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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徒分享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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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1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回你=)
上帝的宽容不在你的定义范围里。。。
^________^ 发表于 29-4-2011 11:31 PM



    对啊,不在你我的范围里。

在圣经里:

出 埃 及 記 34:14 不 可 敬 拜 別 神 ; 因 為 耶 和 華 是 忌 邪 的 神
申 命 記 5:7 除 了 我 以 外 , 你 不 可 有 別 的神
申 命 記 6:14 不 可 隨 從 別   神 , 就 是 你 們 四 圍 國 民 的神
列 王 紀 下 17:35 耶 和 華 曾 與 他 們 立 約 , 囑 咐 他 們 說 : 不 可 敬 畏 別   神 , 不 可 跪 拜 事 奉 他 , 也 不 可 向 他 獻 祭
詩 篇 81:9 在 你 當 中 , 不 可 有 別 的 神 ; 外 邦 的 神 , 你 也 不 可 下 拜
以 賽 亞 書 42:8 我 是 耶 和 華 , 這 是 我 的 名 ; 我 必 不 將 我 的 榮 耀 歸 給 假 神 , 也 不 將 我 的 稱 讚 歸 給 雕 刻 的 偶 像
耶 利米書 25:6 不 可 隨 從 別   神 事 奉 敬 拜 , 以 你 們 手 所 作 的 惹 我 發 怒 ; 這 樣 , 我 就 不 加 害 與 你 們
何西阿書 13:4 我 就 是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在 我 以 外 , 你 不 可 認 識 別   神 ; 除 我 以 外 並 沒 有 救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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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4-2011 1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tashleng


哈哈。。。好吧。。。竟然你觉得如此那我也无话可说。。
劝你一句,在用心的去追寻主耶稣的道理吧。。。如果,你读圣经只是为了反驳别人,那么,你那本圣经在你手中只是一本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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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4-2011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不在你我的范围里。

在圣经里:

不 可 敬 拜 別 神 ; 因 為 耶 和 華 是 忌 邪 的 ...
tashleng 发表于 29-4-2011 11:44 PM



还是那句,你对圣经很了解,我很佩服。。但是,劝你活用它,把它用在对的地方。。。它是一本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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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4-2011 11: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国??

我主耶稣说过: 若不介着我,没人能到父那里去。。。
tashleng 发表于 29-4-2011 09:21 AM



天国并不遥远,就在你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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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4-2011 1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 五月份 生活圣言 时间:2011-04-29 来源: 作者:卢嘉勒 点击:267

「 你 应 全 心 , 全 灵 , 全 意 , 爱 上 主 你 的 天 主 。 」 ( 玛22 ∶37)
圣 经 的 众 多 诫 命 中 , 哪 一 条 才 是 首 要 的 ? 在 耶 稣 的 时 代 , 这 个 问 题 是 法 学 士 学 院 里 其 中 一 个 经 典 课 题 。 在 人 们 眼 中 , 身 为 师 傅 的 耶 稣 并 没 有 回 避 这 个 问 题 ∶ 「 究 竟 在 法 律 中 哪 一 条 诫 命 是 最 大 的 ? 」   还 以 独 创 的 方 式 来 回 答 , 把 对 天 主 的 爱 和 对 近 人 的 爱 结 合 在 一 起 。 耶 稣 的 门 徒 永 远 不 应 该 把 这 两 种 爱 分 开 , 就 如 他 们 不 能 将 树 根 和 树 叶 分 开 一 样 。 换 句 话 说 , 他 们 越 爱 天 主 , 就 越 能 加 强 自 己 对 兄 弟 姊 妹 的 爱 ; 他 们 越 爱 自 己 的 兄 弟 姊 妹 , 就 越 能 加 深 对 天 主 的 爱 。
耶 稣 比 任 何 人 都 认 识 天 主 , 那 个 我 们 应 该 爱 的 天 主 , 而 且   还 知 道 我 们 怎 样 爱   ∶ 上 主 是   的 父 和 我 们 的 父 ,   的 天 主 和 我 们 的 天 主( 参 阅 若20 ∶17) 。   个 别 地 爱 每 一 个 人 ;   爱 我 , 也 爱 你 ∶   是 我 的 天 主 , 也 是 你 的 天 主( 「 你 应 爱 上 主 , 你 的 天 主 」) 。
由 於   首 先 爱 了 我 们 , 所 以 我 们 可 以 爱   。 因 此   所 命 令 我 们 的 爱 , 是 对   的 大 爱 的 一 份 回 应 。 我 们 可 以 转 向   , 并 怀 著 耶 稣 同 样 的 信 心 及 信 赖 来 称 呼   ∶ 「 阿 爸 , 父 啊 」 。 我 们 也 能 像 耶 稣 一 样 , 时 常 与 天 父 对 话 , 告 诉   我 们 所 有 的 需 要 、 我 们 的 决 志 和 计 划 , 并 能 一 再 宣 示 我 们 对   那 份 独 一 无 二 的 爱 。
我 们 也 热 切 地 等 候 祈 祷 的 时 刻 , 因 为 在 这 时 刻 我 们 可 以 与   深 入 地 接 触 。 祈 祷 就 是 我 们 和 天 父 之 间 的 对 话 、 共 融 和 强 烈 的 友 谊 关 系 。 在 那 些 时 刻 , 我 们 能 向   倾 吐 心 中 的 爱 ∶ 钦 崇   在 万 有 之 上 、 光 荣   在 宇 宙 中 无 所 不 在 、 赞 美 那 临 在 我 们 内 心 深 处 或 在 圣 体 柜 里 的   , 并 想 到 我 们 无 论 在 哪 里 ∶ 在 房 间 、 在 工 作 时 、 在 办 公 室 中 , 或 当 我 们 与 其 他 人 一 起 的 时 候 ┅ ┅   都 与 我 们 在 一 起 。

