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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風信子

短篇恐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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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泳池怪女生



那是在我念大二的那年夏天的事。

我们学校有一个游泳池,平时有很多人经常来游泳,熙熙攘攘的,很拥挤。所以我喜欢挑晚上晚些时候去,人少一些,自在一点,也不大会遭遇到男生们有意无意的骚扰。

那天,我约上了同寝室的两位女孩子一起去。已经是晚上9:50了,游泳池的人很少,只有七八个男生还在水里扑腾,他们在玩水球。

我们三个女孩子到更衣室里换上了泳衣,就下水了。人少的确很舒畅,游来游去的,也不用担心会冲撞到别人,累了,就上池边坐一会儿,看看男生们拼抢着那个水球,很遐意的感觉。玩了大约20分钟后,我的女伴们说她们有点累了,想先去冲凉,换衣,休息了。而我还觉得意犹未尽,就说好她们先出去,待会儿等我一块儿回去。

她们走了,我自己又游了10来分钟,差不多了,该回去睡觉了。于是我爬出泳池,走进了冲凉室。男生们玩得兴高采烈的呼喝声还在此起彼伏。我到更衣室拿了毛巾和洗发水及沐浴露,发现我的女伴们不在更衣室里,这两个坏蛋,怎么就等不及呢!

我回到了冲凉室,打开了一个水笼头,水挺大的,水声几乎盖过了外面男生们的声音。我褪下了泳衣,跨入了水柱下,开始冲凉。我把洗发水抹在了我的长发上,揉摩了一会儿,便把长发甩在了脑后,开始往身上抹沐浴露,当全身差不多都抹遍后,我把长发重又披在了我的眼前,闭上双眼,开始冲水。突然,我打了个冷颤。咦!怎么会有寒风!就在这时,我听到一个女声:

“我能不能借用你的东西?”

这声音不是我那两个女伴之一,但当时我并没有多想,说:

“没关系,你拿着用吧!”

“谢谢!”

我继续着我的冲凉。

当我全身都冲洗得很清爽之后,退出了水柱,睁开双眼一看,没人!嗯?那个人怎么洗得那么快?

我的洗发水和沐浴露都被放在了对过的水笼头下的地上,开着盖。这人怎么这样?我很有点气愤。

擦干了身体,我来到了更衣室,还是没人!怪!我穿上了衣服,把自己的东西放入包中,走出了更衣室。我的女伴们坐在了门口台阶上,看见我出来后,都站了起来,准备往回去的路上走去。

我一边追上她们,一边说:

“刚才你们看见是谁出来了吗?那女的真是没有礼貌!游泳冲凉自己不带东西,借了我的东西用完洗好后,随手放在了地上,连盖子也不盖上。真是的。”说完这句话后,我只看见女伴们都睁大眼睛看着我。

“怎么啦?”

“不会吧?没有人出来过呀!”

“是吗?那也许又进去游泳了吧?”我说。

“可是今天,除了我们三个,没有其他女生游泳啊!而且,我们出来后,也没见有人进去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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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月亮忘記了



月儿是一个安静的小女孩,她太安静了,安静得你简直以为她不在这个世界上。

月儿的家里有妈妈,还有一个宝宝,那是一个旧的、断了一只手的洋娃娃,但月儿叫她宝宝,月儿说宝宝是她的小孩。白天,在幼儿园里老师讲给月儿听的故事,月儿回去还要讲给宝宝听。

月儿的妈妈总是很忙。但月儿自己能照顾自己了,她能自己穿衣服,自己刷牙,自己洗脸,自己能从幼儿园走回家里去,自己打开门锁,甚至自从这几个月妈妈加班以来,月儿还能站在小板凳给自己做蛋炒饭吃了。妈妈总是因为这件事训斥她。但有什么办法呢?妈妈回来的时候,月儿往往因为太困,搂着宝宝睡着了。

平安夜那天,老师对小朋友们说,晚上睡觉前,在枕头旁放一只大大的袜子,看看第二天早上圣诞老人能给你们带来什么样的礼物。那天晚上,妈妈也回来得比平日早些。妈妈给月儿买回来好多的好吃的。月儿开心死了。临睡觉前月儿在妈妈的衣柜里翻来翻去。妈妈问月儿找什么?月儿说我要找一双像你那么大的袜子。妈妈说干什么?月儿说我想要圣诞老爷爷送给我一个爸爸,我要他把爸爸放在大袜子里。妈妈给了月儿一双小袜子,亲了一下月儿的头,说,乖,睡觉去吧!月儿想,也许她的小袜子在夜晚时就能长成像大人那样大吧。月儿甜甜地睡着了。

圣诞节的早上。月儿早早地醒来。睁开眼睛时,看到自己那双小袜子,空空的、瘪瘪的,月儿很伤心,扁了嘴,想哭。妈妈在厨房里叫她,月儿看看衣柜里圣诞老爷爷送给你一个什么礼物?月儿欣喜若狂,她想,圣诞老人一定把爸爸藏在衣柜里了。她一咕噜爬起来打开衣柜,却看到了一个新的漂亮的洋娃娃。妈妈问月儿喜欢吗?没月儿没有吭声。

月儿依旧搂着宝宝睡觉。妈妈问月儿,你不喜欢那个新的洋娃娃吗?月儿说,喜欢,但宝宝是我的小孩,我更爱我的小孩,虽然她断了一只手。

教画画的老师向月儿的妈妈投诉,月儿上课时心不在焉,老是在本子画小人。那天,妈妈指着本子上的小人问月儿,这是谁?月儿说是爸爸。妈妈皱皱眉头没再吱声。每月都有那么几天楼下房东太太都来和妈妈嚷嚷着什么。妈妈说再等两天,马上就发工资了。不久,教画画的老师又来投诉月儿了。那晚,妈妈对月儿说,月儿你已是大孩子了,妈妈省吃俭用让你上幼儿园,让你学画,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呢?说着说着就流出了眼泪。月儿一边用小手帕给妈妈擦眼泪,一边问妈妈,爸爸呢?爸爸在哪里?

月儿一生下来就不记得有爸爸,当看到别的小朋友放学时被爸爸扛在肩上格格地笑着,心里羡慕极了;有时看到楼下的贝贝,被他爸爸用胡子蹭啊蹭的,月儿的心也痒痒的。

妈妈长叹一口气说,月儿你还太小,长大了我再告诉你。月儿固执地看着妈妈,又问了一遍,妈妈,爸爸呢?爸爸在哪里?妈妈打开窗,指了指窗外,说,月儿你看那月亮,等月亮圆的时候你就能看到爸爸了。月儿高兴极了,等月亮圆的时候,她就有一个爸爸了。

每天,月儿都守在窗前看月亮。有好几次月儿都看到了月亮圆了又缺缺了又圆,但爸爸就是没有出现。她只得跑过去问妈妈。妈妈说,这月亮还不太圆,等到仲秋节,每个小朋友都吃月饼的时候,那时的月亮才最圆,。月儿说,仲秋节是我生日啊!妈妈说是啊是啊。

月儿简直太幸福了!因为今年过生日时就能看到爸爸了。月儿每天都盼着过仲秋节。

天气一天一天变凉了。树上的叶子也开始一点点变黄。教画画的老师表扬了月儿几次,他说月儿是一个画画天份很高的孩子。

一天,月儿从教画画老师家的美院家属楼出来,在美术学院旁的路边蹦蹦跳跳地走着。忽然看到从美术学院出来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藏青色的风衣在秋风中飘动,潇洒极了。爸爸,那是爸爸。月儿断定那是爸爸,因为他身上有爸爸的味道。男人在前面走着,月儿在后面一路小跑跟着。走了一会,男人回过头来,问月儿,你跟着我干嘛?!月儿说你是爸爸。

男人哈哈大笑说,快回家去吧。月儿仍固执地跟在他身后。男人停下来打了一个不长时间的手机,一会一辆红色地跑车开到了男人的身边,男人打开车门就要上车去,月儿急了,她紧紧地抱住男人的腿说,你是爸爸,对不对?车里面一个很美艳的少妇打开车门走下来惊讶地问男人,卓不凡,这小孩是谁家的啊?!男人说谁知道是谁家的啊,这年头,小孩子见人就喊爸爸,真有意思。你还别说这小孩和你小时候和相片可真像,美少妇说。再胡说八道,看我……男人亲昵地刮了一下美少妇的鼻子。说完把月儿的手拿开。车子就一溜烟地开走了。

月儿找到了爸爸。这是一个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的秘密。每天她从教画画的老师家出来,就坐在美院门口等那个男人。但接下来的日子竟再也没碰到他。仲秋节的越来越近了,月儿心里有点急!不过仲秋节前一天她终于她看到了那个高大的身影,不过这次男人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风衣。月儿一下子扑过去,爸爸。男人一楞,定睛一看,认出了月儿。

毕竟一个男人被一个陌生的小孩喊做爸爸的经历,并不是每天都能发生的。男人似乎也不太赶时间,对这个奇怪的小孩产生了兴趣,便问月儿,你为什么喊我叫爸爸?月儿扑闪着黑黑的大眼睛说因为你身上有爸爸的味道。男人被月儿的话逗乐了,正要过来准备拉她的小手。“月儿,月儿” 妈妈在她前面不远处喊月儿的名字。

妈妈来了,月儿对男人说。男人回过头来。月儿看到妈妈脸色苍白,呆呆地站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男人问,婉儿,你怎么在这里?妈妈说,这世界真太小了,今天下班早些,便顺路过来接小孩。这是你小孩?男人问。对,是我的小孩,卓月我们回家吧。等一等,婉儿,男人急切地叫住妈妈。刚才你叫这孩子什么?卓月,快跟叔叔再见!妈妈拉着月儿飞也似地逃开了。

月儿的生日到了。月儿趴在窗前看月亮。月亮很圆。月儿问妈妈,月儿圆了为什么我还没见到爸爸?妈妈说,今晚的月亮还不是很圆。月儿仔细看了看月亮,果然不是很圆。月儿问妈妈为什么今晚的月亮不是很圆?妈妈说因为月亮忘记了。月儿又问妈妈那什么时候月亮能记住很圆很圆呢?妈妈说明天。

第二天月儿早早地来到美院的门口。她要告诉那个她认定是爸爸的男人,昨晚没看到爸爸,是因为昨晚的月亮忘记了很圆,等到今天晚上月亮记得很圆很圆的时候,她就能看到爸爸了。等啊等啊,等了不知有多久,月儿感觉到自己像一片树叶一样都有点被秋风吹透了。终于见到了那个白色风衣的高大身影在马路的对面正向美院这边走来。月儿再也等不及了。爸爸、爸爸,月儿不顾一切地扑了过去。“嘎吱” 一声刺耳的刹车声。

躺在血泊中的月儿手里攥着一张画纸,纸上有一个相当不错的肖像素描,虽然只是个轮廓,但不难辨出那就是那个叫卓不凡的男人的影子。画像的旁边工工整整地写着四个字:送给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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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夜作文课



那天雨夜,小强被语文老师罚写一篇发挥想象力的作文直到很晚。他恍恍忽忽一个人回家,走到家门口拐角处,看见一个穿黑色雨衣的高个子,正扛着一把锄头、背着一个袋子往外面走,他躲在那里没敢吭声。

发现自家院子门开着,里面竟然没人。

想着刚才那个可疑的人他赶紧追了出去。在离家不是很远的郊外树林中,发现那黑衣人正用锄头掘地呢。

小强一直远远的看着,等那人把地面平整好走开以后,他才跑过去,用手小心翼翼一下一下地挖,他力气小,加上天又下雨,汗水掺着雨水小强已经浑身湿透了。

终于那个袋子的一角显露出来,接着是头发、然后是一个脑袋滚了出来,仔细一看是妈妈,小强顿时哭了出来。心想:自己的爸爸好残忍啊!但到底是为什么呢,于是他转身就朝家的方向跑去。

谁知道那袋子里面接着又滚出了另一个脑袋,正是他爸爸。

小强回到了家,发现黑衣人正面朝里坐在那歇息,他大喊道:爸爸,你为何杀害妈妈!

没想到那黑衣人转过脸来,竟是一具骷髅!

小强拔腿就跑,在雨中慌不择路,正好撞在了隔壁王奶奶的怀里。

王奶奶把他带到家中。

此时只有王奶奶一个人在家,小强惊魂未定,隔着窗子他看见那个黑衣人正抡着锄头朝着王家院子走来,小强吓得躲在了床下面。

王奶奶拿出一把老式手枪对着那黑衣人打了许多下,那人倒地了又爬起来,又倒地,又爬起来…直到最后手枪没有了子弹。

黑衣人渐渐走了过来,朝着王奶奶挥起了锄头,那老太太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随即黑衣人朝着小强这边走来。眼看着他就要用那锄头劈向床铺,小强吓得流出了尿水,想不到黑衣人渴了,趴在地上喝小强的尿,然后就瘫在那里像是睡着了,小强赶紧蹑手蹑脚地从床下爬了出来,匍匐着往外逃,这时,他发现王奶奶的眼睛还睁着,而且伸手指向一个什么地方,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小强看到刚才那个黑衣人的躯体不见了,只剩下一件黑色的雨衣搁在那里。

“醒醒吧!”语文老师叫小强,“该轮到你读作文了!瞧瞧,尿裤子了都!”

小强抬起头环顾整个教室,发现这会只剩下他一个学生了,那件恐怖的黑色雨衣还挂在黑板的旁边,而那个语文老师的样子就像刚才那个骷髅一样狰狞!窗外正焦急守候着的是爸爸妈妈两张熟悉的脸庞!

“有一次,隔壁王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发现她正在园子里拿锄头锄地呢,我就去帮他,结果挖出了一个骷髅头……还有一把手枪......还有一些出土文物……还有……”

小强照着作文本结结巴巴地念着,其实上面只是一片空白。

“还有什么?”老师追问他。

“还有一个月光宝盒。”小强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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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易碎的玩偶



紫苏接到绿霞电话的时候愣了一愣,然后吐了吐舌头,但是马上就同意了。是呀,已经很久都没有聚会了,大概20年了吧。

不知不觉20年就过去了,紫苏也从一个少女变出了一个男孩的母亲。时光飞逝如电呀!

紫苏不禁把自己的视线停留在了玻柜最上方的装着那5个陶瓷玩偶的盒子。

紫苏叹了口气,然后披上了一件风衣出了门,去参加这次高中同学的聚会去了。

那套陶瓷玩偶现在只有5个了,原来曾经是一套完整的,一共有7个,喑黄绿清蓝紫。这是紫苏20年前在她18岁高考结束后和她母亲在泰国的一家阴暗的小店里买到的。

紫苏到现在还记得那黯淡的一天。那天,本来紫苏要和母亲一起去芭提雅的海滨,可偏偏下雨了,而且是很大很大的雨。没有办法,紫苏只有跟着母亲找个躲雨的地方,于是她们进了那家写着她们看不懂的泰文招牌的小店。

小店里黑漆漆的,灯没有开,只有一只蜡烛在风雨中飘摇着。老板坐在屋里一个最阴暗的角落里,冷冷地看着紫苏和她母亲躲进了小店。这家店是卖古董的,到处都摆着不知年代身份可疑的玩意。紫苏百无聊奈地在小店里望来望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到了现在紫苏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古董店里总是把光线弄得暗暗的,这样可以显得古董所经历的时间更久远一些,而且还可以在黯淡的光线下卖出一些身份可疑的东西。

可那个时候的紫苏并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沿着目光力所能及的地方看她觉得漂亮的东西。于是,她看到了那套陶瓷玩偶,那套漂亮的古老的陶瓷玩偶,那套放在小店货柜最上方的漂亮的古老的陶瓷玩偶。

这是一套很有泰国风味的玩偶,每个玩偶的脸上都露着可爱的表情,或哭或笑,但每个玩偶身上穿的衣服颜色都不一样,正好配成了喑黄绿清蓝紫七种颜色。紫苏恰好看到了紫色的那个玩偶放在最外面,是个吐着舌头的表情。紫苏一看到这套玩偶就爱上了它,因为,这紫色的玩偶太像她自己了,她也喜欢一天没事就吐舌头,像只狗狗一样。于是紫苏对母亲说:“妈妈,买下这套玩偶吧。”

紫苏在学校有6个好朋友,她们7个人整天形影不离,老是呆在一起。这次到泰国来旅游,她的女伴早就说要让她给每个人买一件礼物,而这套陶瓷玩偶就是最好的礼物,每个人一件正好。哈哈,那个黄色的玩偶好象黄宜啊,眼睛大大的,双手托着下巴,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黄宜看到了肯定会笑出来的。

母亲问了问价格,从房间阴暗的角落里发出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哦,还不是很贵,便宜得还让人有点不敢相信。

正当母亲掏钱的时候,那个苍老的声音缓慢地说:“玩偶你买了可要珍惜啊,要用你的生命来珍惜。”声音低平而又麻木,紫苏听到的时候后背不由得颤栗了一下,一丝冷汗慢慢渗了出来。

紫苏踩着矮矮的小扶梯从货柜上取下了玩偶,好漂亮的玩偶呀。紫苏爱不释手地把玩着,可一不小心,一个玩偶从她的手里滑了出来。“砰!”的一声,一个玩偶摔在了地上,砸得粉碎。是那个黄色的玩偶。原本准备送给黄宜的那个玩偶碎了,两颗乌溜溜的眼珠在漆黑的地板上滚来滚去,和地面的颜色一样,几乎分不清在哪里了。

“再买一个黄色的来配上吧。”母亲说。

屋里黑暗的角落里,那个苍老的声音说话了:“对不起,这是最后一套了,没有多余的给你配上。”

紫苏的心里闪过了一丝阴影,唉,看来只有把自己那个紫色的玩偶送给黄宜了。

雨在这个时候停了,紫苏和母亲捧着六个玩偶出了这家怪怪的古董店。

两天后,紫苏回到了自己所在的城市。她一回家就打电话给她的死党,可当她打第一个电话给绿霞的时候,就听到了电话那头传来了低低的抽泣声。

“黄宜死了!就在前天下午。”绿霞黯然地说。

“怎么回事?”

