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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散文集---不如,你送我一场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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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时的一只皮箱
女人搬到男人家里或跟男人同居,一天,缘尽分手,总要收拾包袱黯然离去。到了这一天,你会用一只怎样的皮箱把东西带走?曾经见过一个女人,离开男人的家时,是用一个回乡客专用的红白篮胶袋收拾东西离去的,这个背影,多么糟糕!朱自清的一文,全凭爸爸那个感人的背影才能唤起游子的内疚。女人黯然离去,当然也要在自己仍然爱着的男人心中留下倩影,唤起他对你的回忆。
即使天生丽质,倩影还是要经营的。
收拾包袱离开时,红白篮胶袋固然不能用,“X秀丽”之类可以拖行的皮箱也不应该是你的选择。可以拖行的行李,就不能显出沉重。
要带走离开的沉重,首选就是一个要用手挽着的皮箱,最好是优质软皮的。
女人挽着一只皮箱,肩膊微微倾斜向一边,差一点就负荷不来,却仍然昂首阔步,头也不回,这个落莫的情景,是女人最后的尊严。
至于空出来的一只手,切忌拿着毛公仔,最好是拿着一件长外套、一顶帽子或一个相架。
那只手挽皮箱从同那一刻开始就要放在家里,让他知道你随时可以潇洒地离开。
一只适当的皮箱不可能挽回男人的心,却你挽回你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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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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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女人的行李
女人与男人同居,一朝情变,女人被“劝谕”离开或自行引退,该带走甚么呢?不带走一片云彩,固然潇洒,但是同居的日子愈久,身外物愈多,总不能一一舍弃。曾经见过一个女人,在分手后的某一天,趁着男人不在家里,召来一辆货车,把属于自己的财物愤然搬走。
她的财物包括熨衫板、垃圾筒、煮食炉、真空褒、平底镬、餐桌、电视机、浴帘和放在门口的一张地毯,这些都是同居之后她买回来的。男人回到家里,差点以为贼人光顾。
拿走自己买的东西,也许只是要泄心头之愤,但是连垃圾筒也不放过,未免小家子气。
分手就是一出戏的结局,这一幕,怎可以轻率?
甚么该带走,怎么不该带走,正是失恋女人表现智慧和风度的时候。
家居和家庭用品,不宜带走,两人合资买的东西,未经同意,也不应该带走。
衣服不必统统带走,尤其是他送的那些。但是内衣裤、亵衣、腰封、矫型内衣之类,千万要与一件不留。内衣裤关乎女人的尊严,怎可留下?卫生巾、卫生棉条,当然也要带走,难道留给他用?况且把卫生巾留在一个已经不爱你的男人家里,太没仪态。
至于他送给你的手表,留在餐桌上好了,他说过永远爱你,时间可以证明,今天他违背承诺,就把手表还给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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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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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人坐的士
一个人坐的士,不外这几个原因。
一、赶时间。
二、太夜了。
三、目的地很难找。
四、没有别的交通工具可以到达。
五、疲倦。
六、心情不好。
为头五个原因坐的士,路途遥远的话,眼看咪表像心跳一样快,也许有些肉刺。
因为心情不好而坐的士,才不理会咪表跳多少。
早上上班,心情不好,地铁站近在咫尺,也宁愿挥手叫一辆的士,立刻钻进车厢,做个孤独的人。心情好,才有兴趣欣赏地铁风光,引耐列车一站一站的停下来。 刚刚跟男朋友分手,从他家里走出来,哪管是从铜锣湾到天水围,也亳不考虑地跳上一辆的士,反正我喜欢,反正已没有甚么值得留恋。跟男朋友在街上一辆的士难道还要委屈自己去等隧道巴士回家吗?目睹心爱的人跟另一个人亲热,当然也是急急地逃上一辆的士,良久说不出要去哪里。
受了挫折,万念俱灰,疲倦得不想走一步路,也唯有窜进的士车厢里,请司机随意的开往一个地方。
有时候,甚至只是为了听收音机里一首未播完的歌,请司机再绕几个圈子。
所以,在这个都市里,的士上常有流泪的、掩面痛哭的、独自神伤的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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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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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很多书又怎样?