「 你 应 全 心 , 全 灵 , 全 意 , 爱 上 主 你 的 天 主 。 」

此 外 , 耶 稣 还 教 导 我 们 另 一 个 爱 天 主 的 方 法 。 对   来 说 , 去 爱 意 味 著 承 行 天 父 的 旨 意 , 把 我 们 的 意 志 、 心 灵 、 精 力 及 整 个 生 命 都 交 付 在   的 手 里 ∶   完 全 地 把 自 己 交 付 了 , 为 能 实 现 天 父 给   定 下 的 计 划 。 福 音 让 我 们 知 道 , 耶 稣 经 常 并 且 完 全 地 转 向 天 父 的 慈 怀( 参 阅 若1 ∶18) 。   一 直 存 留 在 天 父 内 , 只 要 说   从 天 父 那 里 听 到 的 一 切 , 并 单 单 实 行 天 父 叫   做 的 事 情 。 但 耶 稣 对 我 们 也 有 同 样 的 要 求 ∶ 去 爱 就 是 要 不 折 不 扣 地 做 那 位 「 被 爱 者 」 的 旨 意 , 而 且 要 整 个 人 ∶ 「 全 心 、 全 灵 、 全 意 」 地 投 入 其 中 。 这 是 因 为 爱 并 不 只 是 一 份 情 感 。 事 实 上 , 耶 稣 也 质 问 那 些 只 用 言 语 去 爱 天 主 的 人 说 ∶ 「 你 们 为 什 麽 称 呼 我 ∶ 主 啊 ! 主 啊 ! 而 不 行 我 所 吩 咐 的 呢 ? 」( 路6 ∶46)

「 你 应 全 心 , 全 灵 , 全 意 , 爱 上 主 你 的 天 主 。 」

那 麽 , 我 们 应 该 如 何 生 活 耶 稣 这 条 诫 命 呢 ? 当 然 是 要 培 养 对 上 主 一 份 孝 悌 之 心 , 一 份 朋 友 的 情 谊 , 但 最 重 要 的 是 实 践   的 圣 意 。 我 们 对 天 主 的 态 度 应 该 跟 耶 稣 一 样 , 总 是 把 目 光 朝 向 天 父 的 慈 怀 , 去 聆 听   、 服 从   , 好 能 完 成   的 事 业 , 除 此 之 外 别 无 其 他 目 的 。 为 能 做 到 这 一 点 , 我 们 在 自 己 的 选 择 和 生 活 方 式 上 应 该 是 彻 底 的 , 因 为 我 们 对 天 主 不 能 够 稍 有 保 留 , 反 而 要 全 心 、 全 灵 、 全 意 地 爱   。 这 表 示 要 好 好 地 完 成 所 有   要 求 我 们 做 的 工 作 。 为 能 生 活   的 旨 意 并 使 自 己 与   的 旨 意 达 到 一 致 , 我 们 往 往 被 要 求 打 消 自 己 的 意 愿 , 并 且 牺 牲 我 们 心 中 与 目 前 一 刻 无 关 的 一 切 , 可 能 是 一 个 主 意 、 一 种 感 觉 、 一 个 思 想 、 一 种 欲 望 、 一 段 记 忆 、 一 件 东 西 、 一 个 人 ┅ ┅
这 样 , 我 们 才 能 专 心 地 履 行 目 前 一 刻 我 们 应 该 做 的 事 , 包 括 谈 天 、 讲 电 话 、 聆 听 、 帮 助 他 人 、 研 习 、 祈 祷 、 用 餐 、 睡 觉 等 , 并 能 专 注 地 生 活   的 旨 意 , 即 全 心 、 全 灵 、 全 意 地 把 每 个 行 动 都 满 全 地 、 完 整 地 、 完 美 地 去 完 成 。 心 中 只 怀 著 一 个 动 机 , 那 就 是 爱 。 以 致 我 们 整 天 在 每 一 个 时 刻 都 可 以 说 ∶ 「 是 的 , 我 的 天 主 , 此 时 , 在 这 个 行 动 中 , 我 全 心 、 全 意 地 爱 你 。 」 这 是 我 们 报 答   的 唯 一 方 法 , 这 样 , 我 们 才 能 说 我 们 爱 天 主 。

