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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大学生,最近发觉刚和签下屋子的房东说话有点出尔反尔。
他是口头上答应了我可以住了8个月之后就终止一年的合约并可以拿回抵押金。
可是我担心他会在最后的时候反悔,不要还回我的抵押金。
所以我打算让他签一份保证书,保证他一定会还回我的抵押金。
内容是A(屋主)愿意让B(住户)在住8个月后终止原本要住一年的房屋合约,并拿回抵押金。
请问这一类的合约在签的时候需要律师在场才有效果吗?还有如果里面只有写了姓名和签名的话,是有效果的吗?
还是需要身份证号码?
还有如果1年的合约我在6个月之后不还2个月的房租(也就是抵押金的数量),那样我只是失去拿回抵押金的权利吗?
还是会有额外的罚金?
因为我很害怕了,上一个的屋主就骗掉了我600块的抵押金不要还。
我又是穷苦人家,不能再被骗一次了。再被骗一次就真的是危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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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2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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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enexin 于 29-6-2017 08:0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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