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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最高境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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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的事情,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會懂得。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傻過了,才會懂得適時的堅持與放棄,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地認識自己。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麼些無謂的執著,沒有什麼就真的不能割捨。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
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留下簡單的背影;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遍體鱗傷的愛並不一定就刻骨銘心。這一程情深緣淺,走到今天,已經不容易,輕輕地抽出手,說聲再見,真的很感謝,這一路上有你。曾說過愛你的,今天,仍是愛你。只是,愛你,卻不能與你在一起。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擁有的遺憾,讓我們更感戀眷;是夜半無眠的思念,讓我們更覺留戀。感情是一份沒有答案的問卷,苦苦的追尋並不能讓生活更圓滿。也許一點遺憾,一絲傷感,會讓這份答卷更雋永,也更久遠。
收拾起心情,繼續走吧,錯過花,你將收穫雨;錯過她,我才遇到了你。繼續走吧,你終將收穫自己的美麗。
一個永遠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愛你的人,未必對你忠心耿耿,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的強烈佔有欲者,他們才會做出各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還如此的理所當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偏執狂與佔有欲,越想要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只會越走越偏離。
誰說喜歡一樣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時候,有些人,為了得到他喜歡的東西,殫精竭慮,費盡心機,更甚者可能會不擇手段,以至走向極端。也許他 得到了他喜歡的東西,但是在他追逐的過程中,失去的東西也無法計算,他付出的代價是其得到的東西所無法彌補的。也許那代價是沉重的,直到最後才會被他發現 罷了。其實喜歡一樣東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時候為了強求一樣東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憊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東西是“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 能會發現其實它並不如想像中的那麼好。如果你再發現你失去的和放棄的東西更珍貴的時候,我想你一定會懊惱不已。所以也常有這樣的一句話“得不到的東西永遠 是最好的。”所以當你喜歡一樣東西時,得到它並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
誰說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有時候,有些人,為了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他們不惜使用“一哭二鬧三上吊”這種最原始的辦法,想以此挽留愛人。也許這留住了所愛人,但是這卻留不住他的心。更有甚者,為了這而賠上了自己那年輕而又燦爛的生命,可能這會喚起愛人的回應吧,但是這也帶給了 他更多的內疚與自責,還有不安,從此快樂就會和他揮手告別。
其實喜歡一個人,並不一定要和她在一起,雖然有人常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快樂。喜歡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讓他快樂,因為他的喜怒哀樂都會牽動你的心緒。所以也有這樣一句話:“你快樂,所以我快樂。”因此,當你喜歡一個人時,暗戀也不失為上策。
有一首歌這樣唱:“原來暗戀也很快樂,至少不會毫無選擇;”
“為何從不覺得感情的事多難負荷,不想佔有就不會太坎坷”
“不管你的心是誰的, 我也不會受到挫折,只想做個安靜的過客。” 所以,無論是喜歡一樣的東西也好,喜歡一個人也罷,與其讓自己負累,還不如放輕鬆地面對,即使有一天放棄或者離開,你也學會了平靜。
喜歡一樣東西,就要學會欣賞它,珍惜它,使它更彌足珍貴。
喜歡一個人,就要讓他快樂,讓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誠摯。如果你做不到,那你還是放手吧! 所以有時候,對有些人,也要學會放棄,因為放棄也是一種感情的境界,感情的最高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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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06 0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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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1-2006 0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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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lan2660 于 23-11-2006 01:00 AM 发表
放开,对他对你,都是件好事。。。
放不下... 你是累赘,他会反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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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06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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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放弃就放弃,有谁不想呢?但是你真是好喜欢他嘛!即使他已变了心,也不能说放下就放下啊,如果爱情可以随时说爱,随时说不爱,哪么怎会有那么多询情自杀,同归于尽的新闻呢?说放弃,多么大方啊,可以的话有谁不想?看见自己爱的人不爱自己,说什么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那个是你深深爱着的人啊!难道他投进别人的怀抱,亲亲密密,自己则在回忆里无论怎么呼喊他的名字,他却听不到,会不难过不伤心吗?要是放弃就放得下的话,望情水就不稀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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