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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第一论坛

還俗後,成了同性戀者,又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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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1 08: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ahalwin

给你赢
芬姐第4 发表于 28-11-2011 02:49 AM


大姐,下一次不要再干这种向天吐口水的事了。否则你“给”别人赢多少次都是一样 - 输了那口气不要紧。就像你说的你的ID都被版主禁了几次了,已经死很多次,没什么大不了。由ID就能反映出人做坏事会短命的。不过啊,你相信因果的,还会以佛理教训第一论坛兄的人就应该知道你干了这样中伤人的事,“给”别人赢了多少次都好,真正损失的人是你自己, 因为你确实没有什么东西可“给”的。自己造的恶业又不能像你”给”我赢那样也送一些给我。
我们大概也是一屁打过江之辈,所以啊。。。我在前贴送你的八十八佛洪名宝忏。。。这个可以送,可以给。希望你欢喜的接受。
我送自己多多静坐和读圣经。。这个你也可以拿去。

哎呀,我都不好意思以年轻人的身份向你大姐说教了。我不多说了。你现在懂得吞口水,我就不要再多说,不然你就又要吐口水了。


虽然你是理亏的那方,不过你要“给”我赢,我也意思意思接受啦。你能下台就好了。好啦,谢谢你给我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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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1 1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8# DDreamer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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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1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芬姐第4 于 28-11-2011 03:26 PM 编辑

回复 221# mahalwin
你错了,我几个ID死了是因为我分数低,扣了就死了,
我不像一些网友猛灌水,待几个月就金牌会员了
有些是这里几年的老会员,分数高
有些被扣的分数反而比我更多,扣了几次也不会死

网友约你出来看你真IC真相就大白了,你研究生的骗局不攻自破,只有耳朵轻的人才会相信你拿别人的资料、别人的link、别人的照片当作自己

我和你就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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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1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認識一位之前出家二十多年,而過後還俗了。在還沒退休前,還經營了一家公司,並且年賺幾十億。現在退休了 ...
第一论坛 发表于 17-11-2011 09:48 PM

年赚几十亿?是什么大公司?那条水一定很出名,说不定是富豪榜榜上有名。
退休后,五十几岁才来健身,而且还变成大力士般的身材。。。

LZ的描述很令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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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1 03: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halwin 于 28-11-2011 04:07 PM 编辑

回复 223# 芬姐第4


   违反版规才会被扣分。
你老人家让我赢了就不要嘴硬硬,垂死挣扎死要脸。

记得,若指控的人是你,证明我假冒的责任在于你。你没有证据,信口开河就不要死撑,以为可以牵着我的鼻子走。


我也希望你累积些阴德,还同志们一个公道,不要再诬赖他们杀害精神健康专家以威胁他们说同性恋不是病。

无论是针对我还是同志社群,你让人看到你只会说一堆你根本提不出依据和证据的东西。不要以为你可以在论坛乱掰,被揭穿后又要老羞成怒要人身攻击。原本想挑战你证明我是假的,想到你只敢躲在荧幕后面吐口水,想将自己垃圾推给我和其他网友,何必为难一个aunty...就算了。若我要,我也可以说你是什么什么,叫你为自己辩护,叫你找网友出来印证。不过我不想欺负一个被其他网友认为是有“精神失调”的aunty,也不要做那么缺德的事啦。向天吐那么多口水,臭臭的口水掉回你的脸上,你买多多的洗脸霜都洗不干净的。我不要我的脸像你那样臭臭的。 aunty,大姐,够啦!多少岁了还要为自己的过错死撑?这样的生活多没有quality啊。

嫁人了没?有孩子了没?如果你的伴侣,孩子看到这样的aunty, 也不知该怎么反应。

不少网友告诉我不要和你继续争论下去。大家都看得清楚啦!你若是那么无聊的, 就出去外面看看世界。 若你是有严重internalized homophobia的同志,只要你问,我一定介绍好的心理师给你。不要伤神来中伤我。对我来说,之前是又气又好笑啦。。现在我倒觉得回复你是我写报告写到闷了的小娱乐。。。

记得我送你的八十八佛宝忏。我加送一个三千佛洪名宝忏给你。好好拜,好好忏悔,不要再做这样缺德的事了。对我们年轻人来说,你不是好榜样啊。

你说你和我到这里就到这里。不过如果你闷的话,我欢迎你随时回复。但是最好不要啦!伤你的神。。反正你说你又忙家庭,又忙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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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1-2011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第一论坛 于 28-11-2011 07:03 PM 编辑

回复 224# Svaha


    不出奇,其實這算是這裡富豪的entry level。其實是有的排,曾經出現在雜誌上,記得上回的股災,他曾經預測到,而文章出現在smart investor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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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1 07: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vaha


