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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戰國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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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田家
═ 婚姻關係 ─ 親子關係
[ 本帖最后由 孟德新书 于 21-7-2007 01:37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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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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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臣家
═ 婚姻關係 ─ 親子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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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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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利家
═ 婚姻關係 ─ 親子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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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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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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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戰國-人物,名詞-解
織田信長
一五三四~一五八二年(天文三~天正十年),戰國大名,織田信秀之子,幼名吉法師。一五四六年(天文十五年)元服(成人禮)之後,改稱為信長。父親死後,信長把半個尾張國統合起來,一五六0年(永祿三年)於桶狹間迎擊駿河的今川義元,並獲大捷。一五六二年與三河的德川家康締結同盟,統一尾張,進出美濃。一五六七年殲滅齋藤氏攻取美濃國之後,便將居城從尾張的清洲,遷移至岐阜的稻葉山城。一五六八年奉足利義昭之命,進駐京都。雖然義昭在信長的支持下乃得以穩坐將軍職,然而義昭卻對信長的勢力外擴感到不滿,因而聯合武田信玄、淺井長政、朝倉義景、三好一黨、比叡山延曆寺、本願寺、毛利氏等勢力,打算共同追討信長。信長乃於一五七一年(元龜二年)燒討延曆寺、一五七三(天正元年)殲滅淺井.朝倉氏、流放義昭、進而又於一五七五年破武田氏於三河長篠,一五七六年在安土建構居城。一五七七年以後信長打算將其勢力推進中國地方(此指日本本州西部一帶,南至瀨戶內海、北至臨日本海地區,離京都比較近的諸分國,總稱之),命羽柴秀吉(以後的豐臣秀吉)經營中國,乃引發與毛利氏對峙的局面。另一方面,隨著一五八0年石山本願寺的順利攻取,畿內一帶幾乎都在信長的掌控之中,北國的經營也順利被推動。然而,同一年,為了去救援秀吉,出陣過程中途經京都本能寺,竟被家臣明智光秀刺死。此後,統合群雄割據的戰國時代、樹立統一政權的壯業、樂市樂座.廢止關所.刀狩.檢地等政策的推動,則由以後的豐臣政權繼續承繼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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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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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豐臣秀吉