受了爱情重伤的男人,愤愤不平地说:“我读过很多书,她怎可以这样对我?”
一个人受个多少教育,跟他会否失恋有甚么关系?如果多读书就不会失恋,很多人都肯多读点书。
多读书不代表会发达,也不代表会人见人爱。
你上不到巴士,会不会大叫:“我读过很多书,我为甚么上不到巴士?”
读书和恋爱根本就是两码子事。
一个有大学程度的人,跟一个只有小学程度的人,一样都会给人抛弃。分别只是前者觉得“我读那么多书,为甚么失恋?”后者却说:“我读书少,活该失恋。”
他不爱你,你是博士又怎样?你读医,在医科上失误。你读法律,技不如人。你读艺术,却一点艺术细胞也没有,那么你的确是辜负了你所爱受的教育。然而,世上并没有一科叫恋爱,你又不是恋爱博士,失恋有甚么稀奇?富有的人也会失恋,不过他们可以恋爱多几次。知识分子也会失恋,不过他们会把失恋美化。爱情最公平,人人有机会被抛弃。
你可以说“她怎可以这样对我?”,但别说“我读过很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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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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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场好市民
成龙的新片叫,于是“一个好人”突然流行起来,我们一时想不起对某人的评语,便说他是一个好人。 心地善良是好人,温柔敦厚是好人,为人设想是好人,不做坏事的,也是好人,然而没甚么优点的,也是好人。
女人拒绝一个男人的追求,通常委婉地跟他说:“你是一个好人,可惜我对你没有那种感觉。”
被说成是好人的男人,残酷点说,就是没有性格,女人为了令他优雅地下台,唯有礼貌地称呼他做“一个好人”。
女人喜欢你,嘴里说“你真是一个坏人”,她还是会投怀送抱的。
男人拒绝一个女人的追求,也会委婉地跟她说:“你是一个好女孩,我不想负累你。”
为了令她下台,男人只好承认自己坏,一个坏男人,配不起一个好女孩。
如果他喜欢她,即使她多么纯良,他也有本事将她教坏,相反,无论她有多么坏,他也心甘情愿给她负累。
老人家给人称赞是一个好人,那是一种赞美。尚在情场打滚的人,给人称为“一个好人”,绝对是嘲讽。
谁要做情场上的好市民?情场上的一个好人就是情场败将,回去收拾包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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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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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温暖的背脊
据说最甜蜜的一种拥抱是面对着,一头栽进他怀抱里,静静地倾听他的呼吸和心跳,在那熟识的韵律里寻求安全感。
然而,最诗意的拥抱,可能是站在个子高大的他背后,把手伸到前面抱着他的小肚子,脸贴着他坚实的背脊。这样的话,可以背着他垂泪,可以不用望着他,却感觉到他的存在,可以站在他后面,由他去挡着世上一切的风雨。
你最常使用的是哪一种姿态?一个有夫之妇来信说,在她结婚后的几个月,她爱上了公司里一个一直跟她针锋相对的男同事。他有一个小肚子,他有一个很温暖的背脊,他曾送她一个音乐盒。
但是,三年以后,为了孩子,他向她提出分手。她三番四次要求复合,他拒绝了。
她不明白,他为甚么给了她希望,又令她失望。她说,他有一个温暖的背脊,她怀
念那个背脊。
这个女人必然也曾经从背后抱着她的男人吧?他温暖的背脊,曾令她背叛另一个男人。
这两个人,同时背叛自己的另一半,然后有一天,男人醒悟了,叫女人放手,女人还可以不放手吗?男人的背脊虽然温暖,却是属于另一个女人和孩子的。
女人只能怀念他背部的余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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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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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天
男人跟女人同居了十年,结婚三十四天以后,女人另结新欢,向男人提出离婚。
男人悲痛地说:“才不过三十四天,三十四天她就变心了。”
如果不爱你,三十四天和三十四年有甚么分别?如果她跟你一起三十四年才不爱你,不是更难受吗?“不。”男人说:“如果有三十四年那么长,还比较好受。”
无法接受,只因来得太突然,和时间无关。
一段三十四年的婚姻破例了,我们觉得惋惜,却也相信人生就是这样。
一段三十四年的婚姻破例了,我们却呼天抢地。这不也是人生吗?长和短毫无意义,爱与不爱才有意思。
我只想告诉男人,一段三十四天的婚姻变成这样,问题绝不在这三十四天,而是三十四天以前那十年的同居生活。
不要自欺,那十年也一定有很多问题,只是,男人不察觉,也不承认,女人拖拖拉拉,将将就就的结婚,以为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