“跳楼。她拿到了高考成绩通知单,差2分上线,她就从22层高的楼顶跳了下来。唉……她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绿霞的声音掩不住无边无际的悲伤。

在停尸间里,当绿霞拉开了笼罩在黄宜身上的那张白色的布后,紫苏崩溃般地哭了。虽然黄宜的脸已经经过了精心的修饰,可依然看得出上面满是暗红色的血污的痕迹。更可怕的是她的眼眶里黑黑的,只是一个洞,那有什么眼睛,只有两颗乌溜溜的玻璃珠塞在里面,没有一点生气。

“唉……”绿霞轻叹了一口气。“她是从22楼上跳下来的,头先着地,整个脑袋都碎了,她的眼睛也从眼眶里飞了出来。她死得好惨啊……”

听到这里,紫苏的心里咯噔一下,竟不自觉地悸动了。

出了停尸间,紫苏对绿霞说:“明天,你带她们四个一起到我家来坐坐,大家聊一聊,散散心。我也有礼物送给你们。”

第二天,天气晴朗,绿霞、橙子、小青、蓝衣一早就来到了紫苏的家,就差火妖了。火妖就像个男孩一样,整天风风火火的,骑一辆摩托车在城市里冲来冲去,可这并不影响她们之间亲密无间的关系。大家都双手托着脑袋,凭在窗台上,等着火妖的摩托车从街道的另一端突然出现。楼下,几个电力工人正在牵着过街的电线,声音一致地喊着口号。

紫苏把礼物藏得神神秘秘的,她想给大家一个意外的惊喜。她把剩下的六个玩偶放在了阁楼里,她现在就准备上去拿下来。

当她手捧着玩偶时,脚正踩在一盏小板凳上,突然脚一滑,人摔在了地上。“砰!”一个玩偶破碎了。紫苏一看,是那个红色的玩偶,她准备送给火妖的那个。红色玩偶头在地上滴溜溜地转着,身子却在另一个地方。当头停止转动的时候,玩偶的一双眼睛正幽怨地盯着紫苏,死死地盯着紫苏。真倒霉呀,看来只有把自己那个紫色的玩偶送给火妖了。正当紫苏暗自埋怨时,她听到了窗台那边传来一阵尖叫。

紫苏连忙跑到了窗台边,我的天,她看到了街上那血腥的一幕。

火妖的摩托车倒在了地上,车轮还不停地转着。在地上,一片鲜红的血泊!在离摩托车不远的地方,一个头颅正滴溜溜地转动着。是火妖的头!而她的身子还留在摩托车上。周围是电力工人正目瞪口呆地望着这发生的一切。

当火妖的头颅停止转动时,她的眼睛正好正对着紫苏,眼睛依然大大地睁着。虽然离得很远,可紫苏分明地感觉到,这双眼睛就是望着她,死死地望着她。

“怎么了?怎么了?”紫苏歇斯底里地喊着。

蓝衣声音崩溃了,她哭着说:“是那几个电力工人,他们在拉过街的电线,突然电线落了下来。火妖的摩托车正好开了过来,她的头正好被电线拉住了。我的天呀……”

“呜呜呜……”五个女孩立刻陷入了一片哭声之中。

紫苏看着手里的五个玩偶,她觉得自己的头越来越晕,她似乎想起了什么。

在浑浑噩噩中,紫苏送走了剩下的四个女伴,她没有把玩偶送给她们,而是拿了其他的纪念品。她已经开始觉得这套玩偶有问题了,她不敢再把这套玩偶送给别人。她只有把玩偶用盒子小心翼翼地装好,放在了玻璃柜的最上面,不让任何人动它。在她的精心保护下,这套玩偶安全地没有丝毫破损地放了20年,而在这20年里,她和她的四个朋友几乎没有再联系,但是据她所知,她和她的朋友们在这20年里,几乎连一次小病都没犯过。

紫苏出去参加聚会了,家里只留了那个叫翠花的从苏南来的小保姆。翠花在家里擦来擦去,没多久的时间就把屋里弄得干干净净。本来这屋里就没什么清洁做的,到处都够干净了。无聊中,翠花在屋里走来走去,这里看看,那里摸摸。于是,她看到了放在玻柜最上方的那个盒子。

翠花是个闲不得的人,虽然紫苏给她说过很多次不要碰柜子里的那个盒子,可当她看到盒子上满是蜘蛛网时,她还是决定拿出来抹一抹。

猜都猜得到结果,当翠花拿盒子的时候,她的身高注定了她没办法拿稳盒子。盒子落到了地上,发出了巨大的声音。从包装盒里飞溅出了陶瓷的碎片。就在这个时候,屋里的挂钟停留在了11:46的时间。

[都市快报讯]昨日上午11:46,市郊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载有5人的轿车跌入了XX江,经警方证实,车上5人当场死亡。警方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最近天雨路滑,请车辆慢行,注意安全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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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 烟



76年,我参加救国团的服务员甄选通过,成为正式服务员。

在团委会的营队,我是每个寒。暑假都参加服务的工作,也对营队的流程。

驻站的地点一清二楚,但是还是遇到我无法解释的问题。

78年,我带著90几人的健行队伍自谷关出发,行经青山,德基,前往武陵农场。

而事情是发生在中途的"德基山庄"。

那天下午一如往常在4:30左右进入山庄,驻站服务员列队迎接,唱著欢迎歌曲。

晚饭过後7:00晚会开始一直进行到9:00结束。大家赶紧盥洗於9:50熄灯就寝。

於就寝後全山庄中除厕所及办公室的灯光是亮著其於的都熄灭了。

照往常一样,我带著手电筒巡察清点人数是否到齐。

在二楼清点完毕走下一楼,当时走道灯是暗的,但是我却看到走道尽头(厕所门口)有一道白色的烟雾由淡渐渐转浓,形成约有一人高的白雾,白雾自厕所旁的楼梯飘向二楼,我感觉非常奇怪,於是走过去看看,但也没有看到什么东西,就又回来继续清点人数。

隔天队伍又继续向武陵农场出发,两天後这梯队结束,我又回到德基山庄协助撤站事宜,在工作的同时服务员间闲聊,我就说出那天晚上看到的事情,总干事突然不说话,只告诉我不要再提这事。

等所有事情都作完收拾完毕,总干事带大家到餐厅旁边拜拜并烧了一些纸钱。

但依我带队两年的经验,这拜拜的事都是在建站(营队开始前)时拜的,怎么会在这时才拜呢?我问其它服务员是否发生什么事?但大家一脸茫然。

後来我到厨房时遇到部队支援的伙夫,他告诉我:他在建站前两天就到此地报到,在他报到的当天有一位小姐也到此地住宿,但傍晚吃饭时却找不到人,於是庄主要大家分头找找看,最後在山庄旁靠德基水库边找到一双女鞋,就是那女子所穿的鞋,於是庄主赶快打电话到德基水库那里请人协助打捞,但是都找不到。

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发现尸体。而那女子来的时候就住在二楼厕所旁的房间内,而你看到白烟的那天,刚好是头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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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鸢尾清明



每年清明,爷爷都带清清去上坟,清清喜欢上坟,因为奶奶的坟头长满鸢尾花。

爷爷总是很认真的帮清清采摘最美的花儿,弯腰弯多了,弯成了一个驼背。

蓝紫色的花儿状若彩蝶,远远的就可以看见一只只蓝色蝴蝶飞舞于绿叶之间,像是蓝色天空散落下来的碎片,正伸展翅膀准备再回蓝天。

爷爷被送进火葬场那天,清清一直没哭,就是死活不肯跟大人们进吊唁厅。

她独自坐在殡仪馆外的土堆上,看高耸如云的烟囱。

她看见烟囱冒出白色烟雾,飘向天空,变成白云。

清清兴奋起来,她知道那是爷爷躲在厕所里吸烟呢,清清知道,爷爷吸完烟就会出来了。

爷爷最终没有出来,清清哭了。

“清清,别哭,我你爷爷飞到天国去了,真的,等我的翅膀长好了,我帮你上去找他。”不知什么时候,大明出现在清清身后。

大明是邻居家的小哥哥。

“你瞎说,爷爷没有翅膀,你也没有翅膀。”

“你不知道了吧,你爷爷的驼背里面藏着的就是翅膀……”

大明的确没有翅膀,但大明是个小驼背——天生的残疾。

清清止住了哭泣,伸手去摸哥哥背上隆起的肉坨坨,软软的,很舒服。

大明把清清背在背上带回了她爸爸身边,路上还顺便采了一把鸢尾花。

爷爷活着的时候,没有人敢欺负清清;爷爷升天以后,也没有人敢欺负清清,因为大明总在明处暗处护着清清。

清清高考那一年一个雨夜,清清上夜校回来的路上,被两个小流氓盯上了。

小流氓在僻巷里拦住了清清,但还没来得及做坏事,一个流氓的脑袋就挨了一板砖。

偷袭者是一个驼子——就是大明。大明虽然身材瘦小,但很敢玩命,虽然不是流氓的对手,最终被打倒在血泊中,但他的玩命到底还把流氓给吓跑了。

那天晚上雨很大,那天晚上大明背上的肉坨坨在雨中舒展出了一对翅膀。

清清骑在哥哥背上,象小时候一样,不过,这次,大明是扇动着双翼把清清送回了家。

“我答应过你,要去找你爷爷,现在是时候了……”告别时,大明这样对清清说。

“不,我要跟你一起飞。”清清哭着拉住哥哥,不肯放手。

“总有一天,你也可以飞起来。”大明很果断的说,“鸢尾花就是你的翅膀。”

大明飞向了夜空。

三年之后,清清终于也飞向了蓝天。

蓝天上的清清穿着鸢尾花一样颜色的制服,脸上不时飞起比花儿还灿烂的笑容。

乘坐民航班机的散客常夸她:这位乘务员的笑容,象月下的鸢尾花。

其实大家不知道,清清是看见大明飞向在机舱外的月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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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夜的籃球聲



记得从前读中学,常常有被老师留至晚上八点多,因爲自己住得比较远,通车上学那公车站牌离自己家有一段路,而有二条路可以到我家,一条是大马路,本来以前我都走那路回家的,可是...那是另外一段故事...那我只好走另一条小路...那条小路是某学校的后门,那条小路旁是学校的篮球场,当我走到那时,大概都是九点多了,夜校生早已下课了,至少从来没看到这时侯还有人在打篮球,或许是没有夜灯,或许是无人知道的理由...在我还没遇到下面我所要描述的事前,我一直以爲是前面一个理由---->没有夜灯...但我现在相信我错了...

记得那是一个深冬的夜...由于平常已经习惯了,虽然那天走过那条小路时,心中总是觉得毛毛的,但是整条路上,只有我孤单的身影,除了走快点,我总没什么法子了...因爲我总觉得后面有人紧紧地跟着我...

可是从前总是听别人说,人有三盏灯,回过头来一次就会熄一盏,回三次就会被鬼魂摄去...我回过头自己的头一次,但是啥也没看见...我发誓绝不回第二次...但是那种亦步亦趋的感觉却怎么挥也挥不去...我破天地回了第二次自己的头,我发誓我绝不再回第三次自己的头,虽然我又一次地什么也没看见...幸好这条并不是挺长的,就在我正犹豫是否回第三次头时,我看到了心中多么期盼的路灯...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得救了。。

从此以后,总是会等还有其他人也要走那条小路,自己才敢跟着别人的脚步,快快通过...久而久之,虽然没人同行,也敢自己走过这条小路了...

可是当年,记得应该是大年除夕吧,我和老弟受命守岁,等到两、参点时,又没电视可看,那时家中也还没录放影机,老弟提议何不到处晃晃呢我想也无趣得很,玛兄弟也快打烂了,便同意老弟的提议...两兄弟走着走着...远远地,不知不觉地,篮球场就在眼前了,这会儿可没上次那种感觉哩!

明天是大过年哩!谁想到有鬼...找了个篮球场旁的树坐下,把口袋中仅存的两根烟,一人点了一根,好不容易可以在外边抽根烟了,平常怕街坊邻居撞见,现在两兄弟在这半夜两、参点这会儿,鬼才撞得见我们在这儿哈烟,管他去的...我们边抽边聊,当我手头上的那根烟尚未一半时,老弟传来一声,你相信有人在除夕夜打篮球吗我想我那时侯早已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老弟了,因爲......我也听到了...

远远地,我知道是从靠近我们这边传出来,因爲声好响,一阵阵拍球的声音,间杂着球碰到铁框的声音,我从国小就是校队了,那种篮球场上特殊声音,是我熟悉不过的了,在现在,却让我有种异常害怕的感觉...我是真的害怕那种声音,尤其是在有了前那一段经验,老弟却不怕,因爲他没有亲身经验过它...

只见他拾了块石头,我想这叫投石问路,我想他问的可不是人,我想毫无疑问地,因爲没人有任何的回应声,一块块石头掷过去了,声音也一阵阵地停歇,石头刚丢过去时,拍球声会停顿一下子,但过了一会儿却又响起,却没人传来半句回答,我早已吓得说不出话来了,我想在老弟丢了三、四块石头后,我也拉着他手...我想是直奔家中。

后来几个星期后,也开学了,我却因爲那天的经验,我想我再也不想碰篮球了,我也申请退出校队了,我想总没有鬼会喜欢念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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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灯管上的女孩



东12原来是什么系的女生住的呢?我不知道,可是当一个女孩子自杀了以后,问题就出来了……

那个女孩子为什么要自杀呢?我也不知道。她从四楼跳了下来(四楼最高啦,)。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头居然直接撞在了一楼的窗台上,一楼的那个房间全是血,恐怖的是,那些血竟然洗不掉,只有把墙灰连同血一起铲下来……

原来的东12的灯管是和其他楼的宿舍一样是吊在天花板的,一天晚上,那个房间有个女生晚上醒来,看见灯管在晃动,她就觉得很奇怪,仔细一看……!竟是一个穿着白纱的女孩子坐在上面荡秋千!现在新东12的灯管是贴着天花板的,就是这个原因。

另外一个宿舍的女生也有发现。晚上大家都睡觉了,但是有个女生很刻苦,还躲在蚊帐里面看书。忽然,她听到窗外有“咯咯“的笑声,她就抬头看,看见一个女孩子在窗外微笑着向她招手,这个女生吓的脸色发白,因为她是住在四楼的!

就这样,事情越来越多,学校就不得不把东12的学生给搬到其他宿舍楼。到我进校前就干脆拆了它。有一个96的师兄就给我讲过,他刚进校的时候,东12还没有拆,他就进去过,他说,站在宿舍大门门口就觉得有些冷,是那种阴阴的冷,然后就似乎听见走廊里有什么动静,但是听不真切,总觉得毛骨悚然的。 以上只是听说而已,千万不要信的说,呵呵,否则今晚你的蚊帐外面可能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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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稻田里的女人



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小小年纪的女孩子们学会了矜持地躲在课间的教室里,低声交流男同学及男老师的趣事。在被反复咀嚼过的人名里,学校里一位男老师一直被忽略在所有女孩子的头脑外,因为他真的不值得女孩子们浪费口舌。他是那么地短小灰暗,一年四季总是套着那件灰蒙蒙地中山装,每当有他的课,和他一同挤进教室的还有他浓浓的体味。我们曾经打过赌,如果一个星期前你在他的牙齿的缝隙里窥视过菜叶的茎绊,一个星期后,我们敢肯定,那条菜叶的躯体依然忠诚地贴服在他的齿间。

有一天,他的名字“猪守辉”突然间被传得沸沸扬扬,闪现在各间教室内不同的嘴巴间,这一切突变都源于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奇异的事情。

那是一个昏暗的傍晚,黑沉沉的夜马上就要来临,偶有一两声狗吠回响在空荡荡的夜空,路旁的杉树静静地摇晃着身躯,微风吹来一团团腥热的气息。家住农村的猪老师跌跌绊绊地独行于返家的小路上,农村的泥路坑坑洼洼,眼晴需费力地寻找,才能把持住脚底的平整。

夜说来就来了,锅盔一样倒扣在头顶,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短小的猪老师忽闪在半人高的稻苗间,肥硕的稻苗在夜风的吹拂下,哗啦啦地起伏着,小夜虫躲在角落里叽叽咕咕地低吟着。

从来就不怕走夜路的猪老师突然感到有点发冷,身上的毛孔忽忽地张开嘴巴,滋滋地吸着露水的凉气。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猪老师突然哼起了歌,不成调,但可以壮胆。习惯走夜路的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了。

风大了起来,吹在身上,凉凉的,象冰冷的爪子抚在脸上,还带着点潮湿。

家,还在稻田后的拐弯处。

猪老师拐上了田埂,天色已经暗得全凭记忆来走这条路了。前面有个小水洼吧?白天的记忆有点模糊,试探着一脚踩下去——

“吱哇。”

脚底传来的柔软的感觉一下子冷凝了猪老师的脚,一团模糊的影子瞬间消失在浓浓的夜色里。

“这可恶的赖哈蟆!”

猪老师迟疑着放下悬着的脚,定了定神,才发觉鼻尖已渗出细密的汗珠。

“明天可能有雨呢。”猪老师小声嘟囔着,脚下的步子愈发紧起来。

他埋头疾走着,偶然间抬起头,一团模糊昏暗的光晃入猪老师的视野,前面不远处的稻田里飘浮着一盏灯笼的光——油纸的灯笼,冷冷的光。

中山装被风刮得卟卟地响着,步子却变得软绵绵的。猪老师疑惑间已走近了那盏灯笼。

一个穿着白衣的女人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那盏油纸的灯笼提在她的手中。

女人端坐在田埂上,双脚隐匿在稻苗间,看不清她的面孔,因为那女人掉转了头正看着蒙蒙的远处。

灯笼内的火苗忽闪着,卟卟地燃烧着猪老师的心,猪老师甚至闻到了火苗的热气,血液静止在身体里,他走不动路了——提灯笼的女人的背影对他来说是陌生的,他的记忆里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女人。

女人突然掉转头来。

猪老师揉了揉眼,再揉了揉眼,他跟本看不见女人的五官!只看见她满脸的长发飞舞着,火焰般地飞舞着,面孔直面着猪老师,没有五官,可是猪老师分明感觉到了女人眼里的凉意。

没有声息地,女人站了起来,手里的油纸灯笼晃荡着,火苗忽忽地冒了出来,女人披散着长发,飞舞着白衣,她飘忽着,来了!

凝固了的脚步突然清酲过来,猪老师越过了女人,脚下的步子风一般地飞起来,头脑里一片空白,无法呼吸………

到家了!猪老师抚着狂奔的心脏,握住妻子温软的手,才敢回头向远处的稻田望去:黑沉沉的稻田起伏在夜色里,哪有什么灯笼,哪有什么提灯笼的女人!