一五三六~一五九八年(天文五~慶長三年),安土桃山時代的武將,尾張國中村的人,織田信秀的足輕(平時做打雜、戰時則為步兵的最下級武士)木下彌右衛門之子。原名木下藤吉郎,年少時期曾次第服事於駿河今川氏的家臣松下元綱、尾張的織田信長,由於屢建戰功,乃逐漸被重用,以後則改稱羽柴氏。一五七三年(天正元年)近江國淺井氏滅亡後,承繼其舊領十八萬石;接著又被派任筑前守一職,成為近江長濱城城主。一五七六年奉命征討中國地方(此指日本本州西部一帶,南至瀨互內海、北至臨日本海地區,離京都比較近的諸分國,稱之),一五八二年在圍攻備中國高松城過程中,發生本能寺之變(織田信長遭家臣明智光秀所殺),乃與對手毛利氏談和退兵,並在山崎合戰中殲滅明智光秀的勢力。接著,為了爭奪信長死後的主導權,秀吉不惜與織田信孝.柴田勝家對立。一五八三年勝家被殲滅、信孝被殺之後,秀吉乃於大築城。一五八四年於小牧.長久手與織田信雄.德川家康勢力對峙,但最後則以談和告終。一五八五年平定四國的長宗我部氏、一五八七年平定九州的島津氏、一五九0年平定後北氏、奧羽地區,完成統一天下的壯志。在這期間,一五八五年出任關白、一五八六年出任太政大臣,並被朝廷賜姓豐臣。一五八七年在北野舉行大茶會,正式以其威信布告天下。一五九一年秀吉把關白的頭銜讓渡給養子秀次,然後自號太閣。一五九二年(文祿元年)、一五九六年(慶長元年),秀吉曾企圖攻略大明與朝鮮,但以失敗告終。一五九八年八月十八日,秀吉因病死於伏見城。秀吉的事業幾乎多承繼於織田信長的政策,仰賴樂市樂座令、朱印船貿易制度、貨幣鑄造、都市.諸礦山的直接支配等政策,以掌握商業資本;在刀狩(禁止農民手持武器的法令)、人拂(又稱為人掃,為了防止農民逃散導致土地荒廢所進行的戶口調查)、石高制(以穀物產量單位「石」的數額來決定農民的年貢與勞役負擔量、以及領主的軍役負擔量)的基礎上實施太閣檢地,確立類似近代稅法的稅制;公事(朝廷的政務.儀式)亦被編入年貢中。另一方面,徹底執行兵農分離制度,以全盤掌握農村,建構以後幕藩體制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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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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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家康
一五四二~一六一六年(天文十一~元和二年),江戶幕府之初代將軍。三河國岡崎城主松平廣忠的長男,幼名竹千代,初名元信.元康,以後改名為家康,院號安國院。六歲時相繼被送至尾張的織田信秀、駿河的今川義元處當人質。一五六0年(永祿三年)義元敗死於桶狹間之戰,家康乃得以離開今川氏,回到岡崎。一五六二年與織田信長的勢力相結,平定三河;一五六八年與武田信玄瓜分今川氏的所領,信玄佔領駿河的同時,家康也佔領了遠江。就在這一期間,家康自己改姓為德川。一五七0年(元龜元年)家康築城於濱淞並遷居於此,另一方面協助信長與近江川的淺井.朝倉兩氏的聯軍交戰,全面獲勝。但是,一五七二年與信玄在三方原的合戰,竟然敗北。一五七五(天正三年)年信玄死後,家康與信長再度與武田氏交戰,在長篠地方大破勝賴(信玄之子)的軍勢。家康於一五七八年滅亡武田氏之後,將駿河地區收為自己的領下;等到信長死後,又自然地接收了甲斐地方。為了箝制豐臣秀吉的勢力,家康巧妙地利用信雄(信長之子)的名義舉兵,一度與秀吉的部隊在小牧.長久手對峙,由於信雄與秀吉談和,因此直至一五八六年為止,兩方的關係和諧。甚至為了配合協助秀吉的天下統一,一五九0年跟隨秀吉去攻打後北氏所在的小田原,家康也因而被賜予後北氏的舊地關八州地方,從此居城於江戶。秀吉死後的一六00年(慶長五年),在關原與石田三成的勢力對峙獲勝。一六0三年獲得征夷大將軍的稱號,建立江戶幕府。一六0五年把將軍位讓給三子秀忠,自稱大御所,退引於駿府,舉凡大事多躬親決定。經過大的冬夏兩陣,乃徹底殲滅豐臣氏陣營,秀賴(秀吉之子)自殺,名副其實地完成天下統一的偉業,並穩固了幕府的基礎。一六一六年(元和二年)三月,出任太政大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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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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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田三成
