,马币220亿元和马币1.2兆元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才这么几巴仙而已。你以为为什么拉伯这么急着在大选之前宣布这些走廊?即使他们还不知道谁会来投资,就急着建设基本设施?这些基本设施的工程都是在无招标的情况下协商,要抬高价钱,还有比这个更简单的了吗?”
唔…..现在听起来就有点合理了。比起马币1.2兆元,马币220亿元的确算不了什么。但是这笔钱却没有全用在三八大选上。大多数的巫统人马都投诉他们都收到不足金钱,以致要倒贴老本。一般上,选举是巫统人马最多康头的时候。例如说,他们在依约补选就花了马币9600万元。其中马币6000万元是现金。而且那只是一个州议席。三八大选相信是20年以来最便宜的大选。由于他们只花了约马币10亿,那么就是说还有人在某个地方收起了马币210亿元。哗!
我的第二个换电话的理由是,在大选过后,突然我收到很多人的电话,有些还是已经多年没有联络的。这些大多数都是要和我“谈生意”的商人和承包商。“别担心,不会少了你那份的。”他们向我保证说。
“怎么?我都没有官职,”我说。“我是不能够帮你们拿到生意的。”
“没关系。你可以帮我们影响政府嘛。”
这些人令我恶心。我们为了打倒贪腐,才拼改变的。我们决不是为了取代他们的赚钱地位。不。我不会和这些商人和承包商出门吃饭谈生意了。我会继续看着这些政府,无论来自国阵还是民阵,确保这些领袖们没有和奸商有任何勾结。司法必须要公正,更重要的是司法不能看起来有公正。透明度在这里也是一样。因为廉洁地管理一个政府是不够的。人民必须也要看到我们是廉洁地管理一个政府。
还有一天,民阵政府已经执政3周了。这三周来民阵都做了什么?霹雳州务大臣要我们给他100天,这没问题。这20天已经过去,你还剩下80天呢。80天说长不长,很快就会到六月十九日的了。
没问题,就给你一些喘息的空间吧。我们会给你100天。到了六月十九日,我们就会列出你的百日施政成绩单,不及格的话,我们会鸟你,鸟得比鸟国阵还狠。
虽然大选已经结束,但似乎还是看到有很多政治小动作。这些都应该停止了。民阵虽然在国会里是在野党,不过却执政五州,所以要有像个执政党那样的举动,想法和口气。到目前为止,所听到的只是橱窗装饰和无关紧要的声明。还有一些对前朝政府的清算举动。这些都会拖慢州行政,所以都要马上停止。
好吧,就算选民因为国阵的贪腐和管理不当而遗弃他们,所以他们希望看到新政府为他们出头,揪出那些前朝贪官污吏正法。那么,就设立巡查委员会啊,好让委员会的人查清楚前朝的不法勾当,除此之外也能监督当朝政府,以免他们重蹈前朝的复辙。
我们已经要求巡查委员会的设立有三个星期了。到目前这些民阵政府都没有任何表示。怎么这么静?他们到底有没有心要设立的?似乎民阵也是不太在意人民的意愿了。当然,是你在管理政府,不是我们。我们就不该对你的管理方法阿支阿左,我们毕竟是不相干的人。这就是国阵时常说的。不过他们的下场已经有版给大家看的了。
我们不必有五个巡查委员会,用一个来监督五个州就够了。这五州应该在很多方面统合他们的能力和条件,形成一个区域性的“人民走廊”以对抗国阵的“走廊”。
这五州要停止认为他们是独立州,反而要接受一个新的区域合作理念。所有的行动,想法和谈论,都是以民阵五州政府出发,而不是个别政府。这在许多方面都是非常有效益的。同样性质的工作,不需要五个不同的个体来担任。这样会多花费五倍的时间和成本,把这些都让五州分担不是更划算吗?
最后一件事就是要让投资者明白他们在每个州的“作战规则”都有所不同。他们希望看到这些州属都有统一的政策,这样的话,很多事情就不会变得复杂。要尝试去了解马来西亚人的文化是很难的。我们不得不承认马来西亚是个奇怪的地方,而马来西亚人更加奇怪。所以他们必须了解很多事情在不同的地方是要用不同的方法的。
假如我是个投资者,要投资马币10亿元在其中一州,那我该去哪里?晋见谁呢?万一我有问题,我该和谁谈论呢?假如我有意见或有投诉,谁是负责人呢?我到底是和一个人商谈,还是和五个不同的人商谈呢?是否有一个一站式的单位来处理这些事情,还是我得走遍65个不同的单位,而五州的话就325个单位呢?