    不出奇,其實這算是這裡富豪的entry level。其實是有的排,曾經出現在雜誌上,記得上 ...
第一论坛 发表于 28-11-2011 06:45 PM

那是什么大人物?想不到LZ会认识。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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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1-2011 08: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第一论坛 于 28-11-2011 08:05 PM 编辑

回复 227# Svaha


    沒甚麼深入認識,只是聊過有關佛法的。不過,我建議別往這個方向去,始終這還是人家的事。如果你要我像之前那位大姐一樣呈上證據,對不起,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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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1 08: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vaha
如果你要我像之前那位大姐一樣呈上證據,對不起,办不到。
第一论坛 发表于 28-11-2011 08:02 PM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没有特地去录音拍照留下人家的证据,我是清楚他的情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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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1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怪哉,某人不是说不认识某人,也没见过某人。
但某人却说自己清楚知道某人的情况。

只因某人的见解已自己不同,就与某人过不去,还一直要某人提供什么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什么什么的。需要酱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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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1 08: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芬姐第4 于 29-11-2011 08:39 AM 编辑

回复 230# 山野草夫

美国几位专家被同性恋者杀害是几十年前的事,人家隐瞒事实,他却要我提供证据
他心理有问题,双性恋,心理不平衡,很危险,最好的证据
他研究心理学就是想了解自己心理问题的因素
你亲自见他拿他真IC调查就证明他不是研究生了,就是这样,说我毁谤就毁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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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1 09: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圣经里有提到人造卫星、核弹、辐射、网络等等吗?
不要读死经
修行心得我有权利不公开,就是这样
...
芬姐第4 发表于 25-11-2011 12:37 AM



    好爆力,人身攻击!是自称佛教徒应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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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1 09: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halwin 于 29-11-2011 09:23 AM 编辑
回复  山野草夫

美国几位专家被同性恋者杀害是几十年前的事,人家隐瞒事实,他却要我提供证据
他心理有问题,双性恋,心理不平衡,很危险,最好的证据
他研究心理学就是想了解自己心理问题的因素
你亲自见他拿他真IC调查就证明他不是研究生了,就是这样,说我毁谤就毁谤吧.
芬姐第4 发表于 29-11-2011 08:35 AM

美国基督徒反同的历史悠久,其中不乏反同的心理师和精神科医生和团体。如果真有其事,这些团体也闭嘴吗?你不懂又装懂。只要我们涉及这个课题的专业报告,peer reviewed journal articles, 我们就看到双方阵营如何过招了。

一个没有与我见面,也不认识我的人可以为我做心理评估,更宣称我是自小心理受创伤 (你是谁?我肚子里的虫?就算我肚子里的虫也不知道我的心理状态) - 顶级的心理师都不敢这样下定论。你还不承认不懂装懂?我的MSE是什么?你为我做过DI吗?你用了什么ax吗?你如何conceptualize 我的背景?aunty, 你没有证据就不要死撑。 不要以为将“证明”的责任丢给我和其他网友就很聪明。我们称这个为死鸡撑饭盖。


你反同反到失去理智,是不是丈夫或孩子是同志,你接受不了?还是你本身是同志却不能接受自己所以将你对自己的拒绝投射在其他同志和支持同权的人的身上,变成一种自我保护的mechanism? 无论是第一种或第二种,你都是受害者。应该勇于求助,不要再躲在荧幕后面逃避事实。如果你不是,就请你为了你自己的良心和三业清静,停止一切诬蔑又幼稚的行为。为老不尊,还要理直气壮说不教人佛理?谁敢向你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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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1 09: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第一论坛


    你真好笑,你真以为他是医生啊   
你就和这个同性恋者蛇鼠一窝吧,你以后在论 ...
芬姐第4 发表于 25-11-2011 10:02 AM



我们都要回来反观“自我”,egoistic! 说的再好辨的再行都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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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11-2011 09: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2# Guy998


    慢着,你要向每个人索取皈依证书,才能才能说他人是佛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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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1 09: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Guy998


    慢着,你要向每个人索取皈依证书,才能才能说他人是佛教徒。
第一论坛 发表于 29-11-2011 09:34 AM



   不是。要那个人拿IC的照片,找他的皈依见证师对证才算是。
记得,根据那个人的标准,如果有人说他是假佛教徒,他自己必须证明自己是 -例如他可以约网友出来,一起去找他的师父。也要拿出原装的皈依证对比IC的名字。  证明他是假佛教徒不是那些指责的人的工作,他的标准是他必须为几个无聊的人对他的指责,自己证明自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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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1 0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3# mahalwin

继续写你的工作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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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1 01: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ahalwin

继续写你的工作   “报告”
芬姐第4 发表于 29-11-2011 01:47 PM

你自说自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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