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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同事一起工作几年了。她每一年的病假都可以用到完!甚至还超过然后拿无薪假(要知道我们公司的病假maximum是二十多天,要拿完真的不容易。)种种假期加起来一年60天缺席对她来说湿湿碎。 最夸张的一年,公共假期+年假+病假+无薪假+周末一年里总共两百多天没上班,上班天只有区区百多天。平均算一算,她每个星期只是工作三至四天而已,还好过在她爸爸公司上班。
然后她做不完的工作老板竟然叫我们“你们帮她分担一下,她很忙”。 最气的是出席率并不会算在年度评估里!!!
我很想问老板:“那她的薪水我们须要帮她分担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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