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當我和女王出門的時候,并不是每次都告訴雙魚小姐。是我的錯,原因有二。 一, 我叛逆并幼稚的想這樣也是我擁有一點自由空間的時刻 二, 我心虛,我已經知道我真正喜歡的是女王。雖然我和女王出門是清清白白的,但我不免心虛,避免讓她作多餘猜測。
而女王和我出門的時候,大部份也都隱瞞其男友。因為她男友根本不允許她和男性出街。
和雙魚小姐分手之前,有一天女王對我說。 FB出現了一個神秘客。名字是某美國化妝牌子名字 。沒有任何資料,很明顯是個匿名的分身。
這名神秘客不至一次的在FB里信息女王的男友。報告我和女王出街的記錄,要他看緊她女友一點。這位神秘客神通廣大,不但知道我們出的時間,地點,甚至連女王男友住在什麽地方都曉得。
這根本就是蓄意破壞女王和男友之間感情的舉動嘛!我傻眼。
有幸的是,女王男友沒有玩FB(對,是個怪人),那個FB id只是女王拿來玩遊戲的人頭帳戶。神秘客的信息出現好幾個月了。最初女王很痛心,爲什麽身邊有朋友那麼背叛她,後來有一次,女王完全不告訴任何人和我出去的事,但FB里依舊出現了新的信息。
所以女王把事件告訴我。我心裡頭只浮現出一個人。要知道如此詳細的事情,很明顯我的手機信息,通話記錄,Msn聊天記錄,還有一切一切的電腦資料都長期被人查看。
可是我沒有任何證據,當然,只要我查詢我懷疑的人的電腦FB登錄歷史,就知道神秘客的身份了。但我沒有那樣做,因為我痛恨偷偷查看他人電話或電腦,認為這是嚴重侵犯私隱權的舉動,就算親如家人也一樣,別人對我那麼做不代表我將要對別人那麼做。而且我怕如果知道事實真相我會更痛心。
我現在最在意的反而是這女王的感受。
最新的信息竟然是叫女王男友給神秘客電話號碼,然後他可以第一時間聯絡對方如果女王和我有出的話。
女王和我討論是否要趁這機會,給神秘客女王她哥的電話,設個局把神秘客真面目揪出來。 我的意願是不要那樣做。因為我是個能儘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就最好的人。得饒人處且饒人,何必設局做那麼損陰德的事呢?息事寧人就最好……阿尼陀佛。
不過表達我的看法后我還是把決定權交會給女王。因為女王才是受害者。
女王考量后也認為我說的有道理,如果把神秘客揪出來又怎樣?除了滿足了好奇心又能要對方怎麼樣?那時翻破了面大家都不好過。不如把損害降到最低才是明智的做法。
我感謝女王的寬宏大量。於是女王照我的吩咐回覆神秘客。大意如下: “非常感謝你對我和我女友的關心,不過我對我女友尤其信任,并不會干涉她的社交生活。勞煩你了,不過你不用再寫相關信息給我了。謝謝。”
我認為這樣的處理方式既能不讓對方再錯下去,又能顯示其男友的度量,最重要不必把事情嚴重化,乃一舉多得之法。
最後,也證明這方法行的通。女王再不用提心吊膽收到不知名的信息。神秘客也消失無蹤了。
我則百感交集,很愧疚這樣的事發生在女王身上。
關係check:要好的好朋友
對女王的感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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