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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尉迟恭

中国历史上最丑陋最卑鄙最无耻的王朝 -- 顺治康熙乾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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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9 10: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开始忘了 于 7-9-2009 11:31 PM 发表

如果说永乐不是盛世那康乾也没资格说是盛世。。。看外国人对康乾时期的记录以及康乾时期有不少的内战,就知道比起永乐康乾更没资格

还有明永乐之后还有仁宣之治(被称为大明黄金十一年)跟弘治中兴(历史上给予的 ...


恩,认同,明孝宗时期确确实实是明朝的盛世,虽然国力远不及永乐,民间呈现小康繁华的一时,只可惜他的儿子。。。

万历那种就不叫盛世了,只能说回复国力,前面有武宗乱政(其中还有宁王造反),后有严嵩,大明国力大大被削弱,尤其是严嵩时期,连蒙古人打到来北京也无奈何。

万历中兴让明农民恢复了生息,捍卫了边患(尤其是倭寇),农业发达,张居正领导下的改革,使明朝军事振兴,国家用度充裕。万历初期,太仓藏粟达1300万石,国库积银六七百万两,每下愈况的明王朝日见转机,是明朝中叶以来最好的时期。

可惜实行不久仅只10年,如果以整个大明朝代相比,只能说让明朝回复实力(我认为的,并未详细加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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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9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开始忘了 于 7-9-2009 11:51 PM 发表


明朝之后有一个官职,叫“首辅”,而且清也没有类似的宰相的职位


这些首辅,内阁或大学士只有建议权,只是顾问官,并没有取决权,而且主要任务是:皇帝秘书兼教育官员。虽然中后期逐渐取得宰相实权,可是很多时候行事必须与太监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和冯保(太监)

清朝的军机处会比明朝的辅臣制来得完善,有其宰相之权而无之名分,加上清朝每个皇帝都非常认真与勤劳,才得以完善。


另提汉朝、晋朝还有独三座,史书记载贾宜见文帝,不觉膝之前席,小官见皇帝也有得座,到了唐初裴寂甚至和高祖共坐御榻,而十八学士在唐太宗面前也有的座,宋本来宰相还有得坐,太祖为了权威,全朝文武百官都一列排站了。明时,朱元璋有真够的了。。。站都不许站,满朝百官都是跪着的。

[ 本帖最后由 深川菊 于 8-9-2009 11:35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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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9 0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胆刁民 于 7-9-2009 01:59 PM 发表


你的逻辑是大有问题的,你所谓的中国死爱面子,是自秦汉以来就存在的事实,
而中国的落后,却只是近百年来的事,
难道你要说中国的死爱面子,导致了它两千年后开始落后?

什么“自己回答了自己问得东西“ ...

你的历史有问题为什么却要笑人历史只有中学教书程度呢??

第一,综观明朝对比清朝经济和财政状态,,康熙时代国内生产总值还比不上万历中兴时期,但经雍正、乾隆、嘉庆已超出了,但晚清绝不比晚明富有,除了赔款,还举着国债度日,割让土地,你认为会富有过晚明吗??

第二,只知道张居正不知道严嵩,明朝即有万历中兴,也有严嵩乱政。

第三,不了解明朝内阁大学士的职权,明初他们只有建议权,只是顾问官,并没有取决权,而且主要任务是:皇帝秘书兼教育官员。虽然中后期逐渐取得宰相实权,可是很多时候行事必须与太监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和冯保。

第四,错误的指出欧洲追上中国的时期,宋元时期(还不过13世纪)欧洲还处黑暗时代,至到14世纪才开始文艺复兴。明朝初、中时期中国科技、军事、政治、农业乃然处于世界顶尖,而且中国是第一个编织火枪队的国家,而朱元璋在起义灵活的使用火枪这武器,而且开始大幅拉近中国综合能力的是在晚明16、17世纪时期-18世纪工业革命(乾隆时代)到了19世纪已完全超出中国的一切水平。

第五,自古来皇帝是整个国家的领导,他的表现直接影响了一个国家的兴衰,唐玄宗就是最好的列子,从盛转衰。

明万历10岁继位,因为它不是神童,由太后摄政,而张居正联合太监冯保,取得太后的信任,一切军政大事均由他主持裁决。在张居正死后,万历亲政,据记载他乃对朝政感兴趣,但不久就开始怠政。万历十四年后,神宗就开始连续不上朝。万历十七年元旦后,神宗以日食为由免去元旦朝贺。此后每年的元旦神宗再也不视朝。自万历十六年后,常朝也经常看不到神宗。神宗整日在深宫中不理政事,沉浸在花天酒地之中。每年还进行选美。神宗还好营建,经常大兴土木。在他廿一岁时就开始筹建陵园。万历十七年,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上疏,称神宗沉湎于酒、色、财、气。结果被贬为民。神宗还派矿监和税监搜刮民间财产。由于神宗不理朝政,缺官现象非常严重。万历卅年(1602年),南北两京共缺尚书三名,侍郎十名;各地缺巡抚三名,布政使、按察使等六十六名,知府廿五名。神宗委顿于上,百官党争于下,政府完全陷入空转之中。官僚队伍中党派林立,互相倾轧,如东林党、宣党、昆党、齐党、浙党等名目众多,但其所议议题却不是如何改良朝政,只是人事布局而已。因此明史言:“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万历20年不上朝,足以让整了政府运作瘫痪,如果他的行动还不让整个大明王朝面临灭亡,那么真的是奇迹了。

[ 本帖最后由 深川菊 于 8-9-2009 01:1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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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9 06: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忘兄:
曹操据九州而刘备只占一州之地

个人对明所谓的内阁制一点看法:
如川菊所言,首辅等职只是扮演顾问管的角色,而且当初成立的原因更倾向皇权的巩固,让做臣子的权利互相制衡,好让他们不能做太多事~
个人看法吗有错请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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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另提汉朝、晋朝还有独三座,史书记载贾宜见文帝,不觉膝之前席,小官见皇帝也有得座,到了唐初裴寂甚至和高祖共坐御榻,而十八学士在唐太宗面前也有的座,宋本来宰相还有得坐,太祖为了权威,全朝文武百官都一列排站了。明时,朱元璋有真够的了。。。站都不许站,满朝百官都是跪着的。


其实这也许可能是文化上的改变,南北朝隋唐前汉人是端坐的,后来引进了椅子,所以。。。。
关于这点,我以前也有看过一个文章,在元朝以前人民除了跪父母长辈跟皇帝外,不不用跪官员的(如县官),但元之后就开始要跪了,这点希望知道的人帮我证实下是否是真的。

回jun兄,
曹操州多人口也多,而且汉末人口跟经济,政治中心也在华北,照理应该是比蜀国负担还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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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1: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文章后,真的感叹万分,中国或许也可以有类似西方的文艺复兴(正好可以反驳一些儒学造成中国科技发展的局限性的说法,其实明代思想上已经有出现灿烂的革新了),可惜是明末的皇帝(崇祯例外先不说他的功过,至少他有努力过,最该死的是万历这昏君)跟一些将领(汉奸)太不争气,搞到国家灭亡,而之后满清又因基于有防汉之心,不多不少对科艺以及学术思想发展有或多或少有些压制导致这些新思想只有昙花一现无法发扬光大

辉煌灿烂的明朝文化思想

可以说是自秦汉以后,中国历史上思想界最为活跃开放的一个朝代。出产的思想家无论数量还是级别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高峰时期,也许只有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才可以与之相提并论 粗略的看一下,从我的见闻来说至少可以列举出八大思想巨人,王廷相是王阳明两大并立的思想巨人,一个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另一个是主观唯心主义,两人观点互相对立,但都极具革新性和开放性,又生活在同一个年代,称得上双峰对峙!王阳明的两大弟子:王艮和王畿也是两大并立的思想巨人,两人门徒无数。一个开创了王学左派,使得思想平民化,另一个则从理论上对王阳明的思想进行了更彻底和系统地阐发.接下来的李贽是直接从王艮的泰州学派传下来的,但他又受到王畿很大的影响.到了明末出现了综合王廷相,王阳明,以及王畿学派,王学左派等人思想大成的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三巨头。只要对明代的思想界有初步的了解,就能明白,这三人的启蒙思想决非是由于一时的战乱而突发灵感,完全是整个明代思想各流派发展的逻辑上的必然。而这八位仅仅是最著名的,其他的明代思想家还有许多,其成就也未必就逊色于这八位,比如陆楫,颜山农,何心隐,徐光启,李贽的朋友焦竑,明末的方以智等等当然可能更多明代的思想家,在经过满清的黑暗统治后,现在的人可能已经根本无从得知接下来不妨结合上面所提到的思想家中的几位对明代的思想成就作一个简略的介绍。在哲学上,当时中国的思想家甚至已经远远走在西方的前面.从唯物主义这条线索来看,明代思想家有
      
