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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中蠱導致受人擺佈.林家尋名醫治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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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03: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失蹤少女皈依回教案
疑中蠱導致受人擺佈
林家尋名醫治女兒

獨家報導:陳愛娣、陳慧盈
(亞羅士打12日訊)《中國報》探悉,“失蹤少女皈依回教案”中少女林曉薇家人已把她帶離吉打州,尋找其他途徑,包括求神和勸告女兒不要做“后悔莫及”的事,及時懸崖勒馬。

尚有一天即須決定本身宗教信仰的林曉薇,目前和父母都暫時離開米都,仍未表明立場。

記者周二早上前往林曉薇的住家時發現,屋內只留下一名中年女士,而不見林曉薇和其家人。

該女士透露,本身是林家的朋友,自約兩週前即住在林府。不過,她不肯說明他們目前身在何處,只說他們已外出多時,不在家中。

記者欲多加提問他們的情況如何時,該女士卻顯得不耐煩,直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不要問我!”語畢,關上大門轉身進屋。

記者也無法聯絡上林父,撥打其手機號碼時皆轉向留言信箱。

可靠消息指出,林曉薇父母目前正陪伴其左右,四處尋找“名醫”為她治療。由于家人相信她“中蠱”,所以前天從雙溪大年回教輔導中心離開后,只是在家逗留一會兒即離開。

據悉,他們目前皆不在吉打州內,卻不肯定他們將于何時歸來。

讀者經驗供借鑑
強硬方式行不通

家住雙溪大年的黃女士閱報獲悉“失蹤少女皈依回教案”后,希望給林家人幾句忠言,解決家庭問題。惟她聯絡不上林父,致短訊給對方后也沒有答覆,決定通過《中國報》傳達心意。

黃女士說,她23歲那年,也像曉薇那樣,被愛情沖昏頭不顧父母反對,執意要與擁有三名孩子的巫裔愛郎長相廝守。她當時認為,人人宗教自由,不理解父母為何反對?。

她說,當初其父母驚悉她與異族談戀愛后強烈反對,包括要給她吃符水,后來與她感情不錯的妹妹哭著跪地求母親不要逼姐姐吃,以免損壞身子,她事后獲悉感動不已。

“父母若在這時候採取強硬方式,例如捧打鴛鴦,或求神拜吃符水、找和尚解降,並不能解決問題;這只令女兒更叛逆。”

她希望林父與曉薇好好商量,讓兩人先交往,互相瞭解對方,結婚后再選墿皈依回教也不遲。

她也勸告目前在熱戀中的曉薇,不必倉促作出決定,先給自己一個喘息的空間,畢竟天下父母都是愛兒女的,最終會尊重女兒的選擇。

黃女士是在大學先修班畢業后,離鄉背井在吉隆坡一政府部門工作,與異族譜下戀情,她曾到回教輔導中心上課,曾隨愛郎回彭亨的甘榜住家,卻因此覺悟到彼此家庭背景殊懸。

她較后反是聆听男友上司給予忠告,即兩人家庭背井殊懸、文化不同,和愛情觀念不同,最終離職擺脫對方。

指志工團闖校帶走林曉薇
王維新抨混淆視聽

(雙溪大年12日訊)馬青雙溪大年區團長王維新抨擊回教輔導中心報案指馬青志工團硬闖學校帶走林曉薇,根本是混淆視听!

