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2483|回复: 49

对于移民厅遣送缅甸难民到马泰边界有何看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5-2008 06: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移民厅遣送缅甸难民到马泰边界有何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5-2008 07: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身认为,其实是一种帮到难民的方法!虽然有贪污成分在内!但是,如果不是这样做的话。我国的难民可以合法化吗?当他们不能合法化的时候,我国当局很多部门的官员或执法官会想尽办法去逼离和加害这些难民!站在人道立场上我绝对赞成这样的做法!原因如下:
1。他们的国家已经很惨,三餐温饱都不可以。要拿合法文件出国工作养家也不可以,难道要他们饿死吗?当我国的贪污官员看到如此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商机。其后是可以在无意中帮到难民。
2。当我国同意收留这些难民的时候,同时不给他们在我国工作。这样不是比坐牢残吗?他们吃什么?他们能够怎样?
3。马来西亚是联合国成员之一,难民受得到的保护是来自联合国。要是我们的国家是成员之一,但是没有做好我们本分去保护他们。只会说他们跑法律漏洞之类的话国家有进步吗?会被国际承认吗?还要让他们做无国界游民?行得通吗?是否该想办法解决这问题比你去抓他们来得更实际更管用呢?
4。我们的议员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吗?为什么,当执法官员去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是我们所谓的议员才来采取行动?博取同情!证明他们有做东西?
5。为何会演变成今天的局面?是怪你们所谓的贩卖人口集团吗?还是应该怪国家?还是怪难民?你们不知道当人去到绝境的时候往往都会想办法保护自己的吗?难民虽然值得可怜,但是当他们被抓到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当然是说自己被贩卖的啦?不然会和你说,我想尽办法来这里工作吗?(但是内情确实是他们求你们所谓的贩卖人口集团[基本上是一个社会团体,也是有一个基督协会来帮助这些难民的。]来帮他们想办法工作,养活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妻子儿女)
6。我很喜欢ntv7的电视节目,可是你们可不可以不要用放大镜来看整件事情?查清楚再来报道好吗?什么贩卖人口谁说的?贩卖给谁?如何赚钱?难民给钱?还是雇主给钱?奇怪?
7。当然我也不能有极端的想法!人有很多种,一种米养百种人。人也有分好和坏,执法官员有好人坏人,难民也有好的和坏的,雇用他们的也有好的和坏的。但是报道写的只是坏的一方面,整体来看希望大家深入去研究。我只是觉得真心想帮他们的人得到的称号是贩卖集团的时候真的觉得很不公平。
完!!!
               只是个人的分享,无意冒犯!
               如有的罪,多多原谅!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5-2008 12: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必贩卖,很多是自愿跑过来的~~
在这里,三餐温饱,有什么地方好的过这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5-2008 02: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說(如果)我們有真的合法UNHCR i.c也被捉,那做UNHCR I.C有什麽用呢?UNHCR根本無法保護到這些难民,對嗎?
移民厅或RELA濫用權力,是犯法,
販賣人口是犯法。
有管犯罪的官员或执法官,都要捉來問話
官员或执法官濫用權力,亂捉無辜
這個档案 讓所有,有合法證件的難民,都感到害怕,
就像阿裏(擁有UNHCR也亂被RELA捉,這樣那些官员或执法官都認爲聯合囯在馬來西亞是不合法的嗎?這不是更犯了聯合國的大罪嗎?還是應該告上國際?).................
請大家主持公道!!!!!
公道和在?

請大傢管住這事件
以上都是難民的心聲,好可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5-2008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得上网看NTV7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5-2008 07: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看着该集的制作, 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孤陋寡闻. 因为自己鲜少在本地报章看到这些难民在我国的状况. 尤其是当那人数竟达数万人之多.

自私的说, 我某种程度上赞成我国政府不承认他们身份的做法. 毕竟他们的人数不少, 如果每个获得难民身份的人都得到我们的援助, 供吃穿的.一经宣传,
越来越多的难民会涌进我国,
我们会付出不少的代价. 而且, 我们毕竟无法估计, 那会制造出什么不可预见的社会问题. 所以我赞成移民厅遣送他们. , 我赞成私人界可以在这段时期, 给予他们人道上的援助, 适时的监督他们是否有受到不人道的对待.