      罗钦顺——王廷相——吴廷翰——吕坤
      
 其中的王廷相可说是一代思想巨人,官至兵部尚书,太子太保,向他这样系统而彻底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在西方到19世纪费尔巴哈等人才可以并论 .此外他创造性的提出历史进化论的思想:在王廷相在《雅述》下篇中说“儒者曰:天地间万形皆有敝,惟理独不朽,此殆类痴言也。理无形质,安得而朽?以其情实论之,楫让之后为放伐,放伐之后为篡夺,井田坏而阡陌成,封建罢而郡县设,行于前者不能行于后,宜于古者不能宜于今,理因时致宜,逝者皆刍狗矣,不亦朽敝乎哉?”类似的思想,在西方一直到19世纪的黑格尔才系统提出此外王廷相提出的自然界生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非目的论的观点,在西方同样只有到19世纪的达尔文才系统提出.王廷相说“天地之生物,势不得不然也,天何心哉?强食弱,大贼小,智残愚,物之势不得不然也,天又何心哉?”“人物之生于造化。一而已矣。无大小,无灵蠢,无寿夭,各随气之所秉而为生,此天地之化所以为公也。……但人灵于物,其智力机巧足以尽万物而制之,或驱逐而远避,或拘系而役使,或戕杀而肉食,天之意岂如是哉?物势之自然耳。故强凌弱,众暴寡,智戕愚,通万物而皆然,虽天亦无如之何矣!” 从唯心主义这条线索来看,王阳明思想,西方也只有19世纪的黑格尔才能并论.王阳明思想突出一点是个性解放,思想独 立.首先提出以己心之是非为是非,而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的是王阳明而并非李贽,李贽不过是沿袭了这个说法而已! 王阳明的观点的本质实际上已经是认识到所谓的对错是非,善恶区分,只有在给定一个先验的公理系统的情况才有意义,而公理系统恰恰是可以自由选择的.而对人来说,只有从人性本身的欲望出发才能建立这样一个为大部分人达成共识的公理系统.王阳明死后,他的弟子分裂成七大派,被称为王门七派。王门七派里,三大派的影响最大,江右派,王畿派,王艮的泰州学派.江右派也称王学正统派,是保持王学的基本观点,恪守师说。而王畿派和王艮派则都是革新派,和儒教传统观点有了更大的分裂. 王畿活到九十多岁,他和王艮可以说是王阳明门下两大思想巨人,所以也并称王门二王。几乎对明代晚期的思想界产生了支柱性的影响,从直接师承的关系看,李贽是王艮的王学左派这一系,李贽的老师就是王艮的儿子,但实际上李贽的思想受到王畿的影响也很深.王门二王都对王阳明的王学进行了革新,都更强调了个性的解放思想的自由,只不过的王畿的更带有知识分子色彩,而王艮的王学左派更平民化.王畿号龙溪,明史王畿传中说“其后,士之浮诞不逞者,率自名龙溪弟子” 王艮则提出百姓日用即是道,这个思想发展到李贽就更明确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就是道. 按黄宗羲的列举,王艮开创的泰州学派共有21位代表人物,如果更细致的划分,则有人把泰州学派分为五传.一传弟子共157人,姓名事迹可考的88 人,这里面许多是樵夫,佣工,吏卒,比如林春本来是一个佣工,动王艮家来做工,王艮收他做徒弟,后来林春中进士,做官,也象王艮一样讲学收门徒.此外如杂役李珠,贫民董高等人都是王艮的门徒.二传弟子一共224人,姓名事迹可考的有132人,二传弟子中泰州学派出现了分化,产生了思想更激进的泰州学派后学.黄宗羲说“泰州之后,其人多能以赤手博龙蛇,传至颜山农,何心隐一派,遂非名教所能羁络矣” 这里还应该提到明代思想家陆楫公然提出的奢侈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观点,这是他观察到的「自然之势」:他说:“今天下之财赋在吴越。吴俗之奢,莫盛于苏杭之民。有不耕寸土而口食膏粱、不操一杼而身衣文绣者,不知其几何也?”“只以苏杭之湖山言之,其居人按时而游,游必画舫、肩舆、珍馐、良酝、歌舞而行,可谓奢矣。而不知舆夫、舟子、歌童、舞妓仰湖山而待爨者,不知其几”“要之,先富而后奢,先贫而后俭”。(陆楫,〈禁奢辨〉,收入《蒹葭堂稿》,卷 6)如果翻译成白话意思也就是说,正因为有了这些所谓奢侈的活动,才为那些舆夫、舟子、歌童、舞妓提供了谋生的条件,富裕了才会奢侈,贫困了才会节俭,所以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去禁绝所谓的奢侈,暂且不论这个观点本身的对错,单从当时的时代来说,这样的思想是相当激进和有创造性的,而在西方的类似的明确表达出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学观点则明显要晚的多.明朝末期之所以有资本主义的萌芽,正是因为哲学伦理思想,政治思想,经济思想上已经开始全面突破传统的观念,从王阳明的以我心之是非为是非,王廷相的生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说,到王艮的以百姓日用为道,尊重个人肉体生命的价值,再到陆楫公然提出奢侈有利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再到李贽公然提倡人应该是自私的,自私天经地义.最后一直发展到明末资本主义启蒙思想的三大巨头,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这里可以重点介绍一下黄宗羲,他已经明确提出反对君主专   制,提出用真正的法治来代替君主专   制的私法,提出设立专门的议论政治的机构来纠正监督君主的言论,提出工商和农业一样都是本.和同时代的西方先进政治思想家相比,可以说绝不会逊色多少,基本上处于世界的前列。
    
  下面简要概括引用一下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
    
一、对君主专   制下叫人不要自私的实质的揭露
    
  後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於己,以天下之害尽归於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汉高帝所谓“某业所就,孰与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觉溢之於辞矣。
        
二、指出君为天下之大害
    
  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   
    
三、指出君和臣完全平等,只是分工不同而已
    
  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吾以天下万民起见,非其道,即君以形声强我,未之敢从也,……世之为臣者昧於此义,以谓臣为君而设者也。君分吾以天下而後治之,君授吾以人民而後牧之,视天下人民为人君橐中之私物.……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夫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後者唱许。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又岂知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耶?……君臣之名,从天下而有之者也。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出而仕於君也,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
      
四,指出君主专   制下的法律不过是一家之私法
    
  後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於末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汉建庶孽,以其可以藩屏於我也;宋解方镇之兵,以方镇之不利於我也。此其法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哉!而亦可谓之法乎?……藏天下於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於下,福必欲其敛於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向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於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
    
    
五、指出要用真正的法治来代替这种一家之私法

  即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後有治人。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终不胜其牵挽嫌疑之顾盼,有所设施,亦就其分之所得,安於苟简,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其人是也,则可以无不行之意;其人非也,亦不至深刻罗网,反害天下。故曰有冶法而後有治人
        
六、提出要让通过选   举贤能产生的宰相能够和世袭的君主分庭抗礼
 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秦、汉以後,废而不讲,然丞相进,天子御座为起,在舆为下。宰相既罢,天子更无与为礼者矣。遂谓百官之设,所以事我,能事我者我贤之,不能事我者我否之。设官之意既讹,尚能得作君之意乎?古者不传子而传贤,其视天子之位,去留犹夫宰相也。其後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
    
七、提出要让学校来公天下是非,以牵制天子是非
  天子之所??非是,而公其非是於学校。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宋诸生伏阙搥鼓,请起李纲。三代遗风,惟此犹为相近。使当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非是,将见盗贼奸邪慑心於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乃论者目之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捕党人,编管陈、欧,正坐破坏学校所致,而反咎学校之人乎!
    
八,指出要改革科举考试选拔制度
   使为经义者……不必墨守一先生之言……吾故宽取士之法,有科举,有荐举,有太学,有任子,有郡邑佐,有辟召,有绝学,有上书,而用之之严附见焉。
    
九,指出工商皆本
  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於途者,盖皆本也。

[ 本帖最后由 开始忘了 于 9-9-2009 05:4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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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必须应该强调一次!黄宗羲提出的这些非君的思想,从理论上系统阐述限制君权的思想,并非是他自己的发明,更不是什么一时的战乱导致的,基本上是明代思想界一脉相承逻辑上必然发展的结果 。从自然科学的思想领域来说,明代晚期末期同样展现出相当活跃的情形。利玛窦本身的自然科学修养还远比上当时明代的一些知识分子,这是公认的观点,但他介绍的西方自然科学知识确实弥补了中国传统科学的不足,在当时的明朝影响是很大,崇祯尽管在内忧外患之下,依然果断大力的支持徐光启按照利玛窦引进的西方自然科学知识重新修订历书,可以明朝说整个朝代,从开始到结束,对西方对外国的先进技术或科学始终抱着,非常开放的态度来进行交流和改进.在明代晚期,中国一下子涌现出十多个世界级别的科学成就,这并非是偶然,是宋朝以后长期沉寂的中国科学又出现一次井喷,这并非是偶然的.宋应星《天工开物》(1637年);记载了大量领先于同时代西方的技术,如锌铜合金的冶炼,蚕种杂交技术,提花织布机,煤矿瓦斯的排除等等.徐霞客《徐霞客游记》(16si0年)里面记载和研究了大量的地质学的现象,可以说说一部杰出的地质学的著作,作者用自己亲身的野外考察和研究来对自然现象进行观察记录研究,这正是现代科学的萌芽.朱载堉《律学新说》(1584年)所达到的数学成就和声学成就更是全世界公认的,他的十二平均率是把“根号2开12次方”,精确到了小数点之后的24位有效数字.这种定量化,精确化的研究方法是以前中国科学所缺乏的.朱载堉在1595年和1606年分别将其著作进呈朝廷时期,这样传教士们自然会得到相关信息。另外,金尼阁传教士曾于 1613~1617年返回欧洲,在中国期间,他曾进入河南传教3个月,其后又不断往来河南、山西、陕西三省,而朱载堉居住的郑王封地怀庆府,正在金尼阁旅行传教的路上。明代修编《崇祯历书》,皇家天文机构曾先后聘请多个西方传教士参与编修,而当时参与编修的必须是通晓中西方数学和音乐的。也就在这个过程中,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跨海越洋,走向西方。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理论传播到欧洲后,为欧洲学术界所惊叹。德国物理学家赫尔姆霍茨说:“在中国人中,据说有一个王子叫朱载堉的,他在旧派音乐家的大反对中,倡导七声音阶。把八度分成十二个半音以及变调的方法,也是这个有天才和技巧的国家发明的。”英国学者李约瑟博士则称:“平心而论,在过去的300年间,欧洲及近代音乐确实有可能受到中国的一篇数学杰作的有力影响,但是还没有得到传播的证据。第一个使平均律在数学上公式化的荣誉确实应当归之于中国。”比利时的马容说:“在管径大小这点上,中国的乐律比我们更进步了。王子载堉虽然没有解释他的原理,只把数字给了我们,我们不难推想而知,而且我们已照样制作了律管,实验所得的结果可以证明这学理的精确。”
      
  朱载堉在天文、算学等方面也硕果累累。在天文学上,万历九年他完成了历学著作《律历融通》。之后,他又在总结前人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写出了两部新历《黄钟历》和《圣寿万年历》。他发明了累黍定尺法,精确地计算出北京的地理位置与地磁偏角,还精确计算出回归年的长度值和水银的比重,其精确度几乎与现在国际通用值相同。在算学上,他首次运用珠算进行开方,研究出了数列等式,解决了不同进位制的小数换算,其中某些演算方法一直沿用到今天。还有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同样是植物分类学的巨著,徐光启更是一位全能性的科学大家,在数学,天文学,技术工程学,农学等诸多领域都取得了杰出成就引用别人的话“如袁翰青先生所指出的,“他在科学方面的功绩不局限于科学的任一部门,他多方面地融汇了我国古代科学的成就和当时外来的科学知识,一身兼任了科学工作的组   织考、宣传者和实践者,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竺可桢将他与同时代的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相比,觉得毫无逊色”还有现在发现的明代数学家的著作,明代数学家早于牛顿提出了导数的概念,在求解高次方程上都处于世界领先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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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nJun04035 于 8-9-2009 06:10 PM 发表
会忘兄:
曹操据九州而刘备只占一州之地

个人对明所谓的内阁制一点看法:
如川菊所言,首辅等职只是扮演顾问管的角色,而且当初成立的原因更倾向皇权的巩固,让做臣子的权利互相制衡 ...


