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2/3/2011 更新) 信用卡收緊條例.僅實施於新申請者 , 年入萬8無需退卡
[复制链接]
|
|
|
发表于 19-3-2011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防止滥用信用卡,个人觉得这个政策还好啦....
但是gst可不可取消呢?
之前实行gst讲是为了抑制滥用信用卡....
感觉政府好像假假去抽人们的钱咯,如果一早实行这个不就好吗?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acky_86500
请不要拿猪和他们比,因为他们比猪还不如。
娱人生 发表于 18-3-2011 11:47 PM 
哦!你惨了,你说他们是猪。等下他们去抓你打屁股。。。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薪水介于1500到1800之间~那么我们之前申请的不是会被砍卡?因为新政策说2k才有资格拿~那么政府考虑都不周全列~
再来~政府因该取消50块税费~和限制银行发给新用户1张就足够~不需要一申请就直接拿2张吧~2张公用一个cl~拿2张干嘛咧~白白给多50税钱~2张就100了~
cl限制~刷8000后限制5000~另外3k因该免息了吧?政府推出拉布机的措施~因该为我们持卡者承担~而且2年里缴清欠卡~也未免太少了吧~因该和个人贷款一样5年期限~
不然人家欠20k以上的~换了卡钱`屋子车子全部都被拉了= =~~~
再来政府部门还钱速度那么慢~排队都排到要死~所以用卡自动转账~现在这样~政府是不是该先改善部门还款效率列~
限制信用卡~马来西亚国内消费就雪上加霜了~~
要管制并不是用愚昧的做法~而是从中教育~
发展中国家都没像马来西亚这样乱来~~~
马来西亚真不愧马来西亚~~~
说交通罚单期限到就不能回扣并列入黑名单~
现在又大大的变卦~~
真不愧是马来西亚~~
下次大选必败无疑~~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1: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的政府真的是白痴加没脑.......
上回说要统一人民的薪水...然后呢....
现在又把信用卡从RM1500改成RM2000.......
在马来西亚有多少人的薪水有RM2000......
上网买演唱会门票还有很多东西也只可以用刷卡付账...
那没有信用卡的人是不是就不用看演唱会和买东西了...
叫人民用debit card那是不是会导致更多人没有存储蓄的习惯....
哪会不会在十年后的马来西亚人民的户口都是0呢......
要人民理财...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案都是负的....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1: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小滴商人 于 19-3-2011 11:56 AM 编辑
全國選項: 社會/時事
更新: March 18, 2011 22:00
申請信用卡年薪2萬4
3萬6以下限持2銀行卡
(吉隆坡18日訊)國家銀行今日發佈最新信用卡指南,持卡人年收入申請門檻即時調高到2萬4000令吉,年收入只有或少過3萬6000令吉的持卡人,每人限持兩家銀行信用卡,最高刷卡上額是月薪的兩倍。
年收入超過3萬6000令吉的持卡人,不受上述條例限制。
國行付款系統政策部總監謝金玲指出,至少21歲才能申請信用卡的條例不變,新持卡人年收入的申請門檻從目前1萬8000令吉,上修到2萬4000令吉,即時生效。
兩年時間還欠款
“年收入只有或少過3萬6000令吉的持卡人,每人限持兩家發卡商的信用卡,但數量不限,惟最高消費限額是月薪的兩倍,新舊用戶都必須遵守此新條例。”
她解釋,若用戶沒有拖欠銀行未償還余額,今年年底前必須選擇其中兩家發卡商,業者和用戶本身能互相聯絡。
“若用戶仍拖欠未償還余額,可跟銀行協商還款,擁有至少兩年時間還款。”
她今天在國行信用卡指南媒體匯報會,發表談話,列席者仍有國行副總裁諾桑夏。
與銀行協商還款
提到刷卡上限時,謝金玲透露,每家發卡商給予最高刷卡額是用戶月薪的兩倍;意即若以最多持有兩家發卡商的信用卡計算,用戶享有最高刷卡額等于月薪的4倍。
“若無拖欠余額未還,用戶或發卡商4月起可互相接洽,削減多過月薪兩倍的刷卡上額。”
諾桑夏指出,我國有320萬名信用卡用戶,其中50%或160萬人的年收入不超過3萬6000令吉,另外有少過30%或9萬6000名持卡人,擁有超過兩家發卡商的信用卡。
“消費者可持有每家發卡商不限數量的信用卡,像可同時持有萬事達卡、威世和美國運通卡,惟最高消費限額不變,而且主卡和附屬卡共享同樣的消費限額。”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2: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银行一直推信用卡,现在国家银行限制。。。
很多人失业咯。。。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2: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四倍
小小滴商人 发表于 19-3-2011 11:45 AM 
好乱。。。 Zzz... 因为我看到报纸写说 只可以2倍。。 到底哪个对。。乱。。。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做balance transfer,两年里面必须还清
[a]h-[P]au[L]爷 发表于 19-3-2011 01:44 AM 
如果他只有3张,每张LIMIT RM5,000但是却用了RM4,900.意思就是credit limit total rm15,000, outstanding total rm14,700
如何balance transfer??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0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2# jacky_86500
我没有说他们是猪,只是说不要拿猪和他们比,因为他们比猪还不如。所以没有说他们是猪。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03: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n^Utd-Fan 于 19-3-2011 03:36 PM 编辑
要cut limit 很不方便~~~ 我们是准时还钱的good customer....不应该apply 在我们身上~~~
我有一张eon bank visa , 2 张HSBC (Master & Visa 15k)
同一间银行也不能有2 张~~~ 本来打算用拿个limit 高的easy payment 买家具的~~~
假设有用auto debit 还几千块保费的 , limit 会不够用的。。。
bank negara 搞什么东东。。。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04: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轮银行不懂会怎样应付?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04: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轮银行不懂会怎样应付?
