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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cs283

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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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6-2009 07: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36# eve_angel 的帖子

现在希山是内政部部长,若他要捉副首相坐牢,好像也没有什么人可以阻碍到他。除非他有把柄在别人手上就不同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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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6-2009 10: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一直以来我所要向你说的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3379/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9-06-2009
原题∶What I had been trying to tell you all along  


国大讲师起诉部落客毁谤

(我的星洲) – 沙亚南∶一名国大资深讲师在星期四入禀起诉一名马来西亚回教训练学院(Islamic Traning Institute of Malaysia)的助理总监的部落格上发表的一篇有关瓦哈比课题的文章涉及毁谤。

Azwira Abdul Aziz博士,41岁,是来自国大可兰经及圣训研究部门,也是玻璃市宗教裁决理事会成员,通过律师Adnan Seman,又名Abdullah,于今天早上10时40分呈交控状给高庭。

他向来自马来西亚回教训练学院所属,可兰经及核心知识中心的Zamihan Mat Zin要求马币五十万元的一般损失赔偿,以及马币五十万元的惩戒性赔偿,还有其他法庭认为恰当的赔偿。该名人士在al-ghari.blogspot.com管理一个部落格。

Azwira在控状指出Zamihan 在去年三月六日在其部落格上发表标题为"国大旧事(Kisah Lama dari UKM)"的文章中,说Azwira是瓦哈比派的人是不确实的事及具有毁谤性的。

他说,在文章中有提及他已追随Salafi Al Wahhabi的思想。这是一种狂热的瓦哈比教派,宣传的都是叛经离道的教导。

Azwira说有关文章已经诬蔑了他在公众上,特别是在回教社群中的形象。

他说他已经在五月十一日给Zamihan送过去一份律师信,要求道歉和共马币五十万元的损失赔偿,但是被告拒绝回应。

过后他告诉记者们说,他起诉是为了要清洗自己被所发表的文章诬蔑的名声和形象,也要纠正公众对瓦哈比课题的看法。

"瓦哈比是用来羞辱那些对宗教问题有不同看法的人的字眼。被告试着将我与那种观念扯上关系,而实际上我并不是个瓦哈比的追随者。"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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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是否知道为何巫统部落格会说我太太是天主教徒,而我也成了基督教徒,还跟着我太太上教堂了吗?你可以想像到这些巫统仔是多么幼稚和可怜。他们以为说我太太还有我转信基督教的话,就是最大的羞耻和侮辱吗?

不过这就是马来人的一般想法 – 至少大多数的马来人都会这么想,虽然有的根本不会那么想。不过这些人就会被归类为‘自由回教徒’。当你被称为自由回教徒的时候,这并不算是什么称赞,而是是羞辱,等同于叛教,异端,或非常地无道德。

噢,不好了!RPK又来多一篇鸟马来人回教徒的文章了,而且还是在星期五发表的!

不过,我实在是忍不住了。我本来就准备一只眼开一只眼关,甚至是两只眼都关掉算了的。不过当《我的星洲》登出这样的新闻的时候,我还能视若无睹,闷声不出吗?那实在不太像RPK了,若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你看,我就是因为被指责侮辱回教,所以未经审讯就被扣留起来。在扣留时期,他们不让我睡觉,一直在午夜到凌晨七点都在与我辩论回教,直到我一听到‘回教’ 这个字就厌恶得发狂。而我也这么对那六名政治部长官这么说了。他们也实在地吓了一大跳。然后他们就把这件事通过巫统的部落格传开去,说我太太和我已经做出最无法想像得到的事情 – 我们两个都成了基督教徒。你以为这样的话,我还能置之不理吗?

门都没有!

好,在那篇《我的星洲》新闻报导中不是有关回教徒变成基督教徒。而是有关某个大学马来讲师被指责进入了回教的Salafi宗派,又称为瓦哈比宗派。这名马来讲师莫名地被冠上这样的‘罪名’,因此就起诉指责他的人,要求赔偿马币一百万元。

这个人告诉记者说∶“瓦哈比是用来羞辱那些对宗教问题有不同看法的人的字眼。被告试着将我与那种观念扯上关系,而实际上我并不是个瓦哈比的追随者。”

是的,他就是那样说的。把他扯上瓦哈比的观念或是说他是瓦哈比的追随者就是一种羞辱。

简单来说,瓦哈比就是异端,不是真正的回教。而瓦哈比宗派的回教徒大多数都在沙地阿拉伯。在那王国,它却具有官方宗教的地位。

不过,比起被称为是瓦哈比宗派,还有更糟糕的事情。若他们指责你是什叶派的话,你就会在不经审讯下扣留。那些什叶派的都直接被扣留在甘文丁之内了。

所以被认为是什叶派的话,就比被认为是瓦哈比派更惨。国际回教大学是不会承认什叶派的学生的,因为他们不受承认是回教徒,即使他们也到麦加朝圣,一天之内对着麦加祈祷五次(一些什叶派的人一天只祈祷三次,他们说可兰经是这么写着的)。

好,你可以赌博,喝酒,一天嫖妓五次,收华人皮条客,贩毒集团还有大耳窿的贿赂(很多马来人都这么做),诸如此类的。那都不要紧。你还是可以之后到麦加‘忏悔’。不过就千万别加入瓦哈比派或什叶派。若你指责马来人加入瓦哈比派或什叶派,那么他们就会诉你个马币几百万块。

你说这有够奇怪吗?每年几千几万的马来人飞去麦加。若你算起那些大大小小的朝圣,这个数目也许超过十万人。他们每年就花了约几百万块来朝圣,若你算一个人到麦加的费用大约是马币一万元的话。

