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五个月的“反修例”终于囊成了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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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台湾籍男子到香港抢劫后同日返台,是继港女箱尸案嫌犯陈同佳之后,第二个因为港台之间没有引渡条例和正式司法互助关系而受益的犯罪人。 综合《南华早报》《联合报》报道,这名台湾男子10月6日上午抵达香港后,假扮做顾客进入尖沙咀么地道一家钟表店,用看似手枪的武器威胁一名31岁的店员,抢走两支表,价值达港币99万元。 嫌犯逃离店外时遭店员追赶,扭打时枪掉在地上,后来被证实是空气枪。警方搜索附近区域,但嫌犯仍往河内道方向脱逃成功。 在调出监控录影带后,警察查到嫌犯搭计程车前往机场。一位执法人员表示,“嫌犯在抵达香港的同一天逃往台湾”。该名嫌犯据悉持有台湾旅行证件。 根据港府消息人士,香港警方虽尝试与台湾当局证实嫌犯身分,但“现在是自由人”,除非他返回香港,否则不太可能被起诉,又或者这名嫌犯必须先透过国际刑警组织通缉,那么如果他到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国家,则可以在被捕后引渡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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