婚姻从来不能用来挽救一段破碎的爱情,破碎的爱情只能得到破碎的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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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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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诺言
一个男人说:“不是我的诺言不兑现,而是时间和环境改变得太快,出乎我意料之外。”
他到底知不知道甚么是诺言?能够因为时间和环境改变而作出相应改变的,还算是诺言吗?诺言是我答应过你的事,即使时间、环境、所有客观的因素改变,我依然会付诸实行。
正是我们知道许多事情都会改变,有那么一天,环境、际遇、你和我,都会改变,所以我们才需要诺言。
诺言是用来跟一切的变幻抗衡。变幻原是永恒,我们唯有用永恒的诺言制衡世事的变幻。不能永恒的,便不是诺言。
随时可以改变的那些,不是诺言,是对策。
连甚么是诺言也不知道的男人,当然不可能遵守诺言,也不配许下诺言。
为甚么一对夫妻要在教堂里许下诺言:“无论环境顺之逆,无论疾病健康,我都会爱你”?最深沉的情意,最伟大的奉献,是与世上一切的变迁抗衡。
今天我答应你,无论将来世界变成怎样,你变成怎样,我仍然会像今天这样爱你。
所有的盟誓都应该是这样,而不是此一时,彼一时。
诺言是很贵的,如果你尊重自己的人格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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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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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风露立中宵
一位署名“一个曾坐在电单车尾的女孩”来信说,为了爱情,她曾经不顾危险坐在男人的电单车尾。
初约会时,他知道她不喜欢他开电单车,所以每次见面,他都先把电单车泊在一个地方,再与她乘搭另外一些交通工具。
一天晚上,因为太夜了,她第一次坐在他的电单车回家,然后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他们相爱的时候是在冬天,每天晚上,遥遥长路,她坐在电单车尾,被凛冽的寒风扑面吹来,不知病倒了多少次。为了爱情,她心甘情愿忍受刺骨的寒风。
这段恋情在无法形容的哀痛下分手,事隔多年,每当在街上看到一男一女骑在电单车上,这个曾经坐在电单车尾的女孩,总是又羡慕又妒忌。
每当听到关于电单车的意外时,她总会很紧张地看看会不会是那个她仍然深爱着的男人出事。
她问:“我很傻吗?”
痴情和傻,有时候只是一线之差。
唯一能令你痛苦的人,也就是那个能令你快乐的人。
“为谁风露立中宵?”寒风雨露,只要与心爱的人一起承受,也是一种温暖。
曾坐在电单车尾的女孩,从今以后,不要单单留意骑电单车的男人,也许,离别之后,他已经放弃了他的电单车,作为对你的怀念。
如果他曾经像你爱他一样的爱你,他会的。
好些原则,我们总是在分手之后才愿意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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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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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不过是甜品
宝咏琴女士在电视访问中说:“不再相信承诺了,比方大家说过如果将来我们赚到一层楼和一百万,我们就这样这样.....但是,甚么都会变的,太多事情会改变,不如不要再有承诺。”
过来人有切肤之痛,可以理解。只是,每一个矢誓不再相信承诺的人,再投入恋爱时,也会忘记了以前的痛苦,再要求承诺。
相信承诺并没有错,错只错在以为承诺是正餐。
爱情里的承诺不过是甜品、下午茶、零食、消夜。没有了这些,生活便显得单调。
譬如甜品,明知无益,我们还是想吃。看到这一天阳光普照,明知要工作,我们还是溜出去享受一顿美好的下午茶。明知许多事情都会改变,我们依然相信他许下的,像甜品一样诱人的承诺。
我们想要承诺,不过因为贪婪。
一个只吃正餐,不吃甜品,不吃零食,不肯浪费时间享受一顿下午茶的人,必然是一个乏味的情人。然而,把甜品当饭吃,早晚会变成痴肥。把零食当正餐,会营养不良。
爱情里的海誓山盟不过是正餐以外的小吃,我们觉得失望,因为我们被爱时以为这些山盟海誓不过是正餐,受伤害时以为它是毒药,却从来未察觉,承诺,不过是甜品。
你早就应该知道,它不过是点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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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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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自杀?