一五六0~一六00年(永祿三~慶長五年)安土桃山時代的武將,豐臣氏下的五奉行之一,官拜治部少輔。石田正繼之子,原名三也,人稱左吉,乃近江國田郡石田村的人。年少時便隨侍於豐臣秀吉左右,由於一五八三年(天正十一年)的賤越之戰中建立戰功,以後便受到重用,不久就擔任奉行一職。無論是九州征伐、小田原征伐、文祿.慶長之役,三成在軍需輸送、佔領政策上,皆能一展長才。又與長束正家、淺野長政並列,成為太閣檢地的中心人物。一五九五年(文祿四年)成為近江佐和山的城主,年收二十一萬石。秀吉死後,由於忌諱於德川家康的勢力,乃集結所有的反對勢力於一六00年(慶長五年)在美濃國的關原與德川氏對決,卻慘遭滑鐵盧的大敗北,史稱關原之戰。最後,石田被捕,並於四條河原被斬首處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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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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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條早雲
一四三二~一五一九年(永享四~永正十六年),戰國大名。後北氏之祖。原稱為伊勢新九郎,入道(皈依佛門)之後,以早雲庵宗瑞號之。雖然出身不明,有說是室町幕府的重臣伊勢氏之流、或稱是伊勢關氏一族、又有備中之豪族的說法。由於身為駿河守護今川義忠之妻舅而投靠今川氏,成為興國寺城主。一四九一年(延德三年)殺害崛越公方之子茶茶丸之後,乃移居伊豆山。一四九五年(明應四年)由於追隨小田原的大森藤賴,乃以此為根據地,於一五一六年(永正十三年)將三浦義同消滅,平定相模,建構出關東爭霸的基礎,三年後死於斐山。
上杉謙信
戰國大名,一五三0~一五七八年(享祿三~天正六年),乃越後守護代長尾為景之子。初名為景虎,以後改稱為政虎、輝虎,入道(皈依佛教)之後改稱為謙信。一五四八年(天文十七年)與兄長晴景相爭,獲取家位繼承權,成為越後國春日山城主。由於支援被北條氏康所擊敗逃亡的關東管領上杉憲政、以及受到武田信玄壓迫的村上、高梨氏,此後至一五六九年為止乃與北條氏康、武田信玄的勢力對抗,屢屢進兵信濃、關東地方。其中,以與武田氏的川中島合戰最為有名。一五六一年(永祿四年)憲政將上杉的姓與關東管領的職位出讓給謙信。一五七三年(天正元年)平定越中,接著又與進出能登、加賀的織田信長對決,準備上洛稱霸天下。無奈壯志未酬,竟因病死而結束一代的豐業。
武田信玄
戰國大名,一五二一~一五七三年(大永元~天正元年),乃當代一流的戰略、戰術家。甲斐守護信虎之子,名晴信,號德榮軒,法號法性院信玄。一五四一年(天文十年)被其父追放至駿河,因而自立門戶。信玄一方面堅守甲斐國,一方面進攻信濃,消滅諏訪、小笠原、村上等諸氏,一五五五年(弘治元年)幾乎攻下信濃一帶,一五六一年(永祿四年)在川中島與上杉謙信的勢力發生激烈衝突,接著開始進出飛禪與北關東地區。一五七0年(元龜元年)包括駿河地區在內的中部地方已經成為一個大領國,自然形成與織田信長相互對立的局面。一五七二年(元龜三年)在遠江三方原戰勝德川家康,原本打算乘勝進討三河,卻病死於陣中。
陶晴賢
戰國時代的武將,一五二一~一五五五年(大永元年~弘治元年),興房的次子,原名隆房。原為大內義隆的家臣,一五五一年(天文二0年)背叛義隆並逼使自盡,隔年奉大友義鎮的胞弟晴英使承繼大內氏的家業,而由自己掌權國政,並改名為晴賢。一五五五年(弘治元年)於安嚴島與毛利元就作戰,因戰敗而自盡。
毛利元就
戰國時代武將,一四九七~一五七一年(明應六~元龜二年),弘元之子。一五二三年(大永三年)承繼家業而成為家督。最初跟隨尼子晴久,而後又跟隨大內義隆。一五四0年(天文九年)擊破晴久的勢力,接著又把三子景隆過繼給小早川氏、次子元春過繼給吉川氏當養子,其勢力乃逐漸伸展至安藝國。一五五一年大內義隆被家臣陶晴賢推翻,一五五五年(弘治元年)元就消滅陶氏,確立了橫跨周防、安藝兩國的霸權。接著,又進兵備後、備中、石見,並消滅出雲國的尼子氏,而逐漸成長為擁有中國地方十國、並領有豐前、伊予一部份的戰國大名。
長宗我部氏
有時則寫作長曾我部,乃土佐豪族出身的大名,人稱是秦氏的子孫,又有稱是蘇我氏部民的子孫。以長岡郡岡豐為根據地,南北朝內亂時期曾臣屬於守護細川氏之下,其後則以土佐七守護身分存立。永正時期(一五0四~一五二0年)其勢力曾斷絕於一時,但隨即又振興起來。長宗我部國親的時代勢力開始強盛,到了元親的時期則統一了土佐地方,甚至進而平定四國全土。一五八五年(天正十三年)由於豐臣秀吉征討四國而被迫降伏,但仍坐擁土佐一國。然而,至盛親的時代,在關原之役中以豐臣氏陣營的身分,而被沒收領國;隨後在大板之陣的戰役中,又以豐臣氏陣營身分之故而被捕獲,並慘遭殺害。長宗我部氏的勢力乃隨之滅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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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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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仁之亂
