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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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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染之荷
“出淤泥而不染,清涟而不妖。”指的是自然界的荷花。
——叶上有角质层,花上有防水膜,荷花因此而一尘不染。
秀秀的荷花最怕污渍,秀秀的闺房,容不得一丝灰尘。
方圆九十九里,提起右家庄秀秀的荷花刺绣,无人不挑大拇指。
用针细、绣线精、丝理顺、色泽雅。
荷花色泽艳丽,秀秀爱莲花,最爱绣的是白莲花,素娟刺绣,最怕沾染俗尘。
秀秀有本事把一根头发粗细的绣线分成四十八分之一的,并将千万个线头、线结藏得无影无踪。无论从正面或反面都可以看到荷花的清雅脱俗,栩栩如生。
护花人用心滋养,水中荷花才艳丽,绣花人心头有爱,针底白莲才娇媚。
秀秀心头有爱,爱在一百里外的省城,每日里针线穿梭,绣线在指尖行走了千万个一百里。
满工出细活,寻常绣女,一帧绣品耗时不过十来天,秀秀针尖下,一帧白莲图耗尽三个月。
每三个月,句才一趟右家庄,取走一帧白莲。
句才在省城开店,秀秀的白莲图可以卖出好价钱。卖绣品的银两都存在句才手中,单等秀秀完成第十二帧白莲,便可以迎娶绣花女,同住省城。
秀秀针下的莲花都有十八个花瓣,花朵旁的莲蓬有十二颗莲子,莲蓬上还端坐一只青蛙。
当第十二帧白莲图绣到第十二颗莲子时,绣线断了。
正是霜降时节,秀秀感到自己身体内的热量正在逐渐消退,绣线崩断时,一口鲜血喷到绣帮上,洁白绢面染上一片血污。
秀秀倒在地上,三天后才被人发现,气若游丝。求医用药,也未能让秀秀恢复元气,重归绣房。
每天靠中药维系生命,身体依然与天气同步,一天天变凉。
老中医判断说,“血亏阴虚,神药难医,快点儿嫁人冲喜才有救咧。”
冬至那天,句才进庄了,先闯进绣房,一眼看见绣帮上血污。
血渍已经发黑,男人的脸色开始发青。
“糟蹋了,没用了……”没拿到新绣品,句才甚至懒得进里屋看秀秀一眼,转身便回省城。
四年来,秀秀的白莲已经为句才赚到了一幢大屋,住着一个媚颜娇艳的城里女子,那是句才去年花二百块光洋娶回来的新娘子。
秀秀一帧白莲绣品,可以卖到一百五十块大洋。
一路风尘,句才回到大屋,踏进大门,便听到婴儿啼哭,心中大喜——老婆生了,三脚并做两步奔进屋里,抱起襁褓中的婴儿仔细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小家伙全身上下,疙瘩凸起,莲子般大小,单个看时,粉嫩娇艳,整体一看,孩子活象一只癞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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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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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 剑
我们在老徐家铁匠铺见到徐师父时,他正在拉动一个铁制的鼓形风箱,拉得风箱呼啦啦地响,一炉火旺如骄阳,一个年轻汉子抡起锤子叮叮当当地在剑槽上锤打,一看便知道,被锻打的就是传说中的青铜剑了,剑身红得近乎晶莹透明,流线造型不时在锤打中变形,红光闪烁,看起来艳丽至极。
西部水乡瓜坡镇是中国古代青铜器制造的发源地,考古发现,至少在商代,当地居民已经掌握了采铜、铸铜、锻剑工艺,比被誉为“铸剑鼻祖”的浙江(越国)人欧冶子还早一千多年。
临到水乡考察前,文物专家刘百洪教授曾经托付我一件重要事情,争取把老徐家古法铸剑工艺最关键的环节——淬火拍摄下来。
刘百洪教授告诉我,当今名满天下的“龙泉”宝剑是用钢铁材料、特殊工艺锻造出来,能显示花纹的一种铁碳合金“花纹钢”。 战国后期的好兵器都是这类材料,但现存于湖北省博物馆的“越王勾践剑”是青铜铸造,那把宝剑在墓中被水浸泡2000多年仍锋芒毕露,寒气逼人,剑上还有绚丽的菱形暗纹,是如何产生的?
十年前,刘教授在华县考察时,发现古法青铜铸剑工艺居然没有失传,西部水乡寺前村有个老徐家铁匠铺依然在铸造青铜古剑,所铸造的仿古铜剑,供应西安旅游工艺品市场。
当然,老徐铸造的工艺品,并没有“越王勾践剑”神韵。
那一年,正赶上香港回归,省收藏协会特地请徐师父铸造了一把精品仿古剑赠送特区政府,当时引起了国内外不小的震动。
为迎接北京奥运会,前年,省里又委托徐师父再次铸剑,时间过去两年多了,宝剑即将问世,刘教授希望我能用摄像机保留住古法铸剑的秘密,对于研究中国古代青铜器技术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别拍照。”一只满是老茧的大手遮挡了镜头,一声怒吼把摄影师晶晶吓得差点扔了DV机。
我现在才看清老铁匠的脸,短胡须立如钢针,黝黑的脸上沟壑纵横。
陪同来的村长向铁匠说明来意,铁匠脸色缓和下来,回身坐下,把炉火拨旺了一些,对年轻人说:“娃,去代销店给客人买点水。”
原来那年轻人是小徐铁匠。
望着远去的儿子,老铁匠脸上有些凄然:
“咱家这手艺活最怕分心,你们往旁边一站,照相机一摆,娃的手底就力道就不匀顺了,先生你有所不知,这把剑咱已经锻了九百九十天了,还有九天,就要最后淬火,成败与否就在这一着了,年轻人心性不稳,马虎不得哦。”
“什么是最后淬火呢?”晶晶急不可耐的插话问,老铁匠撇了姑娘一眼,没吭声,这时候,小铁匠回来了,给我们分冷饮,脸上挂着憨憨的笑。
小伙子长得很是英俊,肌肉结实得如铁锤锻打成型一般,浑身上下却透出一股诚实憨厚的味道,当晶晶冲他灿烂一笑,小伙子竟然羞得脸通红。
喝完饮料,说了几句客套话,我们便告辞出来了,村长告诉我们:“这老家伙保守得很,他家手艺世代单传,很难讲话的,你们先住下再说吧。”
“他只有一个儿子?”
“原先有两个哩,这个是小的,大儿子十年前出车祸死了,就在铸好那把送给香港的宝剑后没多久。”
“看来,刘教授的任务,我们是完不成了。”我对晶晶说。
“别灰心啊散客大哥。”晶晶似乎很有把握:“没准,我能摆平这件事呢。”
女孩正是绽放青春的年龄,加上天生丽质,脸上浮现出的神情特别自信。
联想到刚才小铁匠脸红红的模样,我打趣道:“莫非你想施展美人计?”
接下来几天,晶晶的确搞到不少重要情报。
古人造剑剑身都经过防腐处理,历经几千年的地下埋藏,表面形成了氧化膜,使之经千年而不锈蚀,奥秘一是锻打时一定要掌握好火候以及折迭锻打的方法,二是淬火和回火,最后淬火是决定宝剑成败的关键,需要掌握好最佳时机,一旦失误,便是前功尽弃。
“型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奇得——就是徐家古法铸剑的特点。” 晶晶一字一顿,老气横秋的炫耀说。
这些天来,她一到天黑就不见人影儿,看来,还真的去施展美人计了。
不过,最终她还是没能拍摄到最后淬火的镜头。
古剑锻造的第九百九十九天深夜,铁匠铺大门紧闭,院里老槐树枝叶间依稀漂浮着薄雾,如梦如纱,想必是热剑浴冰散发出的水汽缥缈而成,
等到月亮升得更高,那些轻纱才消散。一声哀嚎从铁匠铺里传出,声音在宁静的月光下传得很远。
那是老铁匠沙哑的嚎叫,充满悲怆与绝望。
我们砸开铁匠铺进去时,老铁匠已经倒在地上,嘴角挂着鲜血。
古剑锻造失败了,最后淬火时,宝剑在水里一折两断。
“老徐,你缓缓吧,急坏身子不划算哩,这回做坏了,咱再来一次不行啊。”
“哪里,哪里还有下一回哦……我这一辈子,没机会再铸造第三把宝剑了……对不起祖宗啊。”
“老徐,你这话说得就过了,不是还有娃儿嘛。”
“他叔,你不哪里知道啊,咱铸这宝剑,最后淬火的一定得是童男子……这个不争气的东西,不知被那个狐狸精勾引,居然瞒着我,悄悄的破了童子身……对不起祖宗啊。”
我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抽泣,回头一看,晶晶掩面跑出了铁匠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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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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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情雪无痕
一路风雪,我把车开进了“狼窝”。露露很惊讶,因为我从来没带她来过这里。
“你新买的别墅?”露露问。我们进入二楼卧室时,窗外雪花停止了飘扬,我笑而不答,其实这是我们一帮朋友合建的度假别墅,专为消化美艳“猎物”使用的,大家戏称为“狼窝”。
这座别墅位于市郊一片风景优美的山林之中,设计师选择一个山林中唯一一处开阔地,把别墅就建在溪水跌落的小瀑布旁边。别墅分两层,三面是空旷的花园,一面是潺潺流水。二层是大卧室,三面大玻璃窗分别面对小溪与花园,此刻风静雪驻,花园地面被的一层厚厚的积雪覆盖着。
露露打量着室内高贵的陈设,惊叹不已。她就是这样的女人,无限崇尚奢侈生活。
露露是我的……说二奶,不好听,说婚外情,但我对她实在也没什么“情”字可言,不过是贪图她的美貌而已,再漂亮的女人,男人一旦破除了对她的神秘感、新鲜感,她的美丽在男人的眼里也会黯然失色以至于熟视无睹。我线是在妻身上经历这样的感觉,现在又轮到露露了,按计划,这次狼窝之行,将是我们的最后一次……交易。
虽然,新鲜环境给我的身体注入了几许热情,但是,这并没能使我在露露体内维持更长的时间,露露显得有些失望,不过,还是兴致勃勃的诉说她对这幢别墅的感受,甚至提出了许多改变布置的构想,俨然把自己当作了房子的女主人。
“露露,你听我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打断了小女人的话题,挑明了就此分手的意思。
露露沉默了很久,说:“男人就是这样,追你的时候,不管天寒地冻都得给你送温暖,一旦到手,时间长了,失去了新鲜感,对她也就失去了兴趣,对吧……”露露一反常态,没有大闹,语调显出一种令我陌生的冷静。
“我现在才知道,你从来没有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过我的感受,你根本不知道,这一年来我是怎样过来的……不管最后的结局会不会完美,我都不后悔爱上你,我也绝对不会让你离开我。”露露翻转身体,再也不搭理我,我从后面揽住露露,很快进入了梦乡。
雪夜拥美人,无梦到天明。醒来之后发现露露已不知去向。看看窗外,一夜无雪,小瀑布已经凝结成冰。我穿上绒睡衣,起身上了一个厕所,卫生间里冷如冰窖,连镜子也结冰了——昨晚洗浴后罩在镜面的水汽凝结成冻霜。
我大声叫着露露的名字,无人应答。楼下客厅、厨房都不见人踪。出门看花园,被大雪覆盖的庭院洁白整齐,没有一个脚印,没有一丝划痕。一股寒意从我后背升了起来。 莫非露露插上翅膀飞走了?