“你看花眼了。”妻子微笑着的粗糙面孔熨平了猪老师的惊恐。一碗热汤下去,猪老师也怀疑起来,也许真的是看花眼了。

第二天的生物教室里,却没有出现猪老师的身影。第五天,同学们在饶舌的班主任的言谈中才知道了猪老师的故事,才知道猪老师躺在家里,高烧不退。

很多年过去了,班里的同学们都已各奔东西,学校里的新面孔是换了又换,但猪老师的奇异经历却成了学校里永远的故事。听说,夜晚的寝室里有同学不好好睡觉的,马上就有人拿了猪老师的故事讲给他听,于是,寝室里顷刻间安静得能听到火苗在灯笼里燃烧的噼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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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我爱你



我记得2003年的夏天,天气很热。那个夏天我独自居住在城市边缘的一栋楼房的顶层,常常凌晨睡去。

不睡觉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天气的热,而在我本身。那个夏天的开始,我结束了工作,爱情,孑然一人在另一个城市重新生活。这个城市里我没有朋友,我换了电话,除了家人没有人可以找到我。

不睡觉的时候,我最常做的事情是趴在阳台上抽烟。没有打开窗户,因为外面有蚊子。所以,我常常可以看到玻璃上有一个女人的吐着烟圈的寂寞苍白的样子。那个女人穿着天蓝色的吊带真丝睡衣,刚洗过的长发总是湿漉漉的打着卷披散着。我看到那个女人的眼神总是寂静。我知道她心若死水。

无聊的时候我会上网聊天。挤身在人数众多的聊天室里,我常常不说话。静静的看着那些陌生的男女没有任何理由开始调情,真的让人感觉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远,没有什么是永恒。我轻轻笑笑,点燃一只烟。

“Hi,晚上好。”一个叫黑暗的人和我打招呼。我懒懒的回过去。

“Hi。”

“蓝色是不是代表忧郁?”蓝是我名字。

“孤独。”

“一个人孤独?”

“有什么不好?”

“如果你喜欢,没有什么不好。”

“我喜欢。”

“等我一下。”

“?”

“我去拿烟。”

“哦。”

“我抽三五。”

我也抽三五。一直幻想自己因为抽烟太多会得病死掉。

“抽烟有害健康。”

“你不抽烟?”

“抽。”

“呵,你看,天下事不过如此。”
...

聊了很久。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琐事。这样很好。凌晨1点,我告诉他我要去睡觉了。

“晚安。”他说。

关掉电脑,我起身来到阳台,静静抽掉一颗烟。几乎已经没有亮着的灯光了。月色很好,我仰望着月亮,幻想着天堂的颜色。后来我就去睡了。

从那以后,我们常常在网上遇到。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只与我一个人说话。我是的。

以后的交谈和以前没什么两样。我们交谈一些琐事,经常就一部电影或者一首歌谈很久。夜深的时候他会告诉我早点休息。有时候我会让他去看天空美丽的月亮。

“我常想,那样美丽的月光,会是天堂的颜色。”我告诉他。

“如果那是天堂,你会成为天堂里美丽的天使。”

“长着蓝色翅膀的天使。”

“那么,我就是黑色翅膀的天使。”

...

会有黑色和蓝色的天使吗?我想应该是不会的。天使都是甜蜜的,洁白的。她们的世界怎么会有那么黑暗或者孤独的颜色出现呢?

“世界上不会有蓝色和黑色的天使的。”我固执的说。

“傻瓜,你没有见过,怎么知道会没有?”

“你也没有见过,怎么知道一定会有?”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

“呵,如果有一天,我们有机会去天堂,一定要告诉另一个人天使的样子。”

“好的。”

...

我们聊了很多,但是都不涉及私人生活。我甚至不知道他是男是女。但是直觉上,我觉得他是男的。

有一次,他忽然谈到感情。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爱吗?”

我沉默了很久,后来我回答他:“相信吧。”

“那你有过吗?”

有过吗?我也问自己。恍若前世的曾经的爱恨,已经很久没有提及。我怔怔呆了很常时间,回过神来,什么时候手中的烟已经有那么长的烟灰。

“也许曾经爱过。”

“以后还会爱上人吗?”

“大概不会了。”

“大概?就是有可能了吧?”

“也许。”我不置可否。

“那,你会爱上我吗?”他小心翼翼的问。

“不会。”

...

“呵呵,是吗?那我就放心了。我快要结婚了,来参加我的婚礼好吗?”

“结婚?什么时候?”

“我和她已经订婚一年了。我们下个星期结婚。”

“恭喜。”

“在和平路的倪雅。你来好吗?”

手中的烟已经染尽。我重新点燃一颗。他还在等我的回复。

“好。”

“我一定可以认出你的。答应我,穿蓝色衣服。”

“我的衣服,都是蓝色。”

“早点睡。太晚了。”

“好,晚安。”

真的很晚了。我在阳台抽烟的时候,附近只有我家一盏灯在亮着。我抬头看暗淡的天空,今天沥沥下着小雨,没有月亮。

他结婚那天,我穿了淡蓝的衣裙。没有带礼物。去的路上,我看到一家很小的鲜花店。

“老板,这淡蓝的花,是什么?”

“勿忘我。”

那淡蓝色的美丽小花,叫勿忘我。不要忘记我,这是不适合参加婚礼的花。

“小姐想要什么样子的花?”

“参加婚礼的。”

“哦。小姐你看,我们今天恰好有合适的花,你看,是这个-----”他指给我。

那是天堂鸟,火红的美丽妖娆的花。是热恋中情侣的花。

我闭上眼睛。曾经的前尘往事啊,忽然如潮水般涌上来。一幕一幕,在这个毫不相干的小店里,如同影片一样放过:

热恋中的男友送我的大把的火红的天堂鸟...

我被爱情和天堂鸟映红的脸...

背叛的男友和我的好朋友在床上缠绵的身影...

为了报复我和男友情同手足的兄弟上床时候我自己冷漠的脸...

我狠狠扇了一巴掌的红肿的好朋友慌乱的脸...

男友亲手把水果刀插到他的最好的兄弟的胸口时,我看到血慢慢流下...

男友被判死刑那天,我没有流泪的脸和昏了过去的好朋友的身影...

不能再想,不能再想。我用手使劲的按住脑袋,痛苦的想把所有记忆摔出。我颤抖的不能站立。我无力的倚住墙壁。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

“你要不要休息一下?”睁开眼睛,是花店老板慌乱的脸。

我轻轻笑了一下,“我真的没事。麻烦你,我不要天堂鸟。帮我包一份百合好吗?”

半个小时后,我抱着一大束百合隔着马路站在酒店门口。我来早了,婚礼还没开始。我依然浑身无力,头钝钝的疼。我扶住身边的大树,想稳稳精神。

一阵喧哗,婚车到了。美丽的新娘,穿着洁白的婚纱。帅气的新郎,满面笑容,英俊逼人。我急忙匆匆走过去,想穿过马路走过去。

后来的事情我记不太清。我只隐约记得一个黑色的身影飞快的冲我跑来,把我推开,接着就是刺耳的刹车声。我看见血蜿蜒的流出,我看见最后他回头对我的笑容。

那个婚礼,变成了葬礼。

...

我依然过着和以前一样的日子。无聊的时候我仍然上网,但是不再聊天。我常去一些灵异网站,希望有人可以告诉我天堂的颜色,希望有人可以告诉我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长着黑色和蓝色翅膀的天使。可是,没有人知道。

这样过了很久。

有天中午,我去那个小花店买花。

“小姐,还是要勿忘我?”花店老板憨厚的笑着问我。

“是的。”我笑着回答他。

“这种花不是主花,别人都拿它做陪衬呢。小姐真是怪人。”

“我喜欢啊。”我轻声回答他,“只要你喜欢,就没什么不好。”

我怀抱着大束的蓝色小花,对老板道谢而去。

“等等!”他忽然叫住我,“呐,送你束百合吧。放到勿忘我里,很漂亮。”

出门的时候,我怀里是洁白的百合,周围是蓝色的漂亮小花。我慢慢穿过马路走向车站。

在我前面的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8、9岁的样子。应该是刚放学吧。开心的蹦蹦跳跳在我前面走着。我微笑着看着她,我小时侯,也是无忧无虑的孩子。

我忽然听到呼啸的声音,一辆高速的车冲向那个孩子。来不及思考,我扑过去推开了那个孩子。我又听到那刺耳的刹车声。我还看见天上有蓝色和白色的花缓缓落下。

一切都安静下来。

我感觉自己在飞翔。我低头看着越来越远的地面。慌乱的拥挤人群中,一个身穿蓝色衣群的女孩仰面躺着。暗红的血在她的身下晕开,一些深蓝的,和洁白的花瓣在红色中漂浮着。诡异的美丽。

我轻轻笑了。她真的看起来很美丽。我抬起头看着渐渐清晰的天空。

这一定是天堂。它有着月亮般皎洁的颜色。有人在迎接我。那是个黑色翅膀的天使。

“我一直在守护你。但是对不起,我忍不住想见你。”

“见我做什么?”我轻轻笑笑。

“想告诉你,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黑色翅膀的天使。”

“那么蓝色的呢?”

“看看你自己。”

我看看身后,我看到一双美丽的淡蓝色的翅膀。真漂亮。

“还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

“你爱我吗?”抬头,是他小心翼翼的表情。

我微笑着看着他“是的。对不起,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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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兄大师姐



我好象曾经说过我们中学对面有个医学院,那是个大得有点儿荒凉的院落,历史很久了,现存最早的一座楼是康德年间建造的,康德是溥仪的年号,也就是满洲国的年号。老房子多的地方总会有些鬼故事,医学院自不例外,经常有传说夜里会听到莫名其妙的歌声,哭泣声和笑声,还有许多的“镇鬼”传说。医学院还有好几只“院鬼”,我知道的有大师兄大师姐,耗子王等,“院鬼”的意思就是保护医学院的鬼。

医学院的大楼是个不太老的建筑,大概是50年代盖起来的,有着那个年代常见的结构--厚重的墙壁,灰乎乎的颜色,四四方方的外形,再加上相对比较小的窗子。所以大楼里就是夏天也很阴凉。有一年我们在医学院踢球,踢完了又热又渴,就跑到大楼里找水管子冲头,顺便灌一肚子凉水,那时候我们踢球的都这样干,倒也没人得病。进大楼的时候倒还不觉得怎么,等凉快够了出来时,就感到楼里的风阴森森的,虽是白天也象晚上,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把我和另外几个家伙吓了一大跳:正对门两边各有一个骨头架子!

按说医学院里这类东西出现在哪里也很平常的,不过我们可不是医学院的学生,着实给吓毛了,后来我们就和一个家长是医学院老师的同学抱怨,说医学院的人故意摆这俩东西吓人。那个同学就说:“这两个骨骼标本是医学院的大师兄大师姐,摆在那里是给医学院看门的,据说可以镇邪。”

当时我们都笑他,拿骷髅镇邪,就不怕他们自己捣鬼?

那个同学就说:“你们不信,问我爸爸去。”不过我们都没无聊到去问大人这种事,就撂下了,好几年后同学聚会,也不知道谁先翻起老帐,刚好有个在医学院上学的(不是前面那个同学),说确有大师兄大师姐其事,还给我们讲了来历:

医学院大楼里的骨骼标本,一眼看得出是一男一女(我看不出,只看出一个高一个矮,这里是转述那个同学的话,以下同),那俩人是一对儿,都是我们学校(指医学院,以下同)的学生,不过比咱们老多了,是三几级的样子,所以才叫他们大师兄大师姐。

(我插嘴,怎么不是师兄师嫂?)

同学:你别插嘴,等我讲完。他接着讲下去:

那年日本人打进中国,先把奉天给占了,后来就请了溥仪当皇帝,老百姓就得先听鬼子大皇帝的,再听溥仪二皇帝的,不过反正也没什么好事儿,那时候我们市还小,旁边山上还有老林子,就有抗日军出没的传说,只是谁也没见过,大师兄那时候也就二三年级的样子,有时候就在背地里骂日本人,大师姐和他好就劝他,行医的济世救人谁当皇帝也一样。后来日本人扩兵,要征医学院的学生“奉士”,其实就是随军给他们干活,我们学校那时候也算全东北头一号的西医学校了,所以鬼子倒还很看重,不过愿意跟鬼子去的人倒也不多。征学生是以将毕业的人为主,本来没大师兄的事儿,可他自己找事,一天晚上在那几个报名要去的人宿舍门上写了“汉奸”俩字还有些骂人的话,医学院里的老师先看见了,知道是他干的,因为认识笔迹,就给抹掉了,这件事就没闹大。那几个人心里窝火,他们也不是真的要当汉奸,有的是家里没钱,横竖也是挣点儿钱花,也有是被二鬼子,就是翻译随便报上去的,鬼子拿名单来要人,谁敢不去啊?

这件事不久就过去了,那些走的人里有个脾气暴躁的知道真象,就对大师兄放话:“有本事,上山找军头去!”军头自然是指传说中的抗日军。

差不多又过了一年,轮到大师兄他们毕业,鬼子又要人,这次想去的人就更少了,因为上次的人都没了消息,也不知给鬼子部队带到哪儿去了。二鬼子照例乱写了几个人名报上去,就有大师兄,可是等开拔那天,大师兄还有另外两个和他好的人都不见了,二鬼子气得倒仰,又不好和大鬼子说,给兜头一顿臭骂。知道这事的人一边偷笑,一边也给这三个同学担心,因为他们是给鬼子征召的,抓到就算“逃兵”,不是枪毙就是送去挖煤窑。不过好几个月也没人听说他们给抓到了,大师姐就苦了,又想知道大师兄他们的下落,又怕知道--因为要是知道的话八成就是他们给抓住了。

转眼到了冬天,鬼子和抗日军打了一仗,医学院突然收到鬼子送来的几具尸体,说是给解剖课用。那年头医学院也不缺尸体用,老死人,有些人就觉得不对。尸体送到太平间的晚上,有人听见里面有哭声,医学院的人胆子都很大,就进去看,哭的人是大师姐,因为那些尸体里面有一具就是大师兄。后来所有的人都来认,但是另外几个人都没人认识,不过想来都是抗日军人,大师兄还真的投了抗日军!

再后来,大师姐说大师兄给她托梦,要把他做一个骨骼标本,他说他就不信鬼子能老呆在中国,他就想看到鬼子滚出中国那天。这件事到底是不是这个样子就不那么肯定了,反正最后那个标本就做好了,大师姐守在标本室哭了一夜。

俗话说,祸不单行,大师姐家里是有钱人,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老巴结日本鬼子,大师姐早就不愤,所以一年多都没回家,结果家里突然来封信,让她回去结婚。结婚是大事,可信上连新郎是谁都没写,大师姐算是上洋学的,对家里的话也不大听,也估计不会是什么好亲,就不理。可是过了两天,她不理都不行了,她家人来接她,还跟着个鬼子兵。吵了半天才明白是鬼子的一个商业株式会社的公子要娶她,她家里已经答应了。

闹的结果,大师姐悲愤交加,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上吊自杀了,当天医学院就闹开了鬼,大师姐的家人,跟来的鬼子,一个个都病倒啦,连远在奉天的那个株式会社的公子也病了,整天叫着头疼啊,饶命啊,有人就说是大师兄显灵,要报夺妻之仇。后来还真请了个和尚驱鬼,和尚说这鬼驱不了,这是讨债鬼,该是他的还他就是了。最后就只好把大师姐也做成标本,和大师兄放到一起,鬼也就不闹了。

转眼到了45年,鬼子可要逃命啦,临走还不干好事,放了不少的火,照说只是烧他们带不走的东西跟营房,可是火一烧起来就挡不住了,也不知道多少老百姓跟着倒了霉,医学院也受到波及,烧坏了两间房子,其中一间就停着大师兄大师姐,当时大家都以为里面不会有东西剩下了,等挖开一看,那俩标本还好好的,就是大师兄的棺材倒下来挡住了火路,保住了大师姐,不过他自己就给烧坏了脚后跟儿。后来有人就说这两个标本会显灵啦,越传越神的,以致于有考试怕过不了关的都去祷告。新楼(指现在的大楼)盖起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的主意,就把两个标本装在玻璃柜子里放大门口了,说不清算是当门神还是纪念他们。

“你不信去看,大师兄的脚后跟还是烧坏的,用了块石膏补上。”我那个同学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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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浪红蔷薇



薇薇两年内换了四次工作,每次新工作都是在不同的城市。

所以,薇薇两年搬了四次家。

每一个新家都有一个庭院——这是为为选择新居的基本标准。

旅程中的薇薇行礼很少,但必定要捧着一枝带泥的红蔷薇。每选择好一个新庭院,便把蔷薇种下,等她离开时,蔷薇花正好长到根深叶茂,花朵殷红。

薇薇种下的每一株蔷薇,都比同城中任何花园的花儿都艳丽。

没有哪个房东舍得毁掉薇薇留下的红蔷薇,所有见到这一丛花儿的人,都忍不住发出赞美。

这样的流浪令薇薇感到辛劳而疲惫,但是她不得不这样一再迁徙,好像一只迷途的侯鸟。

一只寻伴儿的孤鸟。

无论飘到哪个城市,都能遇上一个喜欢薇薇的男人。

可惜,这些男人最终都选择了伤害女人,薇薇的心一次次流血。

对付失恋唯一的良方就是逃避,所以,薇薇选择了不断迁徙。

每一次临走前,她都会剪下一只蔷薇,在伤口上包一捧泥。

然后掉头离去。

伤害过她的那个男人最终也不得不学会忍受孤独——躺在蔷薇花下,泥层深处,靠蔷薇根须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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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11: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沸腾的板蓝根



对于爱情,我们都一无所知。

2003年2月10号的晚上,我们的朋友平原正在看电视。作为一个典型的失恋者,他频繁的转换频道,这时候他听到母亲在厨房里喊他,平原,你该盛饭了!平原没有动,他的眼睛依旧盯着电视,他看见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正高亢的唱着意大利歌剧。小希也喜欢浓妆艳抹,可她依旧显得清秀美丽。我为什么要想到小希呢?平原忿忿不平的想,我为什么要想起这个没良心的女孩呢?她总是撒谎,她喜欢名牌,她总是乱花钱。

平原!你听到没有?母亲怒气冲冲的喊,你以为你是大少爷吗?

平原也很愤怒,他照旧一言不发。很快他就听见母亲用铁勺子恶狠狠的敲打着锅沿,然后他听见父亲大叫起来,敲什么敲?你是贵夫人啊好不好?

平原并没有感谢父亲的支援,他冷笑了一下。他知道此时那个老男人正整理着一大堆的烟盒。是啊,这个老男人是多么的无聊和平庸,他只知道搜集一堆垃圾,他整天拿着放大镜试图从那堆废纸中看到黄金。这是一个庸俗的家庭,平原哀伤的想,连我都无法忍受了,小希又怎么能够可以忍受呢?

平原关了电视,他走进客厅,一个老男人和一个老女人正坐在桌子的两侧,餐桌上的几小盘菜肴在昏暗的灯光下颜色惨淡。他们还在絮絮叨叨的争吵,他们看起来疲倦而亢奋。平原顺手披上了衣服,那件蓝色西装掉了一个扣子。做母亲的终于停止了争吵,她好奇的看着平原,你要去哪里?你干嘛穿衣服?