室町時代末期,以京都地區為中心所發生的反亂。室町幕府對舊有的守護大名欠缺強有力的統御機能,特別是在中期之後,不斷地為有力守護大名的反亂所苦惱,加上連續的失政、腐敗、土一揆、德政一揆的發生,幕府的支配力顯著地衰退下去。另一方面,諸家的家門承繼鬥爭激烈,以將軍家、管領家(龜山家、斯波家)的繼嗣問題為發端,與兩有力守護大名細川氏(東軍)、山名氏(西軍)之間的勢力鬥爭結合在一起,一四六七年(應仁元年)天下被分為兩大陣營,發展成相互對立的局面。這樣的亂相延續了十一年,並且從中央逐漸往地方擴大。一四七七年(文明九年),這個由中央所引發的亂事終告結束。由於這個戰亂事件,京都完全荒廢,幕府的威信盡失,更加速促進莊園制的崩壞。相對地,在地武士勢力不斷地強化起來,乃逐漸發展成「戰國大名領國制」。多數的公家(貴族)為了逃離戰亂,而暫時避居於地方,間接促成文化的地方普及化現象。
桶狹間之戰
一五六0年(永祿三年)在尾張國桶狹間地區,今川義元與織田信長的對決。義元率領駿河.遠江.三河的大軍進入信長的領內尾張,準備駐軍桶狹間時,被信長奇襲而敗死。這場戰役,確立了信長稱霸的端緒。
大之陣(冬之陣.夏之陣)
一六一四年(慶長十九年)冬、一六一五年(元和元年)夏,德川氏分兩次把豐臣氏殲滅的戰役。關原之戰後,掌握天下實權的德川家康為了壓迫敵對勢力的豐臣秀賴,一六一四年以方廣寺的鐘銘(以鐘銘內文有詛咒家康的字眼)、以及舊豐臣氏家臣出身的浪人(失去主家的武士)結集於大板企圖舉兵等問題為藉口,舉兵討伐。秀賴與周邊的近臣、真田幸村等人固守大板城,巧妙地掌控地理要害奮力抵抗。家康原本以填埋城的外堀為要件,願意談和,然而他竟違反約定,進而要求內堀也必須填埋,並且強要秀賴轉封。一六一五年,兩者間再重啟戰火。失去防禦力的秀賴雖然努力抗戰,但已是時不我與了。同年五月八日,大板城陷落,淀殿.秀賴母子以自殺明志,豐臣氏正式滅亡。
戰國大名
戰國時代,割據於各地的大領主。作為室町幕府權力基盤的守護大名於應仁之亂以後,領國支配權次第被其家臣之守護代、國人層剝奪而逐漸地沒落。至戰國時代末期為止,仍能維持其領國規模的守護大名有武田氏、今川氏、大友氏、島津氏等數氏;追隨主家(主君)而成立的大名則有後北條氏、長尾氏(上杉氏)、齋藤氏、淺井氏、朝倉氏、織田氏、長宗我部氏、龍造寺氏、有馬氏等眾家。這些戰國大名以國人、土豪層為給人,進而組織自己的家臣團,強化對農民的直接支配。這種專制支配遍及於領國一元內政治、經濟等各個層面,包括分國法(家法)的制定、城下町的建設、土地戶口的調查、工商業的保護統制、新田開發、灌溉治水、宿驛傳馬的整備等各個分野。因此,戰國的社會是較前代的社會更有組織且進步的社會。另一方面,這樣的進步社會也進而造就出能夠統合各個大名的新社會。換言之,在戰國大名相互激烈的鬥爭過程中,相繼出現如織田氏、豐臣氏的大業,並有德川氏承繼其後,塑造出近世的幕藩體制社會。
室町幕府
一三三六年(延元元年、建武三年)足利尊氏所開創的武家政權。至一三九二年(明德三年、元中九年)為止,日本一直停留於南北朝對立的時代,而其最盛期則屬三代將軍足利義滿的應永年間(一三九四~一四二七年)。另一方面,也呈現出有力守護大名連合政權的態勢。然而,伴隨應仁之亂的發生,幕府的勢力乃逐漸衰退,最後退居成一介京都地方政權之類的存在。一五七三年(天正元年),十五代將軍/足利義昭被織田信長所追放,幕府的政權乃隨之滅亡。
鎌倉公方
又稱為鎌倉御所、鎌倉殿。從一三四九年(正平四年、貞和五年)足利尊氏的次男/基氏替代其兄長/義詮進入鎌倉入主關東,乃至一四五五年(康正元年)足利成氏移居古河為止,史稱鎌倉府足利氏為鎌倉公方。從成氏之後,則改稱古河公方。
古河公方
乃指足利持氏之子/成氏及其子孫。永享之亂以後,成氏被迎為鎌倉府之主,卻由於殺害了關東管領/上杉憲忠而遭受幕府派遣的今川範忠所追討,一四五五年(康正元年)投靠於下總古河,從此乃被稱為古河公方。從成氏、政氏、高基、晴氏、義氏連續五代,內紛不斷。政氏的時代勢力一分為三,最後被納入後北條氏的支配下。雖然曾經以足利家的支流,具有較高的門第格式而保有一定的地位,但是一五八三年(天正十一年)由於義氏無嗣而斷絕。一五九0年豐臣秀吉消滅後北條氏以後,哀憐其名門無後,乃將高基的弟弟/義明之孫/國朝許配給義氏的女兒,並賜給他們舊地三千五百石的秩祿。其子孫則改稱為喜連川氏。
崛越公方
又稱為崛越御所。室町幕府支配關東的重要機構之一。足利持氏滅亡後,被幕府認可為鎌倉公方的成氏,於一四五五年(康正元年)背叛幕府而改投靠下總古河。為了追討成氏,一四五七年(長祿元年)八代將軍/足利義政的弟弟/政知被命令下向關東。由於勢力不足,政知無法進入鎌倉,乃滯留於伊豆田方郡崛越,與古河公方成氏相互對峙,最後在此終結了一生。其子/茶茶丸承繼其業,一四九一年(延德三年)被伊勢長氏(北條早雲)滅亡。
[ Last edited by 織田信長 on 9-1-2005 at 03:36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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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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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代