自朱元璋废宰相后,皇帝直接亲管六部,日夜操劳一度深感疲累,加上工作份量实在过于庞大,洪武十五年不得不设殿阁大学士,为皇帝顾问,一开始大学士并无实权,类似今日的秘书职。《明史·职官一》载:“十五年,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而已。建文中,改大学士为学士。”

内阁在初期只有建议权,和教育太子的工作,其中只有首辅拥有票拟权(也就是建议权)其他的群辅只能参论。

但到了后期皇帝越来越没有用,首辅也慢慢开始掌握了宰相之权尤其是嘉靖中晚期---万历初期,但在明朝真正掌权太监会比较出名,比如:刘谨(1000年来世界历史上最富有人之一)、魏忠贤等人,皇帝通常比较喜欢听太监的话。太监从小陪皇帝玩,首辅却是皇帝从小的老师,所以几个首辅都是让皇帝讨厌的,比如张居正就是一个。


内阁没有实权,他不能像宰相一样,列如楚汉相争,刘邦在前线作战,后勤的萧何,有许多发纵指示都是萧何发的,只要前线有任何危急,都不必要等汉高祖的旨意,粮草士兵直接运输。也就是说能以皇帝的名义,发号宰相的指示。所以有许多将领都非常听萧何的(初汉三杰-韩信就是一个),后来更得民心,让刘邦开始顾忌他。

巩固皇权是对的,也不是说不要给他们太多的工作,而是不要给他们太多的权利,工作一样做,但在嘉靖期间确达到了让臣子互相制衡的效果。

[ 本帖最后由 深川菊 于 9-9-2009 01:0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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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4: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深川菊 于 9-9-2009 01:02 PM 发表
巩固皇权是对的,也不是说不要给他们太多的工作,而是不要给他们太多的权利,工作一样做,但在嘉靖期间确达到了让臣子互相制衡的效果。



干嘛说到这么明···



忘兄:
中国出了名以“一条腿方式”的跛脚状态演化:

春秋战国国内混乱,却是诸子百家鼎盛的时期,秦皇统一天下就发生了焚书坑儒之害

残存的各家各派学说来到汉朝鼎盛给汉武帝来个独尊儒术,况且还是董仲舒那套不伦不类的儒学,于中国文化为一大灾害

随后中国陷入三国末年的纷乱,文学却登山了高峰期:建安文学时期,三曹,建安七子的诗歌文章流传至今

接着仅仅是魏晋朝的短暂统一,对风靡一时的建安风潮给予不小的打压

来到宋朝是,为防武官夺权,重用书生,更将儒学缩小到理学流派,要求文武双全的孔子思想被丢弃,文人正式被称为“手无缚鸡之力”

甚至更后来缩小到朱子学中,玩文弄字,书生再次被冠上”腐儒“之名。

如此看下来,这不就是一个文化的退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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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nJun04035 于 9-9-2009 04:26 PM 发表



干嘛说到这么明···



忘兄:
中国出了名以“一条腿方式”的跛脚状态演化:

春秋战国国内混乱,却是诸子百家鼎盛的时期,秦皇统一天下就发生了焚书坑儒之害

残存的各家各派学说来到汉 ...


你没看清楚我的226和227楼的文章吗?明代后期思想发展已经有大大的革新而人们也逐渐对朱子理学感到怀疑

[ 本帖最后由 开始忘了 于 9-9-2009 07:1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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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8: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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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足以另中国这个巨人醒来~
不是吗?

就算来到清末时期,面对灭国绝种的危机,反对洋务的大有人在~



可悲的中国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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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8: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nJun04035 于 9-9-2009 08:01 PM 发表
可是不足以另中国这个巨人醒来~
不是吗?

就算来到清末时期,面对灭国绝种的危机,反对洋务的大有人在~



可悲的中国读书人~


你没看清楚全文吗

清末反对改革最激烈的包括八旗子弟。。。

[ 本帖最后由 开始忘了 于 9-9-2009 08:1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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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9: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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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有看,有反对和有结果是两回事。

八旗子弟反对,难道汉人没有吗?
林则徐不就是吗?
张之洞刚做官评击的最多不是李鸿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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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9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nJun04035 于 9-9-2009 09:21 PM 发表
有,我有看,有反对和有结果是两回事。

八旗子弟反对,难道汉人没有吗?
林则徐不就是吗?
张之洞刚做官评击的最多不是李鸿章是谁?


我说包括,没说汉人没有

嗯,你有看完就知道那些思想对明末清初的学术影响很大,但之后为什么发展中断了?就是你所常说的皇帝为了皇权限制人民的思想而做出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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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9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深川菊 于 8-9-2009 11:08 AM 发表
清朝的军机处会比明朝的辅臣制来得完善,有其宰相之权而无之名分



事实上清的军机处主要是为了巩固皇权而帮皇帝办事的,也是说相当于顾问,最终还是要取决于皇帝。难以说有宰相的实权

清朝军机处权限述论

军机处的设立,是清朝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朝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此前,清一直沿袭满洲贵族议事的旧制,努尔哈赤时期形成的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制度,后转化成议政王大臣会议,以处理军、政、宗室等重要事务。但议政王大臣会议对皇权多有掣肘,康熙帝亲政后,铲除鳌拜集团,不断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限,民政事务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会议具奏,议政王大臣只议国家典章制度及军事要务。设南书房后,始由汉人翰林参预撰拟诏旨。
    雍正继位后,进一步削弱八旗王公权势,议政王大臣会议的作用日渐衰微。雍正三年(1725年),撤消了总理事务王大臣制。雍正七年(1729年),清军两路出师西北,因内阁距离皇帝的内廷较远,传递军报及承旨发送多有不便,雍正帝谕令在内廷设军需房,专门办理军机要务。王昶的《军机处题名记》说:“雍正七年,青海军兴,始设军机房。”可见,军机处开始是称为“军需房”或“军机房”,由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蒋廷锡等参与军机要务。随后改称军机处。1732年,铸造“办理军机印信”,军机处成为常设机构。
    1735年,弘历即位,是为乾隆帝,十月,废军机处,改设“总理事务处”。原办军机事务的大臣,有的改为“协办总理事务”,有的回到了本任。然而,由于军机处对加强皇权的作用,使得年轻的弘历在废军机处两年后,又于1737年十一月谕令大学士鄂尔泰等仍办理军机事务。此后,军机处不但常设不废,而且处理的事务也越来越多,职权比雍正时都大。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议政王大臣会议废止后,内阁变成只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了。嘉庆年间,军机处日趋巩固,职权亦日趋发展扩大。同治初年,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复设议政王,但这时的议政王是明令在军机处“行走”的,议政王与军机处同为一体,军机处的权限反而得到加强。至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清政府为君主立宪成立责任内阁,执政一百八十多年的军机处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军机处原并非国家正式机关,清《会典》只称“办理军机处”,无公署,办公的地方不称衙署,仅称“值房”。军机大臣的值房称为“军机堂”,开始仅有板屋几间,后来才改建瓦屋,军机章京的值房,最初有屋一间半,后来才有屋五间。可见,军机处建立初始是临时性质的机构,雍正、乾隆两朝会典,均未列军机处。虽如此,自雍正七年设军机处以来,除乾隆初中断两年外,就一直是独立于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之外的一个常设机构。至嘉庆修会典时,始把军机处列为正式机关。
    无论军机处是与不是正式的国家机关,它的职官都不是正式的专员,而是原官兼职,品秩都不低。军机处的职官有军机大臣与军机章京。军机大臣有“大军机”之称,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大军机重任在肩,是军机处职能的主要承办者,小军机主要负责撰拟文稿、记录、注档册等事务性工作,相当于现在的秘书之类。军机大臣由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兼任,兼任不再加品级和俸禄。军机大臣之任命,并无制度上的规范,完全出于皇帝的意志,以实现皇权专制为准。
    清顺治以来,对亲王多加防范,大权相授非常慎重,但属于皇帝的亲信,又忠实可靠的,往往在军机处主其事,如雍正时的怡亲王允祥,嘉庆时的成亲王永王星,咸丰、道光年间的恭亲王奕忻、庆王奕?、端王载漪等等,他们都是皇帝得心应手的工具,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他们的名次,约以官位高低及行走先后为序,也有经皇帝指定的。军机处设有领班一人,总揽一切。军机大臣虽是兼职,但奉旨承诏,指挥百官,其权力超越大学士。史称“世谓大学士非兼军机处不得为真宰相”。可见,军机大臣地位之特殊。他们一般能文能武,出将入相,既熟悉部院事务,又能指挥军事,雍正时的鄂尔泰就是这样。他出身进士,先后任广西巡抚、云贵广西三省总督,1732年任保和殿大学士、兵部尚书,进而为军机大臣。满汉军机大臣都没有定额,根据《清史稿·军机大臣年表》的记载,初设军机处时为三人,以后则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到十一人。军机章京虽不如军机大臣位高权重,也不同于各部院衙门的一般官员,他们接近权力中心,熟悉政情军务,容易得到升迁。所以,军机章京的选拔,慎重又严格,须“人品端方”,“年富力强”,“字画端楷”者,尤其注重“选庶官之敏慎者”(《枢垣记略》卷二二)。
    军机处的特点是办理军政要务,“为办理枢务承写密旨之地,以严密为要,军机大臣传述朕旨,令章京缮写,均不应稍有泄漏”(《枢垣记略》卷一四)。皇帝召见军机大臣,太监均不得在侧,即使王以下文武满、汉大臣,没有皇帝“特旨”,均不得擅入军机处值班房。值班房的门前、窗外均不准闲人窥视。皇帝甚至派都察御史在军机处旁边监视,如发现问题可“参奏”,严惩不贷。军机大臣也不得结交外吏,防止结党营私。这样严密的防范,自然事涉皇权统治、国家利害的根本。
    军机处初设时,所掌仅限军务,但后来事权逐渐扩大,以至军政大计,莫不总揽。据王昶《军机处题名记》所记:“内而六部卿寺及九门提督、内务府太监之敬事房,外而十五省、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将军所属,西南至伊犁叶尔羌将军、办事大臣所属,迄于四裔诸属国,有事无不综汇。”凡巡幸、谒陵、经筵、蠲赈与朝内侍郎以上,外省知府、总兵以上,黜陟调补,以及晓谕中外谕旨,称为“明发”;告诫臣工,指授方略,查核政事,纠正处理不当的刑狱,称为“寄信”(廷寄)。“明发”交内阁,转发部科;“寄信”密封交兵部驿马递送,注明日行三百里或四、五、六百里,以至八百里。内阁、翰林院撰拟不当,下军机处审定。军机大臣还被派往各地调查,处理各种重要事件等等。概括起来,军机处主要承办:
    (一)为皇帝撰拟发布上谕。皇帝的上谕,或因官员奏请而下的谕旨,都有军机大臣秉承皇帝之意,拟写呈阅,经由皇帝审定以后,其中需要明示天下共知的,交与内阁明发,事关机密的或个别谕行的,由军机处密发,称廷寄或寄信。
    (二)办理皇帝交议的大政。重大机要,皇帝不能裁决的,交由军机处议奏,或由军机处会同有关衙门议奏,随时为皇帝提供参考。
    (三)参与文武官员的选任。京内外高级文武官员应升应补之人,由军机处提交名单,最后由皇帝筛选任用。
    (四)考察行军路线及军备物资。根据军事需要,考察山川险要及兵马粮草,随时供皇帝查询。
    (五)奉旨与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重大案件。军机处奉旨可以会同刑部或其他部门审讯重大案件,共同酌定处理。
    (六)以钦差身份到各地督察政务,处理各种重要事件并回奏皇帝。
    从上述军机处的主要职掌来看,军机处确为“天下政务之总汇”。它从内阁分割出了部分重要权力,其实权超越了内阁,并完全取代了过去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成为只是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一切军政大事均归于军机处处理。军机大臣与皇帝在一起,出没于宫廷之间,每日都奉旨出政。皇帝行动所到的地方,军机大臣也无不随从在侧,随时发布谕旨,迅速批交官员办理,所发密旨不经其他衙门,没有繁多的手续,行事快捷,效率高,这就大大加强了王朝的统治效能,军机处确实成为清朝的中枢机构,正如《清史稿·军机大臣年表·序》中所说:“……军国大计,罔不总揽。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盖隐然执政之府矣。”但军机处的权力体现的是皇帝的权力,是皇帝意志的实现,它并没有自己独立执掌的权力。每日承旨书谕,须经皇帝审阅同意,方可发出,议奏军政大计须合朕意,督察政务、审讯案件也须秉承皇帝的旨意,就连军机处的印信也收藏在“大内”,用时由军机章京亲到内奏事太监处“请印”,用完即刻送回。道光时,各处发往军机处的奏折必须先经皇帝之手之后,军机大臣才能阅览。所以,军机处一直处在皇帝的严格控制之下,军机处的职官参与决策,但无最后决定权,只是皇帝得心应手的工具。它体现了清代皇权专制统治的高度发展,体现了我国封建社会末期封建专制主义强化的重要特点。
【作者简介】刘灵芝(1955-),女,天津公安警官学院教师,一级警督,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思想史。
                                                         参考文献:
[1]张德泽编著.清代国家机关考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
[2]周一良主编、杜家骥著.清朝简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
[3]白新良著.清代中枢决策研究[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2.
[4]史仲文.中国全史百卷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6](清)梁章钜.枢垣记略[M].北京:中华书局,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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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009 12: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明朝的内阁制
转载自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593763.html