她说,她曾经为一个男人自杀。他提出分手,她在电话里跟他吵架,求他回到她身边,他说:“很多事情也不能勉强。”她愤然用酒送服一瓶安眠药。
她没有死,他也没有回到她身边。我以为她会觉悟,谁知她说:“我不后悔,那时,我的确可以为他死。”
真的是这样吗?你问问那些为男人轻生的女人,她们的动机是出于爱吗?还是她们不能够忍受被对方抛弃?一个女人因为一个男人的离开而自寻短见,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除了他以外,她一无所有。
拥有得愈多的人,愈舍不得死。
一个拥有自己的事业的女人,不会随便为一个男人轻生。
一个拥有财富的男人,也不会随便为一个女人轻生。
一无所有的人,才会觉得活着没意思。
寻死,不过是惩罚对方的一种手段,毫不轰烈,那并不是为情自杀,而是为惩罚别人而自杀。
有一天,当你长大,你会明白,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为一个不爱你的男人而死,毫不灿烂。
世上或许有一段不可代替的感情,却没有一个人是不可以代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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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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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令你痛苦
他流着泪说:“我所有的痛苦都是他给我的。”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常说到痛苦,却只有很少人愿意承认,我们大部分的痛苦都不是别人给的,而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
有人喜欢出风头,在公开场合里,争着与主角合照,翌日打开多份报章,却找不到自己的照片,于是很不开心。这种痛苦难道是别人给他的吗?有人没有自知之明,喜欢与人比较,觉得自己比某某或某某出色,可是,那些人的际遇和成绩都比他好,于是,他妒忌得眼睛都流出血来,经常认为自己不幸运。
如果他稍微有点自知之明,便用不着承受因妒忌而来的痛苦。他的痛苦,难道也是别人给他的吗?有人自卑,经常觉得比不上别人,别人一句无心的说话,他也觉得是有意义的奚落。这种人的痛苦,还不是自己给自己吗?有人自大,眼高手低,经常失败,他的痛苦,当然也来自他的自大。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爱一个不值得爱的人,都是自己的选择,即使有痛苦,怎能怪别人?感情上的痛苦,都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他没有令你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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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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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不到的血
单恋着一个自负的男人的B说:“我像你说的那样,把他的缺点尽量扩大,使自己不爱他。我找到他的缺点了,他的缺点就是‘他不爱我’,我发觉我开始可以忘记他,每晚临睡前不会再偷偷呼唤他的名字,告诉他我爱他。我以为我做得到了,可是,当他再找我,我就忘记了他的缺点。”
“他不爱我”这个缺点还不够严重吗?这个缺点比“他爱我,但有时会伤害我”、
“他爱我,但他很穷”、“他爱我,但他很丑”、“他爱我,但也爱另一个人”等等更严重。
我们所爱的人,总是有很多缺点,他脾气不好、他不细心、他冲动、他任性、他占有欲强、他大男人、他工作狂,甚至他多情,但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可以说服自己、催眠自己接受他所有的缺点,并相信那是生命的一部分,是在他身上流动的血。
因为他爱我,有甚么优点比这个优点更大呢?然而,他纵有千个优点,但他不爱我,他还有甚么优点可言?这是一个你永远无法催眠自己去接受的缺点。
他身上流着不爱你的血,你如何强行替他换血?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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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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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Bodyguard
女孩来信说,她把那个在她身边守候了十二年的男孩子当作Bodyguard。他是她的知己、守护神,她知道他喜欢自己,但是她总是嫌弃他的外表不怎么样,她自信可以找到一个比他更好的。可是,当其他女孩子喜欢他,她又妒忌,她认为这个Bodyguard只能属于她。
男孩著名“一个单恋的男孩”写信向她示爱,她拒绝了,但决定拖着他。去年,男孩去加拿大升学。他走了,她突然很怀念他。她每星期写给他的信远多于他写给她的信。男孩写信跟她说,他要念书,不能写太多信,回信是一种负担。她生气了,决定还以颜色,不再写信给他。
圣诞节,他寄了两张圣诞卡给她,问她想怎样。她高兴自己终于惹恼了他,可是又忧虑他以后不再理她。
这一刻,她不知道应该爱他还是继续拖着他。拖着他,很残忍,爱他,她又嫌弃他的外表。她说,她宁愿她负别人,也不让别人负她。她问:“我是不是很残忍?”
