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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学院停摆,你们不出手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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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8 09: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为了学生的前途着想,何必要坚持让没有能力的领导者下台呢?
新院风波这个问题迟早会波及到国内的各个独立中学。

别忘了你是生活在马来西亚,各个东西都要看政府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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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08 09: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tte3948 于 25-12-2008 11:37 PM 发表

不过人家是告个人,而那些人的确是有诽谤,报纸全登出来的了,而且是属于个人提告,受影响的是个人而已。
而柯院长这次是要把新院的操作直接瘫痪的行动却是不能接受的。要告,就不要把新院整个拖下水,甚至影响运作。
柯院长还扬言离职后会继续搞反动!!!这简直是挑衅!!!是威胁!!!这是学者应有的行为吗???斗争的结果是葬送自己的品德??!!!:@ :@ :@
谁是华教败家子,一目了然。




先别着急,看看吧:
新纪元学院院长等对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采取法律行动

自6月14日新院风波爆发以来,前后引伸不少争议性的题课,包括雪邦校地合约内容的疑点(6月13日)、院方人事征聘权和主任列席理事会关于院长负责制的校园民主原则(4月11日和6月14日的理事会)、柯院长不被续聘问题(9月24日)、华教元老成立调解小组到失败的过程(6月27日至9月4日,8月董事会发出《新纪元学院风波的真相1》)、国家学术鉴定局MQA的课程认证问题(9月22日)、成立高等育咨询团及公开招聘新院长(9月26日)、令人不安的财务状况(9月26日,董事会警告考虑发表《新纪元学院风波的真相2》,并指柯院长有“人格问题”)、申请升格大学被拒(10月3日)、董总特大表决不续聘柯院长(11月2日),到教职员学生家长请愿不果而发起救救新院大会和全国巡回说明会(11月2日起至今),等等。

在长达半年180多天的风波全过程中,董教总教育中心官方版言论针对风波发表一系列文告,都跟事实有很大的出入,甚至是刻意扭曲事实,对柯院长和相关主任造成严重的名誉破坏。我们对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及相关成员以下列几项不实的指责与恶意扭曲,意图误导华社的行为,保留法律追诉权。

一、关于“课程与财务令人不安的一些事实”的指控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在9月26日文告中恫言将对新纪元学院在课程和财务管理方面“令人不安的一些事实”公诸于众,并指称说逼迫董事部将这些事情真相公布的人必须负起“打击民族高等教育”的罪名,而不能反过来责怪董事部公布真相。

这项指责首先提到有新纪元学院有“令人不安”的财务事实,同时暗指柯院长人格有问题,使人产生柯院长是个贪污嫌疑犯的印象。

院方完全同意绝对有公开财务详情的必要。柯院长甚至三番四次公开主张要求华社彻查新院财务的真相,若指责属实,他及前领导都应该负上法律责任,而不是私下调查,私下了结。

董教总教育中心财政邹寿汉竟然在11月2日董总特大表决前的交流会上公开所谓令人不安的财务问题,包括2003年一笔1200万款项中的930万元不知去向,2005年有5张共280万元的定存利息不知进了谁的户口。(见柔佛董联会及马六甲董联会11月17日的文告《彻查邹寿汉对新院财务的指控》,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93228

到今天为止,董教总教育中心公告说请毕马威顾问公司来查账,但迄今尚未对邹寿汉的指控进行正式的调查行动。

柯院长将起诉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及财政邹寿汉诽谤。


同时,我们欢迎任何华团代表或新院或董教总教育中心的赞助人来新院,要求彻查新院的财务情况,并公布于众,以昭大信。

二、不续聘柯院长与公开征聘新院长的程序不合法,院方保留申请庭令的权利

按新纪元学院管理规章第十六条之(1)理事会有责任经营管理本学院;第廿三条之(1)理事会应委任一位院长,及需要时亦委任一位副院长,惟须由董事会批准,并应呈报教育部以获批准;第廿三条之(2)院长乃学院之首席行政及学术人员。

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在9月24日发函通知柯院长不续聘,并公开征聘院长,26日以教育中心名义刊登征聘院长广告,截止日期是10月31日,11月13日宣布新院长人选。

因此,董事会不续聘柯院长到公开征聘新院长的决定,并不按照理会管理规章执行,严重侵犯新院理事会的主权。

董事会越过理事会私下做出不续聘与公开征聘的决定,我们保留申请庭令的权利。

三、邹寿汉多次指新院两位主任张永庆及詹缘端领薪和拿奖学金去念书,恶意误导华社,造成两人的名誉受损。

两位主任曾经对陈友信等四人调解小组做出澄清,并证明他们是离职且自费念书,完全跟新院无关,这项澄清已写入调解小组报告书中,董教总教育中心也接受这项报告。邹寿汉后来才表示可能记错为自己开解,但完全没有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名誉破坏表示道歉。张永庆和詹缘端保留对邹寿汉的法律追诉权。

代表律师

1.  杨映波(律师公会前主席)

2.  谢春荣(执业律师,民权委员会主席)

3.  杨培根(资深律师,民权委员会前主席)

4.  蔡庆文(执业律师,资深华教工作者)

5.  西华拉沙(Sivarasa Rasiah,民权律师)

6.  拉蒂花(Latheefa Koya,民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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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1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kindoldboy 的帖子