从明代起,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实际上等于兼任宰相,把君主独断专行扩大到了顶峰。可是,这只是明初形势下,明太祖带有个人特点(如权力欲极强,猜疑心重,统治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等)所采取的措施。作为制度,后代不具备这些特点的皇帝是没有能力,也不愿意照样执行的。可是“祖训”又不便公开违背,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改造,内阁制度便逐渐形成,以一种新的形式起着限制君主独断专行的作用。
  我们知道,明代内阁诸大学士,和以往宰相不同,在制度上始终没有监督六部、百司执行皇帝诏令之权。直到明末崇祯年间,一些阁臣为推卸责任仍在说:“昭代本无相名,吾侪止供票拟。上委之圣裁,下委之六部”(《明史》卷二五七《冯元飙传》)。清代官方著作《历代职官表》也说:“内阁职司票拟,其官创自明初,原不过如知制诰之翰林,并非古宰相之职”(卷二内阁表下案语)。这些话并不错。这正是明太祖这个历史上个别杰出人物废宰相后,给后代政治制度所打上的深深烙印。可是由于限制君主独断专行这一历史总趋势不可遏止,后来的君主和臣属自觉不自觉地逐渐把内阁塑造成了实际上代替宰相的机构。其权力和特点如下:
  第一,内阁拥有“票拟”之权。这就使它对皇帝权力的限制,超过了过去的宰相。所谓票拟,便是代皇帝草拟各种文书,大量是关于六部、百司各类政务奏请文书的批答。它可以是先与皇帝共同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草拟成文字,更多的是内阁先拟好批答文字,连同原奏请文书一起送皇帝审批。由于票拟要比以往各朝辅佐君主处理政务的制度更加细致、周到,特别是过去(如唐宋)草拟下行诏令和审核上行奏章的机构,有中书,有门下,有翰林院,比较分散,明代全都归口于内阁,这就给大多数中主单纯倚靠内阁票拟,自己可以不怎么关心政事,提供了极大方便。其结果便是:表面上宰相废去,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百司政务;实际上多半依靠“票拟”定夺,皇帝的意志和权力受到内阁诸臣极大的左右限制。如果说儒家的“君逸臣劳”要找一种理想模式的话,那么明代内阁票拟便是这种模式。
  《明史》卷一八一《刘健传》:孝宗时与李东阳、谢迁俱在内阁,“三人同心辅政,竭情尽虑,知无不言。(孝宗)初或有从有不从,既乃益见信,所奏请无不纳,呼为先生而不名”。武宗即位,刘健等提出几条压制近幸的办法,“拟旨上,不从,令再拟。健等力谏,谓‘……所拟四疏,(自信正确),不敢更易,谨以原拟封进’。不报,居数日又言……(表示既不批准票拟,便求退休)。帝优旨慰留之。疏仍不下。越五日,健等复上疏,历数政令十失,……因再申前请。帝不得已,始下前疏,(仍未批准,而是)命所司详议。健知志终不行,首上章乞骸骨,李东阳、谢迁继之,帝皆不许。既而所司议上,一如健等指,帝勉从之”。这是内阁经过斗争,终于将自己意志强加诸皇帝的例子。明武宗是个十分任性的人,为什么他不行使至高无上的皇权,迳直否决刘健等的票拟呢?就因为发展到明中叶,一般情况下如同孝宗那样,照批票拟已成惯例,要想否决,便得提出理由;武宗又提不出理由,于是便只有拖。拖来拖去,被迫批准。
  《明史》卷一六八《陈循传》:在比孝宗还要早的景帝时入阁。“帝欲易太子,内畏诸阁臣,先期赐循及高谷白金百两,江渊、王一宁、肖镃半之。比下诏议,循等遂不敢诤(而遵旨票拟)”。为什么景帝更易太子要向阁臣行贿,而不迳直行皇权决断呢?正象武宗一样,就因为缺乏理由,所以害怕阁臣不同意,拒绝拟旨。现在景帝虽达到了目的,但那是由于阁臣腐化怯懦,未尽到职责,属于另一问题;而行贿本身,却正足以说明内阁和票拟确是对君主的独断专行,胡作非为,起着很大限制作用的制度。明末冯元飙曾针对一些阁臣自称只供票拟,不是宰相,以推卸责任的话,批驳说:“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明史》本传)。这在一定意义上,是符合事实的。
  第二,由于票拟是下达皇帝诏令的正常途径,所以明代内阁限制皇帝滥下手诏、中旨的斗争,更加制度化。当时一般的做法是:各类文书全归口于内阁票拟,疑难者由皇帝召阁臣一起商议决定;但必要时皇帝也可在禁中主动提出自己关于政事和用人的意见,通过手诏、中旨(或宦官传口谕)下内阁票拟。对于这类手诏等,内阁可以奉行,也可以拒绝,全都合法。《明史》卷一八一《徐溥传》:入内阁。孝宗弘治五年,“中旨”给一革职者复官,溥等言:陛下“即位以来,未尝有内降(意即全都通过正常途径由内阁票拟),幸门一开,末流安底,臣等不敢奉诏”。八年溥等又言:“数月以来,奉中旨处分,未当者封还,执奏至再至三,愿陛下曲赐听从……”。“奏入,帝嘉纳焉”。同上卷一九○《杨廷和传》:世宗以孝宗侄、武宗堂弟身份嗣位,欲崇亲生父(兴献王朱祐杬,已死)为“皇”,群臣反对。帝召阁臣杨廷和等,“授以手敕,令尊父母为帝后”。廷和退而上奏说明理由后曰:“臣不敢阿谀顺旨”。“仍封还手诏”。世宗坚持己见,“当是时,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廷和因乞退休。继任者蒋冕、毛纪继续不肯奉行旨意,毛纪且上言曰:“曩蒙圣谕:国家政事,商确(榷)可否,然后施行。此诚内阁职业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迩者大礼之议(即崇兴献王事),平台召对,司礼传谕,不知其几,似乎商确矣,而皆断自圣心,不蒙允纳,何可否之有”(同上卷一九○《毛纪传》)。这是指斥世宗口头上表示与内阁商量,实际上拒绝众议,独断专行。
  就在这僵持过程中,有一进士张璁上疏支持世宗,提出一套应尊崇兴献王为“皇”的理由与历史根据,“帝方扼廷议,得璁疏,大喜曰‘此论出,吾父子获全矣’!亟下廷臣议”(同上卷一九六《张璁传》)。后又有人支持璁议。以此为起点,经过讨论和施高压手段(给抗拒者廷杖等),世宗达到了目的。可是从此事也可看出,当张璁议奏上前,世宗虽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却不敢硬性贯彻个人意志,独断专行,原因就是他理由和根据不足,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是否违反儒家经典、礼制、祖训、故事,而这些正是内阁和大臣借以限制皇帝独断专行的法宝。君主专制制度的历史越长,这类法宝积累的也就越多。在尊崇兴献王这事上,如果没有张璁等议,世宗光凭手中皇权,是很难胜利的。而且即便有了张璁等议,拒绝中旨的斗争此后差不多又延续了两年多。这就足以说明,明代皇权受内阁、廷议的限制何等之大了。
  也正因如此,在此之后,应信用内阁、而不应滥发中旨的意见,仍接连不断,没有一个皇帝在原则上加以拒绝。同上卷一九六《夏言传》:世宗时上疏言:“今陛下维新庶政,请日视朝,后御文华殿,阅章疏,召阁臣面决;或事关大利害,则下廷臣集议。不宜谋及亵近,径发中旨。圣意所予夺,亦必下内阁议而后行,绝壅蔽矫诈之弊”。“帝嘉纳之”。所谓“圣意所予夺,亦必下内阁议而后行”,等于说皇帝的决定要经过内阁讨论同意,方得实行。同上卷二四○《叶向高传》:熹宗时复入阁,疏言“臣事皇祖(神宗)八年,章奏必发臣拟。即上意所欲行,亦遣中使传谕。事有不可,臣力争,皇祖多曲听,不欲中出一旨。陛下……信任辅臣,然间有宣传滋疑议,宜慎重纶音,凡事令臣等拟上”。“帝优旨报闻”。这条材料和上面夏言疏文精神完全一致,而是用事实证明了这一制度的存在。
  当然,由于君主拥有至高无上权力,各个君主的性格并不相同,每届内阁成员又各有特点,所以君主与内阁矛盾后,越过内阁,迳发中旨处理政务之事也不少。如同上卷一八一《李东阳传》:武宗时在内阁,“帝欲调宣府军三千入卫,而以京军更番戍边。东阳等力持不可,大臣台谏,皆以为言。中官旁午(向内阁)索草敕,帝坐乾清宫门趣之,东阳等终不奉诏。明日,竟出内降行之”,即其一例。然而另一面从此例又可看出,处理政务的正规途径应是通过内阁,所以才会发生中官旁午催促,武宗亲自焦急督阵的情况,只是由于不得已,第二天才下内降,而东阳等拒绝中旨,安然无恙,也是合法之证明。《明会要》卷三十《职官二》:万历末,帝“遣内使至工部侍郎林如楚私寓宣敕旨,以奉御汪良德奏准修咸安宫也。辅臣言‘明旨传宣,定例必由内阁下科臣,然后发钞。若不由内阁,不由科发,不经会极门(紫禁城南部通往内阁之门),不由接本官,突以二竖传宣(中旨)于部臣之私寓,则从来未有之事。向来(如君主)建议诸臣,以旨从中出,犹且虑之,况臣等竟不与闻乎?’不省”。这就是说,不先经票拟的中旨只是皇帝个人意见,随意性大,容易出错(故“犹且虑之”),所以早已定例必下内阁,由内阁决定是否奉行。奉行,则通过六科给事中,依正常途径下达;不奉行,大概便得封还中旨。不经内阁,皇帝迳下中旨传宣部臣执行,则是违例的。由此可见,明代皇帝虽有时迳下中旨处理政务,似乎由他独断专行,实际上并不合乎惯例、制度,皇帝自己心理上大概也得承受很大负担,怕成不了“明君”,所以明神宗对阁臣的抗议,只得以“不省”了之。反过来也就证明,一般情况下,必得受内阁的限制。
  第三,和内阁相配合,还有六科给事中也在制度上直接起着限制皇权的作用。按给事中唐宋本属门下省,金废门下省,明初设六科(吏、户、礼、兵、刑、工)给事中,成为独立机构(清改隶都察院)。其重要权力之一就是:皇帝所下中旨,内阁未反对,草成敕诏;或内阁票拟,合皇帝心意,批准执行,都得再发至给事中处详审。如以为有害整个统治利益,同样可以封还诏书(《明史》卷七四《职官三》)。同上卷九《宣宗本纪》:“谕六科,凡中官传旨,必覆奏始行。”前面已讲,覆奏约始于北魏、北齐之际,宣宗此谕实际上某种程度也是对君主自己专权的一种限制。《明会要》卷三七《职官九》:嘉靖年间,“都察院疏请差御史巡盐,不下阁票拟,(中旨)批答稍误,(迳下六科),户科给事中黄臣谏曰:‘我朝设立内阁,凡百章奏,先行票拟。今使内阁虚代言之职,中贵肆专擅之奸。关系匪细,渐不可长。容臣封还原本,以重命令’。疏入,即加批如制”。同上卷二一五《骆问礼传》:上疏穆宗,“言诏旨必由六科诸司,始得奉行,脱有未当,许封还执奏”。证明此制一直存在。这样,除内阁外,便又多了一重对皇帝独断专行之限制。
  通过以上三点,便可看到,在明代,表面上废去宰相,君主独断专行更加厉害,实际上发展的结果是,君主行使权力时在制度上受到的限制比过去更大,想要独断专行的困难更多了。
  必须指出,以上都是就集中了地主阶级统治经验的制度规定而言,实际上在执行中这些制度总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偏颇,甚至极大偏颇。就明代说,这种因素中最重要的一个便是皇帝往往不上朝。本来按祖制他们应该“无日不朝”,甚至一日再朝或早、午、晚三朝(参《大学衍义补》卷四五)。可是由于贪于逸乐,照办的时候很少,如明神宗甚至二十年未上朝。皇帝逐渐对内阁票拟也懒于审批,而让身旁宦官“批红”,致使有时大权旁落。这是明代的一个秕政。但有些著作过于夸大了这一秕政,似乎明代内阁等制度全受宦官操纵,“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明史》卷七二《职官志序》)。这基本上不符事实。因为内阁票拟从明成祖以后逐渐形成,贯穿于明亡前二百多年,从不间断,而宦官之掌权,则要视皇帝是否委任而定,并非制度。如世宗在位四十多年,不但未曾委任,而且制驭甚严。同时即就批红言,按规定只能遵照内阁“票(拟)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执笔者等于一个誊录人,并不允许掺杂个人意见。这一情况,正好是前述皇帝意志受内阁限制的一个具体反映。只有少数几个宦官,得到皇帝特殊宠信,对票拟之审批发生影响。可是其中能算上毫无顾忌,任意改动票拟,甚至另行票拟者,只有武宗时的刘瑾(由正德元年至五年)和熹宗时的魏忠贤(由天启元年至七年),加在一起不过十二年。这和二百多年的内阁比时间很短,因而应该承认,整个明代在政治上起主要作用的是内阁等政治制度,是内阁的票拟,而宦官造成的偏颇,则是次要的。

