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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伪科学调查的九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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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2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5-2012 10:44 AM 编辑

总结我对伪科学调查现象所引发的广泛社会舆论和利弊现象,因此提出以下九点建议:

1.  Pseudoscience的意义不等同于Fake science,如果将它汉译成“伪科学”,其实具有语译上的误导及存有诽谤性的贬义,让别人以为Pseudoscience必定等同Fake science。

2. Pseudoscience比较精确的翻译应该是“类科学”。因为“类科学”一词泛指“不被主流科学界或正式认可的声称的科学”,可以包括伪科学,也可一包括尚未得到承认的真科学。这个标签比较贴近pseudoscience的文意,更能够妥善地处理具有争议性质的科学研究项目,也能避免不成熟的早判(premature judgement)所引发的毁谤及诬蔑问题。

3. 原科学(Protoscience)则是处于假说或不完善阶段,还没有被科学所证实,也没有被推翻的理论。原科学并不反对科学验证,但由于其结果不完全确定、难于验证等原因,目前阶段还无法作出定论。原科学和类科学的差异往往只是前者已受到主流科学界的普遍接受,类科学项目则倾向边沿性质的研究,因此无法获得主流科学期刊的确认及接受,但不一定表示类科学就必是伪科学。

4. Pseudoscience(类科学)的标准定义,必需首先获得科学界内部会议形成共识认可,否则不是合法的技术用语,不适作为评论学术内容的学术术语。

5. 在科学之外,还有很多有用的知识,它们并不是科学,也不属于类科学的范围,可以自成一门独特的学术分科。例如社会学、管理学、文学、宗教学、心理学、艺术学,甚至心灵学科,包括催眠、人体异能或超感现象的研究等等。这些知识体系,虽然往往用上科学器材进行测量和归纳,但是由于涉及主观的人类心理以及心灵或感官机制,未能达到象客观科学那样反复获得验证的标准,所以不适合以科学或类科学的标准进行评价。

6. Pseudoscience(类科学)的调查员必需受到科学界授权之组织的学术验证,证明对各种科学常识具有达标的学术品质才适担任此职。

7. Pseudoscience(类科学)调查工作的文章应该发表在类科学研究的学术期刊,透过内部会议达致共识以后,定期发布纳入类科学及伪科学名单的研究项目。由于名单的结论出自会议的集体共识,这样就不算构成对当事人的主观毁谤,也可避免调查员受到当事人的恶意提出司法诉讼。除此,相关单位应设立反馈机制,允许当事人申请内部上诉(appeal)及进行抗辩,如果当事人获得新的证据,可以对个案进行补充及重新检讨,如果证据确凿可以申请翻案。

8. 任何类科学调查员未在类科学期刊发表论文及获得会议结论以前,如果私自发布对当事人的伪科学项目指责,自当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受到组织的内部调查,如果证实是无的放矢,将被摘除调查员资格。

9. 类科学研究期刊必需受到科学学术界的间接监督,应由各个知识领域的学术机构委派专家组成内部审稿或监督委员会,实行问责制的审督工作,确保调查员也受到适当的内部监督。

上述所提的九项建议基本上归纳了以下四个原则,

(一)合法:Pseudoscience的标准定义必需得到科学界的共识及认可
(二)品质:Pseudoscience的调查论文必需经过期刊的内部审批及接受。
(三)资格:Pseudoscience的论文发表者(调查员)必需符合基本的学术资格检验,确认受过正统的科学训练。
(四)监督:Pseudoscience的调查员作为监督者,必需受到科学专员组成的类科学研究组织的内部监督。

基于上述条件的原则之下,本人绝对支持伪科学调查和科学打假工作,也赞成授权合格的调查员科学警察的资格。在此我欢迎热心推动伪科学调查工作的斗士们,进来贡献自己的宏观伟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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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1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是人类对宇宙的“一面”见解。说不定,这“面”见解将会被明天的人类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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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5-2012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是人类对宇宙的“一面”见解。说不定,这“面”见解将会被明天的人类否认。
我是Max 发表于 16-5-2012 12:07 PM


科学有他独特的一套传统和对探索未知世界的重大贡献,但也存在方法上不给力的地方,LZ的见解我绝对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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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是人类对宇宙的“一面”见解。说不定,这“面”见解将会被明天的人类否认。
我是Max 发表于 16-5-2012 12:07


“一個認知,一個現實”是人類認知的最有效解釋,況且 “推翻”是科學的精神,自己被自己的後代推翻,但是自己的後代並不會因為推翻自己而拒絕承認是自己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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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4: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敢问楼主自己所谓的伪科学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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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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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5-2012 05: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5-2012 05:26 PM 编辑
楼主,吸引力法则被很多网站,甚至维基认为是伪科学
怎么办?
要不要全部告完?
还有等等 ...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6-5-2012 05:02 PM


等等,先把体制规范化的问题处理了,到时你要怎么打假都可以,只要按照问责制的规矩去办就可以了。

要建就建大楼,何必单枪匹马去到处钻地钻洞呢?