中世時期,守護的代官稱為守護代。在鎌倉時代、室町時代,守護多半居於鎌倉、室町,因此任國的事務乃委由代官代為執行。一般守護代多由譜代等有力家臣擔任,因此他們很容易可以利用守護權限的行使,逐漸將領內的武士予以組織化。特別是室町時代中期之後這種現象尤為顯著,利用下剋上的力量促進自我的領主化成長,甚至因而搖變成大名者,則大有人在。例如,斯波氏的越前守護代朝倉氏、斯波氏的尾張守護代織田氏、上杉氏的越後守護代長尾氏皆為典型的例子。
桂庵玄樹.薩南學派
一四二七~一五0八年(應永三十四~永正五年),室町後期臨濟宗的僧侶,別號島陰,長門國出身。一四六七年(應仁元年)伴隨遣明使天與清啟入明,一四七三年(文明五年)回朝。回國之後,為了躲避應仁之亂,乃滯留於石見、筑後、肥前等地,克行釋奠(祭祀孔子的儀式)、講授儒學。一四七八年,被島津忠昌延聘至薩摩的桂樹庵講學,間接開創了以後薩南學派的學統。有《外集》、《島陰漁唱》等著作,流傳於世。
南學派.南村梅軒
又稱為海南學派,以研習朱子學為目的,興起於近世初期的土佐,南村梅軒為其祖師。他們重視四書內涵,承繼程朱之學,並堅守固持道學者的為學態度。
地侍
又以地士、或國侍表之,即日本中世時期的土豪武士。他們並非是任職於幕府的武士,而是在鄉土著並在當地擁有勢力的武士。鎌倉末期,非御家人、有力名主的勢力抬頭,隨著幕府權力的衰退,他們便在鄉村掌握實質的支配權,並逐漸走向小領主化,最後成為戰國大名、或為其家臣、或為鄉士,這樣的現象一直延續至江戶時代。
貫高制
日本中世時期表示土地面積的方法之一。對土地的課稅額以錢(貫文)換算,並以其稅額表示地積大小的一種方法。相對於此,石高則是用來表現土地生產額的方法。但是,生產物價值的換算率無法固定,因此納稅並不只有侷限於錢納而已。早期也有以對農民(以人為單位)課徵公事錢之數額、或是對農民的房舍.田地課徵賦稅。中世後期之後,賦課的方式則改以段錢徵收法,並逐漸成為戰國大名軍役賦課的基礎。太閣檢地實施後,則統一以石高來表現土地的生產額。
寄親.寄子制
戰國時代的一種虛擬同族血緣關係所構成的主從關係、或是保護與被保護的關係,稱之。鎌倉時代,在總領制基礎上所建構的領主制裡,總領將非血緣關係的武士也編入自己的旗下,從虛擬的親子關係中確立上下之間的主從關係。室町時代之後,伴隨大名領國制的發展,家臣團的擴充與統制的方策逐漸普及起來。戰國大名中,如武田、今川、後北條等諸氏,多以有力武將為寄親;以在地土豪為寄子,編組成強大的軍事力。兩者之間的關係與其說是穩定的主從關係,不如以契約關係來表現,則更為適切。這種寄親.寄子關係在封建社會中不僅適用於武士階層,在村落、甚至近世以後都市的奉公人(長工、女中)等雇用關係中,也普遍被採用。
分國法
又稱為家法,或是戰國家法。戰國大名為了支配自己的領國(分國),所自訂的的一套法律。雖然不像古代的律令、或近代法那般地系統化,但是已經有其作為法典以及個別禁令、定書集成的形式出現。這些分國法受到鎌倉幕府法、室町幕府法,特別是御成敗式目的影響很大。即使如此,伴隨室町幕府的衰退與莊園制的崩潰,大名便以自家獨有的法令來推動領國統治,並致力於領主權的確立。隨著時代的推演,分國法乃逐漸發展成江戶幕府法、藩法,因此其與近世武家法有極深遠的關係。一般視大內氏壁書為最早的家法,另外像今川氏的今川假名目錄、伊達氏的塵芥集、結城氏的法度、武田氏的甲州法度、六角氏的六角式目、長宗我部氏的長宗我部元親百個條等法令,皆為典型分國法的代表。
喧譁兩成敗法
封建時代的刑法之一。對於喧譁(二者間發生糾紛、暴力衝突)者,不問誰是誰非,衝突的雙方都必須受到懲罰。室町幕府也好、戰國大名的分國法也好,皆採行喧譁兩成敗法作為仲裁的原則。江戶時代之後,雖然御定書中沒有明文規定,但喧譁兩成敗法已經成為一種慣習法(不成文規定)繼續殘存下來。
檢地
中世後期至近世時代,領主對於農民的保有地所進行的測量調查,稱為檢地。其性質很類似古代莊園制下的檢注,豐臣.德川兩政權時代,為了強化農村支配的基礎,乃實施檢地法。一五八二年(天正十年)在全國統一的背景下,乃徹底施行檢地法,史稱太閣檢地。透過檢地的實施,重新清算原有莊園制的支配關係,並制定一套新的租稅體系、以及確立對農村的支配體制。到了江戶幕府時代,修正了部份的太閣方式,訂定檢地條目。從慶長~元和年間(一五九六~一六二三年)至幕末為止,這套檢地條目被適用於幕府與諸藩領內。檢地的方法,首先將傳統一反﹦360步改為300步制,並將1間﹦6尺3寸(但江戶時代的石見檢地、備前檢地則定為6尺1分)、1間四方﹦1步、30步﹦1畝、10畝﹦1反,的計算法統一起來。派遣檢地役人以村為單位,將每一筆土地依照其所在(小字)、地目(農田房舍等)、面積、等級(上、中、下、下下)、生產高(分米)事先公定,在一地一作人的原則下,確認納貢責任者(名請人),登錄於檢地帳,稱為繩打。這種做法在實施過程中,曾經引起農民激烈的反抗。
指出檢地
戰國時代至安土桃山時代期間的檢地法之一。大名規定自己領內的家臣必須主動申告其所知行的土地面積、以及作人.收量等明細。由於大名的立入調查幾乎不得其門而入,因此多半都以指出檢地的辦法達成課稅的目的。一五八0年(天正八年)織田信長派遣直臣強行要求興福寺支配下的大和地方,提出指出的內容,在歷史上相當有名。
城下町
