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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被- 吊在墙头“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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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4: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将小偷人赃俱获后,保安将其捆绑在小区内“示众”近5个小时。目睹此情景后,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觉得并不妥当。物业公司表示,之前的窃案频发让业主都颇有怨言,此举主要是为了在小区业主中“肃清影响”。但有律师表示,保安此举并不妥当,有“非法拘禁”之嫌。

队员们总结发现,小偷作案的时间集中在雨天。前天夜里,李建又跟往常一样,隐蔽在小区院墙边的一辆轿车内蹲守。凌晨2点30分左右,李建突然注意到,两名行迹可疑的男子来到院墙外。其中一人翻过院墙,向临近的7号楼走去,另外一人则留在墙外接应。

  该男子在楼下观察片刻后,顺着外墙的燃气管道攀爬了上去。李建称,该男子手脚并用,动作十分敏捷,很快便通过窗口进入了4楼的住户家中。不久,男子从4楼窗口爬出,再次从5楼的窗口进入。此时,李建并未惊动对方,而是暗暗通知了其他同事。

  半个多小时后,男子顺着管道下楼,但刚一落地便被李建和其他保安包围,而院墙外的同伙则已逃之夭夭。经检查,李建从男子随身的提包中搜出1部笔记本电脑、2部手机、2块手表和1部iPad,都是从7栋4楼和5楼家中盗窃的。在将小偷捆绑控制至上午8点钟左右时,保安人员将其移交给二桥街派出所。

  捆绑小偷“示众”引争议

  目睹小偷被捆绑后,不少住户们都拍手称快。居民林先生表示,“让他们知道教训,也可以震慑一下同伙,以后都不敢来这里捣乱。”

  也有住户提出,对抓获的小偷“示众”有不妥之处。“小偷也应该有人格尊严,警察抓人还会把头蒙上呢。实在是要控制,也不应该在人来人往的地方,何况还搞了这么长时间



http://www.taiwan.cn/xwzx/pt/201308/t20130826_4785145.htm




本帖最后由 文雯 于 28-8-2013 08:11 AM 编辑

赃物

赃物
2333333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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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了?感覺腳不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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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也應該有人格尊嚴?? 我呸~

吃得鹹魚抵得渴, 一旦走上這條路, 就活該被人家當過街老鼠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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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5: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果
这样做的时候就要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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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是不能运行此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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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6: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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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7: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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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07: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算幸运了,如果他在马来西亚这样被抓到,肯定被打到不成人形,根本都不需要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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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dansetia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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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1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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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3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脚有手做小偷,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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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12: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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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1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几时我国也来这一套, 最好是游街示众跪在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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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1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corp: 小偷也應該有人格尊嚴?? 我呸~吃得鹹魚抵得渴, 一旦走上這條路, 就活該被人家當過街老鼠對待~


楼上的说得好啊!
不是进自己的家就可以说得轻松,试想他们壮大后,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只是让他丢脸心理惩罚而已,并没体罚,他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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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1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马Altantuya炸尸案的凶手也有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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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0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惩罚,好过坐牢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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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0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有住户提出,对抓获的小偷“示众”有不妥之处。“小偷也应该有人格尊严

偷人家东西就预了有这样的下场,我相信那些死小偷也知道
那些维护小偷人格尊严的住户,你认为那些小偷会因此而感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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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0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还有人格尊严的话就不会干这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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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03: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賊应该有人格尊严?? 鬼唔望那些说賊应该有人格尊严被人进屋打枪。。到时候看他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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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踏上了这条不归路,人格尊严早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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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3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法律
不應該這樣設限

這些人該死
就沒有法律保護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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