[ 本帖最后由 开始忘了 于 11-9-2009 01:1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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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009 0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长= =
作者:陳浩
來源:天涯大明部落
[轉帖] 略論明代皇權與內閣的關係                 
  一、引言
   一般認為中國歷史上的皇權是逐步加強而至於獨裁之地步的,而其立論之根據則主要在於相權逐步削弱,主要著眼點在於君權與相權的增減,認為相權削弱,君權便得以加強。考諸歷史,我們會發現這種此削彼長的邏輯是站不住腳的。中國自漢以後至於明,大體上歷朝設官分職的基本思想便是分臣下之權,也就是分權制衡。具體到明朝的政治制度,則君臣上下、內廷外廷、文官之間環環制約,無一人可得而獨裁。這一切都必須歸根溯源到明初的政制變革,而明初的政制變革尤以廢丞相設內閣為主要。
  
  二、明初政權架構之設計
   明代的政體由朱元璋初步建立,明成祖時期大體完成。其最主要的方面表現在廢中書省及丞相制、升六部和設內閣三個方面。
   (一)廢丞相制及其原因
  丞相,天子之輔臣,總領紀綱,統率群僚者也。東漢學者應劭對該職做了如此解釋:“丞者承也,相者助也。”杜佑的《通典》中則說:“始皇尊立呂不韋為相國,則相國丞相皆秦官也。金印紫綬。掌承天子,助理萬機。”可知丞相之職創自秦代,亦可知丞相之設即為助皇帝處理萬機。
   明朝洪武十三年(西元1380年)五月太祖誅胡惟庸,遂罷中書省。十五年(西元1382年),太祖仿宋制設華蓋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閣大學士,以輔導太子,秩皆正五品。朱元璋為什麼要廢相而設大學士呢?一般認為,朱元璋這樣做的目的是想搞個人獨裁。對於這種看法,我認為是不妥當的,因為從已知的文獻中找不出他如此作為是想獨裁的證據。
   朱元璋並不是從當皇帝之始就不設丞相,而是到洪武十三年才有廢丞相的舉措,並且到洪武二十八年(西元1395年)才表示不允許後代子孫重立丞相。《明史》載:“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以統領眾職……十三年正月,誅胡惟庸,遂罷中書省……二十八年敕諭群臣:‘國家罷丞相,設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務,立法至為詳善,以後嗣君,其毋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1]若說朱元璋廢相是有意當獨裁專制之君,在當皇帝之始抑或在更立丞相時就不設丞相豈不快哉?何苦一十三哉勞思費神?要知道,“歷朝制度,皆取時宜,況創制立法,天子之事,既出聖裁,實為典要。”[2](洪武朝許士廉語)在中國古代君主制度下,皇帝就是最高立法者,朱元璋當皇帝時不可能不明白這個道理。因此,朱元璋廢相必定有其它原因。
   朱元璋罷中書省之前,曾說“所以內置中書省……綱維庶務,以安兆民。朕嘗發施號令,責任中書,使刑賞務當。不期任非其人,丞相汪廣洋、御史大夫陳甯晝夜淫昏,酣歌肆樂,各不率職,坐視興廢,以致胡惟庸私構群小,夤緣為奸,或枉法以惠罪,或撓政以誣賢,因是髮露,人各伏誅。”[3]在此基礎上,朱元璋進一步從歷史中吸取教訓,總結道:“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
  