以城郭為中心,所成立的都市。中世時代,領主居所的周邊所成立的聚落、町場(市集),稱為堀之內、根小屋、山下。近世之後,則普遍稱之為城下。十六世紀,戰國大名配合其領國的統一,伴隨著兵農分離政策的推行,領主下面的直屬武士團與商工業者被強制集中於城下,乃形成城下町,並逐漸發展成領國政治、經濟、交通的中心。例如,今川氏的駿府、大內氏的山口、武田氏的甲府、織田氏的安土、以及豐臣氏的大皆為有名的城下町所在地。到了江戶時代,在一國一城令的原則下,從江戶城開始,各藩的城下町被整備起來,武士團則強制必須定居於此。城下町成為藩域經濟的中心,大規模的消費經濟逐漸地發達起來,也成為近代經濟的源流。明治維新以後,主要的城下町多設有縣廳與重點學校,伴隨商業都市化發展而持續繁榮下去。
寺內町
中世末期,淨本真宗本願寺派的寺院境內,所構成的發達聚落。本願寺門徒為了與其他宗徒、或領主競爭,多在寺院周圍挖壕溝、築土居(以泥土所構築的土壘),以保衛信徒僧侶,進而形成一種特殊形態的聚落。座落於大的石山本願寺,可謂是寺內町的原型,其他如越前吉崎、越中井波、和泉貝塚等也極其聞名。
樂市.樂座
戰國時代末期至安土桃山時代期間所採行的商業政策。配合應仁之亂以後商工業發展,戰國大名將無所屬的多數新興工商業者納入新的封建秩序下,以利統制。透過樂市政策,達到經濟統一支配、繁榮城下町的目的。從免除市場稅.商業稅、以及廢止傳統「座」(同業組織)商人的特權開始,改行樂市制度,進而廢止舊的座組織,改行樂座制度。樂市可以一五四九年(天文十八年)近江的六角定賴所建構的城下町石寺新市為例;樂座則以一五七六年(天正四年)柴田勝家的越前北庄的案例為最早的文獻記載。其中,又以一九七七年織田信長在安土桃山城所公佈的樂市.樂座法令最為有名。豐臣秀吉則徹底推動這樣的新制度,一方面否定傳統以寺社、公家的支配為中心所組織的座;另一方面則以城下町為中心,對工商業等新特權組合再重新編組。
御成敗式目
又稱為《貞永式目》,乃鎌倉幕府的基本法典。一二三二年(貞永元年)北泰時下令評定眾編篡,共有五十一條條文。式目收集了源賴朝以來的慣習法、判例,作為御家人權利、義務、所領訴訟等相關事宜的一套簡易成文法,也是最早的武家法。原來所適用的範圍只限於幕府的支配圈內,隨著時代的推移,適用的範圍乃日漸擴大。另外,配合時代的需求,在原有的條文之外,再以追加的方式制定新規範,一般稱為《追加》或《式目追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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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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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戰國-基礎戰略
【篡取主君權位的謀略~下剋上】
十五世紀中期以前,日本社會基本上是一個權威本位的時代;但是十五世紀中期之後,整個日本社會進入實力主義的時代。從農民到武士等社會各階層,為了鞏固自己的權益,便不擇手段地,以周延綿密的謀反策略打倒舊權威,歷史上稱之為「下剋上」。
有意以「下剋上」篡取主君權位的人,不僅要有優於常人的謀略與智能,更要有強烈的權力慾,才能不斷地鞭策自己去謀取他人的權位。
一般而論,「下剋上」的策略可歸納出三種基本模式。
案例一 親自下海型:直接將主君殺害﹑或是放逐。
案例二 藉刀殺人型:策動其他的家臣去謀害主君。
案例三 天賜良機型:藉由他國的力量,打倒主君。
然而,即使說戰國時代是一個講究實力主義的時代,任何人仍不希望在歷史上被留下一個「反亂者」的惡名。為了讓自己的反亂行為合理化,反亂者便必須找到一些罪名掛在主君身上,表現出自己是「替天行道」的態勢。套一句孟子的話,這叫做「聞誅一夫紂也,未聞弒君也」。原來中國早在孟子的時代,就流行著「下剋上」的風潮,這或許也是中國歷史上經常改朝換代的社會原理之所在。
戰國史上的謀反者,最常給主君貼上如「暴虐無道」﹑「酗酒」﹑「淫亂」﹑「無能」等罪名。一旦將主君打倒之後,也不宜馬上取而代之。即使自己是真正的「謀反者」,仍要注意維持自己的「忠義」形象。因此,最好是另立與前主君有血緣關係者,成為「魁儡型」的新領導人,等自己的權勢完全鞏固之後,再取而代之;而有如風中之燭的「新領導人」,最後多半都招致被暗殺﹑或被流放的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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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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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大名成功的祕訣在參謀】