「 你 应 全 心 , 全 灵 , 全 意 , 爱 上 主 你 的 天 主 。 」

为 能 妥 善 地 生 活 这 句 圣 言 , 我 们 可 以 常 常 自 我 检 讨 , 看 看 有 否 真 正 地 把 天 主 放 在 我 们 生 活 的 首 位 。 那 麽 , 这 个 月 我 们 应 该 做 甚 麽 呢 ? 就 是 要 重 新 拣 选 天 主 作 为 我 们 唯 一 的 理 想 , 作 为 我 们 生 命 的 一 切 , 把   重 新 置 於 首 位 , 并 在 目 前 一 刻 完 美 地 生 活   的 旨 意 。 我 们 希 望 能 够 诚 挚 的 告 诉   ∶ 「 我 的 天 主 , 我 的 万 有 」 、 「 我 爱 你 」 、 「 我 完 全 属 於 你 」 、 「 你 是 天 主 , 你 是 我 的 天 主 , 我 们 无 限 爱 情 的 天 主 ! 」 。
卢 嘉 勒

本 月 圣 言 取 自2002 年10 月 份 生 活 圣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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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x987 于 30-4-2011 12:58 AM 编辑

允许我得罪的讲一句
如果神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人


所谓:相由心生
那代表‘神’自己也有‘人类’的七情六欲了


我相信有个‘力量’造人
但我绝对不相信‘他’是上帝
因为我相信每个人的身体里面,都有一个灵魂
那个灵魂才是真正的自己
就算有天死了 (也就是身体坏了)
他的灵魂绝对存在
所以,古人才会叫做‘过身’(当时佛教还未诞生)


‘过身’的意思就是灵魂的家(身体)已经用久坏了
所以里面的主人(自己的灵魂)
必须搬家 (就是等机会再投胎转世)


除非修行到某个境界
心灵自在
就不需要有身体控制住灵魂了
换句话说,可以当神仙了


要不然灵魂想到什么就是做了
非常危险
想到爱吃的,灵魂就马上乱飘,想去找那个食物
想到美女,灵魂又再乱飘
想到讨厌的人,灵魂又再不安定的票
所以
身体就是能让‘灵魂’有个定位
才能方便修行


但如果到死的那天
那个人还是很多欲望(也就是罪性)
根本不合格当神仙
也就是没资格自由翱翔,在宇宙飞来飞去
因为灵魂还那么不安定
如果允许乱飞就天堂大乱, 宇宙大乱


就有如你的家有座心爱的花园
如果任由调皮的小孩进去
没多久你的花园可定完蛋


上帝会创作灵魂吗 ?
或许真的有上帝
但我个人不是太相信
到底谁创作人和动物的灵魂,根本无从考究


人类从旧石器时代开始,还没有文字
一直到新石器时代,用象形文字
你们说,在这漫长的百万年
有可能写出‘创世纪’吗 ?


很抱歉
我完全相信是‘不可能的’
我怎样都无法相信‘创世纪’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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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9: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创世纪,是摩西写的。在摩西时代以前,就有了法典。

人,是不可能成为上帝/神,因为人与神的本质不同。

人死了,就要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审判,而耶稣基督就是救主。人死了,必定受到上帝的审判。上帝是公义的,人死了不可能飘来飘去,说:再回来这个世界再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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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6: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________^

「一位童女將懷孕生子,人將稱他為厄瑪奴爾」。(依七14)
「弟兄」一词在犹太人中除可指同胞兄弟外,也可指「堂兄弟」和「表兄弟」(见肋10:4),甚至泛指同祖兄弟(见列下10:13),甚至侄儿(见创13:8及29:15)。
所以,这弟兄一词是不足以推翻圣母的童贞论的。。。
^________^ 发表于 23-4-2011 01:57 PM


讓兄久等,甚感歉意。今日稍得閑暇,即與兄討論此問題。

論到馬利亞是否永遠童貞,就讓我們回到聖經本身來看:

首先,馬利亞童貞女懷孕是無可置疑的,因有舊約明確預言,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賽七14)。也有創世記三章十五節:『女人的後裔要傷你(蛇)的頭』的預言。這些預言都在新約得着應驗(路一27,太一18~20)。她的丈夫約瑟,在耶穌出生前未和她同房也是明言記載(太一25)。路加二章23節說主耶穌是馬利亞『頭生的』(參讀出十三2),同時,路加二章7節說主耶穌是『頭胎的兒子』--從這兩節經文來看,就證明在主耶穌出生之後,約瑟和馬利亞有夫妻的關係,並且有其他的孩子陸續生出。『頭胎的兒子』(路二7)一詞,原文是Prototokos(羅八29,西一18,來一6,啟一5),也可譯為「長子」(first born)。這個字與路加二章23節『頭生的』(open the womb)不同,「頭生的」不一定有後面跟着生出的,只重在他的「頭生」,也許是獨子。但『頭胎的』、『長子』(prototokos)就必是後面有陸續生出的。至少要有個「次子」才能被稱為『長子』。在屬靈一面,羅馬八章29節說祂『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表明祂有許多弟兄(約二十17,來二11~12);若祂沒有眾弟兄,祂永遠只能被稱為神的『獨生子』(約一18),不能被稱為「神的長子」。我們敬拜父,祂不僅有『長子』,也有「眾子」,叫祂得榮耀。同樣的,在肉身一面,主耶穌能被稱為『長子』,祂就必定有弟妹了。

兄說,主耶穌的兄弟姊妹是堂、表兄弟姊妹--弟就不這麼認為。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何與主耶穌有親戚關係的施洗約翰(路一36),不被稱為『主的兄弟約翰』?而雅各卻被稱為『主的兄弟雅各』(加一19)?另一種說法,就是『這些兄弟姊妹都是年老的鰥夫約瑟所帶來的』,這種說法也站不住腳,因為這樣一來,主耶穌就不會是『頭胎的兒子』或『長子』,祂應該是「老么」了。

另外,馬可六章3至4節說:『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祂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裏麼?......耶穌對他們說,先知除了在本地、親屬並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這裏清楚用了三個詞:『本地』、『親屬』、『本家』。如果他們都是堂、表兄弟姊妹,就只能是『親屬』而不是『本家』,這樣『本家』只剩馬利亞一人了(耶穌傳道時恐已喪父),而馬利亞竟然藐視祂、不尊敬祂,這和馬利亞的性情不相合。聖經確實記載祂的兄弟們藐視祂、不信祂(約七3~5),指明『本家』乃指從馬利亞所生的主耶穌肉身的弟弟妹妹們。

還有一種說法,就是馬利亞從未與約瑟同房。若是這樣,便是視婚姻為不潔。從馬利亞生耶穌滿了潔淨的日子後,約瑟又活了多久,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知道,至少有十二年的時間他是活着的(路二41~51)。這十二年中他們卻沒有夫妻正常的關係,這絕非常理。這也與聖經不合,因為婚姻是神聖的,是神所命定的(創二24),禁止嫁娶反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3)。若守身使人更為聖潔、更得勝、更蒙神稱許,則以諾就不會被取升天(創五21~24),挪亞定規不是義人(創六9~10),亞伯拉罕不能是信心之父(羅四11~12),彼得不能贏得冠冕(太八14,林前九5),百基拉、亞居拉也不算得勝(羅十六3~4)。

兄弟,你看,耶稣在临终前把他的母亲交给他的门徒,这个就足以证明耶稣是玛利亚唯一的儿子。。。而当耶稣升天后,玛利亚再也没有其他的孩子来看顾她了。。。这就是为什么耶稣把她交给他的门徒,并让她当门徒的母亲。。。
^________^ 发表于 23-4-2011 01:57 PM


因着主耶穌的弟弟妹妹們藐視祂、不尊敬祂、不信祂(可3~4,約七3~5),他們就不會像主的門徒那樣一直緊緊跟隨着主。因此,當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祂肉身的弟弟妹妹們都不在祂身邊並不奇怪。至於主耶穌升天之後,馬利亞的其他孩子有沒有來看顧她,就不知道了,因為聖經沒有記載。因着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馬利亞的孩子們沒有一個留在身邊(因着藐視祂、不尊敬祂、不信祂-可3~4,約七3~5),因此,主耶穌就把祂母親交託祂門徒(約翰)看顧,並接她到自己家裡去(約十九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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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8: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x987 于 30-4-2011 09:09 PM 编辑

人不能成为神仙
那是‘西方经典’给的知识
不是我们华人的知识


但以现在这个时代
两个知识都只属于神话
要信者信
不信者不信


而我自己,就以自己的逻辑分析


假如以西方(圣经,古兰经,犹太教,等等)
人不可能成为神
代表人根本不可能回天堂 (天国)


