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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教总法律小组指控孙春美两宗罪:涉包庇嫌犯,制造舆论恐吓叶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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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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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教总法律小组指控孙春美两宗罪: 涉包庇嫌犯,制造舆论恐吓叶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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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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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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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这是孙春美的人格问题了,他明知道那是警方一直要找的嫌疑人物,但是却没有第一时间通知警方说他已经联系了这个人。这么做,难道没有妨碍司法公正之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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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2: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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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定福庄 于 15-1-2009 02:17 PM 发表 
我个人觉得,这是孙春美的人格问题了,他明知道那是警方一直要找的嫌疑人物,但是却没有第一时间通知警方说他已经联系了这个人。这么做,难道没有妨碍司法公正之嫌吗?
你酱说就不对咯,如果真要防碍司法公正,她哪会光明正大的在媒体面前说话?她不会像叶新田,作一只永远只会躲在洞穴的肥老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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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009 03: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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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定福庄 于 15-1-2009 02:17 PM 发表 
我个人觉得,这是孙春美的人格问题了,他明知道那是警方一直要找的嫌疑人物,但是却没有第一时间通知警方说他已经联系了这个人。这么做,难道没有妨碍司法公正之嫌吗?
言下之意就是会很大力赞赏把犯人交出来?换成是你的孩子,你会包庇吗?
[ 本帖最后由 basic 于 15-1-2009 03:0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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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3: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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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教总,这个集团越来越不像话了,正事不做,就会在那里搞风搞雨。华社捐的money就这样利用来对付对华文教育有贡献的人。如果说倒叶是倒董教总,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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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3: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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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的就是要消灭董教总。这样做,风波才能继续烧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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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3: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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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陈思源也对这起新院毕业典礼暴力流血事件,做出如是注脚:“这样不文明、野蛮行为,是反映了新院的教育失败,还是袭击者家庭教育的彻底失败,我们应该摸着良知,去探讨这个问题。”
陈XX和叶XX果然都是唯我独尊派的,有这种人在董教总,董教总关门是迟早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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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3: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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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律专案小组是以律师陈思源为首及饶仁毅为顾问
陈思源为前马华公会青年团署理团长、2005年马华公会署理总会长候选人
马华律师又开炮攻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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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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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因为在媒体面前光明正大而惹祸的,要么就不说,永远当成秘密还好一点。(惨了!搞到我自己也好像在藐视法律........)
因为我没有孩子,所以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包庇。但是,假设我的孩子,或者是我的学生,以后可以随便hentam别人一拳的话,我会向社会公众道歉,因为我没有做好“教育”的工作,为社会制造了麻烦与引起秩序不安。
董教总贵为一个教育机构,当然要维护司法公正,这是不容置疑的道德行为之一。如果说董教总维护司法公正都不算在做正事的话,那以后独中的老师都可以这样教导学生了:同学们,要知道,知情不报是妨碍司法公正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是如果嫌疑犯是自己喜欢的人,那就不算妨碍司法公正了。大家应该尽情包庇,不可以让他受到法律制裁。
是这样吗?
有时候,我们是需要就事论事的,不能够太情绪化看问题。孙春美绝对是一个好老师,这个我绝对认同,我们私下接触过。但是,好人也总会有犯错的时候。总不能说:他只是一时冲动而打人,而她也只是一时爱护学生的心切而犯了错。但是因为他是好人,所以不可以被对付。
话可不能这样讲的嘛!好人的定义在哪里?能不能我认为人人都是好人,所以都原谅大家咯!那么,请毁灭马来西亚的三权分立的制度吧!我们完全不需要司法机构了!
反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也算是八字辈的年轻人,那我今天去hut柯博士一拳可以吗?但是,你们要原谅我的哦!因为我年轻,血气方刚,所以冲动。如果你们不能原谅我的话,我就发文告,或者开记者会,说不原谅我的人很小气,一点雅量都没有。
请告诉我,请问我可以去hut柯博士一拳吗?最多不打脸!
[ 本帖最后由 定福庄 于 15-1-2009 03:5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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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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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新田的人格再次大跌!处理问题方式备受质疑!
如何再继续领导华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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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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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是那个法律顾问的问题啊?
我觉得董总的法律顾问很喜欢吓人的咯,
整天讲一些有的没的来吓人,
会玩法律的人真是恐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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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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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我就听过这句话 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
身为华教代表的董教总 为什么不能做到这点??
到底为什么要把这些仇事 一而再 再而三的夸大呢??
为什么要把所有人都牵涉进去呢??
为什么??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不能大事化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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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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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也总会有犯错的时候。总不能说:他只是一时冲动而打人,而她也只是一时爱护学生的心切而犯了错。但是因为他是好人,所以不可以被对付。"
不知为什么你会写这些,"好人不可以被对付",谁告诉你的。
她犯了错?错在哪里?她不是有叫学生自首?
"请告诉我,请问我可以去hut柯博士一拳吗?最多不打脸!"
你要打谁打那里用什么打,请自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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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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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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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XX的2009年目标:
1。把小事变大事,把私人的事变成董教总的事。然后一切由董教总买单(就是华人社会买单)
2。除掉所有反对自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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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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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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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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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XX的2009年目标:
1。把小事变大事,把私人的事变成董教总的事。然后一切由董教总买单(就是华人社会买单)
2。除掉所有反对自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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