他說,當天的校門打開著,他和隊員們走進學校時,守衛完全沒有阻擾,更讓他們進出自如,整個情況約有30名隊員在場作證。

他今早11時在馬華區會所召開記者會時,這麼說。

他指出,整件事最可憐天下父母心,畢竟自己的女兒被人拐帶后下落不明,父母肯定焦急,相信每個人都能夠理解,然而身為一個校長,也是人家的父母,在女生的父母已來到眼前,校長竟還要求必須經過該巫裔男子許可下,才可把林曉薇帶走,這種理由實在不可理喻,甚至令人懷疑校長居心不良。

針對以上原因,他懇切希望能夠把這些重點向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和馬華公共服務與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作出反映。

類似事件可求助馬青

馬青雙溪大年區團促請任何有面對類似林曉薇告失蹤后,被尋獲時卻是皈依回教徒的事件,可聯絡他們,以便收集更多資料作出反映的同時,也能幫助到一些面對問題的人。

任何需要協助者可聯絡團長王維新,012-4858085 ,馬華協調員許漢宏019-4455028或秘書王嘉順 012-4856844。

王孫文:抹黑指硬闖
質疑輔導中心企圖

馬青吉打州分團長王孫文認為,回教輔導中心的領導人為何只是針對志工團團長,令人質疑他別有企圖。

他說,根據團長王維新的講述,當時他是從大門走進去,來到辦公室時還有人請他進去校長室,何以是硬闖學校!?

他是今日接受記者訪問時這麼說。

他指出,宗教自由是我國多元化的特色,儘管非回教徒要皈依之前,宗教負責人應該與當事人的家人接洽,多番瞭解,

“當然,也不要再釀成類似林曉薇失蹤的事件出現,畢竟每個人在面對親人不見時,肯定心急如焚,發動到處找人。”

因此,他認為這般作為浪費人力資源,讓女生的家人寢食難安好幾天,也辛苦了大家不斷的到處找人。

新聞背景
離家出走皈依回教

職業書記林曉薇與家人住在米都丹絨孟達哈拉住宅區,她于本月3日早上11時許,領了700令吉月薪外出后,就失去蹤影。

家屬獲悉曉薇失蹤當天跟隨一名巫裔男子離開工作的傢私店后,一去不返。

該巫裔男子年約26歲,是曉薇的前同事,兩人于上週日上午11時30分,即曉薇失蹤后,前往古邦羅丹的一家租車公司租用一輛淺棕色的可麗莎代步。

由于該男子沒有汽車駕駛執照,因此他們使用曉薇的名字注冊登記,并繳交80令吉作為一天的租金。

直至本月10日,曉薇被發現在雙溪大年雙溪拉也一間回教輔導中心,當時她身穿馬來服裝及頭戴頭巾。


回教輔導中心四大疑點

1  作為一個教育機構,接受一名學生入學時,必須要求學生提呈家長的基本資料,然而該中心校長卻完全沒有與女生家長聯繫。

2  校長竟然接受一名男子帶去的女生,在沒有任何調查下,就貿貿然收留她。

3  校長竟然要求林曉薇父母,必須先得到該巫裔男子許可,才可把林曉薇帶走,難道該男子的權力比養育廿年的父母還更重要!?

4  學校有守衛駐守,當時並沒有阻擾志工團隊員進出,事后該中心卻報案指志工團硬闖學府,裏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見不得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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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07: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失蹤少女皈依回教案
疑中蠱導致受人擺佈
林家尋名醫治女兒

獨家報導:陳愛娣、陳慧盈
(亞羅士打12日 ...
naraya 发表于 13-1-2010 03:13 AM


亞羅士打13日訊)“失蹤少女離奇皈依回教案”主角林曉薇,今早在雙親和律師陪同下,在宣誓官面前宣誓,再三聲明她至今還是一名佛教徒,1月10日所發生的一切事件和行動,絕非她自愿。

但对我来讲,关键在是。。。。。她被他chor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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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07: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种事吗?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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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08: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小心点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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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08: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有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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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08: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真的变到很可怕。。人心果然比这种降头还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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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08: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人就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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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1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林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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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0 1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宗教自由?

很容易进很难出的叫宗教自由???