突然想起厨房下面还有个地窖,我转身进了厨房,地窖的门不大,安装得也很隐秘,露露不大可能发现它。
沿着台阶,我下到地窖最底层,地窖里光线幽暗,七横八竖地放着一堆堆装修后的剩余物质,在最顶端的墙壁上,我看见了露露。
露露传着一件宽大的睡袍,脸色苍白,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目光充满惊恐。
“露露,你怎么了?别傻,冻坏了怎么办?”我边说边向她走去。
她一声不坑,也向我走来。
我们在墙壁前碰头了,头被碰得很痛。
原来,露露在镜子里。我抬抬胳膊,她也抬抬胳膊。我脱下睡袍,她也脱下睡袍。
看见镜子里雪白入玉的裸体,我惊恐万状,如果没弄错的话,镜子里出现的人就是我自己。
我发疯般的爬回二楼卫生间,擦掉冰霜,镜子里出现的形象,依然是露露的裸体。
难道,这就是她说的绝不离开我?此刻她就在我身上,那么我呢?我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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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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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路一条
都市改造,一幢幢老房子正在推出我们的视线,作为一个摄影师,我选择旧建筑为拍摄主题,试图用镜头留住城市的记忆。
我在老城区发现一幢四层老式公寓楼,外墙已被画上“拆”字,房子已是人去楼空。
这是六十年代那种苏式建筑,走廊很宽,光线幽暗,天花很高,空间寂寥。
我从不同角度拍摄了50多张照片。我很满意这些照片的质量,拍摄时正是黄昏,透过薄云照射的阳光犹如一面巨大的漫射柔光镜,它能使建筑物的阴暗部位之间起到渐变的作用,产生和突出建筑物阴影部分的质地。
室内我也拍摄了几张,由于光线太暗,只有在四楼走廊上拍的效果还可以,走廊尽头有扇一被蒙上白棉纸的玻璃窗,被过滤后的夕阳照进一条惨白惨白的光,在地面上投出巨大的光斑。 尘埃浮动的空气里,慢镜头一样的移动成无数渺小的星河……影子把每样东西都拉得很长。
不对,分明是空荡荡的走廊,怎么出现一个女人?
照片上,走廊尽头有一个长发女子正在转身走向拐弯处,她身后留下一条长长的影子,不,那不是身影,而是血痕,殷红的鲜血痕迹。从照片开端,拖向走廊尽头。
我又回到那幢老屋,回到四楼走廊,走廊尽头拐弯通道不足两米便被高墙挡住去路。
——这条走廊,分明是死路一条。
我照片上拍到的女子从哪里来?又走到哪里去了?
有佳人袅袅走过,墨染青丝,单单一个背影就让人过目难忘。何况我拍到了一个美丽的侧影,虽然没看到脸,墙角的白色面积却产生了如同水墨画里的留白效果。我盯着她那修长的身材,飘逸的长发,好奇心战胜了恐惧,忍不住又回到了那幢老房子。
我仔细查看那堵墙,实施上,那是一扇被砖墙堵住的门,门框上还残留着房门标牌:401。
这幢房子外面是一条新修的马路,显然,当初为了修马路,房子曾被拆掉了一半,原来的401房就此消失了。
莫非,出现在我照片上的女人——或者说女鬼,就是当年401房的主人?
在公安局哥们的帮助下,我找到了当年这幢401房的主人。
王的前妻六年前失踪,消失得很突然,消失得很彻底,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按照我国法律,一个人失踪五年后,可以宣告死亡。
王祖望去年已经再婚,妻子是他大学同学,据说在她前妻失踪一年多后,两人就已经同居。
我只是一个业余摄影师,我赖以谋生的专职是推销保险。
我找到王祖望,向他出具了一份她前妻购买的人寿保险单。
失踪女人名叫李羽化,根据我哥们的说法公安部门曾立案侦察过这桩失踪案,由于找不到任何线索,便停止了此案调查。
我找到了王祖望。
“你妻子六年前曾经投过一份人寿保险,不知什么缘故,六年没交保险费了,请问,你们还需要续保吗?”我向他出示了一份由李羽化签名的人寿保险单。
王祖望仔细辨认着保险单上的签名,半信半疑地说:
“我怎么不知道她投过这样的险?”
李羽化当然没投过这样的保险,但她身前曾经投过一份单位养老保险,这份单据是我根据在公司所查到李羽化原始签名伪造的,以我的专业水准,一般人岂能看出真假。
“那么,就请你妻子来和我当面谈吧。”我说。
“我妻子六年前已经失踪了,有公安证明的。”王祖望上钩了。
“假如你能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与投保人的身份证明、你与投保人的关系证明,你便可以得到十万元保险赔偿。”
据我最近所做的调查,王祖望绝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他靠收购废旧工业塑料加工成日劣质用品赚钱,三年前由于他的工厂造成环境污染而被关闭,目前个人经济状况不佳。所以,当他听见“十万元赔偿”时,眼睛都发出了绿光。
“有有有……”
“不过,一定要原件哦。”我提醒他道。
警察看见李羽化的身份证原件后,马上传讯了王祖望。
当年,公安局对李羽化失踪案的最后线索是咸阳机场的安检记录,记录表明,2000年6月13日,李羽化独自一人乘坐西安——桂林航班离家出走,从此后杳无音信,
按照这条线索,李羽化的身份证原件应该是由她随身携带才对。
三天以后,王祖望交代了犯罪经过。
王祖望现任妻子柳眉是他的初恋情人,虽然毕业后各奔东西了,但他始终对柳眉念念不忘,七年前,认识了李羽化。因为李与柳眉长得颇为相似,便对李展开了强烈攻势,最后结为夫妻。不料,新婚第二年,柳眉又出现了,两人旧情复萌,居然定下了杀妻毒计。
李羽化死得很惨,尸体被融化进了热塑料处理锅,尸骨无存。
2000年6月13日,柳眉用李羽化的身份证独自一人乘坐西安——桂林航班旅游了一番,再乘火车回到西安。
大案告破,我一夜之间成了英雄。
当英雄的好处是可财色双收。
先是公安局给了我一笔五万元的见义勇为奖金,然后是一位绝色美女主动向我投怀送抱。
当然,美人最终成了我妻子。
我妻子名叫李羽芳,是李羽化的亲妹妹。我们在李羽化的葬礼上认识三个月后,结为夫妻。
新婚之夜,妻子问我:
“你说实话吧,那张照片上的女鬼……不,女人是谁?”
“不,不是你姐姐吗?”
“当然不是,虽然头发、衣服。身材都很象,但我姐姐没那么高——她的肩膀到不了那扇窗户框。”
“我花钱请来的一个模特儿,嘿嘿。”我只好坦白。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其实,三个月前,在你姐姐的葬礼上,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去年春天,我就在一次公司酒会上认识了你,但你当时对我可是不屑一顾啊,只好从别的渠道想办法接近你……”
“这么说,你,你一直在调查我?你这个坏蛋。”
“呵呵,我不是坏蛋,只是个子稍微矮了一丁点而已。”
我们一直生活得很幸福,第二年,我们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宝宝。
还有,我们决不购买劣质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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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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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狗叫
连续三天,小狗狂吠,把苻天运从美梦中惊醒,看看钟,刚好是3:30:33。
苻天运今年二十八岁,本来就是青春将逝,孤枕难眠的岁月,夜半狗叫闹得小苻痛苦不堪,于是把小狗送到宠物市场卖掉。
一位大妈看中了小狗,小苻开价400元,大妈还价350成交,不料掏出钱包,身上只有三百三十三元三角。想到每夜被小狗闹醒的时间,小苻觉得很可笑,便把钱收下了。
本以为没了小狗,可以睡个安稳觉,不料到半夜居然被一个梦惊醒,梦中,小狗狂吠。看看钟,天哪,还是3:30:33。既然醒了,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小苻拿过床头柜上的钞票来翻看,这是今天卖狗的钱。
床头台灯映照下,百元大钞呈透明状态,这一看不要紧,其中有一张的防伪隐形头像有些怪异——居然是三像交错层叠的。
第二天,拿到银行验证,确定不是假钞。也就是说,苻天运得到了一张罕见的错版人民币。收藏界轰动了,钱币收藏家们纷纷向小苻出高价收购,收购价从三千元抬高到三万元,最后,小苻以三万三千三百零三元出手。
半夜狗叫连续三天,小狗狂吠,把张大妈从美梦中惊醒,看看钟,刚好是3:30:33;本来就是更年期,孤枕难眠的岁月,夜班狗叫闹得大妈闹得痛苦不堪。失眠中最思念亲人,大妈给圆圆打电话诉苦。
圆圆是大妈唯一的女儿,此刻她不怕扰梦,因为她在美国,现在正是下午两点多。
“妈妈,您就别养狗了……我正想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呢,我老板要去北京参加财富论坛年会,要带我去给他当翻译,下星期我就可以见到您了……哎呀妈呀……”
圆圆走在人行道上,边走边说着电话,居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小轿车撞翻在地。那辆轿车是为了躲避一条横穿马路的小狗。
圆圆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月零三天。四月底,海南岛小镇博鳌阳光明媚,万商云集,一年一度的“博鳌亚洲论坛”召开了,亚洲论坛实际上是亚太地区一次富人大聚会,圆圆跟随她的美国老板来到博鳌。
大会第三天,老板去打高尔夫球,圆圆也跟着去了,没资格下场,只能在练习场上学挥杆。
练习场上人不少,教练忙得无暇顾及圆圆,圆圆胡乱挥杆,差点打掉了旁边一个小伙子的耳朵。还好,那小伙子很开朗,也很热心,手把手帮助圆圆学会了只打球不打人的方法。
一对青年男女很愉快地玩了一个上午,吃饭时间到了。“怎么谢你?我请你吃午饭吧。”圆圆建议道。
“好啊,咱吃点特别的,”小伙子指指球场对面一座金壁辉煌的寺庙说:“那座庙里有个佛教素食餐厅,三面环水,环境很棒。”
寺庙名为“博鳌禅寺”,从餐厅出来,他俩一块儿参观寺庙,在观音阁里,看见一组很奇特的观音像,一组十二尊。每尊观音旁守护着一个可爱的小动物。
“是十二生肖观音呢。”圆圆发现了奥妙。找到走到带着狗狗的“护壬观音”像前跪下祈愿。
小伙子也跟着跪在一旁,很虔诚的磕头。
“不会吧,你也属狗?”事毕,圆圆问小伙子。
“哪里,我都二十八了。”小伙子说:“不过,我这次能回博鳌来玩儿,幸亏一条狗呢。”
“哦,说来听听。”
“我叫苻天运,是博鳌人,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三个多月前,为了排遣独身的寂寞,卖了一条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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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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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爷
二月二一早,阳光明媚。芦花子公鸡扒拉啪啦拍翅膀。
关爷起床,里外里换上全新衣裳,走出门外。
关家堡镇上的店铺刚刚开门,街面上所有见到关爷的人,都不约而同向他问候:
“关爷好!”“关爷早!”“关爷喝茶……”“关爷尝尝新鲜出笼的肉包子……”