就如中國歷史上三國時代的孔明之於劉備的存在一樣,以戰國大名為頂點的武士團團隊能否在紛擾的世界中毅力不搖,參謀扮演著非常關鍵性的角色。在大名的組織中,是否存有能直言不諱的優秀參謀,以及主君是否有傾聽參謀諫言的雅量,對於整個團隊的永續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以豐臣秀吉為例,初期受惠於竹中半兵衛與黑田官兵衛等兩名參謀,秀吉順利地成為天下第一人。然而到了後期,秀吉周邊的參謀以石田三成為首,多為迎合之徒,以致秀吉晚年失策之處頗多。
反觀德川家康,為了避免重蹈秀吉的覆轍,從曾一時叛離的舊部屬(本多正信)﹑高僧(崇傳.天海)﹑豪商(茶屋四郎次郎等)﹑漢學者(林羅山)﹑土木專家(中井正清)﹑乃至因船難漂流而來的西洋航海家Adams, William(日本名為三浦按針),都成為他門下的重要智囊。家康以後的歷代將軍,在參謀人選上就比較有門戶之見,非武士階層不用,而不再像家康那般地開明﹑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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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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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名分的嫡子繼承制度】
雖說戰國時代是一個實力主義的時代,但為了兼顧組織內的上下倫理關係,以促進內部的團結,組織領導權的嫡子繼承制度乃應運而生。透過嫡子繼承制度,將一族子弟區分為直系與旁系,除了嫡長子之外,基本上其他的兒子則沒有繼承權。
即使是實力優先主義的社會,假設嫡長子以外的兒子能力較高的話,還是必須信守「長幼有序」的原則,而把別具威脅性的兒子送出成為養子。戰國大名將次子以下的兒子送出成為他人的養子,除了可以保障嫡長子在組織內的領導權,防範鬩牆相爭局面於未然,甚至可進而藉機褫奪養家方面的權位,實在不失為一石二鳥的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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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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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力外加權威,如虎添翼】
戰國亂世,代表傳統以天皇與將軍為頂點之權威失墜的時代。打倒舊「神聖不可侵犯」存在之政界﹑宗教界的權威,成為戰國時代的一股重要潮流。基本上,在戰國大名的信念裡,沒有實力做為後盾的權威,是無法成立的;相對地,有實力者如果能夠善用權威,則對其自身權位的安定自然能多一層保障。
豐臣秀吉在天下統一的過程中,以朝廷關白的身分,視自己的對手為「朝敵」,透過這樣的大義名分加以攻伐。德川家康則是在關原會戰獲得全面性的勝利後,再繼而就任將軍職。二者皆是懂得善用實力與權威的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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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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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大名的家臣統御術】
大名團隊的經營就如同大企業的經營一般,必須要有一套合適的企業管理與人事管理辦法,即一套家臣統御術。在戰國時代,如果只光憑封建制度的基本模式﹦「御恩」與「奉公」的關係,仍然無法維持組織內部上下倫理關係的安定性。換言之,戰國大名隨時有被家臣以「下剋上」方式強迫退位的可能。
如何維持大名團隊內部倫理的安定,除了舊有「施與受」的關係(﹦御恩與奉公)必須繼續存在之外,在人事管理上則強調信賞必罰與能力優先主義,以促進組織內部的活性化;另一方面,卻又必須兼顧祖先代代所重用的門閥階層,以求內部在競爭與和諧上的平衡。
不過,在大名團隊的經營管理上,最關鍵的重點則在於合戰上的獲勝。戰爭的勝利,是確保對家臣恩賞最具體的方法。這就如同企業的經營一般,如果企業無法攻佔市場而導致獲利低下的話,則可能會對員工的薪資造成負面影響。戰國大名如果無法保證其旗下家臣的經濟生活,就難保不走上被叛離的命運。因此,家臣統御的基本,仍在於能否連戰連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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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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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官僚活用術】