我看叫私会党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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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剛才看了晚報那位小妹妹說她是佛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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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是这样,不过,宗教师想要会面该少女,事情要不要结束,就看補导中心咯,若不罢休,唯有打官司。。。

看哪一方的证据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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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教輔導中心證實
林曉薇是正式回教徒

(雙溪大年13日訊)雙溪大年蘇丹阿都哈林回教輔導中心校長慕達魯丁證實,失蹤少女林曉薇已經成為一名正式回教徒,回教名是諾阿蒂拉薇!

他說,林曉薇日前到該中心前,事先向警方備案,指是自願申請皈依回教,同時也在宗教師莫哈末納因伊斯蘭阿都拉面前及眾多同學見證下禱告。

“她較后也親自選了一個屬于自己的回教徒名字──諾阿蒂拉薇。”

他強調,該中心收留學生的程序非常明確,即18歲以下者必須在父母親陪同及同意下報名,18歲或以上足齡者,須事先向警方備案,以免日后引起任何不必要的爭議。

指示向警方備案

他今午受詢時,針對林曉薇事件指出,林曉薇到該中心報讀回教課程時,校方先確定她已認真考慮后,才指示她向警方備案。他曉薇在該中心期間也過得非常高興,沒有面對任何問題。

“我們在曉薇回家當天,必須確定她是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才放人,我也沒有說過必須獲得該名巫裔男子的同意下才放人的話。”

“我當時只是說,一定會責問並徹查該名男子的背景。”

他說,該中心至今仍無法與該名巫裔男子取得聯繫,校方也將勸導曉薇勿繼續與該名男子交往。

皈依回教也須盡孝道

該中心宗教導師莫哈末納因伊斯蘭阿都拉指出,非回教徒皈依回教,不但不會與家人脫離關系,更必須遵循回教教義,對父母盡孝道,還可保存本身的文化及傳統習俗!

莫哈末達因也是該中心新回教徒的指控官。

他也是唯一見證林曉薇向真主禱告,根據回教傳統成為一名正規回教徒的教官。

他說,儘管曉薇已進行回教祈禱方式,成為一名真正的回教徒,不過她必須根據正常手續,向宗教局登記,申請成為回教徒。

該中心校長較后受詢時也指出,非回教徒皈依回教后,除了必須根據教義中不准飲酒、吃豬肉等教規之外,其他都保持原狀,包括回家與父母同住。

新聞背景:耗資322萬1999年操作

雙溪大年蘇丹阿都哈林回教輔導中心于2008年8月12日,由吉州蘇丹殿下主持開幕,但早在1999年4月1日開始操作。

它原本名為新教徒輔導中心(Pusat Bimbingan dan Latihan Saudara Baru)的組織,1999年正式操作后至2005年期間,暫時安頓在雙溪大年蘇丹慕查法沙回教堂內。

州政府較后批准該中心,將一塊位于雙溪拉耶的惹蘭柏加(Jalan Pegawai)占地1.6公頃的土地,作為建立輔導中心的用途。

這座耗資322萬令吉的建築工程,于2005年5月14日建竣,2007年,當局決定將新教徒輔導中心的名稱,改為“蘇丹阿都哈林回教輔導中心”。

該中心至今已收容1279名的學生,非回教徒學生包括華裔、印裔、印尼籍、柬埔寨、泰國、依班原住民等。

報名該中心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向州回教事務局登記

2)非回教徒擁有優先權,不過,該中心也歡迎回教徒的參與

提供的課程:

1)為期三個月並提供津貼的課程

2)每星期一次的短暫課程(位于吉中美農及吉南的居林)

該中心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輔導、淨身、結婚、皈依慶典、更換身分證、訪問團及喜宴帳篷等。

網頁 www.maik.gov.my

另一方面,該中心教官也歡迎對回教感興趣的各族同胞,到圖書館參觀,進一步了解回教教義及精華,圖書館備有華文、泰文、淡米爾文等回教書籍及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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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8: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剛才看了晚報那位小妹妹說她是佛教徒.
yeo7751 发表于 14-1-2010 12:12 AM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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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10 09: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以为进错论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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