关爷操起一个肉包,咬了一口,扔了,接过一杯茶,抿了一口,吐了。
嫌太烫。
卖凉粉的赶紧双手奉上一碗凉粉来。
关爷吃得很爽,但没在脸上表现出来。
今天是关爷的好日子,必须保持一份酷酷的威严。
一抬蓝呢单龙轿停在关爷面前,引轿人哈着腰,恭请关爷上轿。
轿子穿行闹市,所有见到轿子的人都鞠躬拱手,表达对关爷的敬意。
远方传来唢呐声声,迎着乐曲,轿夫加快了脚步。
嘀哩哒,嘀哩哒……关爷一生只听过这一首音乐。
忽前忽后的黑狗围绕轿子撒欢,轿子来到黄河边。
有人上前替关爷掀开蓝呢帘子,关爷脚尖刚点到黄土地上,就感到大地一阵颤动。
三百根鼓槌击打腰鼓,三百条汉子跳起惊雷。
关爷穿过漫天烟尘,径直走到黄河岸边一块峭崖上,脚下黄河翻滚起滔滔巨浪。
关爷止住脚步那一瞬,唢呐和腰鼓,齐齐打住,天地间一片沉寂,就连黄河浪涛也变得悄声无息。
关爷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令他心跳的,是伫立在另一抬轿子前兰妹子。
那是一抬红绸缎面绣花轿,站在花轿前的姑娘比山丹丹花儿还要娇艳百倍。
关爷上前拉住兰妹子的手,那小手细软柔嫩,握在手心,那暖烘烘地,麻酥酥的感觉,舒服得关爷想流泪。
关爷没有流泪,关爷今年整十七,已经长成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泪水全都交给了婆姨们。
大伙儿簇拥着关爷和兰妹子进了花轿,关爷始终不肯放开妹子的小手。
花轿里面不是很宽敞,已经足够他俩相拥,感受着兰妹子颤抖的身子,关爷整个人飞升上了云端。
飞上云端的是绸缎面绣花轿,花轿被四条汉子抬起来,抛向云端,红红的轿子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似火龙飞腾。
唢呐和腰鼓声骤然响起,掩盖了花轿扎进黄河波涛里的声音。
就这样,关家堡一年一度的敬奉龙王爷典礼顺利完成。
龙王爷爷收了这对童男童女,保佑关家堡今后一年,风调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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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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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透铁
劈冲天具有关中汉子特有的冷峻与孤傲。
他手持钢刀,身披盔甲,钢铁战袍把他全身捂得比罐头还严实。
犹如一尊战神。
沧海茫茫,夜色迷漫残阳,十七条大汉狂呼着向他扑来。
夕阳中,每一张血盆大口都发出震耳欲聋的嚎叫:
“纳命来……”
劈冲天沉声喝道:“不……”
声音虽低沉,但中气充足,仅有的一个字都被传送到每一条大汉耳膜上。
这决不是一个简单的“不”字,这是一个带有浓烈气味的字眼。
那股气,如同三年没洗澡的母猪身上被浇上一勺滚水所散发的味儿,闻者无不头晕目眩。
那气味,如一鹤冲天,万鸟奔月,疾风般横扫千军。
十七条大汉应声倒地。
只剩下“不“字的余音,仿佛还缥缈在夜风里。
风在呼啸。
劈冲天果然名不虚传,即便是钢铁战袍把他全身捂得比罐头还严实,放一个屁,依然--狠透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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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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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飞行
“世界上什么最美丽?”孟翩翩问我,我想说:是你,但她抢先自己回答了:
“是梦幻,美梦最美。”
我赞同。
她又问:“什么样的美梦最美?飞啊飞……我叫孟翩翩,就是梦里飞翔的意思,我真的喜欢做梦,我真的总在梦里飞翔。在梦里,我享受在现实中享受不到的感觉,享受鸟瞰大地海洋的惊讶,享受羽毛般失重的感觉……每当我从梦里醒来的时候,我的眼角总是湿润的,不知道是我太享受这个梦还是我真的需要哭泣。有时会有一滴泪水经过我的太阳穴最终润湿鬓发。”
这一回,她自问自答。
我再赞同,人类学家认为我们是由海里的鱼儿进化而来的,我不赞成,我更相信人类是鸟儿进化而来的,不然,为什么人人都会梦见自己回飞?特别是象孟翩翩这样的女子,只要长上羽毛,绝对就是天使。
“你相信吗,我真的飞起来过一回呢?”
“相信……花了多少钱?”
“什么呀,你以为坐飞机啊,我是躺在一个英俊王子的怀抱中,在人群上空舒缓的张开手臂,划动夜空,飞啊……飞。”
“你做梦吧。”我笑,“谁都做过这样的梦,那么王子有没给你城堡和黄金首饰”
“嗯,给了的,不过是他给我钱,我自己去买。”
我哈哈大笑,真令人倾慕的梦幻少女,多么令人羡慕的梦幻年龄。
“你别笑,我说的王子是,大卫·科波菲尔,魔术王子。”
我不笑了,世界魔术大师即将在北京进行表演的消息传出来,很多观众都为之高兴。因为大家都还记得当年他成功穿越长城岩壁的奇迹。的确,大卫·科波菲尔是当前魔术界最能创造奇迹的一位大师。
我也知道,上个星期,大卫·科波菲尔的“终极魔幻之旅”到了申城。
“演出时间:5月10日晚7:30,地点:上海大舞台,票价:嘿嘿,朋友请客,最好的座位哦。”
“那么,他带你飞翔了?”新闻上说,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不借助绳索和摄像技术实现飞翔的魔术师,这次大卫将展示十几年没有玩过的飞天术,帮助上海观众实现神奇的飞翔梦幻。届时,魔术王子将一位现场观众带上在高空,自由飞翔。
“当然……”翩翩脸上泛起幸福的红晕。
“说来听听。”
“很简单啊,节目开始时,大卫·科波菲尔就直接走到我身边,很绅士的问我:美丽的小姐,我能有幸邀请您飞翔夜空吗?
“很浓的美国口音,活象个好莱坞明星,我还没等翻译来给我解释,就忙不迭点头答应了。
“就这样,我被大卫·科波菲尔揽入怀中,被他携带着缓缓升向空中,剧场被装饰成夜海星空的效果,那一刻我感到身体轻盈如薄纱,在空中绚烂,如明月浮出海面,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散客月上了……”孟翩翩调皮地冲我眨巴了一下大眼睛。
我又笑出声来,翩翩继续说:
“大卫的目光明亮、温柔与剧场穹顶上的星光一同闪烁,我有些目眩头晕,又想流眼泪了……不是激动,是感到自己被一种浓郁的气味包围了,我想,也许这就是传说中幸福的味道吧。”
“你没问问王子为什么会飞?”我打断了沉浸在幸福中的女孩。我与世界上所有人一样,迫切需要解开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法奥秘。
“问了,他说:有梦想就会飞翔。”
无语。
“穿行在星空中,我们越飞越高,低头看看下面黑压压的人头,我下意识搂住了大卫的腰……本来我是张开左手向翅膀一样划动夜风的……”
“你在大卫腰上摸到什么没?”我继续追问关键问题。
“嗯,好像是一块硬硬的东西……那种幸福的味道也越来越浓,眼泪流出后头更晕,甚至有点想呕吐。大卫好像发现我的异常,问我:你怎么啦?我突然笑了,因为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我冲大卫眨巴了一下眼睛,说——我发现你的秘密了!”
“什么秘密?”我激动地问。
“别打叉……一霎时,大卫脸色大变,匆匆结束了飞行,把我送回观众席,草草的吻了我的额头一下,回到后台。”
“当大卫再次出现在舞台上时,一位女士走到我身边,自称是大卫的助手,很客气的请我到了后台。请问你发现了什么秘密?她问我。
“我才不告诉你呢,我调皮的说。
“是这样,我看得出您是一位聪明、理性的女性,按惯例,演出结束后会有很多记者采访您,科波菲尔先生希望,无论您发现了什么秘密,请您在记者面前保持沉默。为此,科波菲尔先生愿意支付您二十万元人民币……
“就这样,我签了个和约,保证不向新闻界吐露任何我所发现的秘密,发了一笔小财。”
我喜出望外,说:“那么你可以告诉我,因为我不是记者。”
孟翩翩傻傻的看了我半天,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对哦,和约上只能说不告诉新闻界,你是写小说的,属于文学界。”
“对啊,谁会把小说家的话当真啊。”我鼓励她,“告诉我,你发现什么秘密?”
“我发现了克劳蒂亚·希弗离开大卫·科波菲尔的秘密。”
“克劳蒂亚·希弗是谁?”我晕了。
翩翩快乐的拍着手笑道:“江湖上盛传,散客月下见多识广,居然连世界第一名模了克劳蒂亚·希弗都不知道。”
“不会吧,克劳蒂亚·希弗与你的发现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别忘了,我也是女人。”
“那你快说。”
“请我吃饭?”
“当然,餐馆随便你挑。”
“你说的啊……,在空中时,我的目眩头晕,眼泪……甚至有点想呕吐,并不是恐高,也不光是激动,我的确是感到自己被一种浓郁的气味包围了,但绝对不是幸福的味道,而是……汗的味道,我想,难怪世界第一美女会离开大卫,她也受不了这么浓体味啊。”
我汗……
“你回忆一下,仔细想想,你在大卫腰上摸到那个硬硬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我报着最后一线希望问翩翩。
“不用想,当时我就猜到了……是皮带,很宽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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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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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伞
中国伞。
异乡街头的中国伞。
绝少人行的老街,发黄的煤气灯照着不为人知的小店。熏黑的雕花木门,铜环上生了青苔,狰狞的兽面变得落寞而含糊,却还牢守着一个零落斑驳的古老中国。他曾那样梦着的古老中国。
异国他乡流落越久,故园反而越近似的:缠着一整枝素馨花的银指环;铁木车成的小碗,碗底落几瓣梅花;断弦的古琴;染血的纨扇;说不出名堂的绣品,泛着幽幽的紫;错金铁齿撑起半弯残月;细细的梳拢上缠着更细的金丝........他梦寐以求的古老中国,散落一地,再也收拾不起。
那不是他梦着的古老中国--他的幽淑沉静的中国妻子,是抽鸦片的。
雨敲着燕巢残破的屋檐,他把脸贴在竹夫人清凉生硬的腰间,感到了难堪的寂寞。
或者还是该远看才是,隔着雨,隔着烟水和迷雾,风花和冷月,再好的梦,也洒落了一地尘埃。异乡的风雨,不期然地,冷得怕人。
异乡的风雨中,不期然地,撞着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古老中国,深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玄色绣花鞋,石青色裙子上的折梅枝,慢慢伸上来,散作藕荷色缎面上点点碎花,横着伞下的青荫,浮着绯红的伞面,栖落了一对喜鹊,道是“喜上眉梢”。
这些他都见过,在遥远的离乡的梦里见过,也许不仅仅是梦见而已,唯独少了点什么,仿佛被割短了提绳的魁儡,散落一地,不知是谁默默地收藏在这里,单等他来......他夺门而逃,跌倒在雨里......
一把伞伸过来。
深红的伞面,喜上梅梢,他等着,一动也不敢动,一任它伸过来,贴着他的耳边,挡在他的头顶,雨声像纤细洁白的女人的手,在那里轻轻地叩着.....