戰國大名為了能在亂世中立足,引進各種新式技術,也間接地造就了技術革新﹑多元化時代的來臨。從新式兵器﹑土木技術﹑貨幣鑄造等技術者﹑乃至各種才藝的名人專家,都能以技術官僚身分在戰國時代找到發揮的空間。戰國大名透過這類人才的活用,充實內政﹑強化外交,以建構一個堅固的權力基盤。
然而,過於重用技術官僚的結果,有時也會招致真正在戰場上出生入死之武功派家臣的不滿。
因此主君如何在文治派(技術官僚集團)與武斷派(軍事集團)的決策採用上,求取其中的平衡,對主君的領導權而言,都是嚴苛的考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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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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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略婚姻】
戰國亂世是一個男尊女卑的時代, 武家出身的女子經常被利用為政略婚姻的工具。
政略婚姻的做法一般多在以下三種關係的建構過程中被考慮。
(1) 對等同盟關係→作為人質的意味濃厚
(2) 強化與家臣一體感的關係→藉以提高家臣對主君的忠誠度
(3) 主動服屬於其他大名旗下的自我表態→作為政略工具的女性多半會被以側室待之,因此屈辱的意義濃厚。
然而,政略婚姻的存在,並不代表二者間的關係一定就會是萬無一失。以武田信玄為例,雖然他曾與北氏康﹑今川義元透過政略婚姻的手段,建構「甲相駿三國同盟」關係,但是為了完成勢力擴張的目的,還是無視於婚姻關係的存在,違反同盟約定,而犧牲了家族成員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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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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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敗乃是兵家常事】
當大敵壓境時,戰國大名經常會面臨「滅亡」或「投降」,這種二擇一的局面。對領主而言,當腦中已經存有敗戰的覺悟時,其所考慮的問題除了自己的顏面之外,更牽涉到一向對自己寄以信賴與厚望的部下及其家屬的生命與生計。
當戰國大名面臨降伏之際,最壞的情況莫過於領主自行切腹了斷,樹倒猴猻散,其屬下成員只有自求多福了。
不過,生長於戰國亂世中的人們,與其陶醉於滅亡的悲愴之美當中;他們更懂得「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的道理,多半他們會派遣家臣到敵對陣營去,以割讓部份領地或送出人質,作為乞求談和的條件。當然,二者間的實力關係與交涉能力的巧妙與否,自然會對最後的結果有所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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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5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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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代的野戰技術】
不容諱言地,戰力的整備對獲勝而言,非常重要。舉凡兵員人數﹑兵員素質﹑軍隊士氣﹑武器裝備等,都含括於提昇戰力水準的範圍內。除了戰力之外,戰術的使用﹑以及陣地的取得等,皆為合戰致勝的重要關鍵。
在戰國時代,與其安排一場「xx之陣」對敵宣戰,還不如先看準地形,先布陣於對自己有利的地形,才是野戰致勝的祕訣。換言之,合戰的勝負取決於陣地的佔有。
如何善用地形佈局,成為戰國大名致勝的首要課題。一般而言,在實戰場合中最理想的陣形,即城郭座落於較高處,而前面則有河川流過。在這樣的地形周邊,再加築堀河或土壘圍繞。
織田信長對武田信玄的「長篠之戰」之所以能夠獲得全面性的勝利,除了在戰力﹑戰術﹑裝備上優於武田的陣勢之外,還是拜於理想的陣形之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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