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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可疑交易受当局监督
财经专栏 May 31, 2014
http://www.eunited.com.my/?q=node/75256
为了确保股市不会被有心操纵或是达到非洗的目的,例如洗黑钱等活动,国际金融市场有一套准则,以将股市中的活动例为可疑交易。
其中包括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客户短期内将资金分散存入、集中转出或集中存入、分散转出资金账户等行为。
一般而言,证券公司可疑交易十类,即: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低于但接近大额现金交易报告限额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客户短期内将资金分散存入、集中转出或集中存入、分散转出资金账户;
三、没有交易或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用途;
四、客户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五、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六、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七、客户连续大量以高价只买进不(或少量)卖出证券,或以低价只卖出不(或少量)买进证券;
八、客户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九、在不同客户资金账户间频繁划转资金;
十、将资金从单位客户的资金账户转入个人客户的资金账户。
期货业可疑交易四类,即:
一、客户长期不进行或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二、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三、客户频繁地进行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四、客户作为期货交易卖方交割进口货物,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基金业可疑交易五类,即:
一、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二、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经济及合法理由;
三、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马来西亚也有一套类似的准则,我国的证券监督委员会也发出反洗钱以及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此外,证监会也专注于评估反洗钱(AML)程序,对特定中介业者展开6项专题式稽查,以检核这些公司的作业程序和呈报机制。
而调查发现整体控制和程序都有所改善,一些公司则被要求检讨作业程序。同时两家中介也因此被施以行政处分。
证监会强调,儘管收到客户的指示或双方同意,证券业者和其高层必须确保他们未直接或间接协助客户付款,即客户必须自行付款,此项第三方付款的禁令不只是在处理脱售股票,同时也包括中介为客户保留的存款和现金预支。
证监会也对基金管理公司展开行业调查,由它们自我评估在反洗钱和反融资恐怖份子(AML/CFT)的现有内部控制,投资经理从中改善他们的作业流程和现有架构。
庄学勤博士 本帖最后由 icy97 于 1-6-2014 12:5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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