然而雨声中,握伞的纤细洁白的女人的手,已悄然化作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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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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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灯
琉璃灯。
上元夜的琉璃灯。
上元夜,一盏琉璃灯,融化着一捧温柔的淡淡的青晕,只一霎,映着那人鬓上的青,靥上的花,笑里精灵的影,便教他的整个灯市的光,一齐熄灭。
只余一捧淡青,一晃,又不见了。
众里寻了何止千百度,再无痕迹,蓦然回首,一盏琉璃灯,盈盈地守在身后,掌灯的青衣小鬟,一抿嘴一双酒涡,含笑说道:
“我家小娘子,致意先生……”
又一场上元夜的迷情梦,一个是落魄京城的才子,一个是寂寞侯门的美人。一夜风流,酿成了天大的祸事。
她并不怕,拼着泼尽残生罢了,横竖她这一生也是白过了,如果没有这一夜。
然而事到临头,他怕呀。
所以逃了,远遁他乡,改名换姓,依然应试,中举,为官,娶妻生子,他还有整个人生。
只不敢再去想,她呢。
却又是上元夜,仕途上沉浮半世,才得重入京华,劈面撞上泼天的灯火,依旧还是当年的盛景。但真是过了许久了,回想起来,任一抹心酸转眼淡了后,不禁想,
“若当年迟疑片刻,一同死了,不过为他人添一刻谈资,又哪得今夜看灯饮酒。”
此念一生,整个灯市的光,仿佛一齐熄灭,一吹灰蒙蒙的薄尘,不知来处,只管潇潇地拂过来,蓦然回首,一盏琉璃灯,幽幽地守在身后,凝固着一抓诡异的阴阴的碧绿。
掌灯的青衣老妪,一笑满脸皱纹,哑声说道:“我家小娘子,致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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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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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丝绣
青丝绣。
孀居的青丝绣。
湖色缎子上,鸳鸯戏水,宛如一幅绝佳的水墨画,意趣盎然。不知在这世间辗转流传了多久,倘是名家墨宝,早该暗淡陈旧了,却依然乌黑鲜活,泛着一层微晕般的柔亮,不染纤尘。
原来一针一线,用的是人的头发。
难怪,纵使白骨成尘,青丝也不朽。
不朽的,也唯有这一把青丝。
孀居的日子,静得怕人,如水的青铜镜面,一缕又一缕落发乱漂着,黑色的蜘蛛网,网不尽空荡荡的岁月,一径在心里暗结着,她年轻的心里的火,就这么黯黯地败了,化作点点阴毒又凄惶的暗焰,夜复一夜,煎心熬首。
不眠的夜,把白天的落发一根一根收拾着,洗着,辗着,拧着,捻着,拈着,绣着,熬着,一夜,一生。
绣到鸳鸯白头,青丝已成霜。
除了这一把青丝,什么也没有留下。
三贞九烈的清名早已烟然;方志上发黄的记载,年深日久,湮没无闻;连那一座千秋万代的贞节牌坊,,也毁于天灾人祸。除了一幅青丝绣,却已没有人知道,是谁,怎样,为什么,绣了这一对鸳鸯。
一对鸳鸯,不论人间何世,只管双宿双栖。
双宿双栖的鸳鸯,装点着合欢床……
红烛吐尽最后一口青烟,交颈鸳鸯,良夜沉沉--有人一生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旖旎风光,只把无限的寂寞、哀怨和渴望,一针一针绣进去,又有一种阴毒而凄惶的火,慢慢熬着……
突然,一生的青丝白发,万缕千针,疯了一样,缠满了那新婚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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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1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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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错刀
美人赠我金错刀。
赠刀的人,已经死在了刀下,四散的血珠,如一树碎裂的珊瑚,只一刹,便凉了。
“如此--也好--”她说。
杀一人,聚一魂,开锋的第一个,她就留在刀里了吧。被温柔地藏在鞘内,深深地抱在怀中,永远地握在手心,那么,她就是刀了吧,那样锋厉又那样纤细,那样单薄又那样眩目,一如她的笑靥眼波,浅嗔薄怒,一如她的人。
刀是人的分身,她生是他的人,死了,又怎能不是他的刀。
人们都说,他的刀,是一把通灵的妖刀。
通灵的妖刀,敌不过快如鬼魅的身手。
“什么分身,刀,不过是个物件,你太过看重自己手中的刀,所以,你输了。”
说着,那人缓缓挥刀砍来,嘴角挂着冷笑,
“如何?死在自己的刀下?”
金错刀,她赠的金错刀。
即使是她赠的金错刀,也不过是件冥顽无知的凶器,不论是谁,只管砍去,她的血,凝成一树珊瑚,寒光过后,碎裂开来,此刻,它又缓缓地、冷冷地,向他砍过来--如果她在刀里,会来接他吗?
“如此--也好--”他说。
就在那一刹那间,寒芒四射,削铁如泥的刀身寸寸碎裂,随风散去。
一砍,落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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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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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禁果
如果不是那个叫碧梨的女人出现,我与翊一定还在地底的熔炉里相拥而眠,为我们的修为而努力……这天凭我的直觉,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扭头看翊,他正在熊熊的烈火中盘膝而坐,双目紧闭,看得出他正在修炼,我抿嘴一笑,在我自己的千年寒冰中继续自己的修炼。
已经不记得有多少年了,我们就是在这里相对,一个极炽热、一个极寒冷,我们就是这样,默默相守,不知道还要有多少年,但无论多少年,我都愿意与他这样厮守下去……忽然有牛鬼蛇神来报,说是一个叫碧梨的凡间女子来大闹阎王殿,文定王在大殿快要支撑不住了,翊站起来,我也跟着向外走去。我想,一个凡间的女子未必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大闹森罗殿,必定是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人在背后帮她撑腰。
“沐若,你有什么看法?”问我。“一个凡间的女子,就算她天生异赋,能够找到来我们地府的入口,却一定不能闯过那么多关,能在短短的半个时辰破了我们九九八十一关的人,那么能干又那么无聊的,除了他还能有谁?”我把我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对,”翊微微颔首,在鬼火黯淡的光芒照射下,他侧面的轮廓是那么的出色,这时总是让我觉得自己一阵心慌,我必须全力压抑自己的这种感觉,因为我的“寒冰练”是不允许我动凡心的,若有闲思杂念,就会万道冰练穿心,到底死得有多难看?我也不知道,因为除了我的师父外,是没有另外的鬼得以修炼“寒冰练”的。翊是我的师兄,也是玉帝封册的阎王,掌管着整个地府。
他是阎王,可我并不是理所当然的冥妃,在他的眼里,我只是他的师妹,一个不喜欢说话,没有什么表情的小女鬼---沐若罢了。我们匆匆来到了大殿,果然看见紫微带着一个穿绿色衣服的女孩子站在大殿上。
我从翊的肩后偷偷望去,那个女孩子好象不是一般的凡人,她的眸子里带着一股绿莹莹的仙气,使得她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地王龛里那支碧晶莲花,散发出不凡的气度。
她显然看到我了,微微一笑,说:“人家都说,地府里的妖魔鬼怪又丑又矮,难看得很,如今看来,这个穿月白色纱衣服的女人还真是很漂亮、很特别呀!”说着,又转向了翊,朗声说:“你就是当今的阎王吧,看你长得也是好看得紧,就是心眼太坏了……”话未落音,她已经拿起手中的剑冲向了翊,她跃到半空,然后直把剑刺向翊。
我禁不住想,这个女孩子虽然颇有来头,但实在是一个很幼稚的剑客,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不要命的杀法,这样的剑法,只恐怕对手还没有被消灭,自己早已经被摔得粉身碎骨了。我扬起左手,在空中轻轻一划,当空就出现了一条冰棱,可以保证摔不死她,但也能够她疼的了,就算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一个小小的教训吧。就在我扬起冰棱的同时,翊举起了右手的食指,朝空中那个歪歪斜斜的绿衣丫头一支,一道暗红色的火焰射向了她,她尖叫了一声,准确无误地摔到了我布的冰棱上,疼得唧唧哼哼的。
紫微忙跑上前,扶起那个女子,问长问短,就是不把我们二人放在眼里。
“好了,紫微,你今天带这个女子到地府来做什么?”翊沉声说。“来玩呀,”绿衣的丫头竟然还可以发出连贯的声音:“你们放心,我们没有把你们的牛头马面什么的打坏,要是打破了什么东西,我赔给你就是了!”
好嚣张的丫头呀,我上前一步,说:“哼,真是好笑,这里是地府,那里由得你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我看你今天要怎么走出这个森罗殿?”说完,一挥手,我就把这个自称叫碧梨的女子困在了一块寒冰里。紫微连忙上前说:“沐若妹妹,请千万别生气,碧梨是玉帝与林溪浣纱女的私生儿,向来顽劣惯了,今天来叨扰,造成诸多不便,还请二位大‘鬼’高抬贵手,放过她吧。她也是因为救母心切,呵呵,林溪浣纱女刚过世了……”
“你呀,”翊对这个家伙向来是无可奈何的:“你就要到凡间去做你的皇帝了,又何必生那么多不相干的事情呢?”
“就是就是。”这个家伙竟然给鼻子上脸了:“你如果把沐若给我,我保证,五百年……不不不,一千年内不来骚扰你,怎么样?”
“呸,”虽然别的神仙、妖怪什么的不太敢惹我,这个紫微啊总是能让我的气海起波:“生死已有天定,她来闹什么,她不懂,难道你也不懂?”
“算了算了,我先走了……”紫微竟然很伤感地走出去了,速度快得让我不得不想起每次跑步比赛都是这家伙得冠军……哦,这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三百年了吧……
“沐若,这个……怎么办?”翊指指那个被我困住的女子,问。看到她,我心里就生出了一股很不好的预感,我一拂袖,淡淡地说:“让白无常送她回凡间吧!记得,要让她喝一碗孟婆汤……”我才不要让其他的什么东西知道我和翊长得怎么样呢,我从来就不希望有别的什么来打扰我们平静的生活。
果然,我不好的预感成为了现实。四个时辰后,白无常气得满脸通红地跑回来,说碧梨跑了。我知道白无常是一个不会说谎话的鬼,一定是那个丫头使了什么诡计,让白无常不得不放她走。我没有理会白无常要求我治他的罪,我奔向后宫,把这一切禀报了翊。
“我们去找她,我把她带出来的,就一定得把她完完整整地带回去!”紫微也在,听了我的话后,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咦?你不是马上就要到凡间上任了吗?怎么还不走?”我问。“沐若,你就不能对我和蔼一点吗?”紫微很不满意地说。“你忘了我是没有感情的。”我仍是非常平淡地说。“那么,翊,碧梨就拜托给你了。”紫微对翊说:“我就要走了,沐若,我将投到一户姓李的人家,我的父亲应该是叫李渊的吧,你一定要来看我!”说完,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竟剜得我胸口阵阵发闷。
我有些支持不住了,我转身离去,我要回到我的寒冰里呆一会儿,我想,这一定是外面太热的缘故,就在我离开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听到紫微轻轻地叹息:“……沐若,她真的就这么绝情……”什么情?我是一个不可以动情的女鬼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敏感地察觉到了有人正靠近我的寒冰,不用想,我就知道是翊了。
缓缓睁开双目,我看见翊正盯着我,看到我醒来,他微微颔首说:“沐若,你真的美极了,难怪紫微……”我没有等他把话说完,我破冰而出,问:“是不是我们要到凡间去找碧梨?”“是,你总是能先我一步想到很多事情!”翊侧身让我过去,说:“我们马上就出发吧。”“好!”我仍然不带任何表情。
在地府呆久了,到了人气那么旺盛的地方,总是很不适应的,也许,人间很少见到像我这么冷冰冰的女人吧,街上的行人频频回头,抬头看翊,他在阳光下那份飘逸脱俗,俊朗的样子,让我觉得他更适合生活在凡间,可能他做一个神仙要比他做一个鬼王更好吧!“沐若,你看我做什么?”翊问,我连忙低下了头。“咦,沐若,你的脸会红了,很美丽呀!”翊忽然用手抬起我的下巴,说。一时间,我只觉得气海翻腾,我就快不能控制自己了,脸色红润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我的样子可能也把翊吓着了,他急忙把我扶进一个客栈,让我在桌边坐了下来。
“这位夫人如此美貌,还是戴上一条面纱吧,否则会引来居心不良之徒的。”身边的一个男人说,我半躺在翊的怀里,颦着眉看了他一眼,剑眉星目,好一个英俊的翩翩浊世佳公子呀。也许是看到我们两人傻楞楞的,他又说:“看二位的装扮不像是中原人士,似乎是塞外的朋友。但从二位的服饰上看,必定身份不俗,怎么也没带个侍从婢女什么的呀……”
翊连忙解释:“我们的确非中原人,我们这次出来情况紧急,如果带人出来会很不方便的,所以……”
那人说:“这样吧,我家就在附近,看这位夫人的气色不佳,是否到舍下休息片刻?”求之不得!出了客栈,才发现着男人除了衣着不俗之外,马车也很华丽,看来是颇有来头的,要通过他找紫微的转世应该比较容易。虽然我已经没
有什么大碍了,但我还是决定装病,这样也比较好解释为什么我总是面无血色,气若游丝了。
在马车里我独自呆了好一会儿,翊才回来告诉我,这里是太原,现在是隋末。
人海茫茫,我们要到那里去找紫微呢?
