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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泰女來台淪性奴「逼吃停經藥接客」 桃檢起訴賣淫集團求刑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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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即時報導
以柯姓竹聯幫信堂成員為首的犯罪集團,去年底涉嫌以「坐檯陪酒」工作誘騙泰籍女子來台工作,隨後限制其人身自由並強逼從事性交易;桃園檢警接獲泰國母親求救展開追查,成功救出2名受害泰籍女子。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刑法妨害自由及意圖營利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柯姓主嫌等9人,並具體求處7年至11年6月重刑。
檢警調查,20歲泰籍女子透過友人介紹,與同為泰籍被告陳女聯繫來台從事「坐檯陪酒」工作,對方聲稱兩周即可賺取新台幣5至6萬元,並支付機票費用。未料,該女與另名18歲同鄉女子去年11月抵台後,隨即被帶往中壢區一處住所,強行扣留護照與行李,並被告知必須從事性交易以償還債務;該集團對被害人實施嚴密監控,不僅一天強迫接客6人,甚至在女子正值生理期,仍強逼其服用停經藥物,要求持續接客。
該女母親察覺異狀後,透過女兒暗中提供的定位資訊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求助,案經警政署國際組特勤科轉報,中壢警分局於去年11月26日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中壢區永興街一處超商查處,短短5分鐘內即成功救出正被帶往採購生活物資的被害人2女,並當場帶回負責監控的27歲李女,檢方安置被害人至安全處所後,對被告李女聲押禁見獲准。
經警方深入追查發現,該集團以46歲柯男為首,身分為竹聯幫信堂冠信會組長,與45歲黃男及30歲陳女負責招募泰籍女子來台從事陪酒與性交易;26歲黃男負責監控女子外出行蹤;27歲李女與56歲黃男負責整理房務、提供飲食及招攬男客;25歲葉男、39歲詹男及24歲鄒男則擔任馬伕,負責載送女子外出陪酒及性交易,形成分工明確的犯罪組織。
為防止嫌犯潛逃,檢方指揮專案小組與移民署合作實施境管,於桃園國際機場陸續攔截企圖潛逃出境的被告陳女、黃男、鄒男等人;其中被告葉男雖曾透過小三通潛逃,仍於今年2月入境時遭拘提到案並收押禁見。後續另搜索性交易地點4處,最終將柯姓主嫌、黃、黃及詹姓犯嫌拘提到案,除詹外其餘3人均聲押禁見獲准,查扣新台幣、日幣、港幣、泰銖及美金等不法所得折合約新台幣37萬多元、行動電話13支及筆記型電腦1台等證物。
檢方認為,柯姓主嫌等9人毫無尊重人性尊嚴及性自主權的觀念,利用被害人等孤身來台、語言不通、舉目無親而難以求援的處境,視被害人等為營利工具,剝奪行動自由,甚至無視被害人等於賣淫期間適逢生理期,仍強逼被害人服用停經藥物後繼續接客從事性交易等情,具體求處有期徒刑7年至11年6月不等刑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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