  [1]《明史》,卷72,《職官一》
  [2]《明太祖實錄》,卷129
  [3]《明太祖實錄》,卷129
  
  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1]正是通過對現實的觀察和對歷史的總結,朱元璋改變了他原來的做法,想出了“權不專于一司,事不留於壅蔽”,[2]“分理天下事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的辦法。[3]可見從主觀上說他廢相並非為了加強個人權力,而是為了分權制衡。
   從上段文字中所引資料可以稍稍看出朱元璋開始設立丞相和後來要廢除丞相的思想根據。大意是他本來期望任命的丞相會幫助他把國家治理好,結果卻反倒把國家搞亂了,而且認為歷史上雖然有好丞相,但多是專權亂政的小人,所以他覺得丞相一職要不得。這層意思,朱元璋多次向臣僚表白,比如:
   “昔秦皇去封建、立三公,以天下諸國合為郡縣,朝廷設上、次二相,出納君命,總理百僚。當是時,設法制度,皆非先聖先賢之道,為此設相。之後,臣張君之威福,亂自秦起,宰相權重,指鹿為馬。自秦以下,人君天下者,皆不鑒秦設相之患,相繼而命之,往往病及幹國君者,其故在擅專威福而致是歟?抑君怠政而有此歟?”
   “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權臣,上下蒙蔽故也。今禮所言不得隔越中書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也。人君不能躬覽庶政,故大臣得以專權自恣。”[4]
   朱元璋顯然認為丞相容易“張君之威福”,又認為元亡的原因在於“政專中書”、“委任權臣”。因為這些認識再加上汪廣洋、胡惟庸等給他的切身體會,為了保持國家穩定,朱元璋終於決意廢相。通政使司的設立也能從一定程度上說明他廢丞相的關鍵原因在於保持國家穩定而非加強個人權力。該機構為明代首創,其制約皇權方面的重要作用可以從它的以下職掌看出來:“通政使掌受內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5]關於朱元璋對該機構的態度,《明太祖實錄》載,洪武十年(西元1377年),明太祖曉諭通政司官員時說:“政猶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卿其審命令以正百司,達幽隱以通庶務。當執奏者勿忌避,當駁正者勿阿隨,當敷陳者毋隱蔽,當引見者毋留難”。我們知道在中國古代君主制度下,臣下的“封駁權”往往是制約皇權的最重要、最有力的手段,該項職權得以保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皇帝的權力。
   (二)增加六部的權力
   朱元璋在廢除丞相的同時,提高了六部的職權,就是所謂析中書省之權歸六部。所謂六部,即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昭代典則》說:“洪武元年(西元1368年)八月丁醜,始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仍隸中書省。帝(太祖)召六部尚書入見奉天殿,諭曰:‘朕肇基江左,軍務方殷,官制未備。今以卿等分任六部。國家之事,總之者中書,分理者六部,至為要職。凡諸政務,宜悉心經理,或有乖違,患及天下,不可不慎。’”
   《明太祖實錄》卷129載,[洪武十三年(西元1380年)正月]已亥,胡惟庸等既誅,上諭文武百官曰:“朕欲革去中書省,升六部,仿古
  
  [1]《明太祖實錄》,卷239
  [2]《明太祖實錄》,卷129
  [3]《明太祖實錄》,卷239
  [4]《明太祖實錄》,卷59
  [5]《明史》,卷73,《職官二》
  
  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軍都督府,以分領軍衛。如此,權不專于一司,事不留於壅蔽,卿等以為如何?”所謂的升六部主要是指升六部官員的品秩,如尚書為正二品(當時最高的官階),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
   (三)內閣的設立及其職權
   朱元璋設立殿閣大學士時,內閣並未出現,大學士僅備顧問而已,並無實權。《明史》上說:“當是時,以翰林、春坊詳看諸司奏啟,兼司平駁。大學士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然後,時移世易,大學士本身也在發生著變化。“考有明一代,惟太祖以大略雄才混一海內。一再傳後,風氣漸移。”[1]
   明成祖永樂皇帝即位初,先後特簡翰林院官員解縉、胡廣、楊榮、金幼孜等七人至文淵閣值班,參預機務。內閣的名號也隨之出現。且看《明史》上說:“成祖初復舊。其年九月,特簡講、讀、編、檢等官參預機務,簡用無定員。謂之內閣。”[2]之所以被稱為內閣,是因為文淵閣在午門之內。儘管此時的內閣“不置官屬,不得專制諸司。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關白。”“終永樂之世,未嘗改秩”。[3]但是“諸六部大政,咸共平章。”[4]“凡制誥命令誡敕之文曰夥,而禮典庶政之議,及事之關機密者,咸居焉。”(楊榮語)[5]可見內閣在當時也擁有一定的權力。
   關於明代內閣的職掌,清代黃本驥編的《歷代職官表》上說:“內閣職司票擬,其官創自明初,原不過如知制誥之翰林,並非古宰相之職(卷二內閣表下案語)。”[6]
   《明史》上則說:“中極殿大學士,舊名華蓋殿建極殿大學士,舊名謹身殿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並正五品掌獻替可否,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達下,曰詔,曰誥,曰制,曰冊文,曰諭,曰書,曰符,曰令,曰檄,皆起草進畫,以下之諸司。下之達上,曰題,曰奏,曰表,曰講章,曰書狀,曰文冊,曰揭帖,曰制對,曰露布,曰譯,皆審署申覆而修畫焉,平允乃行之。……以其授餐大內,常侍天子殿閣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內閣。”[7]可見,明代內閣的職權主要為草擬詔書和為皇帝決策提供意見。
 三、明代內閣的運作機制
   應該指出的是,上述明代內閣的職權並不是從一開始就規定了的,而有一個變化的過程。從永樂皇帝之子仁宗皇帝當國的時代它的職權開始變化,尤以嘉靖年間的變化最為明顯。先是品位得以增加,如加公、孤銜,後是職權得以提升,如用人方面可以擇九卿。不過內閣的權力除受品位和職權影響以外,也受大學士的個人能力或性格影響,因為在我國古代君主制度下,制度會影響人事,人事也會影響制度。
  
  [1]《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55,《詔令奏議類•欽定明臣奏議》
  [2]《明史》,卷73,《職官二》
  [3]趙翼《廿二史劄記》,卷33。轉引自傅衣淩:《中國通史參考資料》(古代部分第七冊),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97頁。
  [4]《明政統宗》,卷70
  [5]陳子龍、徐孚遠、宋徵璧等:《明經世文編》,《禦書閣頌序》,中華書局,1962年版。
  [6]祝總斌:《試論我國封建君主專制權力發展的總趨勢——附論古代的人治與法治》,載《北京大學學報》,1988年,第2期。
  [7]《明史》,卷72,《職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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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下文就對以上方面進行分析:
   (一)內閣職權的增加及首輔
   1.內閣職權的增加。永樂年間,永樂皇帝並不欲使內閣擁有過多的權力。至成祖身沒,仁宗即位。仁宗皇帝授張輔、蹇義等大臣太師、太傅、太保、少師、少傅、少保銜。太師、太傅、太保為公,少師、少傅、少保為孤,在明初同為皇帝之輔佐官,職位崇高。雖然自蹇義、夏原吉等之後,公、孤立官無專授,實際上成了一種虛銜,一種榮譽稱號!但是鑒於內閣大學士本身品秩只有五品,若加公、孤銜,他們就是一品大員了。所以,加公、孤銜對於大學士之地位提高還是有幫助的。[1]《明史》上說:“至仁宗而後,諸大學士曆晉尚書、師、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綸言批答,裁決機宜,悉由票擬,閣權之重偃然漢唐宰輔,特不居丞相名耳。”[2]
   明宣宗時期,閣權進一步強化。內閣有了官屬,《明史》載:“宣德間,內閣置誥敕、制敕兩房,皆設中書舍人。”[3]宣宗規定閣臣“定期上朝覲見皇帝以討論效為迫切的政府事務。”“遵循洪熙帝的先例,皇帝要他們直接向他呈遞密封的奏議以確定適當的行動。”[4]他還賦予了內閣票擬的權力,票擬就是閣臣們把對奏章的處理意見寫在一張小紙條上進呈皇帝採納。“至宣德時,始令內閣楊士奇輩及尚書兼詹事蹇義、夏原吉,于中外章奏,許用小票墨書,貼各疏面以進,謂之條旨,中易紅書批出禦筆親書。及遇大事大疑,猶命大臣面議,議既定,即傳旨處分,不待批答。自後始專命內閣條旨。”[5]在他的時代,形成了這樣的行政程式:凡奏章和建議,都由通政使司匯總,呈交皇帝過目,再交到內閣,內閣負責票擬,再由司禮監將條旨呈交皇上“批紅”,最後發回內閣下發各部。明代的票擬不單單是提意見,而是代皇帝草擬詔書。當內閣的閣臣發現他們所票擬的詔書被皇帝改票了他們可以封還執奏。而皇帝撇開內閣直接內降中旨則是不合慣例的,就算一定要內降,也必須由給事中覆奏一次和尚書詢問確認一次才可以施行。萬曆末年,帝“遣內使至工部侍郎林如楚私寓宣敕旨,以奉禦汪良德奏准修咸安宮也。輔臣言‘明旨傳宣,定例必由內閣下科臣,然後發鈔。若不由內閣,不由科發,不經會極門,不由接本官,突以二豎傳宣於部臣之私寓,則從來未有之事。向來建議諸臣,以旨從中出,猶且慮之,況臣等竟不與聞乎?’不省”。[6]這裡說皇帝撇開內閣直接內降中旨在萬曆末年以前是從來未有之事,而且皇帝對於閣臣的抗議也無可奈何,只好不了了之。充分說明皇帝並不能架空內閣而獨斷專行。
   雖然內閣在宣德年間取得了票擬權。然而,洪宣之世,吏部尚書的地位為最高,朝位班次,閣臣仍列六部尚書之下。到了明英宗正統年間,票擬大權專歸於內閣。“自正統後,始專命內閣條旨。”《明史》中說道:“正統七年,翰林院落成,學士錢習禮不設楊士奇、楊溥公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楊以聞。乃命工部具椅案,禮部定
[1]《詞林典故》曰:永樂初,命編修等官,於文淵閣參預機務,謂之內閣,漸升大學士諸職。仁宗或加師、保及尚書、侍郎、卿,仍兼學士、大學士銜。自後因之,稱內閣大學士。凡大學士加三師,則為一品;加尚書,二品;侍郎,三品;若未加升而只系大學士者,則仍正五品。
  [2]《明史》,卷109,《宰輔年表》
  [3]《明史》,卷74,《職官五》
  [4]牟複禮、崔瑞德:《劍橋中國明代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316-317頁。
  [5]廖道南《殿閣詞林記》,卷9。轉引自李孔懷:《中國古代行政制度史》,復旦大學,2006年版,第99頁。
  [6]《明會要》,卷30,《職官二》
  