原来那个好心的男子也姓李,翊道了谢后,编造说我们是兄妹,因为家族纠纷才远走他乡的……兄妹?原来,他一直当我是妹妹。也罢也罢,我不过一个偶尔得道的小女鬼,要做冥妃,应该是远远不够资格的吧!李姓男子回头望我,墨色眼眸看进我的心里---若我还算有一颗心的话,蓦然,我想起了紫微也是这样看我的,那再熟悉不过的眼神,我当即断定他就是紫微了。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个男子叫李世民,就是我们要找的紫微。找到他,我暗自高兴,只要找出紫微的转世,就可以唤出紫微原神,问出碧梨的下落。
“哥哥,是谁来了呀?”一个美貌的少女从轻纱帐后面转出,眸子里仍带着那股绿莹莹的仙气,不是碧梨又是谁?“沐若?翊,是你们?”碧梨见到我们,立刻拉下了脸:“见到沐若还可以说高兴,见到翊,就可以说是倒霉了!”
真不知道翊哪里得罪她了。只听到翊说:“生死乃命中注定,我可以改生死簿,但如此一来,大小神仙都来要求更改凡人的寿命,那地府岂不是乱套了?你娘已经转世投胎了,不必过这种不人不仙的日子,对她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就是说,我娘已经不认得我了?”碧梨已经泫然:“就是说,……以后都没有人疼我了?”堂上的人自然听不懂,莫名其妙之后,只好小心翼翼地问:“碧梨姑娘,你怎么了?”碧梨没有回答,她眼睛一闭,软软地往后倒去。
李世民与翊同时去接,自然是翊的动作比较快,他抢先抱起了碧梨,原来在他怀里的我,当然地被扔到了椅子上。我心里没有什么感觉,就是想快点把碧梨带回地府,等到紫微回来,带走她就可以了。谁知道翊抱着碧梨竟然爱不释手,主动要求把她抱进房间。我被丢在大堂的椅子上,只有一个人注意着我,那就是李世民。
原来,还是紫微比较关心朋友呀……我们就在李府住了下来,翊天天刻刻都在陪着碧梨,那个很孩子气的碧梨似乎也很喜欢翊,但我知道,她心里真正在意的其实是李世民。她为什么要到李府,说自己是李家的表侄女,其实就是想与紫微在一起,我已经看到过她偷偷地抚摩过李世民的头顶、肩膀等地方。难道说,翊会对碧梨动了真心?也好呀!我对自己说,碧梨怎么样都算半个公主吧,她嫁到地府,也不算太差,对双方都有交代了,我也比较喜欢她,她不像王母娘娘其他的六个女儿一样骄横跋扈、她们自己长得丑,也不准美丽的女子在她们面前经过。
这天晚上,我看到翊握着碧梨的手,在月亮下喃喃细语,我掩起窗,只觉得胸口一阵冷一阵热,终于我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有人推开了门,我多么希望是翊呀,就算马上死去,我也要告诉他,我是多么地爱他……我被扶起来了,一看,竟然是李世民。我不由暗暗笑自己,真傻,翊怎么会来呢?他不是和碧梨在一起吗?
“沐若姑娘,你发烧了!”他大叫起来。“不会的,”我用力推开他的手。“你看!”他递过来一面铜镜,我朝里面一看,果然我的双颊嫣红,如桃似李……
“怎么会这样的?怎么会这样的?”我推开铜镜,捂住了脸,只觉得心里像有万把尖刀在一片一片地剜我的肌体。“沐若、沐若,你怎么了?”又有人进来了。
我知道是翊来了,我摸索着抓住了他,说:“翊,我犯了大忌了……”“你那么热!到底是怎么回事?”碧梨的声音,虽然她抢走翊,但我还是无法怨恨她,也许这就是没有感情的好处吧……但若没有感情,我怎么会一想到翊与她在一起,就那么难受?
“你怎么了?”紫微的原神也出来了,也许他们从来都没有看过我这个样子,大家都不知道如何是好。毕竟,作为一个鬼,我的修为应该算很深了,连我自己都救不了我自己,他们也是无能为力的了。
又有一个声音出现了:“翊,你怎么没有好好照顾你的师妹?”是师父,我这时候只想他快点让我魂飞魄散,这样就没有痛苦,什么都没有了……悠悠转醒,我发现自己盘腿坐在玄寒冰中,心中的难受减少了不少。
“你的修为差一点就毁于一旦了,你就差感情的那一关冲不破,等你真的抛弃了七情六欲的时候,再来找我吧!”师父又消失于无形中。
在窗边,看着翊、李世民和碧梨在河边放风筝,笑得好开心呀!我呢?没有感情后,就可以成仙了,成了仙之后呢?恐怕又是无止境的修炼吧!我多希望过上像碧梨一样的日子呀,单纯、快乐、敢爱敢恨。但我只是一个鬼,一个没有温度、没有表情、没有感情的鬼……夜晚是我最喜爱的时刻,凉凉的风吹过,我把自己全部浸泡在冰冷的泉水里,仿佛又回到了在地府的日子里,翊就在我的身边,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有人走到我的身边,我知道是碧梨,难道她也睡不着么?
她把鞋袜脱掉,把自己的双脚浸入水中,呆呆地望着天上的星星发呆。
“碧梨,”我叫了她一声,把她吓了一跳。“你也在?沐若,”她勉强地笑笑。“我们说说话吧。”我游到她的身边。
“沐若,从你出生到现在,你印象最深的是谁?”碧梨忽然问。我?当然是翊了,当我还是一个孤魂野鬼的时候,就是他把我带回去的,我能有今天的修为,也是全拜他所赐。
“我记得最深的人不是我娘、也不是父皇、也不是王母娘娘、是紫微。”碧梨微微眯起了眼睛,仿佛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
“我刚被接到天庭,谁都不认识,谁都不理我,说我是天庭的耻辱,说我是怪物。只有一个人愿意跟我玩,那就是紫微。他带我玩、陪我说话、陪我一起受罚、陪我回去看我娘、偷东西给我吃……有时候我惹他生气了,只要我哄哄他,他也就回来和我好了……”我真的有些嫉妒她了,她可以那么大胆地向别人表白她所爱的人的点点滴滴,而我却不可以,反正大家都认为我只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女鬼罢了……这时,天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撒在脸上很是舒服,谁知道翊冲了出来,他用宽大的衣袖挡住自己,飞跃到我们身边。
他拉过碧梨,把她裹在自己的外套中,嗔怪地说:“你的病刚刚好,不要乱淋雨,担心着凉……”碧梨表情古怪地看着我,我知道她八成看出来我喜欢翊了。
翊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带着碧梨就飞回屋檐下,空中只有翊若隐若现的声音:“……别管沐若了、她不怕凉的……”我只觉得胸口麻麻的,只觉得水已经及脸、及唇、及鼻、及眉,好象已经漫过头顶了……“你最近怎么老是昏倒呢?是不是离开地府太久了?也许,我应该让你回到地府去打理一下那里的事情了。”我听到了翊的声音。原来,他就是这样对我的……如果我会哭,我一定会很委屈地哭出来;可是,我是不会流眼泪的……师父说过,一旦我流下了眼泪,也就是我魂飞魄散的时候了……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必恭必敬地对着1磕了一个头,然后默默地向外走去。外面的太阳很大,我的头发、我的衣服、我的肌肤好象都已经着了火,不过、我已经没有感觉了。
我不敢动感情,并不代表我没有感情??至少,现在身体上的难过没有心里的千分之一、万分之一。我麻木地穿过所有阻碍我的物体,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实体,我穿越实体就像一阵微风吹过过水面,水面是永远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我的速度很快,眼见我就要到了酆都。
这里是进入地府的重要入口之一,我迫切地需要回到我的寒冰里,尽管那里已经没有了翊的陪伴……就要快到井边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男子的身影挡在路口,我喝道:“滚开!”边说边扬起了我的玄冰剑,就算紫微是神仙,我也不怕,我的心里已经空荡荡的了,什么对我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了。
紫微躲开了我的攻击,叹息着说:“你又何必呢?为了一个不关你事的男人……”
“谁说翊不关我的事?”我问。
“只要他心里没有你,他再怎么优秀、再怎么好,与你又何干呢?”紫微上前,握住我的剑,我看到了血一滴一滴地顺着剑往下滴,我的心仿佛被人用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我根本就不是人!我只是一个鬼!我只是一个翊拣回来的鬼罢了!我甩开紫微、伏在一边,真是恨,为什么我不能痛哭一场,还要忍受这种非人的折磨?
“忘了他吧,他根本不知道你为了他做了多少事情……”紫微扶起我。就在这时,他说:“不好,宇文成都带人攻打太原了,我要马上回去,否则李世民肉身遭到破坏就糟了!”