你看,问题,问题,问题后还是问题。我们可有答案了吗?我们知道错在哪里了吗?我们知道必须做和要纠正的事是什么了吗?是,我知道100天的期限还没到。我们要给他们一些时间去处理这些。除了丹州,其他四州都是“处女”政府,他们在三八大选之前根本没料到会执政。不只是国阵,连民阵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这一切。
让我告诉你,今日大马会乐意为民阵五州决策者主办一个为期一天的座谈会,免费的。因为我们会找赞助商付钱。我们会邀请投资者们来和这些决策者会谈,让他们知道和了解投资者在这五州投资时所面对的问题。然后在座谈会之后,这些决策者会对症下药,提供投资者一个更方便和无顾虑的环境。.
全看你的了,民阵,如今球已在你脚下。至少你不能埋怨今日大马只知道鸟,没有实际建议。在我们等着民阵的回应时,让我们来看看一下这篇在网际网络上流传已久的文章。我不知道是谁写的。虽然这是为国阵而作,不过把它当成是民阵的,也没什么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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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08 04: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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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
发信人∶阿都拉
亲爱的马来西亚同胞,
感谢你们选择国阵回来执政。我深感荣幸,也将会再为您提供服务多一届。我想与大家分享我在下四或五年来的计划,为您实现您对国家的愿望。
你已用你的选票给了我一个信息-一个我较早前没有听到的信息,而现在却是响亮而清晰。是的,这对国阵所有人来说,像是一个令人猛然惊醒的闹钟。我们决不再认为马来西亚公众是想当然的了。
其中我所听到最响的信息是'别再嚣张,煽动和种族主义言论' 。我承认我那几位臭口部长,还有我的女婿,曾说出一些伤害到社会各阶层的感情的言论,特别是对非马来人。我应该马上反驳他们,可是我却无动于衷。
我是不同意他们的看法的,我敢肯定你们也知道这些,而我总认为这些都会被人淡忘。没想到,你们之中许多人已把它放在心上。作为全民首相,我应该更敏感些。以后任何巫统领袖说出这些脱线言论,我向你保证我会马上刮他们的巴掌。如果他们不为他们的作出的伤害道歉,我会要求他们辞去一切他们在党或政府里的职位。那就是我对待这些事情的严格态度。
我总以为马来西亚人对这个国家的和平与安全感到满意和感激。但50年后,马来西亚已经长大了。我们正朝着一个发达国家迈进。和平与安全是不够的。经济发展是不够的。人民需要也应该有公众自由。
因此,我将会采取步骤履行,不只是法律,还有宪法精神下所保障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这表示我会撤消印刷和出版法令。此外,所有政府机构将须放弃在新闻媒体公司的所有权。我知道这意味着我和我的政府将坦荡面对记者的批评文章,那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而我会接受这一点。
人们将不再需要向警方申请许可证来举办和平集会,甚至是抗议集会。当然,如果他们有滋扰和粗暴的行为,执法人员将做好本分,以确保公众安全。但是你的和平集会权利,将受到尊重。
我要撤消令人诟病的内安法令和拆除甘文丁拘留所,并将之改建成一个新的商业发展。老实说,我不想未经审判就扣留那五位兴权会人物,这已违反我本意。但我总是听取一直给我错误建议的顾问的话。他们将被释放,另外其他的内安法拘留者也一样。不过,如果有证据的话,他们将被落案起诉,并把他们控上法庭。
谈到法院,我会请求元首成立一个新的皇家调查委员会。而这一次的委员职权范围,将扩大至具争议性的沙列阿巴斯的辞退事件。不少有识之律师都强调,就这是这件事令我国司法开始腐败。我知道,我们可能会打开一个满是蠕虫的罐子,但让法律做它应该做的,我已下定决心要修理我们的司法。
官方机密法令也将被废除,然后以资讯自由法取而代之。人们觉得机密法令是抓贪官污吏的最大障碍。相对之下,资讯自由法将帮助我们揪出那些窃贼。当你第一次选我时,我就被称为是清廉先生了。现在已没有人这样称呼我了,不过,当我的第二个任期结束时,你就会这么称呼我了。希望大家拭目以待。
最后,我还保留了一个最好的给大家-我将一劳永逸地终结种族政治。全国巫人统一机构,巫统(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将改名成全国马来西亚人统一机构,马统(United Malaysian National Organization)。届时,所有国阵成员党连同旧巫统将加入这个大家庭成为一个多元种族政党。此外,新经济政策将变成最新经济政策,而这将帮助所有马来西亚人,不论其种族。安华,接招吧!
我所提到的以上任何一件都不是什么容易执行的事情。你也许不会相信,这些事情前面会有很多障碍在等着。不过,如果我要得回你四年前所给我的信任,我也只好咬紧牙根了,因为说了就要做到。上次我要你们同我一起工作,这次就看我为你工作吧,以建立一个你们应得的,更美好的马来西亚。
您谦卑的,
拉伯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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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08 05: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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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给他们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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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08 10: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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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ecs大大的翻译!读的很畅快!自己翻译和读别人的翻译感觉完全不同,翻得好。加油!