据说, 美国一直标榜人权代表的身份, 每次都抨击别的国家迫害他人, 可是有多少越南的难民在那边也被他们拒绝, 无法上岸. 而我们看到顺利登上他们报上的越南人, 都是经过他们挑选, 属于高知识份子, 或可以帮助他们宣传的人.
印度, 之前收留了西藏的人, 觉得以后可以用来牵制中国, 结果, 现在那些藏人却成为他们心中的问题, 因为占据地越来越多, 消耗印度的资源, 而那些人却又不能为他们所用.
而报道中, 泰国政府也不已经在去年中断合作, 来一个隔岸观火, 最好不要连累到他们的态度, 把问题留给我们去收拾.

看了这些报道, 进入我脑海的其实并不是人口贩子的问题, 而是这些难民的生活境况. 对于他们, 的确有很多感叹. 毕竟, 他们没有选择权生于那里, 却一直活在一个恶性循环的环境. 不管是在他们的国家, 还是获得了难民身份后, 终于逃离了一个地方, 却又掉入一个很糟糕的地方. 一生都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 相较之下, 我们的确幸运多了.
, 联合国难民署其实应该想出更长远的方法来解决, 把人放在扣留营, 让他们成为国与国之间的人球, 根本帮不到他们太多. 如果真的可以, 我倒希望, 联合国能拨出一笔钱, 除了提供生活基本需求, 还能设法让他们接受好的教育. 难民没人要, 但如果是人才, 可以帮助各国发展, 让他们得到居留权, 能够工作, 再评估能不能让他们得到公民权, 也许也是办法之一吧!

至于那些人口贩子, 一定是三不管地带, 我想不会有太多人费心去取缔他们. 因为那是供需问题. 与其花心思在他们身上, 不如想办法减少这些难民, 不要让悲哀一代一代的延续下去. 真希望全世界的政府, 能够好好的对待自己的子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3-5-2008 09: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送他们回去!!!
不然我们这边没有工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5-2008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tv7追踪档案 于 2-5-2008 06:12 PM 发表
对于移民厅遣送缅甸难民到马泰边界有何看法?


在一个藐视人权的国家里,以上的话题只不过纸上谈兵。更不必说什么人道立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3-5-2008 1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南南牛 的帖子

嗨,你可以参阅这个网址:

http://www.ntv7.com.my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08 10: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ntv7追踪档案 的帖子

请问可以在网上收看ntv 7 的节目吗?(电视已经播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08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体验人生 的帖子

奇怪,把他们遣送回马泰边界如何帮到难民?
你是主持人?程度好差,既然会认为人肉贩子可以是帮到难民
由于制度上的不健全,卖猪仔的问题再上演。
所以大马应该签署UN保护政治难民的条例,以根治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5-2008 11: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上收看追踪档案

各位,

如果你错过了3/5/2008,星期六6.30pm 追踪档案的“贩卖难民”调查报道,可以到www.ntv7.com.my重温这一集故事。请在 ntv7 网页上,选择 "Catch-up tv" , 然后找 “Siasat Mandarin” 这个电视栏目,就可以观赏到了。

请留意:你只能在播出的一两天后,才能看到星期六的故事,也就说你在网上收看到的,不是跟电视同步播出的。贩卖难民这一集故事,已在网上可观赏了。

义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2008 0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些了解,多些关心

我国没有签署难民公约,加上法令并没有把外来移民(economic migrants) 和难民(refugees)区分开来,
因此不承认难民在我国的权益。这造成许多难民在大马受尽剥削和欺压。他们的孩子无法象我们一样,获得大马政府发出的报生纸,并正式到学校求学。

如果是国泰平安,没有受到迫害,谁会选择逃离祖国,离乡背井呢?

我们都知道缅甸受军政府统治,在民主人权的记录非常差。就像追踪档案故事的阿里,是一名宗教师,但却被缅甸政府禁止宣教,两次被逮捕殴打。在生命受威胁下,他才逃亡到大马来。

缅甸难民入境我国后,虽获得联合国难民署(UNHCR)的确认和鉴定下,获发难民证,但在法律上我国却没有签署难民公约和有相关的法律来保护难民,移民厅就依法办事,把难民视为非法入境者,而逮捕扣留遣送他们出境。

不过追踪档案却发现,我国政府使用逮捕扣留和遣送难民出境的方式,对大马和难民本身都并没有成效。甚至有移民厅官员在马泰边界把难民售卖给人口贩子,从中牟利。在落入人口贩子手中后,难民被禁锢在森林里,须拨电给大马的缅甸亲友筹钱。在付钱后才把难民送回大马。如果无法缴付偷渡费,他们就被殴打,男的被贩卖给泰国渔夫做苦力,女的则被迫从事性工作。