啊浪 发表于 19-3-2011 04:25 PM 
剛剛看了熱辣辣的新聞廣告(報章)
BSN Credit Card欠額轉移
Plan A -- 3個月 0% 最低轉移RM500
Plan B -- 6個月 0% 最低轉移RM1,000
Plan C -- 9個月0.30% (首6個月0%)
最低轉移RM2,000
Plan D -- 12個月0.30% (首6個月0%)
最低轉移RM3,000
Plan E -- 18個月0.375% (首8個月0%)
最低轉移RM5,000
Plan F -- 24個月0.375% (首12個月0%)
最低轉移RM6,000
最後當然還會叫你來Apply它的信用卡....
BSN反應也快嘛.....
可惜不夠吸引我....
以上只供參考,照抄可能有錯....敬請見諒...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pf 可以查到
小鄧 发表于 18-3-2011 05:41 PM 
我觉得他们可能会根据income tax 吧!
因为很多人都是basic salary RM 300, commission RM20K 的话。
不就全部不能申请卡了吗?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年收入只有或少過3萬6000令吉的持卡人,每人限持兩家銀行(發卡商)信用卡,最高刷卡上額是月薪的兩倍。
年收入超過3萬6000令吉的持卡人,不受條例限制。
新持卡人年收入的申請門檻從目前1萬8000令吉,上修到2萬4000令吉,即時生效。
年收入只有或少過3萬6000令吉的持卡人,每人限持兩家發卡商的信用卡,但數量不限,惟最高消費限額是月薪的兩倍,新舊用戶都必須遵守此新條例。”
salary * 2 家發卡商 * 2 倍 月薪 = total 4倍
(每家發卡商給予最高刷卡額是用戶月薪的兩倍;意即若以最多持有兩家發卡商的信用卡計算,用戶享有最高刷卡額等于月薪的4倍。)
(消費者可持有每家發卡商不限數量的信用卡,像可同時持有萬事達卡、威世和美國運通卡,惟最高消費限額不變(total combine credit limit with 1 bank))
用戶沒有拖欠銀行未償還余額,今年年底前必須選擇其中兩家發卡商,削減多過月薪兩倍的刷卡上額。
“若用戶仍拖欠未償還余額,可跟銀行協商還款,擁有至少兩年時間還款。”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0: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在10月中申请的,11月头收到。。到今天还没charge。。
有点奇怪的是。。我是用信用卡申请这 ...
Alan5603 发表于 12-11-2010 06:44 AM 
好奇问下你用卡申请卡还需要给资料payslip那些的吗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只有两张卡,而且还是同一家银行的卡,一张原本就是4000的限额,两张就是一共有8000的话,那么这个措施实施后会有影响吗?
最奇怪的是银行如果要配合国行的规定的话该如何得知当事人的薪水呢?难道全部书信通知当事人必须呈交最新的薪水单或收入证明????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比较有兴趣知道有subcard的话,principal&subcard的credit limit怎么样分,但我没性趣知道 :-P |
|
|
|
|
|
|
|
|
|
|
发表于 19-3-2011 1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发表于 20-3-2011 1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人,他的薪水只有RM2500,但是由于之前用太多花费,所以他的卡有RM70Klimit,然后他用这RM70K申请VI和W ...
同心圆 发表于 18-3-2011 04:22 PM 
对~会变成RM5000,还有VI和WMC都会被银行收回,因为达不到薪水的要求。。 |
|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