“没关系的,翊在,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我对紫微说。“你不知道,”他垂下了头,说:“碧梨毕竟不是一个完全的神仙,她的身体介于神仙与凡人之间,所以衰老得比你们快很多,为了救她,翊已经过了不少的仙气给她了。”翊疯了吗?自己的仙气是多么来之不易的呀,没有了仙气,别说做阎王了,就连鬼都没得做了,但是为了一个小丫头,翊居然可以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她。我还能说什么呢?“紫微,我们马上回去!”我拉着紫微就飞了起来。
回到太原,战事已经结束了,宇文成都被生擒,满城的将士欢呼雀跃,我们却没有在阅兵台看到翊的影子。我心感大事不妙,起身飞向后院。我已经没有心思理会别人把我当成妖怪还是神仙了。
在碧梨的卧室,我找到了翊。
碧梨已经死去,身体的精气在一分一毫地散去,几个来勾魂的大鬼小鬼低着头,站在翊的身后,翊就呆呆地跪在碧梨的尸体前,也不知道保持这个姿势有多久了。
我急忙跑上前去,发现碧梨的魂魄被翊封在了尸体里,现在就是要看怎么为她回魂了。
“她是为了保护李世民的身体而被杀的,”1喃喃地说:“那时我疏忽了,她已经很虚弱了,一个凡人的孩童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她,何况,伤她的那个人也不是凡人。”“那是谁?”我问。“是一个鬼奴,叫铎矢!”“鬼奴?”我惊呆了,鬼奴杀的人或神,只有一种东西可以救……“是,”翊很伤悲,“是我指挥失误了。”我听了这些,看到万分伤心的翊,心中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转身,朝幽山的方向飞去。
在到幽山的入口处,矗立了一座很大的镜子,意思是警示欲来盗宝的鬼,看看自己,想清楚,这里是有来无回的……镜子里的女子一袭月白色的纱裙,美丽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在乌黑的长发的称托下,更是白得几近透明。
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看我自己的样子了,但我对镜子里那个美丽的女子一点也不留恋。我再美丽,若没有翊的注视,又有什么用?我闯了进去,轻易地破了小鬼们的道道关卡,来到了最后的一道门,我已经受了伤,只是我的伤口流出的不是血,是一种像水一样的透明液体。
我捂住了左手的伤口,一脚踢开了门,我的师父就出现在我的面前。
“沐若,回头是岸,不要执迷不悔了。”师父淡淡地说。“没有用了,师父,我已经动了情,我想,我是回不了头的……”我也淡淡地说。“那你就来过我这一关吧!”师父尘拂一扬,我知道我们师徒的情分就到这里为止了。门内是一株大树,它结的果就叫“鬼禁果”,是专门为回魂无术者而生,但它一千年只结果一次,每次只有三粒。所以玉帝专门派了我的师父来看守,没有他的旨意,任何人都是碰不得的。因为“鬼禁果”是回魂的良药,鬼是绝对碰不得的,碰了就会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但是,为了能救回碧梨,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要翊以后都不再伤心……自然,我是不能胜过我的师父的,但看得出,师父对我还有一点点怜惜,他不忍伤我太重。虽然我已经快不行了,但我还是死死抵抗,毫不松懈。最后,师父忽然撤了剑,说:“你拿走吧!”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狂喜,顾不得全身的疼痛,我重重地给师父磕了头,飞到树上摘下了一颗果实。
这颗果实是酒红色的,像一个小小的葫芦。我把它一摘离树枝,就觉得我全身的伤口都比以前痛了一万倍,我禁不住打了一个寒战,我知道自己就快不行了。我用尽全身力气,像箭一般向太原飞去。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碧梨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凡间女子,我怕她撑不到我回来……终于,我看到了那口熟悉的泉眼,心头一送,我就从半空中落下去了。此时已是黄昏,落日的余晖反射在云层上,呈现出异常瑰丽的颜色,这就是我在下落的时候所看到的东西。
有人把我抱住,我闻着他的味道、感受着他的体温,就知道这是翊!
我把“鬼禁果”放在他的手上。“沐若,你去偷了‘鬼禁果’?”他说,然后把我紧紧地搂住,说:“你为什么会那么傻,你知道吗?你若真的魂飞魄散,要我怎么办?”我感觉到了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到了我的手上,难道,翊为我落泪了?果真,我看到了!
我微微一笑,说:“我救回碧梨,你就可以不用再伤心难过了,这样,你是不是也可以记得我久一点?”“你会笑了?”翊惊异无比。“其实,我一直是会笑的。”我忍不住伤心,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凉凉湿湿的,流到嘴边,有点咸。“你在哭……”翊似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恐怕,以后他没有机会知道得更多了……李世民已经指挥人把碧梨放进泉水里,然后将“鬼禁果”放在她的嘴上,一团温暖的黄色光芒笼罩着碧梨,看来,她应该没有什么大碍了。
情对于我来说,就像是这一个“鬼禁果”,尽管知道碰了以后会没有好下场,但我为博君展一笑,死又何足惜?我知道我消失了以后,会被重组成一个新的魂魄,对于现在及以前发生的一切,是全然不记得的,若有可能,是会让我记起这里所发生的一切,但,有可能吗?
我亲眼看见自己慢慢化成了碎片,随风掠过翊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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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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玳瑁梳
深埋的玳瑁梳。
深埋土中,殉了一个不曾有过的女子。
一场幻化而成的情事。
少年游侠,中年游宦,老年游仙,某种意义上完美的人生。虽没有红袖添香,也不妨独步诗坛,更好了无爱恨纠缠,时机一到,飘飘然作他的平地神仙去。
羡煞天下人的一生,果然无憾?
没有女人,难道还没有关于女人的幻想。
--人间没有,必在天上;天上太过虚无缥缈,还是往前尘旧事里找;往事烟水茫茫,分不清何者是幻,何者是真。
唯有这一只梳子是真的。
一只来历不明的梳子,或者根本没有什么来历,死去动物的甲壳上细到没有的金丝,像是天长地久妖变的落发,缠住两个朱文篆字,正是他的笔迹,杜撰出一个极美的女人的名字。
以及,一个极美的女人的故事。
纵然日后齐根斩断,也须先有几十丈的软红尘罢。若没有时,借着金丝与朱砂,向空虚织一场,又何妨。
他从来没有过她,却要生生地割舍了。
埋下一只梳子,权当了却一段尘缘。一段梦寐以求的从不曾有过的尘缘。
多少天纵奇才,终其一世,也不过是在回忆与想象中过着他的感情生活--一种凄凉的慰藉。
然而那一夜,她来了,发髻上插一只玳瑁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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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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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天亮我就走
沈将将查完最后一次房已是深夜一点钟了。
这两天和男友吵架,她便替下了科里所有的夜班,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这时门吱呀了一声开了,又关了。她一抬头,门后竟站着一个女孩子!将将吓得脸色刹白,你是谁?将将声音颤着问。那个女孩子定定地看着将将说:“我找人。”“深更半夜的你找谁?”“闻亮。”将将想起了这个人,六床,胃癌晚期,已经开始吐血了,想是没有多长时间了。
“明天来吧,现在都几点了?”将将说。“我已经去看过他了,这条街原来有一个刻章子的老头,那是我堂伯,现在什么都变了,我一点儿都不认识了。让我待在这儿吧,等到天亮我就走。”那个女说着说着竟哭了,晶亮的泪珠滚落下来,将将明明看见泪滴桌上,可是却一点痕迹也没有。
将将打量着眼前这个女孩子,她竟还穿着三十年前那个时代的衣服。这个女孩子眼睛很黑,上面还有一层薄薄的雾。突然那个女孩子眼睛一亮,指着办公室小王压在玻璃板底下的谢廷峰照片说:“你也认识他?他是我们邻居三姨的儿子,那年他去我家还拿了我一支钢笔呢!”这都什么跟什么样呀,将将想。突然,一个念头吓得将将一颤。
“你从哪里来的?”将将问。那个女孩子看着将将,她低下了头轻轻地咬着着嘴唇说:“你不要怕,我是从底下来的。”底下,底下是哪?将将一细想,一下蹦得老远。她尖叫道:“你是个鬼啊,你走,你走啊。我不要和鬼说话啊,你不要害我呀,我下个月就要和男朋友结婚了。你不要害我啊......”将将也哭了。
那个女孩子看了看将将,她轻飘飘地到了门后,蜷缩在那儿抱紧自己的肩哭了:“我没有地方去了呀,外面阳火太盛了我受不了。我已经等了三十三年了呀,就只有这一天了,等到天亮我就走。求求你我不能再错过了呀......我也不想吓你的。”
将将突然觉得这个女鬼并不可怕,倒怪可怜的。将将问她:“那你为什么跑上来?”
她个女孩子看到将将不怕她了,便走过来只在将将的桌上哈出一口气,桌上便出现了“蒋碧之”三个字,她慢慢地说:“已经三十三年了,我叫蒋碧之,三十三年前我二十三岁。不知怎么回事,一夜之间,父母都犯了什么错误,被抓走了。那么大的房间就只有我一个人。后来那些人把我送到了一个边远的农场,他们都说我是走资派的女儿,还有小孩子用烂菜叶子扔我。就在那里,我碰见了闻亮。我们相爱了,但至始至终我们都爱得偷偷摸摸。我怕我影响了他,在那里有一些人不但污辱我,还污辱他。我们终于决定远走高飞,那天下着大雪,闻亮说为了不让别人注意,他先在山那边的站口等我,还说如果八点还没有见到对方,就先各走各的。
我早早地就往那里赶了,雪好大呀,好冷呀,可是走到山脚下时,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我记得那是一个男孩儿开得车,可能是个新手,我躲都躲不开,我只感到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当我醒来时,已到了阴府了。我想起闻亮还在等着我,急得大哭。我们家是医药世家,我也会医术,所以我就留在了那个掌管医护的狱司身边。那个狱司对我很好,他和阎王的关系也很好。由于我工作出色,阴府的人都是五十年一轮回,过五十年才可以去投生,阎王特准我三十年就可以去投生。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高兴极了,但我不想去投生,我要上来找闻亮,我都等了三十三年了呀,我不想再等了。
阎王说,别人求之不得的好事,你却要放弃吗?我说,是的。我愿和他再在黑暗中生活五十年,只要我能看到他的眼睛,哪怕我们只是魂魄。阎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给了我五天的时间,他在生死薄上查出来,闻亮明天就会走,他说一个人死后第一个看到谁,他的魂魄就会跟着谁走。我是来带他走的啊......”
将将看着这个女孩子,她身上真的还有血丝。将将慢慢地不怕她了,将将问她:“你想喝水吗?”那女孩子悠悠地看着将将说:“是想喝,我都有三十三年没有喝过水了......”将将打开了一听雪碧,那个女孩子惊奇地说:“这是什么呀,还有小泡泡......”她拿起来喝了一口,霎时间,嫣红的血从女孩子的嘴角慢慢流了下来。原来鬼是不能吃人的东西的,他们只能闻。她抬起手抹掉嘴角的血,轻轻叹息了一声,我又吓着你了。
将将想了想问她:“碧之,你没想过去找那个撞死你的人吗?”那个女孩子笑了,她用细长的手拂了一下发丝说:“这些年他也不好过,他常常作梦,我常到他梦里去。后来我也想通了,能怎么样呢?况且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大孩子呀,在动乱的年代,他父母又不在了。这些年他一直焚香烧纸祭奠我,他也怕了几十年呀......”将将又问她:“闻亮已经五十八岁了,都那么老了,你不嫌他吗?”那个女孩子奇怪地看着将将说:“嫌他,为什么?能和他相守,就是眼睛瞎了我都满意了。”
这时,时钟敲响了,女孩子抬头看着表说:“五点四十了,我们就要走了,我们要回家了.......”她眼里闪着憧憬的光。将将一低头,看到女孩子刚才呼在桌上的“蒋碧之”三个字竟已成了三个血字,女孩子看着她说:“你不要怕,我是个鬼呀,我们每说一句话都要消耗精血的,我们的气就是血呀。你不知道在阴府里只有阎王和十个狱司有哈气成字的权利,我是阎王特批的。”说到这里,她有点得意。将将又问她:“你带他走时要我帮你什么吗?”“我怕到时候阳光出来了,我见不得阳气的,我在你手里凝成一团血气,你带我过去就行了。走时阎王对我说,只有闻亮死了,我才能在他面前现形,要是我见了阳火就永不能投生了。我必竟只有三十三年的修行呀......”这时,天已慢慢微亮了,蒋碧之又缩到了门后的黑暗处。将将一看马上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碧之的脸色才好了一点。当清晨第一缕光射进消化科的楼道里时,蒋碧之化为一团血气凝在了沈将将的手心。她在沈将将的耳这轻轻说到:“如若有缘,我和闻亮来世定报你成全之恩。”
于是在一个很平常的清晨,一个叫闻亮的男人用最后一口气喊了一声“碧之.....”后,安详地死去了。
沈将将站在那个叫闻亮的人床边,她久久看着这个发如荒草,面如蜡纸的男人。那个男人几天来紧握的拳头松开来,只见上面也有三个血字:蒋碧之。
沈将将慢慢拉开了所有的窗帘,当阳光如晶莹的水珠般撒满消化科的每个角落时,沈将将脑子里闪出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她要给男朋友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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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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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貂裘
紫貂裘。
裹尸的紫貂裘。
貂裘裹尸的故事世人皆知--
弹劾奸臣而被斩首弃市的名士,侠骨柔肠的一代名姬,千里寻来,百端求索,只得一具无头的残尸,“姬乃解貂裘覆之,抱尸泣,泪皆成血,恸而绝……"
是幻想,还是真实。
是前尘里不肯湮没的故事,还是台上一出转瞬即逝的传奇。
貂裘真的裹过尸吗?