爱情本来就是很残忍的,胜者为王。难道那个男孩不知道自己只是一个Bodyguard吗?难道他不知道他一直被他所爱的女孩拖着吗?只是,他甘愿如此。其他Bodyguard是拿薪水做报酬的,这个Bodyguard想拿爱做报酬,却偏偏遇上无良雇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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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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舐伤口的匿名者
有时候,主动打电话给别人,心里竟然希望对方没有人接听。
几经挣扎,思前想后,拟定台词,终于鼓起勇气拨对方的电话号码,一声、两声、三声之后,对方仍然没有接听,这时候,心里竟然暗暗叫好。你有试过这样做吗?打出一个电话,最终目的不是想有人接听,只不过是了却自己一个心愿,让自己觉得自己勇敢。有时候,甚至明知对方不在家,才会打电话给他。
“我已经打过了,只是他不在。”我们这样自欺欺人。
爱过一个人,当然很清楚他每天的时间表,偏偏选择他不在的时候打电话给他,只不过想听听电话驳通了他的电话的铃声。
一声声的铃声,在深夜时分,在他家里,空虚的呼唤着,有如一声声哀鸣。我们想听的,不过是这一串哀鸣,我们想做的,不过是独自舐伤口,最好他不在。万一他突然回家,拿起话筒,那才不知说甚么好。
有了来电显示服务,我们不敢再打出一通不希望对方接听的电话,即使已把电话号码保密,对方的来电显示器仍然会显示Anonymous这个字,表示电话由一名匿名者打出。他怎会不知道这个匿名者是你?以后,还有甚么方法舐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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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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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排行
痛楚是有排行榜的,大家以为女人产子最痛,原来这种痛楚要排在心绞痛和烧伤的痛楚之后。失恋对某些人来说,虽然是心如刀割、千枝针刺在心,但是失恋的痛楚并不在这个排行榜之上。
如果幸福也有一个排行榜,你会让哪种幸福排在榜首?现世的幸福总离不开自身、事业、姻缘,就像我们去求神问卜一样。
有人说:“不用工作而有收入,那是最幸福的。”
有些不用工作又有收入的女人,并不幸福。
有人说:“拥有健康的身体最幸福。”
然而,大部分嚷着自己找不到幸福的人,却很健康,甚至健硕、健美。
有没有想过,流泪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人值得你为他流泪。
被攻击、被妒忌也是一种幸福,因为你有值得被妒忌和攻击的地方。
被出卖也是一种幸福,让你看清楚你的朋友。
甚至失望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盼望,才会有失望。
我们不察觉自己幸福,因为我们不知道有些痛楚、失望、悲欢离合,也是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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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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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寄回回邮信封
女人一直暗恋爸爸的一个学生,他却以为她只是把他当作大哥哥。后来,他结婚了,她也结婚了。她以为这一段暗恋就这样结束。然而,十多年过去,她和丈夫的感情渐渐淡如开水,她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忘记那个大哥哥,她离婚了。原来,那个大哥哥也离婚了。
她不知道是否应该把一切告诉他。她提不起勇气开口,于是写了一封信给他。
信已经寄出十天了,他并没有回信。她很沮丧,不知道那是不是代表他不爱她。
这么重要的一封信,为甚么不寄挂号呢?单挂号还不是最安全,最好寄双挂号。
你在对方传呼台留言:“你不再来,就永远见不到我。”这类说话是,也会要求机主一定要覆台吧?你放弃尊严,为爱而做的事,一定要确定对方知道,这样,你的尊严,才放弃得有价值,不会枉死。难道寄出了示爱的信之后,打一通电话问对方是否收到你的信吗?事到如今,唯一的方法,是再寄一封挂号信给他,里面附一个回邮信封。
在信上跟他说:“如果你不打算接受或回应,只消把这个回邮信封寄回给我,让我知道你已经收到我的信,那就可以了。”