马来人卖田卖地去找钱来朝圣。很多人实际上希望自己就在朝圣的时候死去,这样的话尸体就不必带回来,可以埋在麦加。若他们在沙地阿拉伯那边死不了,就身无分文地回来。因为他们都为了朝圣而花光了钱。

他们相信在麦加圣殿祈祷一天(共五次)等于在普通回教堂祈祷几千次。若在麦地那的先知回教堂祈祷40次(也就是不间断地,一天五次,共八天,不然就要重新来过),那么你要进天堂就易如反掌了。

好,我不是想反驳这些信念,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有他们的信念,也没有人应该取笑他们的这些信念。尽管如此,当你在麦加的圣殿,还是在麦地那的先知回教堂内祈祷时,都是由一个瓦哈比伊马目在带领。

让我再说一次。这个伊马姆就是瓦哈比派的。你花费至少马币一万元的血汗钱到麦加和麦地那,然后在一个瓦哈比派的伊马目后面祈祷。这个瓦哈比伊马目,地位好比一位内阁部长,在带领大家祈祷,好让你以后能够进天堂。不过若有人指责你是瓦哈比宗派的人,你就会起诉他,要求赔偿马币一百万元,因为瓦哈比是一种羞辱,比成为皮条,开赌场,放高利,贩毒还要糟糕。

我这样来了解我的回教到底对不对呢?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2-6-2009 04:4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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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6-2009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你真的需要上学才知道对错吗?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3438/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2-06-2009
原题∶Do you really need to go to school to know right from wrong?
  

报告指出∶政党,公务员最贪腐
记者∶Karen Arukesamy
报导∶太阳报

八打灵再也 3日讯 : 2009年环球贪污指标报告指出,大马人普遍认为政党和公务员是最贪腐的,而政府的反贪行动没有效率。

该报告是在69个国家进行,共有7万3千人参与的公众问卷调查报告,由国际透明组织发起。根据报告,有42%的人认为政党最贪腐,而有37%的人认为公务员最贪腐。

大约有12%的人觉得商界和私人界是大马第三个最贪腐的领域。

这份调查是在去年十月到二月时在全世界展开的。马来西亚是首次被纳入调查对象。67%的人相信政府在打击贪污方面没有效率。而在印尼则有74%的人如此认为。

马来西亚国际透明组织主席拿督罗保罗(译音)说: "主要原因可能是政党的资金来源缺乏透明度。没有人知道政党的运动和活动的资金从何而来,无论是国阵或是反对党。"

"若政党要去除这种观念,他们应该增加政治资金的透明度,这也许需要修改一些选举法令。"他说道。

"我们也需要减少金钱政治" 他说道。他补充说政党之间的跳槽也涉及金钱。

他说政党应该提交能够公开的账目。

在去年,大马的贪污指数接近5,在180个国家中名列第47。

罗保罗说大马国际透明组织以其经验及知识,能够与政府合作打击贪污,因为贪污最能够影响到穷苦的一群。

报告指出,最穷苦的家庭都遭到要求小额的贿赂。

"整体来说,低收入者比高收入者更家容易被要求贿赂。况且,小额的贿赂在许多领域中都有增加的现象,这使低收入的家庭在经济的困境当中,无论工作和收入都难上加难。"他说道。

该报告指出,在马来西亚,有9%的人在过去12个月中提供贿赂。

他说在一些国家,穷苦的民众需要贿赂,孩子才能入学,接受医院的医药治疗,或是得到水供 – 这些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就是有12%的人投选了私人界。虽然我们这里还没有其他国家那么糟糕,不过贪污再者领域也有增加的迹象,这是必须要严正看待的地方。

我们必须在企业和大型公司上着手。董事主席或董事长必须认真拒绝贪污,有反贪及举发的政策,然后在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必须要有廉洁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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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我的朋友都不再是我的朋友了。我是在说,特别是我的马来朋友。这是因为他们讨厌我的那些有关回教的文章。他们觉得我侮辱回教得太过分了。虽然我强调了一次又一次,我是在tegur(tegur是马来话,可以是问候,批评,提醒等),不过他们还是坚持我侮辱了回教。

无论如何,他们就像每个人那样,都能有自己的看法。若他们坚持他们自己的看法,我也是不能改变他们的想法的。不过他们都忘了一件事,那就是责任。对于所有回教徒来说,我们有必要指出回教教友们的错误。在回教,这被称为nahi munkar。这不是一个选择。这不是一些你能够选择要做或不做的事情。而是一些你必须做的事情。

我觉得唯一他们可以反驳我所写的就是指责我侮辱了回教。然后,这个‘罪恶’就可以从他们那里转移到我这里来。他们这样的做法更加说明了我只是在履行我的回教责任。若他们在意我的作为,那他们就应该指出我的错误,或以事实来反驳我的论点。因为他们都无法做到这点,所以只是指责我侮辱回教,然后就不了了之。不再反驳我所说,也不再与我辩论来证明我的错。

一个他们是常用来指责我的‘老招数’就是说我对回教jahil (愚昧)。由于我对宗教的学习不够深入,所以应该停止谈论宗教。我应该先从一位ulamak(有学识之人)学习回教后,才来讨论回教。我所说的像是个五岁小孩的说话,诸如此类的。

这些我都听过很多次了。他们以为我没有研究过回教。他们也以为若我有研究过回教,那也不是向ulamak学习的。然后作出批评说我的看法看起来像是一个从未摸过经书的人。这些‘以为’都是根据我的发表和看法而做出的。

他们既然对我的背景一无所知,又怎么会做出如此结论呢?他们是否与我一同长大,知道我从来没有上过宗教学校呢?还是那只是纯粹根据我所写的而做出的意见呢?