不晓得你这个是不是无聊的分身。。。

不过我想说的是,目前为止,柯嘉逊一直都站在明处,反而是叶主席畏畏缩缩的,一直都不敢出来说明一切。。。

若要证明柯嘉逊有多烂,就请叶主席先停止摆出烂姿态躲在暗处,才能出来证明自己的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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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柯真的急疯了,不过如果这么本事的话,请另谋高就吧,不要再上演闹剧给人耻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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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1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KennyWong85 的帖子

分身??哈哈哈,我虽然无聊,但不致于精神分裂,令伯现在要睡了,明天有气再跟你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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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2008 1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tte3948 于 25-12-2008 02:18 PM 发表
柯嘉逊已将事情带到法院去了。若法院颁出庭令,新院的操作将全面停顿,柯院长也表示“迫不得已和心痛”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日前已经和那个骂人家是败家子的校长高调开新闻法不会了。还上了电视tim。


别忘了最先把事件搞上法庭的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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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9: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留下眼镜 的帖子

不好意思,可能是我看漏了。。。

能够给以给我一个link去看报道或原文之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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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8 1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 说烂泥地,人家都帮你填土了。那个时候新地都是柯嘉逊在处理。

2. 退休了自然要走。

3. 出席做什么?给人修理吗?第一次都被他搞到这样,柯派的信用已失,还出席做什么?

4. 就在法庭见啰!谁怕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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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2-2008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人为了对付学院董事部,不顾学生前途,恫言要申请庭令让学院停摆,不能继续,你们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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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够了,我相信新院生已经懂得如何去处理。

评论,迟些主要媒体上一定多得轮不到我们出声。

让他们自己打架,千万别拉学生下水,再多10天,风波就是要熄灭。

等着看。

切记,学生本身一定要团结,别再让那些自称“爱华教”的长辈们再扯下他们的个人恩怨。

我相信,学生会的代表,你们也懂得怎样做。维护新院,首要就是维护学生,而不是维护其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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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23-12-2008 02:59 PM 发表
有人为了对付学院董事部,不顾学生前途,恫言要申请庭令让学院停摆,不能继续,你们做何感想?


可以告知,您是从何处得到此消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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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柯院长将心比心,好好地用用您的良心,不要再利用学生了,您肯定知道我在说什么的。好好利用剩余的几天,交待该交待的,您的贡献将永远刻记在华教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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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23-12-2008 02:59 PM 发表
有人为了对付学院董事部,不顾学生前途,恫言要申请庭令让学院停摆,不能继续,你们做何感想?


其实事情很简单而已,叶新田出来说明一切,新纪元风波结束。

风波太多漏洞了,
譬如:一个领导人既然不听取专业人士的建议,自以为是的跟 麻花+轰隆 bank 签约,接受了它们“慷慨”赠送的一片烂地。
即使是obama,也是需要有专业团队来领导美国人民迈向未来。
一群kampung思想的领导人,不接受专业知识,却运用自己“博士”判断能力来执行事务。

现在新校地如果要建校必须以超越烂地价值几倍的资金来建校,如果毁约,要陪钱。问题搞大了,用不续聘院长来模糊视线

长痛不如短痛,而且,华教是无止境的,几十年,几百年后它依然存在,除非马来西亚正式成为单一宗族国家。


[ 本帖最后由 雨滴 于 23-12-2008 05:5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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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叶主席,不要害怕,您就大胆的出来说给同学们听柯院长有多烂,告诉他们事实,是他们自己说可以接受一切事实的。当然我很肯定知道,你说出来以后,他们肯定会很激动地说你诋毁,到时候又要说什么告上法庭,因为我很清楚知道在这群学生里头,道理是行不通的。坦白说,我佩服柯院长的魅力,可以帮学生们洗脑洗成那样,如果您退下来不当院长,我觉得您当个邪教教主会比现在来得更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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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6: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doldboy 于 23-12-2008 06:01 PM 发表
叶主席,不要害怕,您就大胆的出来说给同学们听柯院长有多烂,告诉他们事实,是他们自己说可以接受一切事实的。当然我很肯定知道,你说出来以后,他们肯定会很激动地说你诋毁,到时候又要说什么告上法庭,因为我很清楚知道在这群学生里头,道理是行不通的。坦白说,我佩服柯院长的魅力,可以帮学生们洗脑洗成那样,如果您退下来不当院长,我觉得您当个邪教教主会比现在来得更有成就。



我建议柯院长别来新纪元了,给人诬蔑还要拿那么低的薪水,以柯院长的资历要拿比新纪元更高的薪金根本易如反掌!
董总叶主席,你也快辞职,因为你懦弱的行为不配做领导人,不要成为千古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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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07: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兄开的贴,
似乎都有煽风点火之嫌...

院长只说申请庭令阻止交接,
何曾说要学院停摆?
莫非小弟真的愧当中华子弟,
短短的一段白话都理解错误?
请大哥多加指教、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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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1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doldboy 于 23-12-2008 11:13 PM 发表
分身??哈哈哈,我虽然无聊,但不致于精神分裂,令伯现在要睡了,明天有气再跟你聊!哈哈


你好像不清楚新院风波来龙去脉,而且感觉上。。。你好像不时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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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2008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博士说,开学时会有[数主任]辞职,而他现在不透露是谁。

看看吧,就是要你死,不让你及时请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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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快快毕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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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8 03: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留下眼镜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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