敢问楼主自己所谓的伪科学定义是什么?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6-5-2012 04:58 PM


这点需要两大重要科学领域(物质科学和生物科学)的院士和专家来共同商议和制定,我何德何能可以自定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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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等,先把体制规范化的问题处理了,到时你要怎么打假都可以,只要按照问责制的规矩去办就可以了。

...
谷成 发表于 16-5-2012 05:19 PM



   那找出来啊,可靠的资讯来源或者网站那边找出来啊,总有的
科学都存在了这么久,肯定找得到的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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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5-2012 06: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5-2012 06:45 PM 编辑
那找出来啊,可靠的资讯来源或者网站那边找出来啊,总有的
科学都存在了这么久,肯定找得到的定义 ...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6-5-2012 05:32 PM



科学的定义是靠共识出来,遇上有学术争议的术语时,就必需靠会议来解决问题,这种现象古往今来有不少案例。例如2006年国际天文学联合会通过会议制定新的行星定义,结果导致冥王星被排除在行星行列之外,这就是一个很好的科学惯例。

因此我并不赞同网上随便搜寻的定义,那肯定存在许多不同版本,而且备受多方面的质疑和争议,若是伪科学调查员自身都不能示范正确的民主精神和科学态度,随便引用少数人的自定义只会增加调查工作上的阻力,而不是减少事情的争议性。

简而言之,用一个有争议性的标准去调查一些有争议性的现象,最终只能获得富有争议性的结果,所以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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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7: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的定义是靠共识出来,遇上有学术争议的术语时,就必需靠会议来解决问题,这种现象古往今来有不少案例。例如2006年国际天文学联合会通过会议制定新的行星定义,结果导致冥王星被排除在行星行列之外,这就是一个很好的科学惯例。
谷成 发表于 16-5-2012 06:42 PM



   这跟伪科学情况不同,伪科学更是一种现象,往往被拿来欺诈
因此我并不赞同网上随便搜寻的定义,那肯定存在许多不同版本,而且备受多方面的质疑和争议,若是伪科学调查员自身都不能示范正确的民主精神和科学态度,随便引用少数人的自定义只会增加调查工作上的阻力,而不是减少事情的争议性。



那你现在有什么可靠的信息来源,你要如何联系科学界,提出你的建议

简而言之,用一个有争议性的标准去调查一些有争议性的现象,最终只能获得富有争议性的结果,所以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是不是科学界一天没有成立科学警察,任何东西都不是伪科学,然后任由他人相信谎言?

这不是等同老婆和妈妈掉进水里,你还在上面想着如何定义老婆和妈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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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7: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再putar belit了

直接引用真实案例,比如回答吸引力法则是不是伪科学,就行了

又或者你自己认为的伪科学是什么
(既然你自己对现今伪科学的定义不认同,想必你自己其实已经有自己觉得比较满意的定义,不如拿出来告诉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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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8: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尽善尽美
吸引力法则为什么会有效,和为什么会没效《我个人都研究得出(我从没看过书
我觉得只要去尝试理解,就能明白它的原理,不过当然包装是另一回事啦。
就和我以前介绍那个开发右脑那位酱,问题在包装啊。
你不能解释为什么吸引力法则会有效,和吸引力法则为什么会没效《他人自然当你只是在为反对而反对。



对了,其实谈科学的帖子,真的不放过去科学论坛?《这样很不给脸子叻
难道,你们认为其实科学应该受哲学指导?
一切的学科都应该由[分科别类]的科学指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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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5-2012 09: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5-2012 09:13 PM 编辑

和你交流之前,先和你确认现在情绪是否稳定了?我真的不想见到此帖出现三字经,唯恐伤风败化啊!