在祖国受迫害的缅甸难民,因为“不想回缅甸送死”,在没有选择下才重返我国。

按照我的理解,联合国难民署只是一个国际组织,很难对大马的内政和法律,有任何约束力,因而难民署在介入被逮捕的难民的工作中非常有限。

大马政府允许联合国难民署在我国设立,处理登记鉴定难民,和安顿到第三个国家的工作。一直以来,我国移民厅都是基于人道立场,让难民署到扣留营探望难民。如果难民署无法出示信件,证明有第三国家要收容有关的难民,那难民将会被继续扣留,最后被遣送出境。

针对如果承认难民就引发难民潮和抢走大马人民的工作的问题,在节目里,人权组织人民之声已解释说,有许多国家在承认难民后并没有出现难民涌入的现象。如今难民从事的工作,是属于低下阶层的,如拾荒,在工地从事建筑工作等,加上目前我国难民数目也不大,因此怎能说会抢走大马人的饭碗呢?

这是我小小的资料和意见,希望能让大家多了解这个课题,和思考如何帮助难民脱离困境。

义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2008 10: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追踪档案 的帖子

是啊,以上那几位还是"蒙差差",不了解外劳与难民的分别。。。

其实,大马政府不要签署的原因就是不敢得罪缅甸军人政府,进而影响他们少数高官或资本家的利益,如此自私与没有政治理念的政客真的是人类的不幸,应该尽早轰下台。

不过引发难民潮,我觉得有可能发生,
打个比喻如瑞典,现在有许多伊朗的难民涌现,因为那儿的福利太好了不用做工,吃住都是政府付钱。
不过我觉得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如政府应该开发农业地段,制造就业机会给予难民,又可以解决粮食危机,两方得益何乐不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2008 1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看些你的資料。
但是身為公民的我們,可以做些什麽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2008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or1 于 5-5-2008 10:02 AM 发表
是啊,以上那几位还是"蒙差差",不了解外劳与难民的分别。。。

有些事课本没有教,有些事字典是没有解释。
给的起钱的叫外劳,没有本事交钱的叫难民。
在合格的测量师在精密仪器测量之下马路都出现两种报告,更何况是没有这种社会国家契约的情况。 这就是亚西安国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5-5-2008 07: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接受了他们,就要提供住所,医疗,教育等等的福利。

试问国人有多少个会服自己的福利比他们差?要人民接受难民先要提高人民的福利。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所在,如果接受了难民,只要他们在大马生活了5年,都有资格成为大马公民。以马来人的大马来政策,这是否会威胁到他们的地位呢?

第三也就是移民厅主任所说,接受了难民,那些非法外劳,又如何?执法人员是否会滥权贪污的使非法外劳合法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2008 07: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民要有一个地方收留他们,又要准备粮食给他们
这种是属于国际人道援助的一种
不过这种‘人道’援助是有限度的
如果难民能够接受以劳动力来换取物资与自由,应该可以考虑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2008 08: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牛牛好累 于 5-5-2008 07:38 PM 发表
难民要有一个地方收留他们,又要准备粮食给他们
这种是属于国际人道援助的一种
不过这种‘人道’援助是有限度的
如果难民能够接受以劳动力来换取物资与自由,应该可以考虑下


赞成以劳动力来换取福利的看法~难民就像“家乡有难,到城里投靠亲朋戚友的人“,四肢健全者总能工作讨生活嘛~

至于执法单位有害群之马贩卖难民牟利的做法~既然已揭发,理应彻查,给予严惩!
难民问题能不能妥善解决,像我们这些升斗小民没办法做些什么,完全视乎有关当局有没有心要去跟进
如此而已!!

不过有媒体如此热心向社会大众报导社会不平事,并引导人们深思。本人诚心献上敬意~·!!为官者应引以为鉴!

[ 本帖最后由 旭阳 于 5-5-2008 08:31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2008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除了改善我国难民的情况,联合国也该对缅甸施压,不然,只会有更多的难民逃离缅甸。。。。。。
当然,让难民于本地工作是可以的,毕竟对于那些劳力阶层的工作,大部分都已经被外劳取代。让难民有份工作,安居乐业,也不是一件坏事。
他们的国家变成那样,也不是他们想要的,所以我们因该给与一些帮助。以我的观点看来,他们因该给于一些基本的福利,给于他们身份。至于执法人员滥权,应该被正视。。。。。。也听说过有些警察就是捉拿外劳,然后跟雇主讨钱的事件发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6-11-2024 04:50 AM , Processed in 0.131751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