就有如一个‘幼儿园’小孩
绝对是不可以读大选
除非有天他长大
而且还有pass中五的考试


所以
假如以西方的定位
就是说人永远不会长大,永远没资格读大学


我们中国人有句俗话 :
圣人本由凡人做,只怕凡人心不坚

圣人,就是未来死了能成就神仙的凡人


而魔也是凡人做
就算有宗教信仰,搞圣战
死了肯定成为魔界的一份子
灵魂长期带有嗔恨,毒辣


但不是没有救
只要有天‘他’愿意反省
重新接受‘天律’惩罚他自己做过的错
然后才有机会再投胎为人
虽然可能性不大

大家不好以为能成‘魔’者
是那些杀人放火的大坏蛋
不是
反而是有宗教信仰的
精通宗教经文
但后来发觉任何宗教的信徒
也一样互相利用,
然后自己的心念以为自己是最善的
瞧不起世界任何一个人

有一部港剧就是这种状况的最佳写照
我已忘了戏名
那角色是‘万梓良’主演的
本来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但就是太好,太急于帮‘被害的人’向坏人讨回公道
最后自己走火入魔,变成精神有问题的人
事情闹到国际法庭
但国际法庭也无法审判他
因为他讲得井井有条, 没有法律漏洞可以下判他
所以只能长期扣留他


这就是‘魔’的定位了
魔绝对不是坏的
整个世界,整个宇宙空间,并没有任何‘魂’是绝对坏的
没有‘混’的本性是无缘无故坏,
没有无缘无故想杀人的魂


‘魔’会坏
一定有个‘因’


假如上帝故意创作魔来扰乱
很得罪的讲一句
上帝自己也有魔的本质
所以他才会创造‘魔’
那根本不符合逻辑
‘魔’绝对不可能无缘无故诞生的


就算畜生
也不会无缘无故攻击人类或其他动物



講回审判
为何我那么肯定那些以宗教名份搞圣战的人
有很大的可能性死了进入‘魔界’
因为他们的道理没有错
如果是基督教徒,应该很了解回教
因为两个宗教的‘教义’相差不远


回教说,假如整个世界跟随上帝的路 (也就是全人类割皮入回教)
这个世界将会天下太平
所以那些不听话的,也就是Kafir
全杀死了就天下太平


基督教也有极端的是有这种观念

全世界的独裁者也一样
包括希特勒
其实如果有研究希特勒的心路历程
他其实是一个内心很伟大的人
本来他的本性非常善良
甚至时常忧愁和愁善感
他一心一意要帮助自己的民族


毛泽东的文革出发点也是好的
消灭所有贪官,禁止各搞门派来分歧百姓的理念
假如百姓各坚持自己的要求
国家不就大乱


所以
天律的审判 (也就是西方说的上帝的审判)
是绝对有情有义的
绝对不可以乱判人下地狱受惩罚


天律的审判
和‘人间法律’审判的不动点就是 :


天律,是审判那个人的心
人间法律, 多数以证据来下判


所以
那些搞圣战的,出发点根本不坏
他在判官的面前讲得井井有条
判官根本不可以随随便便给他下地狱,
这样是不符合‘天律’程序


唯有像‘万梓良’主演的那部港剧
放在另一个‘地方’
在那部港剧,万梓良虽然被囚禁,但他却永远没入狱,
因为法律讲不过他


同一个道理
‘魔界’就是这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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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9: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魔界’绝对不是地狱
里面没有刑法
只有类似‘lord of the ring’  里面的 mordor
因为个个坚持己见
时常互相吵架,没法好好商量
严重的话,就打斗
也就是不同信仰的信徒打起来
由于没有身体,只有灵气,所以永远打不死
只有痛苦的晕过去,醒来又再闹


‘他们’要解脱
除非有天他愿意改过自新
再接受天律,下地狱接受他该接受的刑罚
然后刑罚几十年过后
再度投胎转世为人
重新开始

(地狱的刑罚,其实也是要把心灵的罪性降服)

例如 :
沉迷黄片的,罚以针插眼球
爱讲是非的,罚割舌头
沉迷Disco吃摇头月跳舞的, 罚下滚烫地板


这些的目的
都是为了以后‘他’再投胎做人不敢那么容易犯上
但无可否认,是无法连根拔起
除非他能认识真正的真理,了解自己
才能自在的不担心自己的罪性会乱发作


其实很容易
但却只怕有心人


所以
非常抱歉的讲一句 :


罪性绝对不是用什么水,或是耶稣的血可以洗得去的
因为‘罪性’就是所有灵魂的一部份
除非是无灵魂无感觉的草木


计算真的有耶稣,上帝
‘它’如果是个有感觉,有思想的物体
也肯定会有‘人类’灵魂里面有的一切


假如说‘神’不同本质
那代表‘神’和草木,石头,金属 。。。是没差别的了


所以
不管任何‘西方宗教’的信徒
请自己分析,到底你的神,是有感觉,有思想的
还是没有 ?