这真的是很简单的。若我说了一些与他们所相信的完全不一样的话,那就是我无知,兼从未研究过回教。不过若我说了或写了一些与他们所相信的完全一样的话,那我就是有智之人,也许还花了多年时间来研究回教。

简单来说,他们使用的标准就是看我的意见与他们的是否相反还是一致。一致的话我就是有学识,相反的话,我就是愚昧。

当他们以他们的看法,或以大家看法之间的差距来决定我是否有智还是愚昧的时候,这些人没有发觉到,他们正是以自己的标准作标准。难道这不是一种很狂妄自大的方式吗?

让我再换一种方式说明。若你的看法与我一致,你就是有智的。若你不同意我的看法,那你就是愚昧的。简单来说,我是有智的,而你也同样算是有智的,除非我同意你所说的和所写的。

这就是这些人的想法。当他们批评我愚昧的时候,就因为我与他们的看法不一致。这等于是在说他们都是有智的,因此那些不与他们有同样看法的就是愚昧的人。这些人是多么地傲慢啊。

好,为了明辨这论点,就算我在宗教课题上是个愚昧的人吧。让我们也假设我从来没有上过宗教课学习回教,因此对回教一无所知。所以我就是个愚昧的人了。我们都不会反对这个。然后去读一读上面那则《太阳报》的报导。我真的需要上过宗教课,或去向一位ulamak学回教,才会明白政治人物和公务员是马来西亚最贪腐的人物吗?说认真的,我需要去上一间回教大学才能写文章发表意见说贪腐是不好的,不只是回教,而是所有宗教都谴责贪腐吗?

即使他们认为我对回教愚昧,我没有资格谈论回教的这个论点上是对的,但你真的不需要上学校,或者要有些什么资格才会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单是常理就很足够了。而神也给了我们每人一个大脑,想必是有他的理由的。即使是非回教徒也明白这些。你也不需要上一间回教大学才能明白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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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9 06: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贪腐的政党和公务员,和他们一起吃大锅饭的会是谁呢??
除了商界,谁出的起那些钱??谁又吞的下政党和公务员提供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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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6-2009 09: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Hijrah的回教概念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3507/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3-06-2009
原题∶The Islamic concept of Hijrah   

每个回教徒都听过Hijrah这个字。可能连许多非回教徒都认识这个字。对那些门外汉来说,无论是回教徒还是非回教徒,Hijrah就是回教徒的‘新年 ’,表示回历,或称作Hijrah日历的开始。就像洋历那样,是在耶稣基督出世那年开始的。虽然有的人会说,耶稣实际上在‘零年’的六年前就出世了。

不过,Hijrah不只是回历的开始这么简单,也不是标记穆圣从麦加迁徙到麦地那那么简单罢了。虽然Hijrah的意思可以翻译成迁徙,不过这不是实物上或身体的迁徙,而是特征,价值观,生活方式等的迁徙。

可兰经第九章(Al–Tawbah)第二十节说∶那些归信、迁徙、并以财产生命在阿拉之道上奋斗的人,在阿拉眼中,阶级是最大的;他们均是将得到成功的人。

假 如你没有注意到,这第九章的名称是Al-Tawbah。而Tawbah (或马来文taubat) 意思就是忏悔。换句话说,迁徙(Hijrah)也有忏悔的意思(Tawbah)。你从一个有罪的生活迁徙到一个虔诚的生活。你舍弃你的邪恶之道,投入道德 之道。你为了归顺之道,就如神所要求的,而终止你的违德之道。

在华语我们可以称之为“洗心革面”。若你本是贪婪,猜忌,贪求,狂妄,贪腐,自大,吝啬,冷漠,自我,虚荣等(就是他们说的七宗罪),现在你就努力抛开它们。所以,Hijrah可以用一个词来代表: 改变。

改变的另一个词是改革。你改革你自己。不过当社会没有改革的话,是很难做出自我改革的。很多时候我们就是所处社会中的受害者。你怎么能够与你身处的社会反目呢?

若你的周围都贪腐,你也需要同流合污了。例如说,若你要驾车,你就需要驾驶执照。若得到驾驶制造的唯一方法就是贿赂(枱底钱或‘咖啡钱’),那么你就会给贿赂。若你坚持己见,拒绝贪污,拒绝给贿赂,那么你就得不到你的驾驶执照,就只好将就于搭巴士上班了。

所 以,若你身处的社会不干净,你又怎么可以例外呢?警察长官也面对这样的问题。一名警官不能拒绝贪污或置身于外。那些华人犯罪集团把钱放在一个‘堆池’中, 就像一些餐馆的小费箱那样 ,每个在餐馆工作的人都能够分到一杯羹。所以即使是最干净的警察长官都收得到一份来自犯罪集团的贿赂。

当然,警察长官是可以拒绝收取他这份贿赂。不过他们就会被人怀疑,到时他们的生活也变得很不愉快了。唯一的方法就是要接受你那份,然后被认作是‘当中一份子’,好过被当作是外人,或是清高的人。

同侪压力在你到底会如何去过你的生活在这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若你试着要与众不同,拒绝同流合污,你会发觉他们会,也能够让你的生活不好过。有时,‘不合作’ 的警察长官被调职就是因为他们‘不埋堆’。所以你拿了钱,就安安静静好了。

所以,改革或改变是不能独自发生的。你不能只想到你自己,然后努力做个好人,若这社会本来就不好,而你四周围的人也不会让你过着你想过的生活。所以你一定要努力改变社会。

这就是Hijrah的实际功用了。你尽一切能力去改变制度,好让制度能够鼓励那些人过着虔诚的生活。不过若社会拒绝让你置身度外的话,你就要迁徙了。你迁徙去另一个容许你去过你要过的生活的社会。