  位次,以內閣固翰林職也。”[1]可見,到了這個時候,內閣之權還是不如六部。景泰年間,吏部尚書王文入閣,從此以後,內閣票擬之旨,六部無有不領,閣權進一步加強。正如《明史》所說:“迨仁、宣朝,大學士以太子經師恩,累加至三孤,望益尊。而宣宗內柄無大小,悉下大學士楊士奇等參可否。雖吏部蹇義、戶部夏原吉時召見,得預各部事,然希闊不敵士奇等親。自是內閣權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長與執持是非,輒以敗。”[2]
   明世宗嘉靖年間(西元1522—1566年),內閣之權因為張璁、桂萼宣導的嘉靖革新明顯擴大。“至世宗中葉,夏言、嚴嵩迭用事,遂赫然為真宰相,壓制六卿矣。”[3]嘉靖六年(西元1527年),張孚敬入閣,不久即上疏說:“今之內閣,宰相職也,傾來部院諸臣,有志者難行,無志者聽令,是部院為內閣之府庫矣。”[4]可見,嘉靖初年閣權已然很重。再經過君臣一番革新,內閣首輔和宰相的區別就更少了!嘉靖與張璁曾經有過這樣一次關於內閣的書面對話:
   張璁奏道:“臣切惟皇上宣德流化,必自近始,近必自內閣始。夫人君用人,固未嘗借才於異代者也。今內閣擇其人焉,責之以擇九卿;九卿擇其人焉,各責之以擇監司;監司擇其人焉,各責之以擇守令;守令親民者也,守令得人,斯匹夫匹婦莫不被其澤矣。”(《張文忠公集》,奏疏卷3,《應制陳言》)[5]嘉靖皇帝對此表示:“卿率正以嚴,持身以正,嘉靖之成治,卿其懋之。”[6]
   上述張璁的建議得到了皇帝的批准,從此內閣擁有了選擇九卿的用人權。凡軍國重事,經九卿科道官議決後,必須再經內閣核准才能上奏。內閣對於六部的奏議既然有裁度可否的權力,那麼甚至可以說這個時候的內閣可以統領六部。[7]所謂九卿,是指六部尚書加都察院長官、通政司長官、大理寺長官。九卿受制於內閣是閣權空前壯大的一個標誌。事實上,正如《明史》所說:“世宗朝,璁、萼、言、嵩相繼用事,六卿之長不得其職。大都波流茅靡,淟涊取容。”[8]“嘉、隆以前,文移關白,猶稱翰林院,以後則竟稱內閣矣。”[9]“嘉靖以後,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10]到了這個時候,內閣就類似于唐代的中書省了。
   2.首輔。明有首輔之稱見諸史籍之最早者即為天順朝的李賢,首輔之權為閣中最重,《明史》說:“內閣調旨,惟出首輔一人,餘但參議論而已。”[11]從李賢算起,首輔加三孤(少師、少傅、少保)銜者有李賢(少保),彭時(少保),商恪(少保)等等,是首輔而不加公、孤銜的實在是少數。雖然,公、孤僅在洪武朝是實職,但此銜是個崇高的榮譽,且品級是一品。無官者有此銜可為元老,有官者有此銜則是重臣。故當閣臣加該銜後其地位就與先前不可同日而語了。雖然如此,但內閣首輔真正成為准政府領袖則是在嘉靖年間。
  
  [1]《明史》,卷73,《職官二》
  [2]《明史》,卷72,《職官一》
  [3]《明史》,卷72,《職官一》
  [4]《明世宗實錄》,卷81
  [5]田澍:《洪武祖制與嘉靖前期革新》,載《社會科學戰線》,2000年,第5期。
  [6]《明世宗實錄》,卷81
  [7]參見高一涵:《中國內閣制度的沿革》,商務印書館,1933年版,第29頁。
  [8]《明史》,卷202,贊
  [9]《明史》,卷73,《職官二》
  [10]《明史》,卷72,《職官一》
  [11]《明史》,卷109,《宰輔年表》
內閣大學士中的首輔和次輔雖然同是輔臣,但是他們的權勢卻大不一樣,內閣票擬之權實際上歸於首輔一人,其他閣臣只有議政權。《明世宗寶訓》說:“此官雖無相名,實有相職。”可見在嘉靖皇帝眼裡,內閣首輔就是古時候的宰相。但是實際上兩者的區別還是很明顯的,比如在選相的問題上,就像嚴嵩所說:“古者,論相之命自天子出。今者,每以付之廷推,而簡用悉由宸斷。”[1]也就是說,內閣首輔出自廷推,而古之宰相則由皇帝任命。因為這個緣故,嘉靖皇帝曾發牢騷道:“廷推非道,相必君擇”。然而首輔出自廷推如故,自嘉靖以後成為慣例。若首輔不是出自廷推,也不是出自翰林院的推舉,就很容易被大臣彈劾,皇帝也無可奈何。
   (二)大學士的個人因素對閣權的影響
   萬曆初年,張居正為首輔,“時內閣權積重,六卿大抵徇閣臣指。”[2]“次輔呂調陽恂恂如屬吏。……三日不出,閣臣封章奏就第票擬,調陽坐閣,候票至乃出。……幾與賈似道休沐葛嶺,[3]吏抱文書就第呈署無異矣。”[4]閣權之重有如此。至於張居正以後表面上看起來閣權有下降的現象,原因不外乎那些首輔不想有什麼作為,而不是他們不能作為。也就是說這種現象之所以出現無關制度而是人事。比如趙志皋,他有一段名言說到:“以威福歸主上 ,以事權還六卿,以請託辭親友,以公論付台諫。積誠以事主上,潔己以風庶官 ,折節以下忠賢,黜私以絕險佞。”於是乎,六部果收其權,志皋憤慨之餘,發牢騷道:“同一閣臣也,往日勢重而權有所歸,則相率附之以謀進。今日勢輕而權有所分,則相率擊之以博名。”所以說,首輔若想有所作為,是可以的,不想有所作為,也是可以的!
   明朝晚期,有些首輔為了推卸責任,而稱自己只供票擬,不是宰相。對此,明末的馮元飆斥責道:“政本大臣,居實避名,受功辭罪。平時養威自重,遇天下有事,輒曰:‘昭代本無相名,吾儕止供票擬。’上委之聖裁,下委之六部,持片語,叢百欺。夫中外之責,孰大於票擬?有漢、唐宰相之名而更代天言,有國初顧問之榮而兼隆位號,地親勢峻,言聽志行,柄用專且重者莫如今日,猶可謝天下責哉?”[5]萬曆末年任內閣首輔的方從哲也曾說:“我朝閣臣雖無宰相之名,實有贊襄之責。自朝廷大禮規定以及人才進退、民生休戚,舉天下國家之務,無巨無細,有一不問閣臣者乎!?”[6]可見那種推卸責任的一面之辭是不足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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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009 03: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中央司法審判中的皇權與內閣
   內閣制度做為明朝新出現的政治制度,它既能影響到明代政治,也能影響到明代中央司法審判。明代中央司法審判機關以三法司為主,除此亦有其它中央機關可以兼理司法審判,但有明一代,絕大部份案件皆由其審理。
  
  [1]《明世宗實錄》,卷345
  [2]《明史》,卷218,《申時行傳》
  [3]《穀山筆塵》卷4記載:“賈似道加平章軍國,五日一朝,賜第葛嶺,吏抱文書就第呈署,大小朝政,一切決于館客廖瑩中、堂吏翁應龍,而宰執不與聞也。此與江陵盛時大相似。江陵聞喪在疚,三日不出閣,吏以函捧章奏就第票擬,次相在閣坐候,票進乃出,此與呈署文書又不侔矣。”轉引自傅衣淩:《中國通史參考資料》(古代部分第七冊),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98頁。
  [4]趙翼《廿二史劄記》,卷33。轉引自傅衣淩:《中國通史參考資料》(古代部分第七冊),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97-98頁。
  [5]《明史》,卷257,《馮元飆傳》
  [6]《明神宗實錄》,卷599
  
   所謂三法司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是也。《明史•刑法志》載:“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1]一般而言,刑部及都察院掌初審權或初次覆核權,而大理寺掌複審或覆核權。故明人稱刑部和都察院為“問刑衙門”,稱大理寺為“審錄衙門”。三法司的司法權常被別的機構和人侵奪,限於本文範圍,本文以下內容僅論述皇帝和內閣對於三法司審案的幹預。
   (一)皇權在司法審判上的體現
   中國古代一直實行的是行政兼理司法的制度,司法權在中國古代一直沒有獨立,明代亦然;而在中國古代君主制度下,皇帝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審判官,直接掌控司法大權,明代皇帝也不例外。明代中央司法審判機關的直接上級就是皇帝,因此,明代中央司法審判機關的活動常為皇帝所左右。皇帝可以命他喜歡的人或機構主持審判或參與審判,可以依法司之裁決也可下法司再議也可自行裁決。茲舉三例:
   一、嘉靖皇帝下詔沒收前朝皇帝的中官穀大用的財產,命都察院擬罪。然後某日在平臺向詢問都察院所擬之罪對不對,閣臣李時說道:“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見皇帝不滿意此種說法,另一閣臣翟鑾遂說:“陛下即天也,春生秋殺,何所不可?”[2]
   二、宦官葛景等人犯法被言官糾核,嘉靖皇帝命令由司禮監審理。刑部尚書林俊上書說:宦官犯法,理因由三法司審理,所以請求將此案下刑部審理。但是皇帝不予理睬。[3]
   三、1527年,嘉靖皇帝下令將“李福達案”由地方衙門移送京師,有三法司會審。可是,三法司會審的結果令他並不滿意,於是他下令重審並改組三法司,派自己的寵臣主持審判。結局是:不僅會審的結果與先前差不多完全相反,讓皇帝非常滿意,而且先前負責審判的三法司長官和參與審判的其他官員皆被免職並獲罪。[4]
   這三個案例都透露了一個事實,即在明代,皇權大於法律。但是應該指出的是:這種皇權大於法律的思想是古已有之的。“春生秋殺”的說法即出於韓非子;唐朝時,房玄齡就對太宗說道:“生殺之柄,人主所得專也,何至自貶責如此?”[5]然而,我們不能不感慨:為什麼在中國這種權大於法的思想會延續兩千餘年不變?
   (二)內閣有關司法審判的職掌及職權
   明代司法權並未獨立,其最高司法權之擁有者乃皇帝,除開皇帝,其他中央機關亦得以參與司法審判,故三法司之權常被傾奪。其中內閣大學士主要通過其兩項職掌影響司法審判,即:獻替可否,票擬批答。
  