这里建议ecs大大使用类似我所使用的目录法,这样读者可以直接bookmark第一页,找到需要的文章的link。
请考虑考虑。
我有空把北大的事情也给处理一下,因为北大是全国大学里面最黑暗的一间,希望能够从中让其他网友揭露里面的内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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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8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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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liew 于 29-3-2008 10:04 PM 发表 
谢谢ecs大大的翻译!读的很畅快!自己翻译和读别人的翻译感觉完全不同,翻得好。加油!
这里建议ecs大大使用类似我所使用的目录法,这样读者可以直接bookmark第一页,找到需要的文章的link。
请考虑考虑。:lovel ...
我看过你的目录,的确很不错。
只可惜,我连备份我自己的翻译都来不及做,真的要等到我很得空的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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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8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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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5# 神气 的帖子
我在想,如果下一届大选时,民阵答应若上位后,就马上彻查阿都拉是否清廉,会不会得到空前的支持呢?
不过,有了雪州政府烧文件的事件在前,我看贪污罪证会越来越难找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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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8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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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liew 于 29-3-2008 10:04 PM 发表 
谢谢ecs大大的翻译!读的很畅快!自己翻译和读别人的翻译感觉完全不同,翻得好。加油!
这里建议ecs大大使用类似我所使用的目录法,这样读者可以直接bookmark第一页,找到需要的文章的link。
请考虑考虑。:lovel ...
期待您的北大翻译文章。。。看了最新的,真的觉得很作呕,想不到拉伯的肚子这样大,他都这样,老马又有多少呢???我不敢想象。。。。
[ 本帖最后由 ruud 于 30-3-2008 12:24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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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8 03: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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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8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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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ccliew的楼里看到他准备翻译我不打算翻译的那篇《决定你是谁的不是你,而是其它人》。
那其实只是事后发展,没什么震撼性。
这宗北大事件的来龙去脉大概是如此∶
RPK於2006年12月16日在今日大马網站刊登一篇由Muhtar Suhaili在2006年11月3日所写发表,標題為《拿督諾汀博士抄襲我的文章?麻煩你解釋。》。这名文章作者在其部落格上指出,他曾在2004年3月份刊登大專協商刊物(BICARA SISWA)的文章的其中大部分的内容,被发觉在2006年5月7日,于一个叫做www.IslamHadhari.net的网站上,以北大副校长諾汀的名义发出,并说是诺汀在2006年5月7日,云顶国际会议中心上的一项座谈会下的成果。
在这篇发表流傳後,公正黨黨報於2006年12月27登出題目為《北大副校長抄襲者》的專題报导。
这件事情最终被闹大,副校长诺汀在Muhtar Suhaili的部落格里留言说,他与此事毫无关系。也否认曾经做下此事。而www.IslamHadhari.net那方面,始终对Muhtar Suhaili在写下那篇发表之前的数度求证询问都没有给与反应,不过却在2006年11月9日收回这篇被指为是诺丁的作品的发表。
而后来,北大那方面的公关则要求Muhtar Suhaili的道歉信,否则在法庭上见。而Muhtar Suhaili也照做了。
在2006年12月18日, www.islamhadhari.net在它的网站上发表一项对诺丁和Muhtar Suhaili的道歉声明,却没有明说事件的前因后果,只说是技术上的错误,然后叫大家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当然,这篇道歉文现在也不在有关的网站上了。
事情的发展就演变到北大与今日大马,公正党的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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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最令人诟病的是,
1. www.IslamHadhari.net在以诺丁的名义刊登那篇文章半年之久,当事人诺丁却没有任何举动,反而在事情闹大了之后,才来和原作者澄清呢?
2. www.IslamHadhari.net为何在撤消发表一个月之久后,才发表道歉声明呢?
3. www.IslamHadhari.net为何没有在道歉声明中清楚交待事情的来龙去脉呢?
4. www.IslamHadhari.net为何又撤消道歉声明呢?
5. www.IslamHadhari.net身为始作俑者,为何却能置身其外呢?
www.IslamHadhari.net,有如其名,是阿都拉的昌明回教的宣传网站。应该是政府资助的吧?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30-3-2008 11:27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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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3-2008 10: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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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叫做Malaysia2D的网友这么说道∶
也许有些人是对的。无论我们喜欢与否,我们在争取改革司法系统的过程中,都必须迁就目前的司法体系。
马来西亚司法系统的关键的问题不只是局限于贪污和舞弊,法律专业人士,如法官与律师的素质,特别是那些新经济政策下教育的新生代,更是值得质疑。
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曾面对一宗与国油的诉讼案件。我对一份由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初级律师所草拟的国油的宣誓书感到惊震。我告诉我那50多岁的律师说,他应该为这种日益恶化的职业标准而感到羞耻。
有没有人知道这个诺丁的诽谤案的副高庭执事的年龄?
我对这些新经济政策一代的法院人员的伪劣学历和缺乏专业性而没有信心。我们将逐渐地将就我们的"袋鼠法庭",除非有重大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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