因此,当我们大声喊叫烈火莫熄或是改革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就是在说着Hijrah。而Hijrah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回教因素。它重要得甚至回教日历也要称作迁徙日历。而Hijrah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回教因素,Jihad(圣战)的一部分。

Jihad 的意思是争斗。那是你和诱惑之间的争斗。你与你的欲望,虚荣,贪婪,自大,妒忌,自负等等斗争。这些全都在我们心里面。我们全都有这些‘疾病’。而我们就 是要战胜这一切。当我们在这场圣战中胜利时,战胜我们的心和神时,我们就能迁徙或Hijrah到一个新的境界了。

佛陀的一生也是这样。也许他们没有使用Jihad和Hijrah这些字眼,不过无论你选用什么字眼,那些概念都是一样的。

所 以,欢迎来到烈火莫熄运动。不,烈火莫熄运动不是有关帮助安华成为首相。这是一个狭隘,没有意义的斗争。烈火莫熄的斗争是改变社会。只有社会改变了,我们 才能改变。只有我们能够改变了,我们才能达致如回教所述那样的,真正的Jihad和Hijrah。直到那时为止,Hijrah只不过是一个我们迟起床,因 为不必做工的日子。除此之外,它完全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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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6-2009 09: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海德公园的演讲者之角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3545/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4-06-2009
原题∶Speaker’s Corner in Hyde Park

在《今日大马》里有很多都是大乡里水准的人。而我不是指马来人而已。从他们的留言中可以看得出,有许多华人,印度人和其他人都是这样。他们的许多留言都是离题的。

我当然是可以举很多的例子出来。不过在这里我就给你看一个对我上个发表《Hijrah的回教概念》的其中一个留言∶


留言者∶史提芬王
日期∶2009-6-24
时间∶13时11分54秒

亲爱的彼得,

Hijrah的另一个词是'重生'。通过思想上的更新。旧的我已死,开始一个没有罪恶的新生活。

彼得,也许你应该说明在可兰经的那些严苛和残忍的经文,例如∶若你的妻子不听从你,就殴打她;杀死无神论者和不信者;不要和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友好;为了捍卫回教,发起圣战,杀死有嫌疑的人;殉教者上天堂,在那里享受生活;回教妇女应该完全包裹起来,防止男人犯罪等还有许多我已经忘了的。

一个宗教或文化或党团或标准应该从整体去看,以便能厘清其好坏。每个人都会放大其好,才能吸引追随者或成员。一个人是不会发觉真相的,除非他追根究底,然后却无法逃出生天!回教犹如加入犯罪集团那般,有进无出。请原谅我以加入犯罪集团或贩毒集团来比喻皈依回教。一旦加入了,直死都是成员。


好,我们的史提芬王也许就像一些回教徒讨厌犹太人那样地讨厌回教。在西方,这些人被称为固执或种族主义猪。无论如何,我们的史提芬王也许会比较喜欢我们称他为行使他言论自由权利的民主主义者。不过,希特勒也认为他有神所赋予的权力来消灭‘邪恶’的犹太人,好让世界不再受犹太人的危害,也等于除掉所有邪恶的人。

我们能以史提芬王这样的人与希特勒相提并论吗?我有点怀疑。我甚至怀疑能不能将他与希特勒的管家相提并论。不过从思维和价值观来看,把他放在希特勒,沙旦胡先等这样的人一起,应该不会错到哪里去的。

现在,我的文章说的是什么呢?我说了一些Hijrah的概念,还有这个字的真正意义。这篇文章不只是为了要教育那些没有回教背景的人有关Hijrah的意义,让他们更加了解这个概念,更是要提醒回教徒有关他们的宗教,万一他们忘了的话。很多时候,回教徒自己乖离了回教教义,结果陷入与回教相违的所谓理想和教条的结局。

史提芬王对我说写的回应可以在上面读到。无论如何,我就是不能把他所写的与我所写的联系起来。史提芬王所留的言和所提到的Hijrah课题,到底有什么关联呢?我写这件事,他就留言有关另外一些完全没有关联的事 – 虽然他也许认为那是有关联的,因为他的留言就是有关回教有多糟糕。

当然,若我删除他的留言的话,他就会呼天抢地,说《今日大马》没有诚意鼓励言论自由。他会指责我是个虚伪小人,讲的是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

我可有说回教是世界上最好的宗教吗?我可有说回教是真正的宗教,其他的都是假的吗?我可有说每个人最好是皈依回教吗?为何史提芬王觉得他需要以那样的留言来‘回应’我的看法呢?我说的是在澳洲的好天气,他却说白人是如何把鸦片介绍给中国人。

让我们都闭上眼睛想像我们离开吉隆坡有几千里远。我们甚至是离开那个说是有个马来西亚人躲藏在那里的布里斯本更远 – 虽然他看来都公开地到处走,与遇到他的马来西亚人握手拍照;所以他不可能是在躲藏的。

无论如何,让我们都闭上眼,无论我们身在何处,然后想像我们站在海德公园的演讲者之角。至于那些没有听过海德公园的人,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这样的话,我就不必又写多一篇长气文章了。

在海德公园的演讲者之角是一个你可以带着一个肥皂箱,然后站在上面发表演讲的地方。你能自由地说任何你想说的话。一些人也许会停下来听。若你有一些有趣的事情要说的话,你甚至能够引来一大群听众。或者也许没有人要听你的啰嗦,然后到最后只有你和你自己在说话。

不过你是不能够一丝不挂地站在你的肥皂箱上面发表你的看法的。若你大喊英国是没有神的社会,塔利班应该炸掉所有英国的城市来给回教的敌人一个教训的话,他们也许会逮捕你。若你宣言说希特勒应该杀掉所有的犹太人,不然的话这世界也不会落到如此凄凉的地步的话,也许你也会惹上法律的麻烦。