太久地用作道具,演着同一出悲哀的传奇,一次又一次,它裹着一具又一具“尸体”,年深日久,殷红的皱绸里子褪色了,斑斑点点,恰似深深浅浅的旧血迹。又不知是不是错觉,每当披上它时,反而一阵阵寒意浸人,如同没来由的一霎霎心酸。
仿佛一双痴情的手,悄悄地,幽幽地抱上来;仿佛看不见的泪,一滴,又一滴,冰凉刺骨,带着淡淡的腥。
由不得穿它的人。
由不得穿它的人,一径向前飘着,仿佛它裹着的身子轻无一物,反而是衣裳带着人走,穿过戏园,穿过街市,穿过城门,穿过旷野,暮色四合,寒鸦乱点,星星零零几片无主的荒坟,不知是什么的幽幽亮亮的眼睛,惊得四散开了,野尸烂成腐草,腐草化作碧萤,逐人而来。
貂裘里的人,惊恐万状,却身不由己地跪下去,拨开纠缠的蔓草,刨去薄薄的积土,也不顾十指鲜血淋漓,把土下的东西一把抱在怀里。
被紧紧抱住的,是一只青白残破的头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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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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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指环
银指环。
祖母的银指环。
黯黯的老银色,像着了毒,怎么洗也洗不出来了。辜负了一整枝蔓陀萝,细细密密,缠满了那小小的窄窄的一圈。
那么细小的指环,只有祖母纤细的手指才能戴上吧,白发苍苍的祖母,依然有着少女般柔嫩的容颜,而他更看见,祖母雪白的发髻下藏着如缎的青丝。
她藏起了自己不老的容颜,陪着已经垂垂老矣的祖父。
祖父死后,便没有了祖母的踪影,人们将一具空棺与祖父合葬,不久,坟头开满了蔓陀萝。
蔓陀萝,有毒的花,斩也斩不尽,年复一年,覆满坟头,用苍白的花瓣,去抚慰墓碑的冰凉。
他在花丛中,拾到了那枚银指环。
银指环,祖母的银指环。
终有一天,他会把它送给一个女子,那必须是像祖母一样容颜柔嫩的女子,她必须有祖母那样纤细的手指。
像那样容颜柔嫩的女子,有着那样纤细的手指,每天夜里来到他的书房,来作他的情人。
她不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他把银指环套在她的手指上,像一个小小的约定黯淡中闪着一点微光。
她是他的情人。
那一夜,母亲端来一碗百合羹。
“后院原该拾掇拾掇,日后与你娶妻成家,草有人高,已着下人们除了去,偏有一枝百合,怕要成了精,拿来熬了这碗羹,与你补补身子……”
他听着,心不在焉;吃着,食不知味。母亲怎么还不走,该是她来的时辰了。一念到她,心思顿时化了,一抹温柔的笑意便浮上了他的眼睛。
不知碗底沉着什么,碰着勺子微微作响,他舀上来---是一只银指环。
祖母的银指环。
在百合的残羹中闪着黯黯的微光,像一个小小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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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3: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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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的鬼恋
我知道我再说这些的时候,人生已经变味。但你千万不要恐惧,也不要害怕。这仅仅是一段恋曲。
当我呆坐在黑屏幕前,我知道她又要到来。午夜2:40,她准时光临。她的美丽填满了我的空虚。我突然看到她的泪眼。流血的两个空洞。
“怎么了?”我问?我追问她。她哭泣了。她于是哭泣了。
“明天我就要离开,你是否还会记得我的存在。”她,她的脸,还有她的哀愁,刹时注满在我的心头。
“过去的时光是那样愉快,我真舍不得离开。”她说,还在说,红红的眼睛,模糊的血肉。
“是啊?”我难过的接口,我哽咽的泪眸,如何让你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每晚与她相见,可是其实她早已就死去。在三年前一场美丽的交通事故中。她执手的红雨伞,在风雨中纤纤颤抖。她的白裙,以及娇嫩的手。全部粉红成一只翩翩的蝴蝶。她的心已碎。他的人已醉。纸醉,金迷。他放弃了她。她在哪个城市苦苦等他,找他,他避而不见。最后他跟了另一个女子上了床。她心碎。
她彻底心碎。她默默的走向长街,哪种飘雨的长街,她撑着最初的红雨伞,以她最爱的方式死亡。走尽了这颓圮的长街,突然加速中。她完成了这晚间新闻中最后的迷惘。她与车相撞。死亡的是冷漠的都市。
我在晚间新闻中看到过她。她被盖在一张白色的布匹中。只露着最白晰的那只撑过伞的手。凝玉的手。象午夜的兰花沾湿过我的宿梦。
我在佛前祈祷,让我遇见她?因为我是个残废的人,多年前的一次摩托车祸,让我在轮椅上环渡终生。所以我只能做这样的梦。
为了不让我死去,他们满足我所有的欲望。哪些我今世永难报答的亲人们。
我现在只有电脑。只要电脑。我坐在它面前。不知不觉, 我昏昏入睡。在昏睡中,我确实看到了她。她脸上没有血迹,只有白净。她来到我身旁。确切的说是出现在我的屏保中。
“你来了,”我一点也不感到吃惊。我扒开她轻抚我头顶的手。我的头发已经很凌乱。我三个月没有洗头。我的胡须已经伸长到了地狱的边缘。可是我的眼睛还一直那么明亮。
“你好吗,那边好吗?”我继续我的发问。她笑了笑,她叹息一声。忽而她又笑了笑。
“是的,那边很好,那边没有这样的烦恼。那边是天堂。我想我会到天。她说,因为我是个好人。她说,其实我一直是个好女孩。我一直想做个好女孩。”
她笑笑说。
我明白了她还没有走。我由衷祝福她:“是的,你一定会去天堂。”
我们就这样开始交谈,在冥冥中,一次又一次的幽灵。一次又一次的显灵。
她是爱极了那个人。我是恨极了这人生。她是呼告过所有人。我是呼唤过所有人。
白昼我昏睡,不吃,不好好的吃一顿饭。晚上我清醒。等她的光临。任家人百般哀求我,我就是不改,我已是个废人。任我有再大的童心,医生诊断,再晚三个月,我将彻底瘫痪,并且变盲。这些个日子,我不停向她打听那些地方的空灵。
她总是跟我说好听得,其实我知道,这样的横死者只能带着恶笑与满面的鲜血下地狱。因为这不是好死。可是她选择了它。这种方式。并且她在一次又一次我昏睡在电脑桌前时来哄骗我的婴梦。一碗清溪的水。是我对她的祭拜。我甚至焚上了香。在母亲一次又一次为我的行为感到恐惧并对我哭泣时,我只是冷笑。
我等待的就是这样一个日子,来了她终于来了,在今晚。她亲自来告诉我,那边很好。天堂里有鲜花野草,还有车来车往,兔子在奔跑。
她对我说走吧,只要你吞下这几瓶白色的药。我于是拿出我早已在暗中每天积攒起来的准备与她最后约见的安眠药。一整瓶的吞下。然后我忽然看到她在黑暗的冥冥中对着我恶笑,她早已变成了恶鬼在守候着我的过去。我吓傻了,我想跑,可是已经来不及。我被她凄迷的双手紧紧拉住腿。当我回头时看见她凄历的冲我喊叫,嘴里露骨着白白的牙。以及修长的五指。她向我扑来。
“我要你陪我…………陪我?我好想你……”她的声音断断续续,空冥中向我的心直飘荡过来。她早已什么都没有,只剩下空灵的衣。及恶心的头颅,她的头早已在车祸中粉碎,可是这三个月,每月她还装成天真的长发来哄我。不停的跟我说天堂有多美。其实她早已在地狱受尽油锅及分尸的煎熬。这是我到地狱才看到得她惨痛的叫。我想跑已经来不及,几十条铁链向我加身。几十道通红的火条向我刺来,她在受着痛苦的酷刑时仍然冲我尖叫。是恶魔的笑。地狱里没有同情,只有不停的把别人拖下水你才能解脱。
我好后悔。我回头。看见我房间里,母亲扑到已僵死的我的身上痛哭。她甚至没有看到我在电脑上给他们遗留得泪痕。
“别了,母亲,当初你拼命反对我和她的相好,她千里迢迢一次又一次来找我。第三次,你以死相邀,我不得不屈从于你的意志。与别的女孩子相拥抱,并且让她看到,她已身无分文,她告诉我她这次是不打算回去,如果我不要她,我恨心的又一次拒绝了她:‘要死你去死,别来烦我!’为了你,母亲。你对她说着狠心的话,我以为她会走。谁知好真的走了。走得好无情。她用十二次电话的哭泣告诉我,她要走了,你会后悔得?!她对我说。最后的三次她重复着这样的字眼。母亲,她走了,完成了本市三个月前最美丽的一桩交通失事。而我也在她走后的第三天骑摩托出了车祸。那个车祸根本不应该得的。那样宽的路面。可是我地得到了。这一切都是你,我的好母亲,都是你的~!我不能说你什么,你对我那样好。又为我卖了最好的电脑。想让我在网络的世界中忘记西西。可是,可是你们不知道吧,她每夜都来了。在我昏睡的每个屏幕上对我笑。我知道这电脑用尽了你们二老半辈子的积蓄。可是还是把它留给你们吧。我用它做得最后一件事就是写下这篇遗言。如果不幸断电,而你们没有看到。那么说明我们缘份已尽。
如果没有,那么母亲,来生我还愿做你们的儿子。
别哭了,母亲。养育我二十三年的母亲。我已看到了你的泪滴,也希望你看到我的。甜甜的泪水。活着对我已毫无意义。我只有离去。带着我对你们的欠疚和深深的恨意。
母亲纵然你在我床前昏死过去也没有用。我不再回来,不用再为我杀鸡呼唤我的灵魂,也不用再用不圆满的鸡蛋来竖起我的心。母亲我不会来找你。我只恨我自己这命,我希望你在百年之后能上天,而不是到这儿来找我继续一个错误的圆圈。
“母亲,母亲!我爱你,我恨你。!”
鬼恋,我的鬼恋!西西在我到来后,也去赶投胎她的下一个轮回。只剩我在地狱里替她接受最后的煎熬,最痛的刑。别离。别离是人间最痛的刑,也是地狱里的。她走了。不管是人间还是地狱。留我心甘情愿的苦痛在这黑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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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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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永生
——你失去了一次永生的机会。
——你又失去一次永生的机会了。
——你已经没有永生的机会了。
最近,明常常能够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清甜的,像薄荷。
“你相信永生吗?”——这句话,是那个声音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明清楚地记得。
他忘了自己当初是怎么回答的了。不过,自从听到那个声音以后,“她”,也就是那个声音的主人,似乎卯上他了。“她”不说别的,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和他讨论轮回转生的话题,不厌其烦地。
明把这件事说给女友瑞雪听。雪看着他的眼睛笑了:“如果你说这件事是真的,那我就相信它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明有些不满意地看着雪,“难不成你怀疑我幻听?”