我不想在家里吃,我早就吃腻了你做的那几样菜。平原说。

你说什么?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老女人怒不可遏的说。

我也吃腻了。做父亲的说。他顺便冲着平原挤了一下眼睛。

气死我了!你们这些坏种!你们都给老娘滚出去!老娘我不稀罕你们吃!老女人用力的拍打着桌子,她忍不住大声的哭起来。

2003年的春节并没有过去,可是北方这个城市的街头却出奇的冷清。很快平原就很后悔走出家门,他记得晚上电视里会直播一场足球比赛。寒风在街道上来回穿梭,平原游荡了近20分钟后,然后找到一家小店吃了一碗馄饨,再跑到一家录象厅里看了一场电影。那家录象厅正在播放那部老掉牙的《甜蜜蜜》,平原看过这部电影,他知道结尾时张曼玉和黎明再次邂逅了,他们相互凝视,脸上的表情甜得发腻。这就是电影,知道结局的电影还有什么意思呢?所以没过多久平原就睡着了。

事实上平原是被人拍醒的,他惊奇的发现这个录象厅不只有他一个人。他的身后坐着两个年轻男女,那男人很不高兴的说,你打呼噜了,你影响我们看电影了。平原显得非常尴尬,过了一会他的尴尬就消失了,那对男女根本没有认真的看电影,他们像兴奋的鸭子一样嘀咕个不停。平原转过头去,他很嚣张的说,你们可以调情,我为什么不可以打呼噜?

电影结束以后,平原和那对男女走出了录象厅。录象厅门口冲出一个小女孩,看起来瘦巴巴的,怀里还抱着一束玫瑰花。她全然不顾那对男女充满厌恶的表情,扯着那个男子的袖子卖力的推销着。平原莫名其妙的愤怒起来,他把小女孩叫过来,说,为什么不卖给我?难道我看起来很穷吗?小女孩眨了眨眼睛,反问道,你是买给自己的吗?

2003年2月10日的晚上,年轻人平原花了3块钱给自己买了一枝粉红色的玫瑰。躺在床上的时候,平原一边看电视一边欣赏着那朵玫瑰。其实那是一朵凋零破败的玫瑰,平原用手指轻轻一触,一片花瓣就倏然飘落下来,脆弱得如同一场短暂的爱情。在那个夜晚平原显得怅然若失,很快他这种心情就消失殆尽了,他收到了一个朋友的短信息。其实发送信息的那个人是我。我告诉他说,在遥远的广州,一场不知名的瘟疫正在大面积的蔓延。在短信息的最后,我以夸张的口吻说,那病太可怕了,简直就是穷凶极恶啊。

关于那场来自于2003年的所谓的瘟疫,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在那段日子里,我们都紧张而兴奋的谈论不休,仿佛大限将至。你知道那场疾病的厉害吗?你知道有多少人一命呜呼了吗?你知道谁搞出这场病的吗?你知道那什么什么吗?2月份的上海阴雨霏霏,空气清凉洁净,我们的男士们个个衣衫整齐,我们的女士们依旧面白如玉,矜持而傲慢。刚刚度过春节的人们心情复杂,我们神采奕奕,表情却如同鸡蛋壳一样苍白而孱弱。

我相信平原也加入了谈论的行列中。是的,广州是多么遥远,可小希就在广州,平原的爱情彼岸就在广州。我不想详细讲述平原和小希的爱情故事,在一场令人惶恐的瘟疫面前,平原的那点小破事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在2002年的秋天,平原和小希毫无征兆的邂逅了,紧接着毫无征兆的相爱了,然后毫无征兆的同居了,最后又毫无征兆的分手了。这个世界有无数个男人和女人,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人人都有一不小心的时候,他们总得发生点事情吧。

按照平原的描述,最后小希是悍然离去的,离去时还顺手带走了平原的随身听和冰箱里的两罐可乐。对于平原而言这无疑是瘟疫的一种,他开始变得有些不可理喻了,他开始抽烟,喝酒,对着墙壁嗤嗤冷笑,或者坐在马桶上念念有词。我们都知道他在思念那个名叫小希的女孩,我们不怎么思念她,我们只记得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聚餐的时候她喜欢一个人哼歌,看起来楚楚可怜。当然如今我们的朋友平原看起来更加楚楚可怜,所以我们都真诚的在内心说,那个小希啊,你赶快从广州飘回来拯救那个小男人吧。

吃晚饭的时候平原还显得心神不宁,他埋头吃着饭,而他的父母也板着面孔一言不发,看起来他们就像是正在怄气的三个坏孩子。晚餐快结束时,场面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原因是他的母亲最后端出了一大盆汤。那盆汤颜色浑浊,气味温醇,显然不是平原厌倦已久的紫菜豆腐汤。这让平原惊奇万分,他放下筷子问,这是什么东西?

板蓝根。做母亲的气嘟嘟的说,大过年的闹什么瘟疫,害得我排了一早晨队才买到。

你看看我多命苦啊。

做父亲的冷笑起来,是啊,你命苦好不好?你很伟大好不好?你救了我们的命好不好?

平原打断了父亲的话,他兴致勃勃的说,你们先不要吵,你们的的意思是说,这板蓝根可以预防那种病?

平原的父母都吃了一惊,他们没想到这个性格古怪的孩子居然会有兴趣和他们探讨一下。这是一个极其难得的夜晚,他们围坐在一起谈笑风生,针对着那场瘟疫和板蓝根展开热烈的讨论。有时候父亲的一句俏皮话还会引起另两位的笑声,看起来他们是多么的亲密无间啊。讨论结束时平原伸了一个懒腰,他心情愉快的说,瘟疫无处不在,我们要提高警惕,我们还需要板蓝根。

其实我差点忽略了一个细节。在那个晚上,平原睡到一半的时候突然醒了,准确的说他是被一个噩梦惊醒的。在梦中他的恋人小希正向他爬来,她脸色铁灰,赤裸的手臂上密密麻麻的长满了脓包。原本平原是想给小希制造一次小小的惊喜,可是他按捺不住了,他抓起电话播通了小希的手机,然后他就听到了小希的声音。

我是平原,我不想打扰你的,可我听说你们那里流行瘟疫呢。

我知道是你,我知道你会给我打这个电话的。

电话另一边的女孩突然哭了起来,她的声音飘忽而凄婉,这让平原心里一阵阵的揪痛。他笨拙的说,你不要哭了,我求你不要哭了。

你会来看我,是吗?女孩止住了哭声。

那当然,我会带着一箱板蓝根去找你的。

我没有看错你。我没有看错你。对了,我怀孕了。

平原愣了一下,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然后傻乎乎的问,是谁的孩子?

那个女孩再次哭了起来,她尖叫着说,你问我,我他妈的问谁去?

平原把话筒放在枕头上,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似乎在一寸寸的干枯,然后剥裂、破碎。在沉默片刻之后,他深深的吁了一口气,平原,你他妈的不是男人,在这种时刻你还在乎是谁搞大了她的肚子。你爱她,你曾经说过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平原重新拿起了话筒,他显得心平气和了,他甚至还有点沾沾自喜,看看吧小希,到底谁是最值得你依靠的男人。

平原说,小希,据说广州的医院很危险,到处都是病毒,这时候你坚决不能去医院,你不能去打胎。

那孩子怎么办?

生下来。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我怎么养活他?小希冷笑起来。

平原斩钉截铁的说,我马上辞职,我去广州,我养活你们。

这是一个荒诞的夜晚,我们的朋友心情复杂的打了半个小时的电话。他发现有些事情是他永远搞不清楚的,比如小希的肚子怎么会大了呢,比如他怎么会和一个陌生的广州联系在了一起,比如瘟疫怎么和一个面目可疑的孩子扯上了关系。不过这没关系,这场瘟疫也没关系,相反这场瘟疫来的正是时候,它正威风凛凛的挽救着一段爱情。在结束电话时,平原说,小希,我爱你。平原梦呓般的说,小希,我真的好爱好爱你。

第二天上午平原并没有去上班,他起了一个大早,沿着街道开始寻找药店。早晨的微风仍有凉意,街道上冷冷清清的没多少行人,整个城市安宁而祥和,一切都平静如水。令平原沮丧的是,那些药店都没有开门,他气急败坏的冲着一家药店的大门踢了一脚。走到一半的时候,他还遇到了他的母亲,而后者手里还拎着一块热气腾腾的豆腐。母亲满腹狐疑的问,平原,你在闲逛什么?平原诡异的笑了,他一边走一边说,别说了,你买豆腐,我买板蓝根,我们都很忙。

事实上在那个上午,平原屡次受挫。上午9点左右,我们这个城市的商店都开张了,平原飞快的跑进每一家药店,他很可能是第一波客人。可惜的是,每当他询问有没有板蓝根时,对方总是有气无力的回答,卖完了,当然早就卖完了。大概在上午10点左右,平原终于找到一家有板蓝根的药店。令他诧异的是,这家药店居然还要别人排队。平原排在队伍的后面,队伍慢慢向前移动着。排队买药的通常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而平原前面是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女人。他们一边排队一边大声诅咒着那场瘟疫,一边提防着别人插队。

在那堆人中间,西装革履的平原是多么的矫矫不群啊。他不断的看着手表,他还痛心疾首的想,瘟疫是可怕的,板蓝根是昂贵的,而这些人是可恨的。

这些人的确是可恨的,当队伍快排到平原的时候,平原更加真切的意识到这一点。他看见前面的那个胖女人买了整整一箱的板蓝根,当他伸长脖子向前张望时,售货员大声说,都不要排了,已经卖完了!平原很不甘心的说,卖我一点吧,就一点。售货员翻了一下白眼说,没有就是没有,你嚷嚷什么,你们家都死人了是吗?

药店门口的人们慢慢散去,而那个胖女人搬着大纸箱蹒跚着向前走着,这时她看见平原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平原扭扭捏捏的搓着双手说,大嫂,你卖给我几包好不好?

我为什么要卖给你?胖女人警惕万分的问。

我也需要啊,再说你也用不了这么多。

我用多少关你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的女朋友,应该说我的妻子要怀孕了,她在广州,我得买几包给她送去。

你老婆生孩子关我屁事?又不是我生孩子。

在那个上午,平原和那个女人纠缠了足足有十分钟,看来起他又气又急,同时可怜巴巴的。最后那个胖女人笑了起来,她说,好吧,那我卖你四包,一包五十块钱。平原愤怒的说,怎么会这么贵?胖女人不屑的说,你没钱是不是?没钱你和我罗嗦什么啊?

感谢上苍,我们的朋友平原终于拥有了四包板蓝根。他心急如焚的冲进了邮局,然后把板蓝根寄了出去。他听见那个一脸麻子的工作人员冲着别人发着牢骚,看看,又是一个寄板蓝根的,我都快累死了,我身上都是板蓝根的怪味。中午回家时,平原看见母亲一本正经的坐在沙发上看他,仿佛正在等候他的归来。你买到板蓝根了吗?母亲说,我早就猜到你是买不到的。她突然跳了起来。她指着墙角处的一个大纸箱子得意万分的说,看看,姜还是老的辣,我就买到了,我买了一大箱子呢!

平原正式辞职的日期是2月12号。当他走进办公室的时候,那个部门经理正生着闷气。他一看见平原就怒吼起来,平原!昨天你居然没有来上班,你的过错大了!平原温和的说,对不起,经理,没来上班不是我的错。经理说,不是你的错是谁的错?我要扣你的奖金,这个月你没奖金了!平原开始收拾他桌子上的东西,他说,真的不是我的错,是瘟疫的错。他转过头来微微一笑,他说,我才不要什么奖金呢,我要辞职,我要去广州了。

平原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一条短信息。作为平原的好朋友,我们都吃惊得合不拢嘴巴。平原是个多么优秀的年轻人啊,他的工作又是多么的令人羡慕啊,可他什么都不要了,象个傻瓜一样要飞向南方。同时我们又重新回忆起那个女孩,那个叫小希的女孩真不简单,她居然可以叫一个聪明的男人时而失魂落魄、时而利令智昏。女人的心思深不可测。

在接下去的几天时间里,平原心情平静的准备着南方之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平原对父母隐瞒了真相,每天早晨他按时出门,傍晚时候他就如期归来,看上去他就象一只很守规矩的候鸟。他把自己的一些小东西都变卖给朋友,其中包括一副昂贵的羽毛球拍。后来他开始处理他的书籍,我有幸得到一本《泰戈尔散文诗集》。我小心翼翼的问他,你不自己留着吗?我记得你最喜欢泰戈尔的散文诗了。我看见平原突然笑了,他的神情落寞而古怪。他说,散文诗算什么?散文诗比爱情还珍贵吗?比板蓝根还珍贵吗?

平原走得非常突然,他甚至没有提前告诉我们一声。我们都非常气愤,至少我们还是他的朋友,至少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喝顿酒。事实上整个世界只有小希提前得知了信息,平原对小希说,宝贝,我很快就会躺在你的身边了,那一天你会去接我,是吗?那个名叫小希的女孩以一种冷静的口吻说,当然,我一直在等待着你。

2003年2月18日的凌晨五点,平原从床上爬了起来。其实整个夜晚他都没有入睡,是的,那时他的整个胸腔都被即将到来的爱情充斥着,那种感觉甜蜜而热烈,让人幸福的惊悸不已。他背起了一个登山包,那里面胡乱塞着几件衣服,还有一条毛巾和一把牙刷。在走到客厅的时候,他抱起了那一大纸箱板蓝根,然后镇定自若的往外走。这一切都显示着他早有预谋了。在开启铁门的时候,巨大的声响惊醒了他的母亲。那个女人以为家里来了小偷,她慌里慌张的冲出卧室,然后她看见了平原了。你在干什么?你要去哪里?女人目瞪口呆的说。

我要去广州,我要去找我的小希。平原还在努力的开门。

女人一把扯住了他的登山包,你说什么?你要去找那个小狐狸精?你还要我买的板蓝根都带走?平原一言不发,他拼命挣脱着,他的脸因为愤怒而红了起来。你放开我!平原忍不住大叫起来,你不要拉我好不好!登山包的带子断了,女人抱着登山包坐到了地上,她眼泪汪汪的哭了起来,你这个没良心的小杂种,你居然会做这样的事情!你居然为了一个小妖精这么对待老娘!你敢走,你就永远不要回来!

平原仓皇出逃了,在走之前他傲慢的说,你知道爱情吗?你们都很可怜,对于爱情你们一无所知。

公元2003年2月18日,平原转了一辆汽车,最后踏上了前往广州的火车。当时人们依旧对那场疾病心怀恐惧,那列火车上并没有多少乘客。其实,当天晚上我们就从电视上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其实不是什么瘟疫,那只是一种由衣原体引发的肺炎,吃点红霉素就没什么大碍了,而板蓝根可以防止之说纯属谣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谎言可以蒙蔽一世。关于小希,我已经不忍多说什么了,她消失了。可平原并不知道这一切,他还在南下的途中。午夜到来的时候他忍不住睡着了,那时他紧紧的抱着那一箱板蓝根,就如同拥抱着一个熟睡的婴儿,就如同拥抱着一个稍纵即逝的爱情。是的,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到了广州了,他梦见广州到处流淌着板蓝根,那些浑浊的汤水热气腾腾,冒着泡泡尽情的沸腾着。

2003年2月的一个清晨,一个年轻男子睡眼惺忪的走出了广州火车站。这是个有点奇怪的男人,他笨拙的抱着一个大纸箱子,蓬乱的头发里散发着一股冰冷的的板蓝根的气息。他站在人群中,象别人一样打着哈欠,好奇而茫然的四处张望着。

如今,平原还在逗留在广州。在那间简陋的宿舍里,他一无所有,有的只是一大箱子板蓝根。他的意思很明显,他希望某一天小希会回来,会看到这箱毫无价值的东西,这将是最好的证明——他不曾欺骗爱情。而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小希嫁给了一个蓝眼睛的洋公子。那个外国年轻人很富裕,脾气也很好,而且很喜欢泡咖啡给小希喝。在阳光明媚的中午,小希就像是个悠闲的少奶奶,百无聊赖的坐在大客厅里。看着笨拙而温和的白人丈夫,她突然想到了平原——他在干什么?他真的去了广州了吗?

有一天,她突然接到了平原的电话。

小希吗?平原说。

小希愣住了,她的一只手还在搅动着咖啡。

你现在还好吗?平原说。

很好。小希说,我结婚了。我在喝咖啡。

真的啊?平原轻轻的笑起来,为什么你总是让我惊奇?

你呢?你在广州吗?小希问。

平原沉默了很久,后来,他语气平静的说——

我也结婚了。我没有去广州。我没买到板蓝根。板蓝根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啊,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珍贵的吗?

小希长久的握着话筒,那黑色的咖啡正在精致的杯子里面旋转着。她这里太阳很好,而电话的另一端却是沉寂的黑夜。在一个电话亭里,她热恋过的那个男子因为寒冷而蜷缩成一团,他的衣服很破旧,也没有刮胡子。他只是傻傻的握着话筒,显示器上的通话金额迅速的跳动着、减少着,直到戛然而止,正如蓦然降临了一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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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鬼伯爵复仇记



我的名字叫查尔斯,是第八代里林顿伯爵,约死于二百四十年前。当然,我是一个鬼。我在里林顿古堡的各个大厅漫步时碰到一些人,他们不是急叫就是撒腿逃走,像地狱里的狗在追赶他们。真是太愚蠢了,因为我连一只苍蝇也不会伤害。再说一个人完全有权利在自己的城堡里散步,女仆根本用不着哇哇傻叫,吓得连魂都丢了。因此,当我遇到一个小姑娘对我虽说不上十分尊敬,却至少像对一个可敬的游魂时,我就不免有点惊奇了。

这小姑娘叫克莱尔,是古堡现主人的女儿,也就是我的女。

“你不要哇哇叫。”我先对她说。

“我根本不打算哇哇叫,我知道你是谁。”她对我说。

“是吗?”我问她。

“是的。”她镇定地向我走过来,开始端详我的装束。我这身装束的确很值得一看:蓝色的织锦上衣,多皱格的裙子,白色的领带,花边袖口,红背心配上绸短裤,脚登红高跟鞋,特别是头上戴着敷粉的假发。总而言之,我可以自负地说,我是一个相当漂亮的鬼。但是那小妖精咯咯笑。

“你的样子实在好玩。”她说。

“真的吗?”我冷冷地说着挺直全身,加上高鞋跟,身高五英尺六英寸。“我很高兴你觉得好玩。”

“你是里林顿古堡出名的鬼,”她说,“我一直听到人们说起你。”

我觉得更开心了,给她一个难得的微笑。“不错,我是一个出名的鬼。”

“我爸爸刚继承了这古堡,”她说下去,“我今天是第一天到这里。爷爷和他合不来,所以我和你以前从来没见过。我的名字叫克莱尔。”

听她说到她爸爸,我心里感到一阵温暖,我记得看见他时,他还是一个邋遢孩子。而老伯爵和我一向合不拢,他不肯相信我的存在,有一天晚上我站在他的床前做鬼脸,他竟放肆地说,我的出现只是他酒喝多了的结果。

“你活着时是个很坏的人,”克莱尔往下说,“整天喝酒赌博,直到有一个勇敢的人,叫赫尔贝特的,在决斗中杀死了你。”

“这是一个弥天大谎,”我抗议说,“是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是赫尔贝特家里人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制造出来的。我一点也不坏,噢,我承认我喝一两瓶酒,偶尔也打打纸牌,但绝不超出我的地位应有的限度。至于决斗,那实际上是一次谋杀。”

“谋杀!”克莱尔喘了一口气,“你是说赫尔贝特爵士……”

“有一天夜里他躲在长画廊那里等着,用剑插进我的心脏,后来他自己在手臂上扎了一剑,再把剑放在我的手中,说他只是自卫。这就是我在古堡里闹鬼的缘故,我不能够安息,你明白吗?”