别再putar belit了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6-5-2012 07:04 PM


好啊,请先回到此帖的正题,请先对上述九项建议逐个留评,然后我们再谈别的。

又或者你自己认为的伪科学是什么(既然你自己对现今伪科学的定义不认同,想必你自己其实已经有自己觉得比较满意的定义,不如拿出来告诉大家看看)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6-5-2012 07:04 PM


关于这点我真的严重缺乏自信,所以倾向采纳学术专家的集体议决。

这跟伪科学情况不同,伪科学更是一种现象,往往被拿来欺诈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6-5-2012 07:04 PM


所谓欺诈有两种形式,能被证明和难以证明的。前者可以使用商业法或是欺诈法对当事人直接司法诉讼,不一定需要科学警察。比较头大的反是后者,假设缺乏明显证据,需要专家的辅助性咨询,可以出庭提供专业意见,所以专家的合法性显得重要了,因此我才鼓励推动调查员及科学警察的制度化,透过会议来提供提高专业咨询的客观性,让打假行为显得师出有名,可以实施更有力的打击。

那你现在有什么可靠的信息来源,你要如何联系科学界,提出你的建议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6-5-2012 07:04 PM


先草议一份建议书,和你的师父商量去,是否可以借他的影响力呈到中科院去请他们考虑一下,先从中国做起,建立第一个规范,再进而推动到国际社会。万一被中科院拒绝了,至少你们倆未来将有更多话可说,实在不是你们不想推动法制化,而是学术界缺乏意愿从旁配合,那不是你们倆的错。

是不是科学界一天没有成立科学警察,任何东西都不是伪科学,然后任由他人相信谎言?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6-5-2012 07:04 PM


最好是遵循正当途径建立一个合法的专业资格,才是究竟的办法。没有正当的身份,就不能理直气壮,老被人当是伪警察羞辱实在有损正义形象,而且万一被人告上法庭时,必需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这不是等同老婆和妈妈掉进水里,你还在上面想着如何定义老婆和妈妈呢?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6-5-2012 07:04 PM


先搞清楚掉水的谣言是否属实,才来救人会更明智;否则两人安好在家,你却乱潜乱游,冒失丢掉性命那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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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9: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6-5-2012 10:14 PM 编辑
回复  尽善尽美
吸引力法则为什么会有效,和为什么会没效《我个人都研究得出(我从没看过书
我觉得只要去 ...
自闭乐 发表于 16-5-2012 08:30 PM



   我虽然说过类似吸引力令人成功的话,比如【使用吸引力法则的人,成功的自然有】
并不代表是吸引力法则成功的,这是不可能的,纯粹凭着【想要】就想得到一个东西是不可能的,这跟魔灯许愿有什么分别?

我会说这句话,主要是想探测人对吸引力法则的看法,而实际上吸引力法则是无效的,纯粹忽悠而已


你想想,今天我救了一只兔子,结果一整天做事顺利

愚蠢的人就会说是兔子显灵,报答你,好心有好报啊

为什么做事顺利的原因却不能归咎于:努力、效率和运气等等比较可信的因素呢?

因为人们总是多余的把两件无关联的事情联想在一起

你看我之前糖果的,他宁愿相信糖果里的维他命C(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又忍不住笑了),也不相信人体的自愈能力更有可能(不要低估自愈能力,没这能力,不止人类,动物也早就死翘翘了)

迟些我也可以说,我今天行好运,原来就是早上踩到的狗屎啊,再不然就是更荒唐的理由,就是我用了不同的路上班,所以今天办公室运气不同啦!

总是要把两个没关系的东西联系起来,这是人类脑袋的大毛病


人们会成功,根本和吸引力法则没有关系

虽然他使用吸引力法则,他去谈生意,成功了,这难道是吸引力法则做的好事?
难道不会是顾客本来就对他的产品有吸引力?又或者他口才好?又或者顾客没有选择了?又或者他价钱最好?

这些细节原因岂不是更有说服力,更合理吗?

而且没有使用吸引力法则,生意成功也是大把使用吸引力,生意失败的也是大把

当然你可以说,吸引力法则虽然不是关键因素,可是在背后推一点点,还是有一点点影响的(我的天啊,又再胡乱联系)


解释不到?
我解释很多次了,看得懂的人自然懂,看不懂的再教怎样也不懂,因为他们思考方向本来就错误,无法把东西看得更彻底,因为总是被模糊所愚弄。但是记住,你不确定的东西,并不代表就没有正确和错误之分,你不能因为不知道而就说明正确或者错误,理智的做法是选择可能更高的那个

要这些人自己去参考资料,自己动脑及追根究底去想为什么,我看比登天还难。搞不好我在这边骂,他们那边又继续吸收他们的“科学资讯”
这种人不去看神秘学说网站,把神秘学说当做精神粮食我都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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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9: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6-5-2012 10:12 PM 编辑
先草议一份建议书,和你的师父商量去,是否可以借他的影响力呈到中科院去请他们考虑一下,先从中国做起,建立第一个规范,再进而推动到国际社会。万一被中科院拒绝了,至少你们倆未来将有更多话可说,实在不是你们不想推动法制化,而是学术界缺乏意愿从旁配合,那不是你们倆的错。
谷成 发表于 16-5-2012 09:08 PM



   别把问题丢回给我,你自己说要找学术界,可是你却连具体谁是学术界也不懂,你自己提出的东西还反过来丢给我。
别玩了,你到底在做什么?