如果有,‘神’就和人,动物同一组
如果没有,‘神’就和石头,水,金属,花草同一组


这问题问你自己,不用在圣经找,
因为是你自己的逻辑分析,圣经是无法帮你找答案的
你自己要信‘有’
还是‘没有’
是自己私人的问题
就有如你自己的嗜好,凭自己的感觉选,不是圣经,牧师神父Ustaz帮你选的


如果有,就代表‘神’是有灵魂的物体
只是和动物不同的是,他会理智的分析事情黑白
和人不同的是,他已经进步到可以自在的降服罪性(七情六欲)


他们能成为‘神’
因为他们‘有信心’自在的控制自己的性情
不给他变质成为有罪
能用‘中庸之道’来调整性情
日子久了,就自然成为圣人,进入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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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zx987

圣经没有提到人可以成为神,西方也没有什么宗教可以产生,更没有什么宗教经典可以谈。神话,与神的话不同。神话可以很不逻辑,但是神的话是需要人类谦卑来学习的。


人不能成为神,也因自己的不圣洁而不能上天堂。天堂,就是与上帝同在。基督徒因耶稣基督为人类赎罪而能够得到上帝的赦免,将来与上帝同在。不论一个人再怎么追求圣洁,一定不能成为神,实际上基督教也没有要求人类要成为神。单单有自我的反省,而没有无罪的基督作为赎罪祭,自我反省还是自我反省而已,每个人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罪的工价乃是死,是永死,绝无轮回。


拥有真理者,不必看不起他人,因为真理本身将会推翻伪理。但是伪理被推翻的时候,往往会认为真理很骄傲。


撒旦,乃是天使的堕落。道德,需要自由意志。万不能把自由意志的后果也当作上帝的属性。会发生车祸的汽车,不代表汽车厂所制造的汽车是不完美的。


基督教的十诫中包括不可杀人,圣战绝对不是肉体的争战。但不代表回教教义与基督教差不多。基督徒不必杀死非基督徒,因为没有人可以知道他信不信主,这是基督教与回教不同的地方。希特勒杀死人不因为信仰的问题,而是种族的问题。毛泽东提倡共产主义,但是世界上所有实践共产主义的国家都会破产。




上帝审判世人,是绝对的公义,没有人死后还可以跑到人间作弄人,也不是逃到那个地方躲起来。上帝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没有人可以逃脱。然而,上帝也是慈爱的,他差遣了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作为赎罪祭,代替人类的罪恶而被钉在十字架上。当上帝审判之日,没有人可以有借口说不知道,因为上帝也透过人的良心来审判自己。




搞圣战的,如果是杀人,这是违反了上帝创造人类的原意。然而,基督徒应该每日要发起圣战,战胜自己的旧我,世界的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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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俺始终认为,天主教徒的灵修与道德修养是耶教中最好之一。这是一些新教徒永远比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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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zx987

撒旦,是真实的,美国就有撒旦教徒。把撒旦当作虚假的,也是撒旦的手段之一。


上帝在审判之日,是把撒旦丢去火湖,这是没有办法在这个时候所了解。若一个人没有从上帝来认识而宣称已经了解了世界末日,这很奇怪的,因为这不是在人理性的范围。人不必打打杀杀,但是灵界确实有争战。然而,堕落的天使,上帝不拯救,将来必定永死。


罪恶,不是为了要恐吓他人,而是一种警告,一种宣告。世人会埋怨上帝提早宣判一个人是罪人,但是不会埋怨医生说一个人患上癌症,这显示人类是有罪的倾向,时常都在犯罪。


罪,不是另一个人所可以担当的,因为另一人也有罪,正所谓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但是,经过考验的耶稣基督,无罪的上帝的儿子,只有他能够担当我们的罪恶。所以我们应当信靠他。


有思想,有感觉,不代表等于拥有神的本质。上帝拥有创造的本质,而人类无法创造物质。人无法慢慢修,慢慢练,突然间在某个时刻成为神,拥有创造物质的能力。这是不可能的。信就有,不信就没有吗?不管你信不信,我国首相乃是纳吉,纳吉不因为你信而成为首相,不信而不是首相。所以,上帝的存在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而是是不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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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KhunKaew

所以这始终是你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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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hunKaew

所以这始终是你的认为。
翻转全球 发表于 30-4-2011 11:42 PM



是的,新教徒要对号入座,俺乐见其成。俺要你回答的问题,你找到答案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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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1 12: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新教徒要对号入座,俺乐见其成。俺要你回答的问题,你找到答案了没有?
KhunKaew 发表于 30-4-2011 11:46 PM

这不是对号入座的问题,而是探讨你认为的问题。

我不知道你所谓的问题是什么,真的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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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1 09: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对号入座的问题,而是探讨你认为的问题。