是的,在英国你有言论自由,你也可以在如海德公园的演讲者之角那样的公众地方行使这种自由。不过即使那样,你也必须遵守一些规矩。若你超过了应有的底线,就不能被容忍了,因为这不会被视为言论自由,而是一种不庄重的行为。

《今日大马》差不多就像是海德公园的演说者之角那样。唯一不同的就是你没有站在肥皂箱上大喊,而是用你的键盘来‘说话’。所以在庄重和不庄重的行为之间,我们有一些要遵守的规矩和底线。

海德公园是一个大众公园,是开放给大众成员利用其设施的。《今日大马》只是差不多像个大众公园罢了。那是因为她还是属于某些人的,因此物主就有权利为一些庄重和不庄重的行为的规矩和底线下定义。你被容许进入《今日大马》,然后在签署网上协议,同意遵守规则,还有若有违反规则,就得接受取消资格的处分后才能留言。

所以你要明白言论自由的意义。明了言论自由的底线在那里,从那里开始就是不庄重的行为。还有最重要的就是,若你想留言,就要好好明白主题 -- 你要嘛,就反驳 – 然后是不要离题。当我们在谈着澳洲的美丽天气时,不要一下子发火,开始口冒白沫,留下完全离题的留言,去诅咒太阳底下所有的东西。

很多人都以为言论自由就是什么都能说。这是不对的。你可以在海德公园的演讲者之角自由发表意见,但你不能自由地在公园的长凳上性交来表达你的看法 – 即使你觉得你只是在表达你的看法,而你所做的都是在‘自由’的范围之内。

好吧,你也许讨厌黑皮的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你甚至可以发起一个只限白人的政党和要求支持你的政党的运动,好让你将来掌握权力后,你会修改移居条例,限制到来英国的非白人数量。不过你还是不能自由地煽动白人杀掉非白人的移居者,就算因为这些移居者,当地国家的生活水准被拉低了。

是的,即使是海德公园也有它的限制。有些事情可以做,但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为了确保你没有超越言论自由的底线,陷入不庄重的行为中,你需要确保你有遵守那些规矩和底线。所以,《今日大马》又怎么能够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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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9 09: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覺又好象他之前所提到的 ''言论之前的自由'',

搞到我都有點混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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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6-2009 1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

RPK曾说过,言论之前有自由,言论过后没有自由。
这自然是一个讽刺的说法。表示说,你若说了政府不喜欢的言论,你就失去自由了。而且,根据言论自由的英文词,Freedom自由这个词是放在Speech言论的前面。照字面的排放来说,自由在言论前面,也就是说,在言论这个字之前有自由这个字。所以叫做‘言论之前有自由’。

这也算是讽刺的说法。因为你在言论之前,自然是自由的,不然又怎么能够言论呢?

无论如何,RPK在这篇的文章中所要指出的是,即使言论自由,也要有底线。而这个底线,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义。但是,在《今日大马》里的言论自由的底线是由《今日大马》所订,而不是依照读者们自己的底线。所以虽然《今日大马》鼓励言论自由,但发言一旦超过《今日大马》所订下的底线,就不要怪《今日大马》不客气,会采取行动对付。

也就是说,千万不要以为在《今日大马》就可以爱说什么就说什么。所以不要在受到对付后时,才来指责《今日大马》有双重标准或是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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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9 11: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明白.

其實我覺得《今日大马》跟 政府差沒多少.
只是他所設的底線比較低而已.
"言论自由"嗎?
看來與我所想像的,相去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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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6-2009 0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的,我所常看到的沟通问题,总是出现在“定义”这里。

因为言论自由这个词只是由四个字组成,造成了每个人对它都下了不同的定义。

有些人会说,所谓自由,就是做什么都可以。一旦有限制存在,不论多还是少,就不叫做自由了。

在一个社会里,所谓这样的自由,无论是在什么方面,应该是不存在,也无法存在的。因为你的处身之所就是有多人存在的社会。除非这个自由的体现,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例如说,你可以自由地在只有你自己居住的家中随时打开电视机来看。即使如此,你也必须确保电视机的声浪,不会影响到他人。

所以,若你要绝对的言论自由,你可以在一个只有你存在的场所,说什么都行。不过到头来,只有你和你自己说话,这样的言论自由,看来没有什么意义。

也许你有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同样地认为对方说什么鸟都可以,甚至是互相问候对方母亲,然后把黑说成白的也没有问题的那种,相信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同样地,到头来,这样的言论自由,也没有什么意义。

结果到头来,你会发觉,言论自由,还是需要有底线。当然,应该用谁的底线,就要看发言场所是谁的,或是谁的权力比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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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9 07: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25-6-2009 02:40 PM 发表
很明显的,我所常看到的沟通问题,总是出现在“定义”这里。

因为言论自由这个词只是由四个字组成,造成了每个人对它都下了不同的定义。

有些人会说,所谓自由,就是做什么都可以。一旦有限制存在,不论多还是 ...