“为什么?”她问道。

“为什么!”我一时无言以对。“我说过了,我被卑鄙地谋杀,我的名字受到玷污,你还问我为什么在古堡里闹鬼。”

“我觉得这太愚蠢了,”她说,“为了二百四十年前发生的事走来走去吓唬人,你应该感到害臊。”

“你太没有教养了!”我说,“你必须懂得,有一些事情我要做完了才能安息。你知道,赫尔贝特爵士欠了我一大笔钱,这就是他谋杀我的原因。有一天夜里玩纸牌他输给我三千英镑,他还不出。”

“这件事听起来太坏了,”克莱尔说,“我妈妈说过不该赌博,不过,到了现在也没有办法了,赫尔贝特爵士也死了二百多年了。”

“赌债是要欠债人的继承人和后人归还的,二百四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赫尔贝特的后人来算清这笔账。”

正在这时候,我听到了脚步声,为了谨慎起见,我马上隐身不见。

我不见了,克莱尔看上去十分不安,当她的妈妈开门进来时,她带着失望的表情在房间里东张西望。她妈妈是位美丽女子,约三十五岁,一头秀发,蓝色眼睛,她看来有点不高兴。

“克莱尔,我在到处找你。你在这儿干什么?”

克莱尔带着狡黠的微笑说:“我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

“说吧,让我听听看该不该相信。”她妈妈回答。

“我刚才在和鬼说话。”

“和什么?”

“和鬼。第八代坏伯爵,只是他说他并不坏,是赫尔贝特爵士在长画廊里谋杀了他。”

“噢,克莱尔!”她的妈妈笑得透不过气来,只好坐下。“叫我拿你怎么办呢?你难道不知道世界上没有鬼吗,连坏伯爵的故事也只是个神话罢了。那伯爵可能只是个意志薄弱的年轻人,跟许多人一样,爱赌点钱,喝点酒,在一次愚蠢的决斗中被人杀死了。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二百四十年前就死了,如今再也不会来打扰我们了。”

“妈妈,我刚才看见他,和他说话了,他说要赫尔贝特的后代偿还一笔赌债。”

“听来还挺玄的,”伯爵夫人站起来,“而且鬼气十足,但我一个字也不相信,除非我亲眼看到他。”

我真是跃跃欲试,只要一显形,她马上就相信是有鬼了。麻烦的是她一相信,随之而来的是哇哇大叫,我最受不了哇哇大叫的女人。因此我克制住冲动,没有显形,这使克莱尔大为不快,她不高兴地在房间里东张西望。

为了不再强忍下去,我穿墙而过,到我喜欢光顾的城墙那头来回踱步,眺望沐浴在落日余辉中的城市。这座城市延伸几公里,我不禁想起昔日我活着时,它还只是个小村庄,极目而视,每一座农舍、每一亩土地都是我的产业。一点不假,我是个意志力薄弱的傻瓜。我不该和赫尔贝特那种人交往。我不该赌博…晚风在雉煤周围呼啸,我突然感到非常孤单寂寞。

随后我无声无息地回来,穿过空荡荡的房间和一条条黑洞洞的走廊,来到当今伯爵的生活区。他正坐在一个大壁炉的左边,壁炉里木柴在熊熊燃烧。他的太太在他对西斜倚着。伯爵的相貌有点像我,我想我们可能合得来、他膝上放着一叠文件,眉头皱着。

“没有办法不这样做了,”他说,“这古堡只好卖掉。”

“我们就筹不到这笔钱了吗?”里林顿夫人问道,“你也知道,失去这古堡会使我们大家心碎的。”

“我亲爱的太太,”伯爵翻动他的文件,“你以为我没有千方百计想过办法吗?光债务就达两万五千英镑,老人家用这古堡抵押又借了一万英镑。我上哪儿去弄到三万五千英镑。没别的办法,我只好答应威尔金森。”

“你是说把这古堡卖给那个可怕的家伙?”里林顿夫人从椅子上挺起身子。

伯爵苦起了脸。“我怕没有别的选择了,亲爱的。”

“不过,”里林顿夫人又沉到椅子里,“他这个人是那么讨厌,那么傲慢。想起这个人就……”

我不想再听下去了,飘过了身后的墙,心里感到难过。自这座城堡八百年前奠基以来,它就属子里林顿家族,一代代人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格斗,有时也在这里被杀,但通常是寿终正寝。想到有一个陌生人,也许是个捞了一大笔不义之财而趾高气扬的平民,将在城头上悠然散步,在大餐厅里狼吞虎咽,在宽敞的寝室里大打呼喀,我不禁气得浑身发抖,咆哮大叫,震得几道门敞开,厨娘歇斯底里大发作。我看见克莱尔站在她的卧室门口,知道她是个头脑冷静的姑娘,我马上显出形来。

“你太捣乱了,”她严肃地说,“你把所有的人吓坏了,为什么发出可怕的叫声?”

“因为你爸爸要卖掉这古堡,”我咆哮说,“卖给一个出身低微的人,叫威尔金森的。”

她看来吃了一惊。“你是说,你偷听到他们说的私房话?”

“不要问傻问题,现在告诉我,这威尔金森是个什么人?”

“我想你最好到我的房间里来,”克莱尔说着,让路请我进房间,其实这毫无必要,因为我可以从她身上穿过去。“万一有人走过,看见你站在那里,就要吓昏过去或者惊叫了。”

我走进房间,坐在床上。克莱尔一关上门我就问:“好了,他是什么人?”

“他这个人不太好,”她难过地摇着头说,“但非常有钱。他又胖又高大,呼吸时把气喷到你身上。”

“我知道这种人,”我点点头,“我活着时有这么一个放高利贷的,记得有一次我还把他踢下了楼梯,不过现在不说这个。这威尔金森为什么要买这座里林顿古堡呢?”

“他要把它改成假日旅馆。饭厅改成饭店,舞厅改成通俗舞厅,草坪上开爵士音乐会……你为什么拉头发?”

“那家伙敢把脚踏进前门,我就叫他的头发变白!他吃饭时我变出个骷髅头向他狂笑。他睡觉时我在他耳边悄悄说话,还要坐在他的胸口上,用冰凉的手摸他的脑门。我还要……”

“别说了,”克莱尔顿顿脚,“你不能做这类事。我不让你吓唬人,哪怕是吓唬一个像威尔金森先生那样讨厌的人。这就像强欺弱、大欺小,而且没有意思。你还是想个实际有效的办法帮我爸爸弄到钱吧。”

“但他需要三万五千英镑,”我反对说,“我没有经济头脑,一个贵族不应关心钱的问题。”

“我爸爸也是个贵族,他就要关心,而且他不及你一半聪明。现在你还是隐身吧,我听见妈妈来了。”

威尔金森先生第二天到城堡来,是不请自来过周末的,我还没有见过一个人这样需要好好被鬼吓唬一下。他又高又胖,红光满面,秃顶,只要走近一个比他小的人,女人或者孩子,他就向她弯下腰来,对她呼吸。他就是这样对待克莱尔的。

“这一位是谁呀?”他弯下腰,讨厌的脸离她的脸只有几英寸。“我敢断定你是这家的小姐,你好吗,我亲爱的,你好吗?”

“很好,先生。”克莱尔用她那受到我赞叹的出色的克制口气回答。

“那你呢,我亲爱的?”这句话是对里林顿夫人说的,我看到她的丈夫抿紧了嘴唇。“你像鲜花盛开,鲜花盛开……”他向她弯下腰来呼吸。

“我很好,谢谢你,威尔金森先生。”她冷冷地说。

“向朋友们问好,”他大声说,“大家不要拘礼,我很快将拥有这座古堡,我就是家庭的一分子了。”

“我想,”里林顿伯爵说,“我们最好保持生意关系,威尔金森先生。我记得你说过,做生意是不讲感情的。”

即使威尔金森的皮很厚,这句带刺的话还是刺了进去,他皱起了眉头。

“随你便,里林顿,随你便。”他环顾大厅,看看大楼梯,说:“我要把所有的橡木护壁板拆掉,它们使这地方看来太暗了。我要把墙漆成鲜亮的粉红色,放上一个留声机,沿那边墙弄一个酒吧,这样好吸引年轻人。”

“噢,你不能这样做。”里林顿夫人低声说。

“我能这样做,我要这样做。”他慢慢地转过脸来,他不再微笑了,那双小眼睛像蓝色的冰块。“当然,你们可以把这地方卖给其他人,只要你们能找到买主,或者……”他现在又微笑了,一个讨厌的、讽刺的冷笑。“或者你们能弄到三万五千英镑,这是我出的价钱,记得吗?”

“你知道得很清楚,我们被捏在你的手心里。”里林顿伯爵轻轻地说。

“一点不错,”他咯咯笑,“一点不错。”

他一点不知道,当管家老斯洛姆斯送他到楼上房间时,我一直跟在他后面。我求克莱尔,求一个小姑娘,对她说:“请让我用冰凉的手指戳一下他的喉咙吧。”

“不行。”她摇摇头。

“或者在他关灯时发出一声呻吟。”

“当然木行。”

“至少让我在他睡着时抽掉他的枕头。”

“不,不行。”她皱起眉头。说来可也奇怪,我这个里林顿古堡的鬼马上就感到惭愧了。

“好吧,别生气。只是鬼要作祟是天经地义的事,威尔金森是我百年未遇的最理想的作祟对象。我得让他在床底下爬两分钟。”

“好了好了,我跟你说过,”她坚持说,“你还不如想个办法,弄到我爸爸需要的三万五千英镑。”

“我亲爱的孩子,”我抗议道,“我活着时从不考虑钱的事,我的管家供给我需要的一切,我记得……”我停了口,猛然想起一件事。

“你记起什么了?”克莱尔问道。

“宝藏,”我说,“我好像记得,我祖父在内战①时藏了一批家传的银餐具。”

“天呐!”克莱尔拍着手说,“你有把握吗?”

“市九分把握。别响,让我想一想。那大概是一六四七年。诺尔·克伦威尔的铁甲叛军要进攻这城堡,传说我祖父把所有祖传银餐具和珠宝藏了起来。问题是他本人在这场战斗中牺牲了,没人知道他把财宝藏在什么地方。”

“你没有尝试把它们找出来吗……”她停了停,“我是说在你活着的时候?”

我耸了耸肩。“我父亲和我都尝试过,但终于放弃了。再说,也无法证实它们没有被圆颅军抢走。我父亲娶了一位非常富有的继承人,她带来了她的餐具和珠宝。但你的曾祖父赌钱,把它们全输掉了,那是一八六O年的事。”

“但原来的宝藏还在这里吗?”克莱尔问道,“你后来找到它没有,我是说在你……”

“你是说在我被谋杀以后吧?老实说,我没想去找。一堆旧银餐具对我毫无用处。不过它要是还在这里,我找到它应该不会困难。我能够穿墙遁地。对,我来找找看。”

“请你快找,”克莱尔求我说,“时间不多了,爸爸这个周末就要在文件上签字。”

“是吗?”我大叫一声,窗户震响。“为什么你不早说?那燃烧的木头老哈里会把他的财宝藏在哪里呢?”

“燃烧的木头老哈里?”克莱尔问道。

“对,这是我祖父生前的外号。人人怕他,特别是圆颅军。”

“会藏在地窖里吗?”克莱尔提出。

“那地方太明显了,”我回答说。“圆颅军首先找的就是那地方。只要有新掘过的痕迹,他们就会发掘,不会在那里,我想是个密室。”

“密室?”克莱尔险了口气。“你是说古堡里真有密室v’

我哈哈大笑。“我亲爱的姑娘,亨利八世时天主教徒藏在哪里?‘残忍的玛丽’在位时清教徒藏在哪里?美亲王查理入侵时反抗的军队藏在哪里?我有时候想,密室是不是比已经知道的要多。墙壁里恐怕充斥着密室。好了,现在你上床去休息,我去找。”

她还想争论,但我干脆一隐身,穿过地板,落到下面一个房间里去了。这房间曾经是老哈里的卧室。我钻进东墙,发现它是花岗石的。我又钻进西墙和南墙,都没用。接着我细看壁炉,是十六世纪式的,大得一个人可以不低头就走进去,我发觉后面只是一大片石墙,我一穿过它就知道不用再找了。里面是一个黑得像鲸鱼肚子的小房间,谢谢我的能在黑暗中看见东西的本领,我看到房间当中有一个橡木大箱子。接着我察看我钻过来的墙,它原来是一扇门,只要转动右边一根支撑壁炉的柱子就能把它打开。鬼必要时能吹开普通的木门,能弄得窗子格格响,能使沉重的东西飘过房间,但即使像我这样本事高强的鬼也无法转动石柱。于是我回去找克莱尔。

“你找到了吗?”

我点点头。“我想我找到了。你最好起床,从楼梯下去,到这个房间底下的一个房间去。我穿过地板下去。”

克莱尔带着手电筒,花了不少工夫才找到路下来,等她推开门走进老哈里的房间,我已经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好,”我向壁炉走过去,“壁炉的墙后面藏着一个小密室。你转动这根柱子,墙就会移开的。你转得动吗?”

“我来试试看。”

她放下手电筒,用两只小手抓住柱子转它。墙一动也不动。

“你抱住柱子,”我指点她说,“用脚撑着地转动它。”

她照我说的做,双臂抱住柱子,用腿撑着地转动它。她哼哼哈哈的,壁炉的墙开始移动,门开了。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克莱尔捡起手电筒去照黑暗的室内,于是也看到了木箱。木箱宽约四英尺,包着铁皮,有一个大锁孔,但没有钥匙。

克莱尔真是得意非常:“你是空前绝后的最好的鬼。”

我点头同意,然后指出:“箱子太重,你没法移动,最好把你爸爸叫来,说你偶然发现一个密室,我隐身留在这里,静看事情如何进展。”

克莱尔把她的爸爸妈妈带来了,他们都拿着手电筒,因为古堡的这一部分没?接电线。伯爵看到壁炉后面的洞,第一个惊讶得端了口气。“孩子说得对,瞧,我亲爱的,是有个密室,里面有个大木箱。天啊,也许那古老传说是真的……克莱尔,你拿着我的手电筒,我把箱子从密室里拉出来。”

这可不好办,因为年代久了,里面发潮,木箱粘在地板上,加上箱子又重,但他还是把它拉出来了,拉到外面房间当中。

他先在箱子各处摸摸,再去研究那锁。这时候我不耐烦得都要发脾气了,那傻瓜总该知道,箱盖得用东西来撬吧?这个主意终于也渐渐钻进了他脑袋里所谓脑子的那个部分。

“我们得把箱盖撬开,”他脑子亮堂起来说,“你们待在这里,我到工具间去,马上就来。”

“还不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不是财宝,”她妈妈对克莱尔说,“我真想像不出,你怎么会找到这个密室,并且把它打开的。”

“噢,我只是用我的脑子,”克莱尔快活地回答,“我想财宝一定藏在燃烧的木头老哈里房间里的什么地方。”

“你说谁的房间?”

“燃烧的木头老哈里。他是那鬼的……我是说,他是第六代伯爵的外号,人人都知道。”

“可我不知道。”伯爵夫人抬头看见她丈夫拿着一根铁撬杆进来。“查尔斯,你知道第六代伯爵叫燃烧的木头老哈里吗?”

“知道,可现在不要管这个。让我先来撬开这箱子。你们站到旁边去。”他把撬杆细的一头塞进箱盖和箱子间的缝,然后往下按。只听见木头开裂声,然后卡啦一声,箱盖撬开了。三个人拿着手电筒走过去围着箱子,我只好站起来往上蹦蹦跳,要从他们头上看下去,看看箱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老哈里装箱时一定极其匆忙,一堆银餐具胡乱扔在里面,上面扔着一些项链和锻子。伯爵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恭恭敬敬地摊在地板上。

“今夜我把这些财宝放在保险箱里,”伯爵说,“明天我一早就请城里一位珠宝商来估价。”他向妻子和女儿转过笑脸,“我想我们有可能摆脱威尔金森先生了。”

我感到十分满足,自从那个倒霉日子挨了赫尔贝特一剑以来,还从未这样快活过。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珠宝商来了,这人头有点秃,被请到书房,当看到银餐具时,头发都竖起来了,像一只看到兔子的狗一样。他拿出放大镜察看每一件餐具,越看越有兴趣。“伯爵,这是十五世纪工艺的标本,”他说,“不算完美,但非常好。”

“那么项链呢?”伯爵问道,“铝子呢?它们怎样?”

“不太好,伯爵。有一些宝石只是仿制品。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你知道,在内战期间,有许多国王的支持不得不卖掉他们的财宝,换钱来帮助国王。你的祖先想必也卖掉一些宝石,只好用逼真的仿制品来顶替,这样自然就降低整串项链的价值了。我还担心——”他捡起一个锅子,又捡起一副耳坠,“这些珠宝大多是这样。不过——”他放下他的放大镜,“你还是可以知道保守的估价……”

他的话被突然进来的威尔金森先生打断了。这大胖子目睹这场面,用贪婪的眼光扫视了桌子一眼,接着把嘴唇抿成一道细线。

“我没有听见你敲门。”伯爵冷冷地指出。

威尔金森先生不理他的指责,指着桌上的珠宝问道:“怎么,全都是这样的?”

里林顿夫人无法掩盖她心中的快乐。“威尔金森先生,这些东西就是我们想用来还清债务的。”

“说实在话,”威尔金森先生冷笑说,“我看不出这些假货能卖到多么高的价钱。”

“不要被外表欺骗,”伯爵冷冷地说,“史密斯先生,在我们的谈话被打断前,你正要告诉我们你对这些珠宝的估价……”

“只是粗略估价,”珠宝商说,“但我应该说,如果出售时好好做广告,你有理由可以希望得到——比方说吧——两万英镑。”

“就这么多?”伯爵问道。

“我说过了,有些宝石是仿制品,但它们是古董,它们的这个价值应该考虑到。自然,这就要看是谁开价了。你可以再多得几千英镑。”

“这样嘛,”伯爵说,“两万英镑可以交税,然后我把古堡向游客开放,每张门票收二十五便士。这样做虽然需要时间,但我们能对付过去了。”

克莱尔高兴得?手,里林顿夫人也面露喜?,我也隐着身子快活地跳舞。可这时候威尔金森先生又开口了:“里林顿伯爵,我怕你忽略了一个很小但非常重要的细节——这是发现了藏物。”

伯爵的微笑顿时凝住。“你说什么?”