  [1]《明史》,卷94,《刑法二》
  [2]《明史》,卷193,《翟鑾傳》
  [3]《明史》,卷194,《林俊傳》
  [4]參見王毅:《中國皇權制度研究》(上),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167頁。
  [5]《資治通鑒》,卷196。轉引自王毅:《中國皇權制度研究》(上),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177頁。
  
   1.獻替可否
   皇帝在處理政務時,或主動徵詢閣臣的意見,或閣臣主動向皇帝表示意見,閣臣常能使皇帝聽取他們的意見,從而左右司法審判。
   2.票擬批答
   正統年間,內閣大學士取得了票擬的專有權力,按制,所有奏章都必須經由內閣票擬並經由內閣發下執行,故內閣的票擬權和皇帝的最高司法審判權相似。
   “內閣大學士等司法審判上之職權有四:
   (一)覆核各省、直隸及京師案件。
   (二)奉旨會審京師死罪案仟(即天順以後之朝審案件)。
   (三)奉旨會審大獄(即重大案件)。
   (四)皇帝最終裁判時提供有關司法審判之處理意見。”[1]
   隆慶初,禮部尚書高儀等言:“伏望皇上每日罷朝,即禦文華殿,除內閣輔臣日侍講讀自宜隨朝入供事,其六部、都察院大臣,仍乞皇上不時召見。即將覽過題奏,幹係大賞罰,大黜陟,大典禮,大刑獄,大軍機,大會計,與凡一切大政令,當斟酌詳議者,特降清問,許部院官陳述始末。內閣輔臣即擬可否,皇上加以睿斷,親賜裁答。”[2]“內閣輔臣即擬可否,皇上加以睿斷,親賜裁答。”如此,則內閣得以就有關司法審判之裁決做出可否之判斷供皇帝決斷。
   (三)皇權與內閣在司法審判中的關係
   雖然,明代皇帝擁有最高司法審判權,然而既已規定所有奏章皆必須經由內閣票擬,又規定閣臣有權向皇帝提出司法審判的處理意見,皇帝又經常主動諮詢閣臣,足見閣臣對於司法審判的影響不可小視。這一點,後來來到中國的海外傳教士也發現到了。萬曆年間在華傳教的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便在起所著《利瑪竇中國劄記》中寫道:“雖然所有由大臣制定的法規必須經皇帝在呈交給他的奏摺上加以書面批准,但是如沒有與大臣磋商或考慮他們的意見,皇帝本人對國家大事就不能做出最後的決定。”[3]對於這種現象,有些人總以皇帝懶惰或平庸為辭來解釋,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不懶惰亦不平庸的明仁宗、明宣宗和明孝宗以及明思宗皆是如此。
  上面說過,內閣常能使皇帝聽取他們的意見,自然也有不聽取閣臣意見的時候,茲舉二例:
   一、嘉靖六年(1527)九月壬午,帝擬親審李福達白蓮教案。大學士楊一清曰:“天子之體與臣下不同,有司之職非人君所宜與。今案牘具明,詞證鹹在,若仍令諸司虛心研審,則真情自得,何至上勞黼扆之尊,下親獄訟之事哉!”上乃已,仍下廷臣會訊。[4]
   二、萬曆二十四年(1596)十月甲戌,“大學士趙志皋等奏:‘禦史曹學程系淤已久,……伏望皇上擴天地之量,垂父母之慈,俯察臣等所言,赤心無他,將曹學程罪從未減,重加譴罰,庶刑法允
  
  [1]那思陸:《明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39頁。
  [2]餘繼登《典故紀聞》,卷18。轉引自那思陸:《明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42頁。
  [3]利瑪竇,金尼閣:《利瑪竇中國劄記》,何高濟等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5頁。
  [4]《明世宗實錄》,卷92
  
  當,人情咸安。’不報。”[1]上述第一件事中皇帝聽取了大學士的意見,而第二件事中皇帝則不同意大學士的意見。這兩種不同情況說明皇帝擁有最高司法審判權,這是無可置疑的!然而我們也不能忽視了內閣首輔的個人因素對皇帝的影響。《明史》稱楊一清“博學善權變,尤曉暢邊事,羽書旁午,一夕占十疏,悉中機宜。”“其才一時無兩,或比之姚崇雲。”他做過兵部尚書、總制陝西三邊軍務,所謂“故相行邊,自一清始”,明世宗曾把他和唐朝大將郭子儀相提並論。這樣的名臣,也怪不得皇帝會聽取他的意見了。而首輔趙志皋,就是我上面提到的要“以事權還六卿”的那位,這樣的庸臣,也怪不得皇帝不聽他的了!
  
  五、結語
   考有明一代,除卻洪武朝的丞相,總共有三位內閣首輔大臣死于皇帝的判決之下,這既非因為他們不是丞相,也非因為首輔權力小!實際上,在制度上說相權很大的漢武帝時代,終其一世就有六位丞相獲罪而死。[2]這就是因為在古代中國君主制度下,人事的影響往往還要大於制度。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以死的制度治理活的人,自然會有疏漏。故就制約皇權而言,必須指出的是:僅靠宰相一人制約皇權往往會靠不住,只有形成多人參與的分權制衡體制才能真正有效制約皇權。因為宰相雖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但究竟只是一人,在沒有現代憲政體制保障政府領袖之權的中國式王朝,以一人之力抗皇權其作用可想而知。清廷人管同在其所著《擬言科舉書》中說:“明之時,大臣專權,而清代則閣部督撫,率不過奉行詔命;明之時,士多講學,而清代則聚徒講學者渺焉無聞;明之時,士多清議,而清代之士,則一心科舉”。[3]明朝也就是因為有了這樣一批專權和清高的大臣,才能形成一個強大的文官集團,做為文官集團之首的內閣才能有效制約皇權。
   總之,在明代,內閣對維護政局的穩定和制約皇權有積極作用。它除了不能直接統領六部之外,前代宰相擁有的權力它都有,唐宋宰相沒有的權力它也有,比如:領銜廷推。前面已將明太祖廢相之始末和內閣之情況講過,現在就明代的皇權和內閣的關係做個總結:
  首先,皇帝不經過內閣直接內降中旨[4]不合慣例,從制度上講,皇帝如硬要強行內降,則必須由給事中覆奏一次和尚書詢問確認一次才可以施行。可見皇帝要貫徹自己的意志比前代麻煩得多。
  其次,明代中後期,六部尚書必須出自廷推,內閣閣臣或出自廷推,或經過翰林院的推舉,否則就很容易被大臣們彈劾。這樣就極大的限制了皇帝選官的途徑和權力。
   從皇帝降旨和選擇國家最高官僚的程式看已經有點“虛君政治”的影子了。因此可以說,明代的文官們經過一系列鬥爭,反而從制度上實現了對皇權更大的制約。可是內閣制度始終沒有突破他發展中遇到的瓶頸,即始終沒有使明朝實現真正的“虛君政治”。內閣首輔依然有宰相的影子,也即依然是“掌承天子,助理萬機”。這一點不能不說是內閣制度的失敗,然而我們應該注意的是,該制度相比前代的宰相制度是進步的,其促使明朝政治向“虛君政治”發展的方向也是好的。

  
  [1]《明神宗實錄》,卷303
  [2]參見鄭欽仁《中國文化新論•制度篇•立國的宏規•導言》,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年版,第57頁。
  [3]賀長齡、魏源等:《清經世文編》,卷7,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201頁。
  [4]內降中旨是不經過內閣票擬起草的詔書,宣宗為了避免有人假傳聖旨,規定直接到部需官員覆奏兩次才能實行。
  
  參考文獻:
  [1]姚廣孝等編撰:《明太祖實錄》[M],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
  [2]張廷玉等撰:《明史》[M],中華書局,1974。
  [3]那思陸:《明代中央司法審 判制度》[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4]鄭欽仁:《中國文化新論•制度篇•立國的宏規》[M],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 
  [5]祝總斌:《試論我國封建君主專制權力發展的總趨勢——附論古代的人治與法治》[J],《北京大學學報》,1988年,第2期。 
  [6]高一涵:《中國內閣制度的沿革》[M],商務印書館,1933。
  [7]田澍:《洪武祖制與嘉靖前期革新》[J],《社會科學戰線》,2000年,第5期。
  [8]龍文彬:《明會要》[M],世界出版社,1972。
  [9]牟複禮、崔瑞德:《劍橋中國明代史》[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
  [10]傅衣淩:《中國通史參考資料》(古代部分第七冊)[M],中華書局,1988。
  [11]李孔懷:《中國古代行政制度史》[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
  [12]陳子龍、徐孚遠、宋徵璧等:《明經世文編》[M],中華書局,1962。
  [13]清高宗敕撰:《明臣奏議》[M],商務印書館,1963。
  [14]賀長齡、魏源等:《清經世文編》[M],中華書局,1992。
  [15]徐階等編撰:《明世宗實錄》[M],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
  [16]顧秉謙等編撰:《明神宗實錄》[M],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
  [17]利瑪竇,金尼閣:《利瑪竇中國劄記》[M],何高濟等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
  [18]王毅:《中國皇權制度研究》[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 本帖最后由 开始忘了 于 11-9-2009 03:05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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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009 09: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开始忘了 于 11-9-2009 12:47 AM 发表
关于明朝的内阁制
转载自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593763.html


从明代起,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实际上等于兼任宰相,把君主独断专行扩大到了顶峰。可是,这只是明 ...


首辅影响力固然重要可是不要忘了太监影响次之,即使是张居正也要买通皇帝、太后身边的太监。

史载张居正先后送给冯保名琴七张、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金三万两、银二十万两。冯保花费巨款,给自己建造了生圹(墓地),张居正写了《司礼监秉笔太监冯公预作寿藏记》,对他歌颂不已。

神宗更好笑的是,不批就是不批摆着,拖着看首辅可以奈他何,举个列子首辅李廷机有病,连续上了一百二十次辞呈,都得不到消息,最后他不辞而去。不理朝政,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到后面满朝百官上下没有一人见过皇帝一面。内阁可牵制皇权,但是最后还是要看皇帝。

后面崇祯一代17年换了50相最好的证明。

像武宗自封大将军,改名朱寿,这些不是皇帝应该有,但是首辅百官又可奈他何?连王守仁都要将朱宸濠假意释放,然后再由自己亲自将宁王抓获。

另外一点要注意的,当严嵩、徐阶、高供、张居正内阁之争,把首辅内阁制发展高峰时期,就进入万历
怠政,搞得政府运作几乎瘫痪


悲,崇祯如果能好好用人,明朝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 本帖最后由 深川菊 于 11-9-2009 10:1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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