说得好, 我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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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6-2009 10: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种族和宗教是如何地成为马来西亚政治的一部分。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3583/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5-06-2009
原题∶How race and religion are part of the Malaysian political scene


向警方举报聂阿兹‘煽动’
报导∶星报
日期∶2009-6-25

吉兰丹巫统青年团今日前往哥打峇鲁警局报案,指控回教党精神领袖聂阿兹言论煽动,可能引起丹州人民的不安。

该州巫青团主席Anuar Safian在今天早上十时半到哥打峇鲁警局报案,说这样的话,有关当局才能调查聂阿兹于6月21日在玛力勿莱的甘榜拉罗的集会中的政治演说。

他说回教党精神领袖聂阿兹应该受到煽动法令和内安法令的调查,因为涉嫌引起制造不安,还有引起种族性的对抗和误解。

他补充说,当聂阿兹的演说涉及把巫统比作异教组织“宾老爹”及共产主义者、还有拒绝回教的社会主义政党的时候,已经超出一个普通演说的范围了。

阿努尔在他的报案书上说,聂阿兹的演词被一份英文日报和丹州电视所报导,而且还有许多刊物也对此作出评论。

“我要问聂阿兹巫统在过往涉入正值的64年以来到底违背了多少个人。若我们是共产主义者,不信神的人,就看看这些年来巫统为回教和马来人做了什么事。

他的这些指控是无从理解的,也应该受到调查。因为人民也许会相信他的说话,结果对巫统厌恶,然后就发生不好的事情。“他在报案后,在哥打峇鲁警局前面这么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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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女律师被律师公会的吉灵玩弄

五名马来女律师被警方扣留,因为说是要为反抗巫统马来政府的集团辩护。

这些马来女律师在为反霹雳苏丹的违法组织辩护中所表现的吉灵精神令人感到惊奇。

他们是为了羞辱执行任务,委任巫统为霹雳州政府的霹雳苏丹的黄振发作辩护。
这五位马来女律师已经被吉灵律师公会所利用来成为反对大马警方和巫统政府的女英雄。坐牢的不是Ragunath。为何Ragunath和黄振发要这么下贱呢?

这些律师公会的吉灵全部躲在这些马来女子的后面,而且许多马来律师也不警觉他们已经被这些律师公会的吉灵所玩弄。

基本上,公正就是马来人的文化,这些律师公会的吉灵不必教导警察或警察首长还有马来政府。

若大马皇家警察有采取什么行动,那么他们也是在捍卫马来统治者的尊严。为何这些马来女律师就要违抗马来统治者,然后成为那些要诬蔑霹雳苏丹那群人的女英雄呢?

为何在这五名律师中连一个华人和吉灵律师都没有呢?

根据新海峡时报,这些律师是Fadiah Nadwa Fikri, Ravinder Singh Dhalliwal, Syuhaini Safwan, Murni Hidayah和Puspawati Rosman。她们要捍卫那些违抗霹雳苏丹的人。虽然她们不认识她们所要捍卫的人,但她们情愿听从吉灵律师公会的话,承认她们是工会的律师。

许多在星报的男律师和马来女律师都在宣扬吉灵律师公会的议程,否定马来人就是马来联邦的主人的权利。他们讨厌回教党的虚伪,却忘了马来人的进步是因为巫统的自由政策和非回教党的马来人统治者。

愿真主保佑她们。

作者是全世界马来人政府和权利的捍卫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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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则的新闻是来自星报的报导,说有人向警方对丹州州务大臣聂阿兹做出投报。第二则是一个马来律师的朋友送给我的电邮。很明显的,我这位朋友对这件事感到很生气,他要求我对这件事表示意见。

现在,就去看看首相纳吉所作的声明∶回教党拒绝巫统所作出的一同坐下来商议‘马来人团结’的呼吁是不符合回教的。你看到什么了呢?

我知道。很多人不能好好地看出事情的正确观念,除非你做到好像幼稚园里的故事书那样,然后摆在他们的面前。即使如此,在我发表了一篇长气文章后,读者还是会看不到重点,然后留的言全都是离题的。

有些读者要我别再写有关回教的文章。有一些谴责大部分的马来西亚人有种族主义的倾向。而有些人觉得宗教和政治应该分家,政党不应该带有种族性质。甚至有的呼吁禁止种族政党。

这里就稍微离题一下。每次有人问我要如何解决大马的种族主义问题时,我就说我们应该禁止同族通婚。马来人不可以和马来人结婚。华人不可和华人等等。你只能容许异族通婚。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也只是开玩笑而已。可能99%的大马人都会同族通婚。但这是否表示99%的大马人都是种族主义者呢?我也不想说多,不过也许我们可以把他们归类为‘柔性’的种族主义者,相对那些马来人至上那帮人那样的‘顽固’种族主义者。

正当所有大马的事物都涉及种族和宗教的时候,我们怎么又能够在谈政治的时候完全不触及种族和宗教的课题呢?实际上,不止在政治方面,几乎在大马的所有东西都有关种族和宗教。

对,我们是在寻求社会和经济的改革。除非有政治上的意愿来推动改革,不然我们是不能看到这些事情发生的。所以我们也需要政治上的改革。但当政治的中心就是种族和宗教的时候,我们就需要在这方面也有改革。所以在你可以看到政治改革之前,你是不可能可以回避不谈种族和宗教课题的。因为政治的改革,才能带来我们所盼望的社会和经济上的改革。

现在你可看到了这个恶性循环吗?现在你也是否看到了为何我总是没有明天那样地鸟种族和宗教课题了吗?种族,宗教,政治和经济是一起来的。一个不变,其它的也不会变。若要对付一个,就要对付每个。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马来西亚的完全改革。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25-6-2009 10:5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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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9 1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得ecs的講解, 大致上了解"言论自由"的定义了.
我誤會了"自由"這兩個字, 因為它所帶來得"美好感覺"實在太強了.
而且"意义"這兩個字,對每個人來說也是有不同的定义.