“发现了藏物。政府规定,所有在土地里和私人产业内发现的金银锭、金银制品均属王国政府所有。通常做法是把它们送交大英博物馆,他们付给你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因此你不能指望得到多于八千到一万英镑这个数目。即使如此,你得到的钱还要交所得税。”

珠宝商史密斯先生打破一时的死寂:“我想这位先生的话是对的,不报告发现藏物是违法的,会被查办。”

“那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伯爵泄气地沉到椅子里。“好梦就做到这里为止吧。”

“多么幸运!”威尔金森先生的声音像是油泻过天鹅绒,“我的慷慨给予依然有效。我来告诉你我的打算,里林顿,在你发现藏物的权益得款上我另加两千英镑。尽管你那位先生已经作出估价,但我还是给你加钱,我的心胸一向是宽大的。我忍不住要把钱拿出来了。”

“我想你还是走吧,”克莱尔着急地环顾房间,对他说,“真的,你必须走!”她的恐惧是有道理的,我太生气了,拚了命才控制住不用我冰凉的手指去扼那家伙的喉咙。

“很好,”威尔金森先生心满意足地冷笑,“我离开你们,让你们去……去垂头丧气。我可以提个建议吗?里林顿,晚饭前我们在你的书房会面,到时我们签订买卖契约,我把我的支票给你?”

“就照你说的办吧。”伯爵深深叹了一口气说。

威尔金森先生出去了,克莱尔顿时泪如泉涌。至于我,我冲到城头上去,把怒气尽情向狂风发泄。

过后我的怒气发泄完了,我就到伯爵的书房去。他们全都在那里:克莱尔和她的妈妈坐在深深的扶手挎里,出身低微的威尔金森坐在写字桌边上,伯爵站在壁炉旁边。一份很大的文件摊在桌上,我看到“买卖契约”几个字,它又激起了我的怒火。

“在我们做这笔生意之前,”威尔金森说,“很愿意解释一下我为什么急于要得到这座古堡。我承认这不是因为我喜爱古建筑,也不完全是因为我想赚更多的钱,这里有另外一个原因……”

“我断定你是想把这原因告诉我们。”伯爵打着哈欠说。

“是的,一点不错,”威尔金森先生点点头,“我要告诉你们,你可能大笑,因为你自以为高贵。但你会感到奇怪,我也出自和你的家族一样高贵的家族,即使它没有一个显赫的称号。”

伯爵微笑。“我想不出在贵族中有一个威尔金森家族,不过当然,既然你这么说……”

“威尔金森只是我的半个姓,”他那双眼睛眯细了。“我的祖父由于他本人的原因,决定略去这后半个姓,好掩盖他的真实身份。今天我打算把这半个姓补上。”他挺直身子,“里林顿伯爵,这很相称,我的一位祖先曾除掉一名里林顿,我要除掉另外一名里林顿。我的真性,伯爵,是梅克皮斯——哈罗德·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爵士,是这一贵族家系的最后一代。”

我可以提个建议吗?里林顿,晚饭前我们在你的书房会面,到时我们签订买卖契约,我把我的支票给你?”

“就照你说的办吧。”伯爵深深叹了一口气说。

威尔金森先生出去了,克莱尔顿时泪如泉涌。至于我,我冲到城头上去,把怒气尽情向狂风发泄。

过后我的怒气发泄完了,我就到伯爵的书房去。他们全都在那里:克莱尔和她的妈妈坐在深深的扶手挎里,出身低微的威尔金森坐在写字桌边上,伯爵站在壁炉旁边。一份很大的文件摊在桌上,我看到“买卖契约”几个字,它又激起了我的怒火。

“在我们做这笔生意之前,”威尔金森说,“很愿意解释一下我为什么急于要得到这座古堡。我承认这不是因为我喜爱古建筑,也不完全是因为我想赚更多的钱,这里有另外一个原因……”

“我断定你是想把这原因告诉我们。”伯爵打着哈欠说。

“是的,一点不错,”威尔金森先生点点头,“我要告诉你们,你可能大笑,因为你自以为高贵。但你会感到奇怪,我也出自和你的家族一样高贵的家族,即使它没有一个显赫的称号。”

伯爵微笑。“我想不出在贵族中有一个威尔金森家族,不过当然,既然你这么说……”

“威尔金森只是我的半个姓,”他那双眼睛眯细了。“我的祖父由于他本人的原因,决定略去这后半个姓,好掩盖他的真实身份。今天我打算把这半个姓补上。”他挺直身子,“里林顿伯爵,这很相称,我的一位祖先曾除掉一名里林顿,我要除掉另外一名里林顿。我的真性,伯爵,是梅克皮斯——哈罗德·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爵士,是这一贵族家系的最后一代。”

“当然,伯爵,对不起,伯爵。”

“说起来,”我使劲动脑筋,因为我向来没有数字观念,“二百四十年前的三千英镑到今天至少要乘二十倍。六万英镑差不多。你善于起草文件,这是出身低微的梅克皮斯家族的一种本领。你必须再写一份。这份买卖契约写明你用六万英镑买下我的里林顿伯爵的藏物发现权。不是城堡,你明白,只是财宝。”

“六万英镑!”我想他的头发要变白了,“但我连这笔数目的十分之一也捞不回来呀。”

“当然,”我说下去,“你可以不出这笔钱。但这样的话,我就不得不紧跟着你——永远紧跟着。你坐下来吃饭,我就在你身边;我的头也许在你的盆子旁边对你笑,祝你胃口好。晚上我断定你一定欢迎我上你的床,我把冰凉的脚贴着你的脚,我用冰凉的手指轻轻抚摸你的喉咙,我让冰凉的鼻子……”

“我出钱我出钱,”他急叫道,“我来起草契约。”

“真可惜,”我叹了口气,“我那么想和你同居一屋。你能肯定事后不会反悔,指示你的银行停付或做出诸如此类的傻事吗?”

“不会不会,我向你保证。”

“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不过这位伯爵会拒绝你的慷慨馈赠,你务必使他接受。

万一不成功,”我微笑着说,“我们就要长期亲密相处了。现在让我们回去。我隐起身子,但是你尽可以放心,我始终在你身边。”

“我说,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伯爵抗议说,“我不能接受你多达六万英镑的赠予。”

“求求你。”那家伙说个没完,原因很简单,我的手放在他的颈背上,“你务必接受。你这样做是帮我的大忙。请你行行好,接受我的支票吧!”

我从未见过一个人一下子发生这样大的变化,当伯爵最后好心收下支票时,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马上递过去一份地签好名的财宝转让契约,露出一种我本以为不会有的感激之情。当然,我在转让办妥时缩回我冰凉的手指,这就足以使他感到一阵轻松,死白的脸顿时亮堂起来,但我还是情愿相信,即使是一个出身低微的梅克皮斯家族的人,品性中也有其好的一面,只要尝试寻找它就行。

“至于那鬼,”伯爵说,“我希望……”

“请别提他了,”威尔金森一梅克皮斯索索发抖,“我不要再想到他——永远不。”

真可惜他马上就走了——乘那种不用马拉而速度快得可怕的车子——因为他再待一会儿,还会给我一点儿乐趣。

“我想你现在要离开我们了?”过了一会儿,当我看见克莱尔单独一个人时,她问我说。

“我在这里再没有一个人要找,也就没有事可做。”

“我爸爸要把古堡向游客开放,”她说,“他说过,你只要肯露一露面就会帮大忙。再也没有什么比鬼更能吸引游客了,特别是美国人。”

“这想法倒不坏。”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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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木偶儿



小沫的卫生间里有一尊木偶儿,当然,它的名字叫匹诺曹。

匹诺曹的眼睛很大,鼻子很长双手捧一个大木桶,桶里装着一卷卫生纸。

护士小沫年轻漂亮,追求她的男孩比傀儡戏里的木偶兵团人数还要多。匹诺曹是其中一个最痴情的追随者送的,那家伙为了接近小沫,曾经一天去医院献过三次血。

过分的举止反而引起姑娘反感,小沫毫不犹豫拒绝了他。

“沫,我的眼睛从此不会流泪了……只会滴血。”

就在小沫闺房外的小客厅里,那家伙居然操着娘娘腔冲小沫大喊大叫,台湾言情片式样的拙劣表演,害得小沫恶心了三天。

也许害小沫恶心的不是拙劣表演,而是表演者身上发出的怪味,那家伙身上喷的不知是什么劣质香水。

还好,背诵完毕烂台词后,那家伙消失了。

人是走了,但那家伙身上发出的怪味似乎还在屋子里徘徊,小沫打开门窗让空气流通,跑到姐妹家住了三天。

第四天晚上,正在床上和小姐妹说这贴心话,那女孩的男友回来了,小沫知趣地连夜回家。

回到家时,窗外下起了小雨,凉丝丝的雨水味飘进屋里,味道很好闻。

可是,卫生间里还是灌满了那家伙身上的怪味。

小沫怀疑是厕所没冲干净,检查马桶,发现了一件恐怖的事情。

木偶儿匹诺曹的左边眼睑上出现了一个红点儿,小沫是化验科护士,凭职业经验一眼便认出,那是一滴人血。

突然,耳畔传来“啪啪”,不知谁在敲打玻璃窗,吓得小沫差点没放声尖叫——她可是住在十一楼,窗外怎么会有人?

原来是夜空的小雨加大,雨点打着玻璃,噼里啪啦。

战战兢兢爬到床上,直后悔不该回来。

那一晚,小沫辗转难眠,诡秘的血泪加上愈来愈浓的怪味儿充斥着整个屋子,水蛇一样钻进被子里,欲藏无处,欲逃无路,小沫几乎崩溃。

好不容易睡着,却梦见那家伙血淋淋的站在小沫面前,阴森森地说:

“沫,我的眼睛从此不会流泪了……只会滴血。”说完应身倒下,发出一声巨响。

小沫被巨烈的响声震得从床上跳起来,看见屋里闪过一道惨淡炫目的白光,紧接着,耳边又是一声巨响,震得窗棂嗡嗡作响。

窗外狂风风大作,电光闪闪,小沫吓得急忙躺下,用被子蒙着脑袋,不料小腹一阵鼓胀,只好开灯起身往厕所跑。

坐在马桶上,小沫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回头看,千万不要回头看……木偶儿匹诺曹就在她身后。

可是,不回头也不行啊,膀胱轻松了,总得去扯卫生纸。

回过头来,正好与木偶儿匹诺曹的大眼睛来了个眼对眼。这下,小沫彻底,彻底崩溃了。

木偶儿匹诺曹的右边眼睑上,也出现了一个红点儿……也是……

湿湿的,一滴人血,好不容易挨到天亮,风停雨歇,朝阳冉冉。

洗漱完毕,小沫恢复了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冷静。

她把匹诺曹装在塑料袋里带到医院。

凭直觉,她相信这两滴匹诺曹血泪与那家伙有关联。

那家伙曾经疯狂鲜血,很容易查到他的血样资料,经化验对照,果不其然——匹诺曹眼睑上的血滴,与那家伙血型相符。

小沫拨打了110,按键盘时,拇指不停地颤抖。

公安局法医再做深度化验,证实了这两滴鲜血同属那家伙。

警察仔细搜索了小沫的小屋,在浴室天花板上,找到了那家伙的尸体。

那家伙不仅眼睛滴血,七孔都流出污血。

根据痕迹判断,那家伙是乘小沫开窗透气,从楼道气窗爬进浴室,躲进天花板图谋不轨。不料小沫彻夜不归,那家伙被天花板里积蓄的装修废气熏得晕死过去……最后由于晕厥时间太长,一命呜呼。

小沫刚完成装修不久,四天前她问道的怪味,其实是劣质油漆、涂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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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城墙生死恋



我一直喜欢把西安市叫做长安城。

一个城市要有城墙才可以称之为城,西安是一座真正的有尊严的城。它四面连绵不断的城墙使它历经百年沧桑而仍有一股帝王之气,就好像欧洲贵族冠在姓字前的冯或者德,到今时贵族虽然没落,贵族的气质却依然鹤立鸡群,不容混淆。

月光皎好的晚上,独自登上城头,一踏上那厚实的城墙砖,城下的人事凡尘就都立刻远了,淡了。如泣如诉的风声中,我仿佛可以听得到城墙的心跳,可以感觉它坚硬外壳下的温柔的爱。

有冷自心底缓缓渗出,我觉得孤独,我又觉得踏实。我依偎在城砖上,抚摸着上面清晰的刻划,轻轻读出一个名字,思绪被月华如水牵引得很远,很远,一直远到千年以前的古代去……

某朝某代,叛军作乱,护城守卫们枕戈待旦,誓以生命维护城中老小妇孺的生活平安。

个中一位年轻卫士,叫做秦钺的,在月亮升起前向同伴倾诉心事:“我们是为了保护女人而战的,这是男人的天职。可是,我却还没来得及真正认识一个女人,同她轰轰烈烈地爱一次。”说这话的当夜,敌人来攻,秦钺身中多箭,战死城头。拼着最后一丝力气,他以手中矛尖蘸着鲜血在城砖上用力刻下自己的名字。彼时月已升至中天,明洁如洗,秦钺对月起誓:如果多年之后,有一个姑娘,纯洁善良,一如明月。她会出现在城墙之上,于月光下读出我血浸的名字。那时,我的精魂将附在这城砖上重生,与她生死相爱。

斗转星移,终于今夜我纱衣长裙踏上了这座古城墙,读出?那惊心动魄的两个字:秦钺。

我的手轻轻抚摩着,我的心微微颤栗着,月光在那一刻忽然黯淡,我于是知道要有事发生了。

然后我听到身后有锵锵的脚步声,铠甲相碰的清脆声。我回过头去,便看到了他。

他穿着战袍,铠甲上泛着素冷的光,并不因年代陈久而锈钝。他走近,在与我隔一段距离处停下来,将长矛倚在城头,柔声问:“你怕不怕?”

我望着他,望进远古,也望尽永恒。我答:“不怕,是我令你重生。”我们相遇,就像风拂过水面一样自然而动荡,千变万化,每一分钟都有新的涟漪新的惊喜。

他给我讲前人的风俗典故,而我告诉他今时的礼仪时尚。我在城头起舞,白纱的裙摆舞成一朵硕大的百合花,我让他走近,闻我身上的香水味,说这是法国的牌子卡佛莲。

法国?他不明白。他说那时的妇女也是香香的,不过是用香料薰染的。

我不信,听说那时女人都穿得又厚又多,几个月不洗澡的,怎么会香?

他笑笑,不与我辩。但是指着我的纱裙说这并不是最好的料子,他们那个时代,有一种丝料,叫做绡,整条裙子可以束在一起穿过一枚戒指。

我神往。丝,一直是我十分敬畏的一种衣料,总觉得它是有生命的。它的前世是一只只蚕,努力地食桑,缠绵地吐丝,绝望地作茧自缚,愈挣扎便缠绕得愈紧,愈挣扎便缠绕得愈紧,直至吐尽相思,化蛾归去,然后成就一件件柔软的华衣。

整个过程像不像爱情?我问。

爱情。他轻轻重复着,似乎对这个词有些不适应。他说,我们那个时代的女人通常不会这么大胆地谈论爱情问题。

我笑了,告诉他今天的女孩们都不一样了,她们要出去工作,同男人一样上班,还可以做男人的上司。男人和女人已经平等,一夫一妻,多出的那个叫第三者。我给他看我戴的手表,穿的高跟鞋,还请他尝试我的520牌子的香烟。

他十分惊讶,露出单纯的笑。我留意到他的牙齿,是白的。于是想起来,那时虽然没有牙膏,不过好像也是有刷牙的,用食盐。

我拿这个来问他,他又笑了,停一下,说:“我们那时的女孩子不会这样问问题,她们没那么多话。”我口快地打断:“我知道,笑不露齿,裙必过膝嘛。”虽然争执颇多,但我们聊得很愉快,分手时,都有些依依不舍。他说他千多年没有与人交谈过了,我说我虽然每天说话可也是同样地寂寞。于是相约,明夜若有月光,便还来这城头相会。

但是第二天是雨天,我不甘心,还是去了。红纸伞,绿罗裙,不能遇。

再上班时,看到身边来来往往的男同事,我无端地挑剔,总觉他们面目模糊,举止轻浮,语气神情都失于柔媚,简直混淆阴阳,男女不分。我渴望天晴,渴望月圆,渴望古城墙上的千古之约。

我同秦铖之间相隔的,有没有1000年?

一连过了三日夜,天空才又放晴。月亮刚刚升起,我已一路奔上城头,这次,我穿的是牛仔裤,存心要让他吃一惊。

秦钺比我先到,一见面即取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暧而不见,搔首踟蹰。”我大叫:“原来你看到我的,却不过来见我。”他不语,眼中掠过苦楚难堪。我忙岔过话题:“《诗经》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两句:式微,式微,胡不归?问得人心酸酸的。”于是我们讨论《诗经》,讨论楚辞汉赋,同一个真正古人讨论古文学,我自是得益匪浅。

同他的见面渐渐成为我生命中最大的欢欣,最重的慰藉,重大得几乎让我无以承载。第一次知道,爱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地快乐,这样地忘我。可是,我却不曾走近他一步,不曾执子之手,与子相约。

我不敢冒险尝试,无从猜测他的手是一团冰冷亦或一抹坚硬。爱情不可测试,我宁愿隔着一段距离静静地望着它,相对直到白头。

我一日比一日更加沉静,温存,一日比一日更像一个女人,一个古典的,真正的女人。在秦钺的那个时代,男人与女人分工明确,绝对地乾坤有别。女人没有今天这么大的自由与权力,可是女人却拥有无尽的温存与怜惜。

他是今世上不可再见的一个真正的男人,为了他,我愿意做一个不合时宜的真正女人。

我身边的追求者忽然多起来,为了我身上那种神秘古典的纯女人气质。

办公桌上每天都有新的鲜花供奉,粉色的名片背后写着约会的时间地点。我看也不看,随手扔进纸篓。

我的眼睛看不到别人,我心里,只有秦钺一个。

给我爱,我宁可做一个古代女人。

一夜,月明星稀,我与秦钺缓缓散步于城墙之上,他指点着城外的灯火,告诉我护城河的历史。我俯下身去,忽然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向后便倒。我惊叫:“秦钺救我!”秦钺身为战士,训练有素,及时出手相助。

我们的手,我们的手自空中交错而过。

在那一个明明已经互握的瞬间,却又明明白白地错过。

错过了壹——千——年!

