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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舉報30多間外賣店 重慶男涉敲詐勒索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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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舉報30多間外賣店 重慶男涉敲詐勒索遭逮
08月29日(四) 16:56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日前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陸男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互聯網)
內地一名重慶籍陸姓男子,早前涉用舉報違規經營等要挾手段,向上海30多間外賣店舖勒索,藉此獲得所謂「協商費」。內媒周四(29日)報道,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日前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陸男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事緣在2019年2月,在嘉定區經營餐飲店的徐姓男子收到陸男短信,稱「你們店鋪在美團(餓了麼)網絡外賣平台上超出經營範圍,屬於入網商品生產經營者未按許可類別範圍經營食品,根據法律規定,你們至少被罰款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6萬港元)。對於我本人買到不符合標準的外賣食品,我已經舉報了,等著相關部門上門執法並處罰吧!」
鑑於徐男一直以正規經營,即使市場監管局幾日後上門檢查,亦無違法違規行為和受任何處罰,故他認為是惡作劇,未予理會。詎料陸男繼續發短信挑釁,稱「相關部門上門檢查了吧?對於你們危害公共健康、經營不安全食品的行為,我會依法舉報到底,也會監督相關部門對你們依法處罰。」
與此同時,同樣經營餐飲店的王姓男子,今年2月也收到一模一樣的短信,更接獲對方電話,稱吃了店內的飯菜導致身體不適,並向他開口索要2000元(約2229港元)圖作私了。徐男和王男事後分別向市場監管局舉報,後者認定陸男的舉報不實和無效;然而陸男故技重施,再向多間店舖勒索,並有其中兩間店舖因害怕被罰,分別向他支付2000元和1500元(約1671港元)的「協商費」。
及至今年7月,陸男在重慶被逮捕。他到案後曾辯稱,他所舉報的店舖實際銷售,超出經營範圍的食品,他可根據相關法規和根據處罰的金額,獲取相應的舉報獎勵金;所以如果他撤回舉報,相應損失需要店舖經營者承擔,故此他所得到的「協商費」並非「不當得利」,而是「正常收入」。嘉定檢察院則稱,陸的行為表面上是維權,實際上是通過舉報為手段,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以惡告相要挾,向店舖經營者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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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9 12:35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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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9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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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好好的做份工作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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