雖然史提芬王留言完全離題了, 但是的一些問題, 我倒是想知道
rpk能怎樣回應的. 在說今日大马一直以來都是我了解回教的平台, 可惜
這次要自己去作工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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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6-2009 06: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47# 鼻屎 的帖子

史提芬王的留言虽然离题,但是维护他的言论自由的人还是有的。有的人还向《今日大马》提议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如何对一些“离题”的人采取一些比删帖更加委婉的方法。

无论如何,根据RPK的说法,《今日大马》如今不是他的网站了。而且,无论对“离题”者采取什么行动,都表示说这将牵涉到监视人力,也就是通常上一个论坛网站所缺少的。

至于史提芬王所提到的“离题”论点,这倒是回教界里多年来争论不休的问题,特别是在马来西亚。

RPK在他的文章中,不多不少都暗示性地说,回教真是个问题。不过回教制造出来的问题不是最近才开始的,而是千多年前就开始了的。

在一些真正有宗教自由的国家就还不怎么样,不过在大马,回教作为一个有进难出的宗教来说,特别是对他们这种从来就没有宗教选择权的人来说,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

说到底,史提芬王的“离题”论点,本来就是你知我更知的一种无可奈何的事情。既然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说了等于没说,而且还有为事情添乱的迹象。

这有点像‘潘多拉的盒子’那样,回教徒隐约知道里面没有什么好东西,所以拼死不给打开,有的试着忘记有这么一个盒子,虽然这盒子已经‘绑’着他们。而非回教徒就偏偏想去开盒子,想证明给回教徒看看里面的东西有多不好。

与其自己做功课,不如大家拿出来讨论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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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9 10: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26-6-2009 06:50 AM 发表
这有点像‘潘多拉的盒子’那样,回教徒隐约知道里面没有什么好东西,所以拼死不给打开,有的试着忘记有这么一个盒子,虽然这盒子已经‘绑’着他们。而非回教徒就偏偏想去开盒子,想证明给回教徒看看里面的东西有多不好。


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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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9 03: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提议不错,可是还是需要回教朋友来配合才有结果。
看来要去隔壁论坛走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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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6-2009 07: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50# 鼻屎 的帖子

回教朋友?我看还是算了吧。

除非你这个回教朋友对阿拉伯语和古阿拉伯语非常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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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6-2009 09: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老兄,那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3619/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6-06-2009
原题∶That’s th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mate

全世界所担忧的


专家∶H1N1 失控    试图遏制病毒是不可能的

亚特兰大讯∶卫生官员预测如今有接近一百万名的美国人已患上H1N1流感。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的流感监管官员Lyn Finelli在亚特兰大昨天的一个疫苗咨询会议中做出这样的预测。

有关的预测是根据数学模式而做出的。接近2万8千宗的美国个案已向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报备,这已经接近全世界的一半病例。在美国共有3065人在医院留医,而共有127个死亡病例。预测在接下来的每一年共有1500万到6000万美国人会染上季节性的流感。

虽然留院的比率已经上升,但是那也许是因为对严重的病患采取了严密的检查。Finelli说,需要入院的征兆时需要三天的时间来判断的。平均的留院时间是三天。

在许多案例中,其他的健康问题也是要素之一∶大约三分之一的留院案例都患有气喘,16%的人有糖尿病,12%的人有免疫力问题,然后有11%的有慢性心脏病。数字也再次显示年轻的一群染上新病毒的风险比较高。

不过数据也显示,对患上流感的成年人来说比较危险。猪流感的病患的平均年龄是12岁,入院病患的平均年龄是20岁,而死亡的病人的平均年龄是37岁。

在伦敦,有报告在昨天揭发说一些英国的地区有许多H1N1流感的个案,有无法遏制的迹象。

在一些黑区,抗病毒治疗只给于那些有症状的人,学校也不再关闭。卫生秘书长Andy Burnham以及医药长官主任Liam Donaldson爵士在昨天说,在一些黑区,病毒的证实和清洗消耗着非常多的时间和资源。

这些地区,包括中西部和伦敦已经从污染区逐渐转变成扩散区。有关的管理也从健康保护单位转到健康策略当局和当地健康信托。Burnham说,到昨天早晨为止,在英国共有3597个确诊病例。

“大多数的个案都只显示轻微的征兆,虽然有些个案比较严重。”他说道。“我们的方法是专注在遏制扩散,与当地的健康单位合作确认病例,然后尽快将他们隔离,然后给予抗病毒治疗,而他们四周的人就提供他们预防治疗。

这是非常消耗资源的,不过这带来非常高效的成功率。”他补充说,虽然遏制工作有效,卫生部不会因此大意以为能永久遏制此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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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是如何解决问题的

用回猪流感

新闻通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建议媒体,以“猪流感”重新取代目前所沿用的A(H1N1)型流感一词。

他说,这么做旨在确保人们了解这个病毒的危险性,有关流感方面的讯息将更准确的传达给民众。

“至于马来文方面,有些新闻拒绝使用H1N1字眼,因此,若是统称为猪流感则较为方便。”

对电台和电视广播员来说,用马来语来说猪流感会比说H1N1更加容易些。–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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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马来西亚如何解决H1N1的问题。我们会给它起一个新的名字,好让那些马来播报员容易称呼。所以,与其叫它做H1N1,我们会称之为猪流感。

H1N1用马来语说的话很拗口。用英语的话,‘H万N万’只有四个音节。不过如果是马来语的话,就是‘H沙度N沙度’,共六个音节。而‘色色马巴比’(马来语猪流感的发音)只是五个音节。

“等一等,”你也许会说。 “若我们只是在意音节的话,这两个词的分别也只不过是差一个音节而已嘛,会有问题吗?” 所以就说咯,称之为猪流感是还有另一个原因的。那就是,就如部长说,“确保人们了解这个病毒的危险性,有关流感方面的讯息将更准确的传达给民众。”

看来若是称之为H1N1,那么人们就会松懈,不会觉得严重或危险。不过若有用到‘猪’这个字的话,那么人们就会警觉那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情。

我很担心,也许,有些大马人会开始抗议我们称之为猪流感而不是H1N1。你看,在前些时候,有些人,有些方面不是决定了大家不应该用‘猪(babi)’这个字,而是要用‘豚(khinzir)’来代替。所以,我们现在是不是又要把猪流感改去豚流感,以确保我们是‘政治正确’的呢?