我重重摔倒,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望着他。我终于知道,他并不是一团冰,也不是一块铁,他什么也不是,一片虚无。

太残忍!秦钺惨然地回望着我,完全被这意外的真实打倒了。他的眼中无限惨痛,渐渐变得空洞。

我忽然无比恐惧,我知道我要失去他了,我叫:“秦钺!”可是他已不肯回应,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视保护女人为天职。他曾为保卫疆土付出生命,然而今天,今天已经不是秦铖的时代。和平年月没有战争,不再需要男人们金戈铁马地为他们的女人浴血沙场,要的,不过是些微的温存,衩油盐的细碎殷勤,可是秦铖,他眼看着至爱的女子摔倒,甚至没有能力出手挽扶。

这样的真实已不是秦钺可以承受,他的世界在那一刻粉碎。他再看我一眼,我在他眼中看到荒凉。然后,他转身绝然离去。

我凄厉地喊着他的名字:“秦钺!”不可以,我的至爱,不可以就这样走出我的生命。我跃起,脚踝一阵撕裂般的疼痛,重新摔倒在古城墙上。秦钺,我恸哭,眼睁睁看着他在月光下渐行渐远,终至消失。而眼前那块刻着秦钺名字的城砖,竟也渐渐平复,光滑无痕迹了。

秦钺终于完成他的誓愿,带着最大的满足与最痛的遗憾离去,再不会与我相见!

我坐在城头,抚摩着冰冷的城砖,两行泪悄悄流下,一转眼,又被夜风吹干了。

远远地有人在吹埙,那简直不是属于人间的音乐,那是历史的回声,是地底的哭泣,在夜风中呜咽着,一层层浸透我的心。

风里,不知有多少前朝魂灵游荡其间,它们使城墙上的空气显得清冷而幽微,连月光也比在城下看起来空灵。

总觉得,城上的每一缕风都与城下的不同,都有它自己的气息与含意,在喁喁诉说着一些湮没在红尘中的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的那个,叫秦钺,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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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0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井女尸



故事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但在讲之前阿楠还是要讲这句话:这是个恐怖的故事如果你心脏不好就不要读下去了。

阿牛与王三同住在这村中,每日去地里一同劳作,他们并不是邻居,只是两家的地紧挨在一起罢了。因此很熟,成了朋友。

王三是单身,而阿牛的儿子都已经断奶了。怎的说阿牛年长王三许多,因此王三称呼他‘牛哥’,阿牛称他‘三子’两人兄弟相称。

这日。两人直忙到黄昏,来到田溪旁洗手、饮水。

王三开口:“牛哥!听说东田坎边的枯井,以前死过人。”

“哦?这俺到没听说过。”

“走!咱哥俩瞧瞧去。”

“瞧啥啊!死人有啥瞧头?”

“不是啊!我听说,很久以前的一个财主住咱们这里的。他家里的一个丫鬟就落那井里的!”

“哦?挺惨!”

“走!咱们瞧瞧去。”

“还是别去,挺让人心里发毛的。我还是回家,老婆、娃子还等着我哩!”(阿牛有点怕了。)

“唉!牛哥,你咋这胆小。闲着也是闲着,去瞅瞅也不掉块肉的。”

“谁……谁说俺胆小。走!瞧瞧去。”(阿牛听王三讲自己胆小,立马吼着要去了。)

这是一口荒了不少年头的井了,四周长满过膝的野草,也无人来清理,所以很是荒凉。

王三和阿牛两人爬在井口向井中望…………黑洞洞一片,根本看不到底。

“我说三子,你唬我俺。这破井有什么鸟屎死人啊?”阿牛笑话王三。

“是真的,俺听邻居杜老头说的。说那财主的丫鬟干活不小心,打碎几个盘子,你猜咋着?”王三故意吊他胃口。

“咋?”阿牛瞪大了眼珠。

“惨啊!那丫鬟被财主五花大绑,还理了个大光头剁了手脚。身上绑了两块大石头,脚朝上,头朝下…………对!就这样,扔这井里了。”王三比手划脚、唾沫横飞的跟阿牛讲着。

阿牛则惊恐的瞪大眼睛不断的向王三身后看。“妈呀————”一声,连手里的锄头也丢掉转身没命的向村里跑了。

王三一楞,看着阿牛跑远。呆了一呆,才反应过来:“啊哈哈哈哈……王八胆,兔子腿。哈哈哈哈,笑死俺了。”王三自顾自的大笑,他没想到阿牛这么胆小。笑过很久才捡起阿牛留下的锄头扛着两把锄向自家方向走去。心想:明早一定把这笑话讲给大伙听。

次日清晨。

“不好了,不好了。死人啦!出人命啦…………”一个头发稀少,衣着邋遢的老头在村里边跑边喊,吵醒不少人的好梦。

“杜老头,一大早你鬼叫个球”有人问。

“咋了?谁死了?”又有人问。

“他!”“谁?”“王三!”

“啊!真死了?”“都硬了!我的妈呀,吓死俺了。”

村里男人齐齐的走出屋子,涌向王三家。

王三斜躺在屋子正中。身子摆成‘大’字形,两眼暴突,那死不瞑目的残样吓的许多娘们、娃子“哇哇……”大叫。看样子王三是被活活吓死的,村里的人都很纳闷。王三这小子胆大可是在村里出了名的,以往他夜晚敢一个人经过坟地。谁这么能耐,能把他吓死?

“一定是那女鬼!三子是让鬼吓死的!”躲在人群后面的阿牛对大家说。

接着他把昨天黄昏和王三两人去枯井的事儿说了一边。还讲出了一个让大家听了心里发毛的事儿。就是当时王三在对阿牛讲那财主把那丫鬟剃成秃子剁了手脚投井时,阿牛看到王三身后有个秃顶的女人,举起齐腕割断的双手,口角舔着血正在对自己诡异的笑。。。

“得了,阿牛你别吓唬咱们,也许你眼花了呢!”有人壮胆反缴他。

“不!阿牛讲的是真事儿,昨晚俺也看见了!”杜老头开腔说。

“昨晚,我躺在床上睡的正香呢,让个动静吵醒了,你们猜咋着?我听有人摔盘子,是个女的。还在那数:一张、两张、三张……数着摔哩!数一张摔一张。俺恼了,披了件衣服推门出去找人。可一开门,见一团白影子飘了过去……对,飘王三院里了。后啥动静也没有了,我寻思着自己老糊涂了,听差了,看错了哩!没想,今天一早我来找王三,想跟他说说昨晚的事,可一进门就看王三躺这地上了,妈呀吓死俺了……”

杜老头罗嗦着讲完。顿时,叫在场的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觉得背脊发冷,鸡皮疙瘩顿起。再看看地上那死不瞑目的王三,一个个惧的浑身哆嗦。因为关于这个枯井女鬼的故事,村里不少人听老一辈的人讲过。但谁也不曾相信这是真的。

很久以前,这村里的确有过这么一座豪门大院。院主是个财主家缠万贯,巴结官府,欺凌百姓。且生性残暴。府中有一做事的丫鬟只是不小心摔碎几个盘子,他便命人将其吊起来毒打,还残忍的斩了她一双手脚,剃光头发。。。将这丫鬟活活折磨致死。财主为了掩饰命案,便将尸体连夜丢落井中。这井原本清澈,但自这女人落入后。即时变的浑浊不堪,不久边枯掉荒废了。

从那以后,财主府中的人,夜间常听见一个女人数盘子的声音。不久就听“啪——”的一声碎响再传来女子撕心裂肺的呼喊:“老爷,原谅我这一次吧,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是故意的...”再后来便是凄厉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哀号,还有尖笑...到后来许多仆人甚至可以看到,一个秃顶女人坐在井边,用一双怨毒的眼睛盯着你。。。不久这座豪门便衰落了,那财主也惨死。据说死时眼睛暴突,手脚被齐齐割断,还剃光了头发...若甘年后,一切都成了历史的过去,但这古井却存了下来。

事后,阿牛亲手葬了王三。也算是尽了朋友之间的一点情份。

而村里人则在古井不远修了座庙。专门从老远请来和尚超渡这井中的亡魂,最后封了这井。

虽然,此事已过多年,但每每有人提及,仍会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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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0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厂的鬼故事



我的家乡是一个小镇,人口不多。但镇上有一工厂颇有规模,六七十年代时,镇上的人若不是农民,则多半是在工厂上班。在我还上小学时,听人说过一件蹊跷事,当时因自己还小,听着只是觉得好玩儿,但记忆很深刻。现在回想起来,反到有一丝害怕了。故事中的主人公我也见过,住在镇边山角下,姓陈,是个哑巴,到现在他留给我的印象只有寥寥数笔,只记得有时经过他家的篱笆,他会突然出现在篱笆的另一边,用很阴沉的表情看着你,然后就一动不动地看着你一点一点走远。我们都叫他老陈,有时我们几个同学还拿泥巴丢他,他也不生气,只是转身就回了屋里,但是你马上就会在他家的窗户上发现他的一双眼睛还是在一眨都不眨地盯着你。现在想起来,发生这事那年他大概有30多岁罢。

那是大概70年代未罢,据说那时老陈(还不是个哑巴,在工厂的锻造车间上班,也是个很活跃的人物,很会讲笑话,为人也好,深得大伙儿的喜欢。老陈的班上有一个小伙子,姓秦,据说不很爱说话,为人也很自私,几乎和每个人都吵过架,因此人缘也不好。但是据说老陈对他还是不错的,两人好象也没吵过架,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就找上了老陈,后来大家对此一直都感到很不解。

有一年春天的时候,这个姓秦的小伙子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在车间下面的小树林里对一个姑娘耍流氓,结果不但没得手,反倒被闻声赶来的人们揪住揍了一顿。那时的人法律观念也不强,再说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也就没把他怎么着,由厂里教育一通也就算了。但是他自己觉得很抬不起头来,终于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在小树林里上了吊。

这件事在工厂里轰动一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主要还是因为他上吊的地方就在车间不远处,离下山的小路很近,很多人都见到了他的尸体,据说死相很恐怖。事情过了几个月,也就慢慢平静下来,天气也越来越凉,转眼到了秋天。

一天晚上,老陈在车间值完夜班,正是半夜12点。交过班之后,老陈睡眼惺忪地从车间里出来,向山下走去。其时月近十五,夜光清亮。老陈正头脑发沉地从小树林间穿过,朦胧中有一人从林间走出,向老陈打招呼。老陈以为是同事,便没有在意,两个人于是边走边聊。其实也是老陈困意太浓,不然只要想想便知此何时何地,怎会有同事到这里来!小树林里的小径曲曲折折,但也不长,不一会儿山下的灯火已星星点点地可以看见了。两人正聊着,那人突然说了一句:"你看看我的牙。。"老陈正觉奇怪,不觉中抬眼望去……。只见眼前赫着站着小秦!他的脖子上还连着一根长长的绳子!老陈大叫一声,当时仆倒在地,而小秦轻笑一声,忽然就消失了。

据说老陈后来是爬着回了家,回到家就只知道哭。哭的那个调儿也糁人,据说当时山下那一片儿的狗都吓得直往屋里跑。这个事儿闹得挺大,县里都派公安来调查,怕是台湾来特务搞鬼。说也奇怪,老陈把事情说出来以后的第二天就不会说话了,怎么急也说不出来,请了多少医生也看不明白。打那儿以后老陈就没出过门儿,一到晚上就会从老陈的家里传出低低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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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01: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孤岛上的石猫



“在那惊涛海中,在那丛林深处,在那孤单岛上,一座石猫,在那梦与现实的交界处,在那世界的尽头,在那神秘的洞口,一座石猫,劈开那个世界的大门,把一切都吞噬,一切的黑暗,一切的邪恶,全都吞噬,永存的石猫啊,注视着这一切”

被发掘的深埋底下的神庙的墙面上,刻着一些古老的文字,经过专家们的几天的破译,终于翻成了上诉的文字。

“好像是一段咒语,大概是进行仪式的时候的祷告词吧。上个月发现的法老金字塔内部的墙上也有类似的文字,是祈祷死去的人安心向往那个世界的吧。”A博士在帐篷里首先发言。他从事考古工作将近有40年,资历深。

“看上去的确是这样,可是为什么祷告词中反复出现“石猫”呢?而且在这片沙漠地带,为什么会提到‘在那惊涛海中’呢?”B博士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这个民族十分崇敬猫,认为猫是神的使者,这个石猫可能是他们民族传说中守卫那个世界大门的门卫,也可能是代表来这个世界迎接死者的使者。而提到海,可能是由于海是很遥远的地方才能见到的,借此来表示那个世界遥远吧,并增加了那个未知世界的神秘感吧。”

所有人都认真地做着笔记,纷纷同意A博士的意见。

“好了,后面几天也要努力啊。我们还有很多整理工作要做的。而且,随着整理工作的进行,大家心里的一些疑惑也会慢慢解开的吧。而且,到最后,我的想法说不定会证明是错误的。最主要的,大家都不能先入为主,一定要根据发掘的资料,作出客观的判断。”由于A博士的领导风度,以及严谨的科学态度,使他很受同事们的尊敬。

“对了,逸飞呢?今天一天都没有看见他。”走出帐篷的时候,A博士突然回头问道。

“可能和小文在一起吧。我今天也是一天没有见到小文。”B博士说。

叶逸飞是A博士的孙子,陈小文是B博士的独生女,他们两个孩子由于长辈的关系,经常在一起,虽说都已经是大学生了,可是还是像孩子一样,一天到晚闹个不停。

“爸爸,我们回来了。”说曹操,曹操就到。小文一头钻进帐篷,咕咕地喝了一大口水。

“又到哪里去野了?早知道那么能跑,当初就干脆不带你出来了。”B博士笑着斥责女儿。

“哼哼,你每年有多少日子在家,喜欢到处跑,我还是从你那里遗传来的呢。还有,我这次一定要交出一篇最好的暑假实践论文,对吧,逸飞?”

“对啊,伯父,小文这次来也不是光来玩的,她们老师要同学们放假结束后交一篇暑假论文的。你也知道,小文一向都喜欢做到最好的。”逸飞帮着小文说话。

“好了,好了。你们总是一个鼻孔出气。你比我这个做爸爸的还要了解小文。呵呵。伯伯要工作了,你们乖乖地,不要再到处乱跑了。”

“呵呵,你今天帮着我说话,我要奖赏你什么呢?”

“不用啦,你能够一天不欺负我,就算是对我最大的奖赏了。”

“哼!我哪有欺负你啊?”

说话的同时,“小文铁拳”早已经“温柔地”砸在了逸飞的胸口。

“咳,真是没办法。遇到你就是我悲惨命运的开始。”逸飞揉了揉胸口。

“你还说!”

眼看漫天花雨的“小文铁拳”将至,逸飞急忙逃跑。

“你别走,我一定要追到你!”

逸飞受爷爷的影响,对考古学很感兴趣。虽然爸爸是医生,坚持要他考医科,但逸飞还是坚持考了考古方面的专业。这次暑假,跟着爷爷出国来考古的现场,一是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考古学,完成一篇论文;二是因为小文,小文虽然对考古不感兴趣,但是她最讨厌像个大家闺秀一样呆在家里,所以缠着爸爸出了国。受到了小文妈妈的委托,逸飞只能硬着头皮来“照顾”小文了。

今天,小文缠着逸飞带她到营地的四周看了看,说是随便看看,却是整整兜了一天。让逸飞苦不堪言,却又无处诉说。

“明天见。”

“明天见。”

“喂,起床了。”

睁开朦胧的双眼,一张熟悉的脸离他不到30厘米,吓了逸飞一跳。

“嘿嘿,你睡觉的样子还蛮可爱的嘛!”小文眯着双眼,笑着说。

“喂,我睡觉的时候,你没干什么吧?”逸飞看着这个爱对自己恶作剧的女孩,心中不禁有些发毛。真是搞不懂,她怎么总是精力那么旺盛。

“没有啦,我看你睡得那么死,不好意思吵醒你,就在这里呆着想等你醒过来。”

“等了十分钟,我还没有睡醒,你没耐心了,你就叫我起床了,对吧?”

“基本上是这样啦,呵呵。”

就知道……看来还是自己最了解她……逸飞心里像是塞进了一头大象,没了想法。

“好了,我要穿衣服了。你出去等吧。”

“哦?哪有叫女孩子到外面等的啊?你算不算男人啊?”

你也算女孩子啊?逸飞心里在顶嘴,当然,嘴上是不敢说的。

“那你岂不是要看我穿衣服了?”

“有什么稀奇的,你睡觉的时候我就看过了,呵呵。”

“真的假的?”逸飞一下子脸红得比昨天发掘出来的法老面具还要紧张。

“你说呢?嘿嘿。”小文蹦蹦跳跳出了帐篷。

“今天我们去那个地下的神庙看看吧?”小文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听说那个神庙很大,逸飞也早想去看看了,只是怕打搅爷爷他们工作,才一直忍住,只是观看那些从里面发掘出来的器皿啊,面具啊什么的。

“没关系的,反正爸爸他们在下面,我们就在旁边看,又有什么关系。那里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呢?”小文再一次挑起逸飞的好奇心。

“好的,不过我和你约法三章,进去了,要听我的话,不能胡闹的。”逸飞一脸的严肃。

“知道啦。”小文拽着逸飞的手就往神庙的入口冲去,看她的样子,明明是不知道的样子嘛!

“里面真的好大哦。”

“嗯。”逸飞忙着观察周围的浮雕和文字,并不在意小文的话。

“你看,这里有三个门。”小文发现了三个通向神庙深处的入口。

“真的啊,爷爷他们在哪里呢?”

“爸爸和我说他们在左边的那个门里。”

“那就走那里吧。”

“这条走廊好长哦,走得累死了。”小文抱怨道。

“是啊,不过既然来了,就再走一段吧。”一路上,逸飞看到了许多有趣的花纹和文字等,兴趣越来越浓厚,当然舍不得回去了。

“好吧,可是你要说走的哦。”

“对对,继续走。”逸飞看着周围墙壁上的图案,心不在焉地回答。

“又有三个门!”小文叫了起来。

“走哪里?你爸爸有没有说过。”逸飞着急起来,他还想往里看看。

“中间的。爸爸说过的。”小文看着逸飞着急的样子,狡诘一笑。

逸飞早已融化在考古的幸福中了,乖乖地听话跟着小文走了进去。

就这样,右边,左边,左边,中间,又经历了大概5个这样的门口,两个人总算到了一个大门口。

“爷爷他们在这里面吧。”

“不知道啊,如果运气实在好的话,大概在这里面吧。”

“什么意思?”迷惑的星星在逸飞的额头前打转。

“每个门口都是我瞎猜的。呵呵。”小文晃了晃手里的火把。

感觉像是掉下了千丈的悬崖,逸飞心里的温度一下子降到了零下30度。

“你还记得我们来的时候的路吗?”