如果这样做他也不回应,你也收不到他的回邮信封,不要再想他了,他冷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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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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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言暗恋
女人说:“我暗恋一个男人。”
“你怎样暗恋他?”我问她。
她说,她无数次打电话到电台点歌给他,希望他听到。她把自己喜欢的情歌录成一盒录音带送给他,希望他留心歌词,明白其中的意思。她编毛衣给他。她每晚临睡还前都想着他。
这还算暗恋?这已经是单恋。
暗恋的人,总是觉得自己很多情,很卑微,为暗恋对象做了很多伟大的事。
是的,每一个人一生必须至少暗恋别人一次,试过暗恋,你才知道相恋是多么幸福。
如果一个人一生之中只能不停地暗恋,那么他不是长得太丑,便是个不正常的人。
暗恋的确很伟大。伟大的事,一生做一件就够了。伟大不是点歌给他听,不是编毛衣,不是转录情歌。这么简单的事,找人代劳也可以。
《钟楼驼侠》的暗恋,那才伟大。
《天国车站》的暗恋,是男人为女人顶罪,那是谋杀罪呢。
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
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
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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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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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老鼠
收到三个女孩子的来信,她们之中,一个是被抛弃的第三者,一个是苦恋着一个女孩的双性恋者,一个是正在暗恋男老师的女同学。这三个女孩,不约而同自称老鼠。
老鼠只能在黑暗的沟渠中生活,见不得光。
第三者是老鼠,只能躲在暗角,偷恋他人的男人,当男人主动了结这段关系,她也只能在暗角里舐伤口。
苦恋同性的双性恋者,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她上午跟男人亲热,下午跟女人亲热,行为闪缩像老鼠。
暗恋老师的那个女孩说,她放学后悄悄跟踪老师,这种行为已经维持了两个学期,那位老师直到现在还没发现。每次跟踪他乘地铁时,她一定要跟他在同一个入票口出入,这样,她手上的储值票跟老师手上的储值票就有同一份记录。她不舍得用完每一张储值票,总是把它们藏起来,作为回忆。
跟踪老师的女学生,行为也像老鼠一样,每次险些被发现时,她慌忙地躲起来。
三个被爱情困扰的女孩,感怀身世,以老鼠自居。老鼠有甚么好呢?坑渠老鼠不能见光,白老鼠是实验品,终须死在实验室里。
老鼠在人的脚下走过,但是人却不一定知道老鼠在脚下走过,卑微的老鼠,只能一厢情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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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10-2006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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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报纸
是不是真的邓小平逝世的翌日早上,本港一间电视台的记者在深圳街头访问当地市民的反应。一名四十多岁、貌似知识分子的男人,刚买了一份早报,看到头版全版报道邓小平逝世的消息。记者把麦克风放在他嘴边,问他有甚么看法,男人懊恼地把报纸翻来覆去,退后几步,又再翻来覆去,反问记者:“这份报纸是不是真的?”
记者回答:“是真的。”
男人还是不肯相信,再问记者:“是真的?不,我要看到国家报道才相信。”
虽然本地有人作新闻,有些报章的报道扭曲事实,哗众取宠,有些记者编故事的本领连作家和编剧都望尘莫及,但是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一份报纸是假的。
当某些事情在意料之外,我们多么希望是假的。
他不爱我?噢,是假的。
我丈夫在外面有女人?不会是真的。
我被骗?是假的,我怎会被骗?我曾经说了一个谎话戏弄一个朋友,当时她信以为真,许多年后,我把真相告诉她,她坚决不肯相信。是的,假使相信,那就是承认自己很笨,被人戏弄了。
如果所有的悲哀、痛苦、失败都是假的,那该多好?可惜,世上有很多假情假义,自己的痛苦、失败、悲哀,却偏偏总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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