“我哪敢呀。”说完,雪就捧着肚子笑了起来。
其实,和明在一起时,雪常常会感到自卑。光是身高就差了二十来公分,人家又是混血帅哥,集多种血统的优点于一身,而自己,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漂亮女生罢了。想想只有像活希儿、李彩桦、林熙蕾这样既有相貌又有身材的美女才……唉。她只好叹口气,看看自己不怎么好的身材。有时想来,自己能和他在一起,真是天大的星云。前世修来的吧?她不知道。
当他们漫步在游乐场中的时候,那个声音又出现在了明的耳际:“你希望得到永生吗?”
“我只希望这一世能够过得好,又何必去寄希望于下辈子呢?”明反问道。
对与她的突然自言自语,雪早已习以为常,也就没有说什么。
他们来到了游乐场中心的摩天轮。
雪指着那个巨大无比的摩天轮,兴奋地对明说:“我要坐摩天轮!好吗?好吗?”
明看了看那个缓缓转动的庞大家伙,面无表情地说:“我不喜欢这个。要去你一个人去吧。”
雪失望地嘟起嘴:“哼,讨厌,不玩就算了!”在她印象中,明一直是冷酷的,不轻易流露感情,她见过他对别人发火,也见过他打人,但他却从不对她动怒。不过,她清楚地记得,有几次他吻她的时候,他的唇,也是冰冷的。这样的他,也许很难接近吧。想想自己能成为他的女友,实在是很幸运啊。
而此刻,明注意的却不是雪,是他耳畔的声音:“你失去了一次永生的机会。”
明无奈地耸耸肩,苦笑道:“何以永生?”
声音答道:“如果你去乘坐那个摩天轮,当你们来到最高点时,你们所乘坐的那一个坐舱会掉下,你身边的那个女孩会摔死,而你不会有事。那时,你就得到永生了。”
“如果是这样,我宁愿不要永生。”他低下头,看到雪那迷惑不解,可怜兮兮的目光。他笑笑,将他搂在怀里,轻声说:“我们去别处玩吧。”
就在他们走出没多远时,传来一声巨响。
明循声望去,就在那摩天轮底下,躺着一具坐舱的残骸。
如果当时我们去坐了,那么摔下来的就是我们了。——明想着,对雪说道:“我们去别处吧。”
“嗯。”雪惊魂未定地轻声应道。
在游乐场里泡了大半天,带着欢乐和些微恐惧的他们,离开了那儿,准备回家了。
马路上车不多,但都开得很快。
有一位老奶奶正向他们所在的那个街区走来。
当她走到马路中央时,突然脚下一滑,摔倒了。
就在此时,一辆卡车飞驰过来,在老奶奶还没来得及爬起来的时候,将她压在了车轮下。
漫天飞血。
“啊——”雪躲进明的怀中尖叫起来。
“你又失去一次永生的机会了。”声音再一次响起。
明顾不得什么声音了,赶紧安慰雪:“别怕,一场车祸而已,只要你我都平安无事,就比什么都好。”
雪在他怀中颤抖着,像只受惊的小猫:“可是,就发生在眼前,好……好可怕!”
“不用怕,有我在。”他轻拍她的肩膀,“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保护你。”
“嗯。”雪抬起头来,“我还是好怕哦!”
“那我们现在就离开这里吧。”明拉起她的手。
此时,事故现场已被围得水泄不通了。还有几个警察,用对讲机讲着什么。
他拉着雪的手,挤出吵闹而拥挤的人群。
等到了安静一点的地方,“她”又说话了:“按照刚刚你所站的位置,你应该能够救那位老人的,可是你为什么不救呢?这样你又白白放弃了一次永生的机会!”
“用一条年轻的生命去换一条年老的生命,我觉得不值得。”他老实地回答。
“你太冷漠了。”“她”叹了一口气,“如果你救了她,非但她会幸免一死,你也能藉此获得永生。可惜啊——”
“那我不要永生了好不好?!”他有些赌气地说。
“她”没再回话。
坐在自家花园里晒着太阳,看着小说的明,忽然觉得很无聊。于是他试探性地问了问:“喂,你在吗?”
“在。”“她”果然听见了。
“能告诉我,你究竟是谁吗?为什么会找上我呢?”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只能说,我认识你,而你却已经记不得我了。”
“那么,社呢们时候能告诉我真相呢?”
“等到了合适的时候,我自然会告诉你。”
明发现,在自己放学回家必经的路上,多了一个卖杂货的老妇人。
当他从这个杂货摊旁走过时,听见老妇人的声音:“买几颗玻璃弹珠玩玩吧。”
明无视地走过。
声音再一次响起:“你再次放弃了。你已经没有永生的机会了。”
明觉得,这一次的声音,似乎是从背后传来的。但他并没有回头。
声音是从那个老妇人的口中发出的。慢慢地,她变成了一个年轻的女子。她把脸埋进手心,开始哭泣。
没有人在意她。她是透明的。
“你最终还是没有选择永生。我们终究还是无法在一起的了……我给了你三次机会,让你选择,可是你都放弃了——”她拿起盛放弹珠的玻璃瓶,“刚才那些弹珠里,有一颗是能让人重新获得永生的药。”她从瓶子里拿出一颗水晶色的弹珠,在她手心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就是这颗药了。只要你吃下它,下辈子,我们就又能够在一起了。可是,现在,已经没用了,太晚了……”她将这颗药扔出,眼神迷茫,没有焦点,陷入了回忆之中——她是明前世的女朋友。在一场以外中,她先他而去了。但由于对他尚有眷恋,就没有去投胎,而是留在人间继续关注着他,看者他娶妻,生子,直到老去,死去。但是,她却没有遇见他的灵魂。后来,不知又过了多少年,当她再一次见到他时,一眼便认出了他。于是她立刻去寻找死神,询问她怎样做才能与他重逢。死神说,属于明的轮回已经结束。照理说,他已经没有来生了。不过,可以给他三次机会,若他选择了永生,那么他的轮回就会修复,他们就能在下一世重逢。条件是,不能给他任何正面的暗示。记住,只有三次机会。死神再次重复道。
结果,明还是没有选择永生。
他们将永远无法在一起。
她绝望地哭了。
想起他将和他的女朋友幸福地走完人生,她就觉得一阵心酸,但又想到他已经没有来世了,不免又为他感到悲伤。
她无法帮他。
又是一个美好的周末下午。
明打电话到雪的家,想约她晚上出去玩。
电话拨通了,铃声不停地响着,没有人接,直到自动挂断。
他又打了一遍,还是没人接。
她说过下午等他电话的。
他决定到她家去看看。
按了十几遍门铃,没人开门。
隐约有一股怪异的气味从门缝溢出。
他撞开门。扑鼻而来的是令人感到窒息的煤气味。他立刻屏住气,冲到厨房,关掉已经被汤浇熄但还开着的煤气。
窗全被打开了。他在雪的卧室里找到了还在昏睡的雪。
他忍着难受,背起她。
医院急救室门口。
医生低着头。一脸的阴沉。
明则是一脸惊讶的表情,动也不动,仿佛定格在了那儿。
“没救了吗?真的没有希望了?”他用一种极为绝望的语气说道。
“拖得太久了,所以……请节哀顺变。”
“……”明呆住了,说不出话来。
明的卧室里,安静而昏暗。
他看者安详地躺在自己床上,已经了无生气的雪,不禁感到悲凉。
“对不起,没能保护好你……”他无力地坐在床沿。
“你想让她复活,是吗?”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
他直觉地抬起头。令他惊讶的是,这一次,声音的主任不再是无处可寻,而是很真实地站在他的面前——一个脸色苍白的女子,眼很深,头发很黑,没有光泽,虽然房间里没有一丝风,她的长发却在不停地飘动着。
“这次你能告诉我,你是谁了吗?”他仍不放弃了解她的机会,因为她的神秘。
“先别管这些了。”她递给他一把短剑,“拿着它,接下来,就由你来选择自己的命运了:若是你将它刺向我,那么你将会重新获得永生;若是将它刺向你自己,那么她就会复活,但你就会因此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好好抉择吧。”
“我决定了。”他深吸一口气,抬起眼来,看见了面前的女人注视着自己的目光。
他将剑刺向自己的心脏。
预料中的疼痛并没有来临,取而代之的是一束光,短剑小时在了自己手中。
“太好了……”她欣喜地流泪了,“这一次你终于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怎么回事?”他迫不及待地问,“她能复活了吗?”
“别急,让我来告诉你事实吧。”她说道,“其实,我是你前世的恋人。”他读到了他眼中的惊讶,没有理会,继续说下去,“我想和你在下一世重逢,于是就去了死神那儿。死神说你的轮回已经结束了。我问他有什么办法可以恢复。死神说,给你三次机会,若是你选择了永生,那么在下一世,你与我就能够再次相见。结果,你没有选择永生。”
“那么,现在发生的这一切,又是怎么回事呢?”
“为了你,我又去找了一回死神,问他还有没有其他方法。他说还有一个方法,不过前提是用我的轮回去交换。我说先考虑几天,那时,我的心里真的好矛盾啊……后来,又碰上你女朋友出事,看见你为她难过,我也觉得不好受了。于是我决定了,要给你幸福。
我最后一次去找了死神。死神说,要两全齐美,还得让你自己来选择。于是就发生了刚才的一切。这一次,你终于选择了正确的答案……你的女朋友就快要复活了,而我,也将永远小时,连灵魂也不会留下。不过,只要你能得到幸福,我就会觉得很高兴了……”泪水埋没了她的双眼。
他看着她慢慢消失在了空气中,却无法作出任何反应,惟有呆呆地坐着,一动不动。
他想起了还躺在床上的雪。她说过,雪很快就会复活的。
复活了吗?他想着,回过头去。
雪的睫毛颤动了几下,而后,睁开了眼睛。
她醒了。
他欣喜极了。刚想说话,雪却已先开口了——你选择了永生,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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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0-2013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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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月簪
缺月簪。
御赐的缺月簪。
她曾是皇上最宠爱的女人,长发委地,光可照人,寻常簪子根本收拾不起,唯有这一把,带着五根错金铁齿,又长又利,插进头发里,牢牢簪住,从此占尽后宫芳华。
都是镜花水月的往事了,皇上驾崩,朝中无人,膝下无子,集三千怨怼于一身,硬生生逼她看破红尘。
落发的那一天,一只柳条筐子里盛满了女人的发髻,连同发髻上的首饰,带着先皇的遗泽,异国的奇香和御烟的微熏,从此流落人间。
她舍得一切,舍不得这一头长发。
过去了很多年。
来庵中许愿的尚书夫人,在厢房小憩后,遗落了一只簪子。
一只沉沉的簪子,作新月形,珠镶宝嵌,伸下五根错金铁齿,又长又利,年深日久辗转于女人的发间,泛出幽幽的黑光。
这种簪子,叫做缺月簪。
有“高僧”之称的老尼,久久地看着,像被什么在那里轻轻地招着,一下,又一下,往事漫上来,阴阴地,缓缓地,细细森森,她拿起簪子,先当做梳子,梳那委地的长发,长发乌黑柔亮,光可照人,就是这三千青丝,缠住了皇上的心。
慢慢地,一层一层地把头发拢上去,如云堆雾绕,最后,将那沉沉的簪子紧紧地插进去,锁住摇摇欲坠的发髻,从此步步生姿,占尽后宫芳华。
她纵然舍得一切,也舍不得这一头长发。
新来的小尼姑,目瞪口呆,只见一只沉沉的簪子,悬在师父空空的头顶。五根尖利的错金铁齿,闪着幽幽的黑光。
"可是,师父没有头发呀!”小尼姑脱口喊道。
她悚然一惊,原来早已斩断青丝,皈依三宝。说时迟,那时快,簪子掉落,五根错金铁齿直刺下来---
鲜血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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