我不知道你所谓的问题是什么,真的抱歉。
翻转全球 发表于 1-5-2011 12:06 AM



这是有人要对号入座的问题,不是俺认为不认为的问题。再说俺认为什么,阁下无权过问。

上次怎么不回答关于你们将旧约中的7卷书从圣经中丢掉的问题?是忘记了,还是找不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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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011 10: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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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兄久等,甚感歉意。今日稍得閑暇,即與兄討論此問題。

論到馬利亞是否永遠童 ...
freeman_long 发表于 30-4-2011 06:22 PM


猶太人和異端者詆毀瑪利亞終身童貞的企圖=)

我不是很认同您的看法。。从圣经找出圣母的永远童真是不对的。。。你要知道,整部圣经的重点是讲究天国的来临,和救世主的救恩。。所以,这并不奇怪圣母玛利亚很少出现在圣经里。。。
你这个看法并不是现在才有的。。。这个否认玛利亚童真的说法已经产生于4世纪。。。
人到至今,这一群尝试否认玛利亚是圣经中被卷选的哪一位来支持他们的犹太论点。。。
很简单,很逻辑,圣母玛利亚并不可能产了耶稣后就过着没有圣洁的生活。。。
你从那里一点来证明他的兄弟的存在呢?就凭那‘兄弟’一词?哈哈。。。是否也太草率了吧?哈哈。。。
你的召会确定传承了教会所有历史的文献吗?从最古老的教会也就是(天主教会与东证教会)至今任然承认圣母玛利亚的童贞。。
如果说,圣母不是一位很有圣洁的女人,宗徒们会这样爱戴这位母亲吗?
有时候,在我们找寻一些事实时,逻辑思维是很重要的。。。
你觉得是这样吗?因为主耶稣知道他的兄弟并不爱护这位母亲而把她交给门徒吗?
“女人,看,你的儿子。。看,你的母亲”。。这已经是一个很明显的一句话,耶稣把圣母交给我们,要我们世世代代称她为我们的母亲。。

东正教的立场

四世紀的一個講授錯誤道理的教師赫爾維狄烏斯(Helvidius)說:就如在基督生前生後的許多其它人一樣,「瑪利亞生了耶穌後,與約熙福同居,並由他生養了子女,福音中稱他們為基督的兄弟姊妹。」但是「直到」一詞並非指瑪利亞保持童貞直到某一時間。「直到」一詞以及與此相似的其它詞語經常是指永遠。聖經中這樣論及基督:「在他的時日,正義普照,永享和平,直到月亮失光。」(聖詠71:7)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等到世界末日月光不復存在時,上帝就不再是正義的了,確切地說,上帝的正義將凱旋得勝。經上說:「因為基督必須為王,直到把一切仇敵屈伏在他的腳下。」(致科林托人書一15:25)這是什麼意思呢?難道等到主的仇敵都屈伏在他腳下後,他就不再為王了嗎?聖王達維德(大衛/達味)在第四篇登聖殿歌裡說:「像婢女的眼睛注視主母的手,我們的雙目也同樣仰望著上主、我們的上帝,直到他憐憫我們為止。」(聖詠122:2)難道先知在未獲主的憐憫前仰望主,獲得主的憐憫後就轉而注視下地嗎?(蒙福者耶若尼默,《論榮福瑪利亞的童貞》)救主在福音中對使徒們說:「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特泰福音28:20)照此說來,難道今世終結以後,主將離開使徒嗎?那麼,當使徒們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時,他們卻不能承受所應許給他們的與主的共融嗎?(蒙福者耶若尼默,同上)

  同樣,將基督的兄弟姐妹看成他至聖的母親的孩子是錯誤的。「兄弟」和「姐妹」這一稱呼有好幾種不同的意義。它們指人與人之間或者靈性眷屬之間的某種密切關係,有時是從廣義上講的,有時則是從狹義的角度上講的。無論如何,假如人有共同的父母,或只是同父或同母,人們就稱他們為兄弟及姐妹。假如他們的父母的一方去世,而另一方又再次結婚,那麼他們與繼父或繼母的子女也稱為兄弟姐妹。假如雙方父母為至親,則他們的子女之間亦稱為兄弟或姐妹。

  福音中,看不出耶穌的兄弟是他母親的孩子,人們也不這麼認為。相反,據傳雅科弗以及其它主的兄弟是瑪利亞的未婚夫約熙福的子女。當約熙福與瑪利亞訂婚時,他的前妻已死了。(塞普路斯的聖埃彼法尼)同樣,基督母親的姐妹,即那與聖母一起站在耶穌的十字下的革羅罷的妻子瑪利亞(約19:25),也生有子女。由於聖母瑪利亞與克洛帕的妻子瑪利亞間的親屬關係,革羅罷的妻子的子女完全可稱為主的兄弟。主在臨死前將他的母親托付給他的愛徒約安,這一事實清楚地證明了那些所謂的主的兄弟姐妹並非聖母所生。假如聖母還有其它的子女,主為什麼要這樣做呢?聖母的子女自會奉養她。耶穌的養父約熙福的子女並不以為他們有奉養他們的繼母的義務,至少他們不能像對親生母親那樣地奉養聖母,因此,對聖母來說,約安是最合適的人選。