我都说了,拆穿一个说谎的人,难道要参考诚实人协会下的标准?

而且都有法庭

先搞清楚掉水的谣言是否属实,才来救人会更明智;否则两人安好在家,你却乱潜乱游,冒失丢掉性命那更不好。



我上面已经提出各种提示吸引力法则是伪科学的link了,那个算不算谣言啊

看来你和林冲也没什么分别,胡乱质疑消息的正确性,还要成立一个【搞清楚是不是谣言先在去救老婆老妈】协会

和你交流之前,先和你确认现在情绪是否稳定了?我真的不想见到此帖出现三字经,唯恐伤风败化啊!



三字经哪里?

你不把科学问题个人化然后putar belit就不会发生这问题

好啊,请先回到此帖的正题,请先对上述九项建议逐个留评,然后我们再谈别的。



额?你从没正面回答我一些尖锐的问题,那凭什么你现在要求我遵守你的规则呢?

一个伪装怀孕的妇女,我可以说她是伪孕妇吗?《---我已经重复N次的问题,你一直回避回避,你根本没诚意答,不敢答

除了这个问题,还有很多很多

关于这点我真的严重缺乏自信,所以倾向采纳学术专家的集体议决。



谁啊谁啊谁啊,起码你应该懂谁吧?

《科学》和《自然》算不算?
维基算不算?
百科算不算?

不算的话,我们没机会接触高级人物的百姓,网站消息你又说不可靠(那你的又可靠),那要怎么办?

请告诉谁?

至少有网址吧,给出好不好?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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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9: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shlyner 于 16-5-2012 09:28 PM 编辑

我不知道那么多定义,我直接看 wikipedia 的定义(是有 reference 的所以有一定的权威性)

Pseudoscience is a claim, belief, or practice which is presented as scientific, but does not adhere to a valid scientific method, lacks supporting evidence or plausibility, cannot be reliably tested, or otherwise lacks scientific status.[1] Pseudoscience is often characterized by the use of vague, exaggerated or unprovable claims, an over-reliance on confirmation rather than rigorous attempts at refutation, a lack of openness to evaluation by other experts, and a general absence of systematic processes to rationally develop theories.


而类科学(alternative science)在 wikipedia 这是分成这几类

Alternative science may refer to:


再结合这张图 (出自:http://en.wikipedia.org/wiki/Fringe_science




可以看出伪科学只是类科学的小部分,而且其科学根据还少过边缘科学(基本上是没有),所以 LZ 其实是太过抬举伪科学了,伪科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在没有科学根据的情况下认定某些现象为真实,单单是这点就已经违反了科学精神,其理论更加是难以被验证,存在模棱两可、主观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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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5-2012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尽善尽美

这帖是用来讨论上述九点建议的,你若想离题讨论其他的内容,另外开帖好了,何必混我这里呢?

你不是没有当过实习版主,难道这种基本的尊重你都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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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shlyner 于 16-5-2012 09:41 PM 编辑

而且 LZ 说的四个原则其实是在倒因为果,伪科学之所以被称为伪科学就是因为那些所谓的“科学家”没有遵从这个原则就敲锣打鼓的宣扬自己的“科学发现”,他们的出发点根本就不是在于得到科学界的认可,而是为了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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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2 09: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那么多定义,我直接看 wikipedia 的定义(是有 reference 的所以有一定的权威性)

Pseudoscienc ...
bashlyner 发表于 16-5-2012 09:26 PM



   我觉得他就是一直在为伪科学开路啊
问他一些伪科学例子他也说不出

科学和伪科学之间确实有些模糊地带(string theory都有人质疑是伪科学了),这点我承认,但这不代表我们无法辨认那些已经很明显很明显的伪科学


维基确实不是全对的,但是谁可以找出比维基更可靠客观的百科网页呢?

难道要我参考神学的网站才叫做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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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5-2012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5-2012 09:51 PM 编辑
而且 LZ 说的四个原则其实是在倒因为果,伪科学之所以被称为伪科学就是因为那些所谓的“科学家”没有遵从这 ...
bashlyner 发表于 16-5-2012 09:39 PM


我既不能也无从反对你抄来的任何定义,我只知道无论你从那里抄来的内容都好,至今尚未受到权威科学组织例如各国科学院的正式承可。因此避免各说各话的方法就是,透过一个集体会议定音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标准定义(standard definition),这样才是一了百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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