唉,我真庆幸我不是内阁部长。你可看到部长们在面对解决问题,如对抗传染症的困境了吗?他们花费几个星期的时间,召开一连串的会议,就是为了要想出这些病症应该用什么名称,以便能够通过恰当的名称来消除这些能够危害生命的病症。

实际上,若你只是坐下来,好好想想我们国家面对的问题的话,即使你的脑筋普通,你也可以想到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就拿大耳窿的问题来说吧。给那些不怎么认识马来西亚的人知道下,大耳窿的问题已经有整百年这么久了,早在独立的1957年之前就有了。

实际上,整个问题是在1900年代早期开始的。当印度人和华人来到这里的矿场和园坵工作的时候,他们都因为被银行家看不上眼,所以有借不到钱的问题。而他们自己的族群的借贷者就为他们扮演了银行的角色。

这本来是好事来的。在那个时候都没有信用卡或金融公司。因此唯一的方法就是想这些借贷者借钱。现在,我们有许多信用卡公司,他们可以在街上或购物中心拦住你,为你提供信用卡。若你已经有了一张,要得到另一张就更加容易。所以你最后可以得到一整排的信用卡,每张卡的信用额是马币五千元。

我亲眼看过在银行门外就有设立这样的柜台,他们会在你进出银行时捉住你,要你申请信用卡。试想想,若你有十张信用卡,你就可以一时之间花费马币五万元。

当然,若你的月薪只有马币两千元左右的话,你就要花费几十年来还清这笔债务了。不过你还有另一个选择,就是你可以跟大耳窿借马币两万元,来还清一些信用卡债务,然后给大耳窿超昂贵的利息钱,会给到你死(有时真的会死的)。

所以,政府要如何解决这问题呢?他们会禁止大耳窿,逮捕大耳窿集团的老板,关他们起来吗?他们在两年前有试着这么做,结果商业犯罪组的总监被捕,然后被控上‘滥权’罪。所以最好别去动那些大耳窿集团老板,不然就会坐牢的。

好,下一个解决方案。他们会否要对信用卡的申请采取更严格的条规,以防止无力还债的人们欠下一屁股债呢?当然不会!那样会伤害到这行业的。他们必须找另外一些方法,一些不会损害到信用卡或大耳窿行业的方法。

无论如何,部长已经寻根问底了。在他的吉隆坡短暂走街后,他决定要消灭大耳窿,方法就是把他们全部合法化。

就是酱咯。马来西亚消除非法大耳窿的方法就是登记所有的大耳窿,然后将他们合法化。(就像一些国家的妓女在登记后,就可以成为合法的‘性工作者’。在一转眼之间,卖淫就不存在了。)

很快的,在马来西亚就不再有非法的大耳窿,只有合法的大耳窿。所以,若我们能够找到宗教当局用一些恰当的回教方法来宰猪,那么猪肉,火腿和熏肉都不再是haram的了。我敢打赌部长从来都没有想到这绝世好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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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9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天,当他觉得a sa lam wa lai kum的6个音节和wa lai kum sa lam的5个音节远远比两个音节的“芭芘”长时。。。

还有把犯罪的名词前加个猪字那治安就会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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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6-2009 1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NIAMAH》所以,是什么?

出处∶http://niamah.blogspot.com/2009/06/so-what-is-it.html
作者∶张家扬
日期∶26-06-2009
原题∶So what is it?



现在慢慢地跟着我念.....兹乌...了一优....


世界卫生组织早已经宣布这是一个世界性传染病。许多在东南亚和东亚的国家采取严格的对应来遏制病毒的扩散。有在入口处的体温扫描...学校进行体温检查...自愿在家隔离等等。不过在马来西亚,我们的态度看来是..."哎呀! 什么大问题?不会影响到我们很多的啦" 这是我最喜爱的∶"才死了几个?两个?不要紧的啦。"然后大家继续开心生活。

而我们尊贵的(我是很随便的用这个字的) 部长却让我们去吵那个会死人的疾病的夭寿病毒要叫什么名字!!! 整个世界都称之为甲型流感 (H1N1),而大马卫生部说我们应该跟从。然后现在...我看应该是这些人民代议士对现在的大马政局有点显了...我们的新闻部长跳出来大喊,不可以! 那样会让人民混淆。我们要称之为猪流感!这是本名来的嘛。

然后他说他的理由是人民(我看他的意思是说只有大马人)才会警觉该病的危险,讯息也能够更正确地传给他们。

首先,我对该声明的第一部分就感到很混淆了。警觉危险? 若这病会给你病到死,我想应该都是很危险的了,不是吗? 即使你要把那病毒叫做西蒂小姐也好。

第二,声明的第二部分要说的是什么?称之为猪流感就能够正确地传达讯息。这个人民代议士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吃猪肉的罢了才会死吗?还是更死的是,全部都是吃猪肉的错啊? 那种理由比任何流感病毒还要毒。

我们的人民代议士然后告诉我们说用马来语说的猪流感(他现在是管大马电台和电视台的人了)色-色-马巴比, 比起因-俘虏-恩-炸 A(H1N1),对电台和电视台的报导员来说比较容易。这证明了我一向来的怀疑。大马电台和电视台的报导员难以说出超过三个音节的词汇。

我时常以为我们的新闻部长是有料的人。不过他越来越证明了他只是个.............

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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