  這樣,經過仔細地研究聖經之後,很明顯,反對瑪利亞終身童貞的根據是不堪一擊的。凡不願遵從教會的訓導,卻傳授這一異說的人將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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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011 10: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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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胎』未必表示後面還有,不是嗎?只生一個,也叫頭胎。最起碼基督教不能說我們的是錯。」
我聽說「頭胎」(英文:the child that opens the womb)在猶太人的習慣上,跟生了幾個小孩沒有關係的。就算只生了獨子,按照他們的習慣,還是叫「頭胎」。

freeman_long 发表于 30-4-2011 06:22 PM


「『頭胎』未必表示後面還有,不是嗎?只生一個,也叫頭胎。最起碼基督教不能說我們的是錯。」
我聽說「頭胎」(英文:the child that opens the womb)在猶太人的習慣上,跟生了幾個小孩沒有關係的。就算只生了獨子,按照他們的習慣,還是叫「頭胎」。

四福音記載耶穌出生的只有馬太和路加。其中說到『同房』一詞的只有馬太,且原文是: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兒子(有古卷: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太1:24-25--
這段聖經沒說約瑟在聖母馬利亞生了耶穌後與她同房,更不能證明他們之後有生孩子。


聖經並沒有經節直接支持耶穌是獨生子的信理,或許的原因是當時大家都知道,又何須再強調?因為聖經沒明說就表示沒有嗎?

好吧!我們就來找些聖經經句,去推敲出耶穌到底有沒有兄弟。
從路加福音二章41-51節中,耶穌12歲與父母到聖殿,並未記載耶穌還有其他兄弟。或許這並不足以證明耶穌沒有其他兄弟,且馬太13:55-56中說:『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他母親不是叫馬利亞嗎﹖他弟兄們不是叫雅各、約西(有古卷:約瑟)、西門、猶大嗎﹖他妹妹們不是都在我們這裡嗎﹖』這是基督教挑戰我們時最常用的經節。

既是如此,我們就看馬太27:56:『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和約翰福音19:25:『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

我們可以合理的推論,耶穌時代馬利亞一定是個菜市場名。耶穌的母親叫馬利亞;小雅各、約西的也是;馬可的母親;抹大拉的馬利亞;馬大與拉撒路的姊妹,全都叫馬利亞;保羅在羅馬也碰過一個馬利亞(羅6:16)。這些馬利亞中就有一個是馬太福音13章裡面那四個被稱為耶穌兄弟中的兩位的母親,她是革羅罷的妻子,卻不是聖母馬利亞。我們也知道十字架下的女人中,就至少有三個馬利亞:耶穌的母親、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革羅罷的妻子。而約翰卻沒把抹大拉的馬利亞寫出來,卻稱其為『祂母親的姊妹』。但此兩位馬利亞並無親戚關係卻被稱為姊妹。所以,希臘文中的兄弟或姊妹(以下只以兄弟概括),除親兄弟外,表兄弟、堂兄弟,甚至無血緣關係卻有特殊友誼如師徒等,都可以叫做兄弟。這也是希臘文的結構,就像英文並沒有堂兄弟與表兄弟之分一樣。我們不也稱彼此為兄弟嗎?未必要加個『主內』吧!我們也可以合理的相信,馬太13章指的四位耶穌的兄弟,兩位已經找到真正的母親,另兩位也就不一定要是耶穌的親兄弟了,不是嗎?何況還被擺在後面。

再者,耶穌若有親兄弟,為何在十字架上祂還要多此一舉的把母親交給約翰?耶穌是猶太人中的正港猶太人,絕對遵守十戒克盡孝道。若他有親兄弟,又何需擔憂母親在祂走後沒人照顧?

結論雖不能證明聖母終身童真,至少可以確定耶穌沒有親兄弟是有聖經根據的。『頭胎』未必表示後面還有,不是嗎?只生一個,也叫頭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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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1 1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5-2011 10:04 PM 编辑

回复 26# ^________^

其實,我們不必為這些“無窮的家譜”爭論個不休,因為這等事只引起辯論/爭論,對於神在信仰裡的經綸並無助益(提前一4)。我們該把時間花在對主基督耶穌之認識上,因為祂才是神所賜給我們享受的那位,祂有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叫我們可以共同領略祂的長、闊、高、深,以及祂那超越知識的愛-這才是神在人身上的心意,也是聖經的主幹,其他的事,如“無窮的家譜”,連旁枝末節也沾不上。因此,弟與兄關於『馬利亞姊妹到底有多少個孩子』之問題的討論即到此為止,請兄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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