“那么多的门,我怎么会都记得。呵呵。”看到逸飞着急的样子,大概是小文最开心的事了。

“亏你还笑得出来!完了,这下死在这里了。”逸飞看了看即将燃尽的火把。

“这也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起探索。再说了,当初我问你是不是继续,你自己说继续走的啊。”

“……”逸飞现在完全没有心情和她生气。真是不明状况的女人……

“现在没有办法了,只有往这扇大门里走了。”小文敲了敲这扇大石门。

一语惊醒梦中人。没有退路了。

但是怎么进去呢?

“我看小说里说,这种石门大多有机关的。”

都这个时候了,她还在发挥她的想象力。逸飞心里抱怨着。

“你看你看,这个猫的耳朵好可爱哦!”小文轻轻捏了捏门口的石猫的耳朵。

咯,咯,咯。

石门发出沉重的响声,缓缓打开了!!!

“你看你看,我没说错吧!”小文高兴地跳了起来。

……逸飞真的是服了这个女人。

“出发咯!”小文还是精力很旺盛。

她是没大脑,还是不知道“害怕”是什么东西啊?

应该是越走越深,可是奇怪的是,越往里面走,越觉得变得相对宽敞明亮,可是又明明找不到类似天窗的透光的装置。

走到了一个大厅一般的地方,一回头,小文不见了。光顾着看周围的环境了,忽略了小文。

逸飞心里咯噔一下,他大声喊小文的名字。并不断向四周张望。

忽然,他看到了两个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的红色眼睛。看得逸飞心里直发毛。

那是什么东西,难道是那个东西把小文……

“啊木喏多,哈死卡里呀,扩扩西呢哟。”那个方向传来奇怪的类似咒语一样深沉的声音。

逸飞大着胆子,大声问:“你是谁?你把小文怎么了?”

那个东西沉默了一会,说:“你不是这里的人,为什么来这里?”

“你会说我们的语言?”

“我是神的使者,我无所不能。”

“你把小文怎么了?”

“你说那个女孩吗?我是守卫神庙的守护神,你们是擅自闯入这里的人,作为我的使命,我不但要阻止你们,还要消灭你们。”

“你到底把小文怎么了?”

“她在我这里,你要把她带走吗?”

“对,我要带她安全离开这里。”

守护神沉默了片刻,说:“到了这个庙宇,只有成为死人,由我带领去另一个世界,你们才可能在一起。”

“那不行,最多由我来换小文,你把小文放了。”

咯咯咯,守护神发出令人可怕的心寒的阴森笑声,在大厅里回荡。

“500年前,有一对情侣,逃避家族人的追逐,逃到了我这里,后来我把他们杀了,成全了他们。想不到,500年后,在这里还会发生相同的事情。”

“你这个可恶的守护神,你这么凶残,怎么配当神!”

“要是神和人类一样软弱,怎么还能称为神?不过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因为这个地方被人遗忘了,你们是400年来第一个见到我的人,所以我才给你这个机会。”

“怎么做?”逸飞握紧了自己的拳头。

“很简单,你只要说出你的心里话就可以了,作为神,最恨人类说谎。如果你说的都是真话,我就可以放你们出去。”

逸飞这个时候已经极其不冷静,大声吼道:“你问吧,你这个可恶的神!”

“很好,你第一句说的就是你的心里话。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个叫做小文的女孩?”

“的确,她很任性,也经常给我惹麻烦,但是我对她……”

嗯?!不对啊,神对这个也会感兴趣吗?好像是个爱恶作剧的神。

“小文,是你吗?”逸飞朝“神”那里喊了一声。

“真没意思,被你揭穿了。”小文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果然……此时的逸飞心理很复杂,有高兴,有生气,有愧疚,有害羞。

小文走到逸飞面前,拍了拍逸飞的头顶,:“喂,我说,‘但是我对她’后面是什么呢?我很想知道啊。呵呵。”

“哼!”逸飞看来真的是生气了。

原来又是一个石猫,不过不同前面几个门口,这个石猫特别大,而且,在石猫的双眼的地方,镶嵌了两个很大的红宝石!

怪不得,在黑暗中,会有幽幽的红光,令人不寒而栗。而由于大厅的声学原因,各种回声叠加在一起,小文的声音才会变得那么阴森恐怖。

在石猫后面的门口,也是一扇不同寻常的门,不但图案复杂恐怖,而且看上去十分厚重牢固。

“老规矩。扭它耳朵吧。”小文微笑着,跑到石猫的后面,拧了一下猫的耳朵。

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小文的前面落下一块大石板,把小文关在了里面!

设计者果然阴险,在最后最关键的一道门口,设置了一个不同的机关,也就是说,就算前面几个门口,都是一样的机关,到了这里,还是会中圈套。只有完全知道机关的人,才可以安全地进入神庙的最深处。

“小文!小文!”逸飞一遍又一遍地呼喊,可是在那么厚的石门的遮挡下,完全听不到对面的动静。

机关,机关,一定有开启石板的机关。虽然可能还有其他危险的机关,可是为了救出小文,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逸飞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红宝石,两个红宝石看上去绝不简单!

为了保险起见,逸飞用火把的柄去捅了一下红宝石,没想到,霎时间,火把的柄上就中了许多箭!看来这是为了防止某些人偷取红宝石而设计的机关。

逸飞拿着火把,仔细地看着周围的每一块砖和图案,他心急如焚,因为一旦时间太长,小文就会因为缺少空气而窒息而死,就算那时候找出了机关,救出的也不过就是小文的一具尸体而已了。

在门口左边的图案上,逸飞发现了什么。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一般来说,这些宗教性质的建筑物的墙壁上的图案都是对称的,但是在这里,一副猫的图案上,缺了一个猫的左耳。仔细看,有细小的裂痕。

就是这里!直觉告诉逸飞这个就是机关,他感到小文的准确的直觉附在了他身上。

逸飞使劲按了下去。

……

石板缓缓上升,看到的是倒在地上的小文。

顾不得太多了!逸飞一个箭步冲上前,抱起小文。看来是晕过去了,逸飞二话没说,人工呼吸!

小文好不容易缓过神来,看见自己倒在逸飞的怀里,两朵红云飘上脸颊。别看她平时大大咧咧的,其实也是光说不练型的,碰到这种情况,心中的小鹿飞快跳了起来。

“好了,总算醒过来了。”逸飞喘了一口大气。

听他说了这句话,小文一下子心情又变了。

“谁要你抱着,放开!”

总算没事,逸飞心里倒是开心极了。

“应该还有其他机关是开这个门的。”小文一起身,就在门口踱起步来,左看右看。

逸飞哪里知道小文是在转移刚才心里的慌张情绪,也跟着她找起机关来。

“找到了!”小文指着地上的一块圆形地砖。

逸飞把地砖踩了下去,石门真的开了!

哇!

两人惊呆了。在沙漠地带里,竟然有这样大的一片绿洲!

几乎是一望无际的湖泊,波光粼粼。在黑暗的迷宫里走了大半天的两人,差一点就不能接受那么明亮的世界。

在湖的远处,还有一座小岛,在小岛的上面,高高耸立着一座巨大的石猫像!

石猫像大约和胡夫金字塔一样高,在茂密的森林的掩盖下,还是能远远地看见它的巨大的头。

太神奇了!两人不约而同地发出感叹。

“那个,小文……”

“什么?”

“关于‘但是我对她’后面的话……”

“怎么了?”小文转过头,直直地看着逸飞。

“我喜欢你。”逸飞向着小岛的猫大声说了一句。

“我知道。”小文很平静,“从很早我就知道了。”逸飞觉得此时的小文特别宁静,特别漂亮,特别可爱。

“我以前一直只是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一直到我以为你被怪物劫走了,还有你被关在石板后面的时候,我自己的着急提醒了我自己我心里的真实想法。”

“你都吻过我了,你要是再不负责,小心我给你颜色看!”小文挥了挥“小文铁拳”。

一点都不可爱!尽管这样,逸飞还是紧紧抱住了小文:“我不会离开你的,以后你一定要陪着我去冒险,让我们共同通过每个难关!”

“哈哈,看来那些文字的解释不是那样的啊。我还是说错了啊。”一个星期后,A博士他们总算发现了这里,找到了失踪的两人。

“是啊。大海,丛林,孤岛,石猫,都是实际存在的东西啊。这是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简直是神的国度,所以才会被称为‘世界的尽头,梦与现实的交界处’。”B博士说。

“不过……”A博士,B博士异口同声,回过头,严厉地看着在这里野外生存了一个星期的年青人。

小文和逸飞对视了一眼,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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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13 0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月儿的秘密



林月儿切着菜板上的物事,眼睛里却不争气地淌下了泪水。视线渐渐地被着咸咸的液体模糊,林月儿已经忍不住想让自己放肆地哭一场。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腰身被一双精致的手拦腰抱住,男人的嘴唇不停地在她耳边厮磨,是唐渊仁。

“老婆,你这是怎么了?谁又惹你生气了?是看了葬花的黛玉,还是听了泣血的杜鹃叫唤?”唐渊仁还是这样的不羁。

林月儿抹了抹眼角的泪花,喃喃地说:“我没有流泪了,我只是在切洋葱而已。”

唐渊仁浅浅一笑,说:“山下那个西洋夷人女子送洋葱上来的时候就说过了,把洋葱放在水盆里边洗边切,可怎么也不会流泪了。”

林月儿点了点头,低声说:“我记得了。”

唐渊仁的嘴角斜了斜,说:“娘子,你先在这里做菜吧,我再到外面的坝子上练练功夫。”他探开了厨房的窗户,一个鹞子翻身就跃进了练武的坝子。

林月儿听着窗外传来的剑气划破空气的声音,还有唐渊仁移动脚步的声音,她的眼角却止不住继续滂沱。

是啊,应该把洋葱放在水里切。林月儿低头一看,却又哑然失笑。她切的哪里是洋葱,分明是一个茄子。

她不禁想起一个月前那个叫漪丽丝的西洋夷人女子对她说的一句话。男女之间的情爱就像是在剥洋葱,一定是会流泪的。如果你没有流泪,那说明你剥的是个茄子,而不是洋葱。

可现在林月儿明明是在切茄子,却依然在流泪,这莫非说明了她和唐渊仁之间并非是男女之间的情爱,或者说曾经拥有的情爱已经不复存在?

林月儿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她老是会想起那个叫漪丽丝的夷人女子?漪丽丝的确称得上是女人中的极品,妖娆无比,身材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也难怪会吸引住唐渊仁。

想一想三年前林月儿和唐渊仁大婚的典礼,可是惊动了整个武林。蜀中唐门的大公子和巧手门的千金联姻,是当年江湖中最大的一件喜事。到底是喜事吗?那只不过是唐门和巧手门的一桩交易,唐门需要巧手门的工匠为他们设计最难防范的暗器,而巧手门却需要唐门那无数的白花花的银子。

林月儿也试图去好好爱一下唐渊仁,她也做到了。可她无法做到让唐渊仁像她爱他一样爱她。

三年了,唐渊仁从来没有停止过在外面寻花问柳。林月儿终于想通了,只要唐渊仁每天回家,她也懒得管这么多了。可这次他居然找上了那个叫漪丽丝的西洋女子,这真的让林月儿觉得无法忍受了。因为那个西洋女子竟然找上了门。

漪丽丝是在昨天找上林月儿的,她来的时候,先送上了一筐奇异的蔬果,都是她从西洋带来的种子种出来的。正当林月儿表示谢意的时候,漪丽丝却提出了要林月儿让出她丈夫。林月儿冷笑了一下,说:“你凭什么这样要求我?你知道吗?如果我真的和唐渊仁分开,会在江湖上掀起多大的血雨腥风吗?如果巧手门不给唐门做暗器,或者把唐门暗器的秘密通告天下,那唐门所有的仇家都会找上唐门的。”

漪丽丝听了,却没有任何的顾忌。她冷冷地说:“我的肚子里已经有了渊仁的骨肉,他已经说了,会在八月十五用十六人的抬轿引娶我的。他还说,一定会休了你。”说完,漪丽丝就转身走了,一头金色的秀发在她的身头飘摇着,显得无比的妩媚。

漪丽丝的话语真的刺痛了林月儿的心。三年了,她一直都没有为唐渊仁生出一儿半子。唐渊仁一直都想要一个自己的种延续自己的香火,可林月儿一直没能做到。这也是林月儿心中最隐秘的伤口。而八月十五正是三天以后!

唐渊仁的父亲,蜀中唐门的大当家已经年老体弱了,眼看唐渊仁就会坐上唐门的第一把交椅,可如果他没有自己的儿子,到了最后,那把交易始终会传给窥探这个位置已经很久的唐渊仁的弟弟唐渊义。

林月儿当然知道唐渊仁想儿子已经想得发疯了。如果让他在儿子和唐门与巧手门之间的战争之间挑选一个的话,他一定会挑选拥有一个儿子的。所以漪丽丝说唐渊仁要休了林月儿,这话并非是空穴来风的。

当漪丽丝快要走出房门的时候,林月儿抑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她拔出了短剑想漪丽丝的后背刺去。她的动作很慢,只有这样,剑才没有风声。可是当短剑即将刺入漪丽丝身体时,她的身体只是微微一动,就让过了剑的锋芒。用的社法正是唐渊仁密藏的凌波微步!他居然连他逃命时最后的秘诀都传给了漪丽丝!林月儿看着漪丽丝鄙夷的目光,心都要碎了!她忍不住哭泣!

“渊仁,饭好了,快来吃吧!”林月儿对着坝子上正练着凌波微步的丈夫说着。她已经抹干了眼角的泪花。

坐在桌边,看着一桌的饭菜,唐渊仁拎出了一瓶酒,是一瓶琥珀色的液体。

“来,月儿,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一直都记得的。”唐渊仁的嘴边满是亲切的笑容。

林月儿的心咯噔了一下。“我的生日,是啊,今天真的是我的生日!他居然还记得今天是我的生日。”她在心里默默地念着。

“这是什么酒啊?渊仁。”

“这是山下那个夷人女子送来的用葡萄酿成的美酒。你没听过一句诗吗?葡萄美酒夜光杯。就是说这种酒的。喝这种酒要用西域出产的夜光杯来喝才品得出味道。”

唐渊仁像是变戏法一样从怀里变出了两个石头一般的东西做成的杯子。他往两个杯子里倒进了琥珀般透明的美酒。

就在这个时候,从厨房里传来了奇怪的声音,像是布谷鸟在鸣叫一般。“布谷,布谷,布谷……”

唐渊仁的眼色变了一变,但是转瞬之间就恢复了常态。他说:“我去厨房里倒一杯水来喝。”他就转过身进了厨房。

在林月儿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阴霾。每次只要在屋外响起布谷鸟的叫声,唐渊仁都会找个借口出去一趟的。林月儿也知道,这是漪丽丝的暗号。可是今天是她的生日啊,为什么唐渊仁还要执意去看一看呢?她的心又碎了。

没过一会,唐渊仁回来了,脸色晦暗晦暗的。“呵呵,娘子,你真有趣,怎么在水壶的嘴上装了一个哨子?还发出布谷鸟一样的叫声。真好玩。”他的脸上满是尴尬的笑容。

林月儿苦笑:“我常常在屋里忙家务,有时候厨房里的水烧干了我都不知道。于是我就做了一个哨子,水只要涨了我就可以听到哨子响。”

唐渊仁在林月儿的脸上香了一口:“哈哈,娘子真不愧是巧手门的千金啊。”

唐渊仁手里的酒杯和林月儿的酒杯碰撞了一下,然后他就一饮而尽。当他喝下葡萄美酒后。脸色突然变得灰灰的,眼睛里渐渐消失了光芒。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林月儿,嘴里挣扎着说:“为什么会这样?”他的头搭在了桌子上,呼吸慢慢停顿。

林月儿把手里的杯子连同酒一起倒在了地上。

唐门大少爷的死讯很快就传遍了大江南北,唐门手下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了林月儿和唐渊仁居住的山腰。唐门的二公子唐渊义仔细地检查了唐渊仁的尸体后斩钉截铁地说:“大哥死于心脏的劳累,他太累了,让他安息吧。”

他转过头来对着一身素衣的林月儿说:“嫂子,节哀顺变,身体要紧。”

三日后,在山下的江边,发现了西洋夷人女子漪丽丝已经泡得发白的尸体,她的肚子里还有一个已经成形的男婴……

三个月后,在江南风光如画的西湖湖畔,一家污秽不堪的小客栈的厢房中,林月儿把她的手从温暖的被窝里伸了出来,在床边的桌子上倒了两杯竹叶青。

躺在他身边的男人笑着对她说:“你可真是个尤物,知道在这个时候男人是最需要一杯酒的。”

林月儿媚笑了一下。

男人继续问她:“你可真厉害,你怎么知道我大哥的独门毒药,那无色无味的虞美人?他藏的地方连我老爸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找到的?”

林月儿愣住了,她说:“你别瞎说,他把那虞美人看得比什么都重,我怎么会找到?你也检查了,他明明是因为心脏劳累才去世的,你可千万别乱说话。”

唐渊义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怪笑。“你骗过别人很容易,却骗不过我。只有我知道,喝过这虞美人的死人,都会在他的尸体下留下足够的秘密。他的左边的耳垂会变黑!这是个秘密,只有我知道,因为我也会配这种毒药。”

林月儿的脸色变了,但是马上就恢复了往日的红润。她举起了酒杯,说:“呵呵,你说得真有趣,来,喝酒。”

唐渊义握住了林月儿的手,轻轻抚摩着她的手指,说:“告诉我吧,你是怎么找到虞美人的?”

林月儿惨笑了一下,说:“我怎么会找到那毒药?我只是在唐渊仁去厨房时,换掉了我和他的杯子!是他要杀我的!”

唐渊义笑了,一口喝下了酒杯里的竹叶青。“自做虐,不可活啊。”

林月儿喝下了酒后,趴在了唐渊义的身体上,眼睛死死地盯着唐渊义左边的耳垂。

唐渊义眯着眼睛,细细地说:“别看了,我的耳垂永远不会变黑的!”

林月儿瞪大了眼睛,声音颤栗地问:“你……你……你在说什么?”

唐渊义的眼睛猛然睁开,盯住了林月儿:“你应该知道我在唐门中,手法是最快的。我可以在一个瞬间同时发出七十二种不同的暗器。我刚才不过用了一个最普通的手法,在你递给我酒杯时,换过了我们彼此的杯子。”

林月儿的头开始慢慢昏沉起来,她感觉到死亡像黑夜一般慢慢向她侵袭,扼住了她的喉咙。

在最后的意识中,她清楚地听到唐渊义说:“永远没有人知道,在江南的西湖湖畔,死在这小客栈的居然会是蜀中唐门的大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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