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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維州警方被指執法種族傾向 原住民遭搜查機率高白人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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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墨爾本訊】最新報告揭露維州警方存在系統性種族傾向執法問題,原住民、非洲裔、中東裔和太平洋島民等族群成為過度執法的目標。
根據反種族歧視中心通過信息自由發獲得的數據研究發現,維州警方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種族差異,2024年警方對原住民的搜查可能性是白人的15倍以上,不過發現違禁品的可能性卻更低。
不僅如此,原住民遭遇武力或武力威脅的可能性是白人的10倍,而警方對原住民使用或威脅使用泰瑟槍的可能性更高出13倍。
這種執法不平衡現象不僅影響原住民社區,非洲裔群體面臨更嚴峻的情況。
2024年,非洲裔被搜查的可能性是白人的8倍,而遭遇武力對待的可能性是白人的7倍,方對非洲裔人士啟動追捕行動的可能性是白人的24倍。
中東裔群體與警方發生武力互動的可能性是白人的兩倍以上,而太平洋島民遭遇武力對待的可能性則是白人的5倍。
維州原住民法律服務行政總裁韋特說,這些數據「讓人震驚」,這不僅是「少數害群之馬」的問題,這種濫用權力和歧視原住民的行為是系統性且過度發生的。
不過,維州警方對報告提出異議,強調警方對種族歸納執法採取零容忍政策。
發言人指出,這項研究中的斷言是不正確的,進行所有搜查時,種族外貌信息並非警方的強制要求,使用武力的定義不僅包括實際身體武力,也包括僅僅威脅使用武力的情況。對於泰瑟槍,這包括警員拔出設備但從未實際使用的情況,接近90%的泰瑟槍事件屬於此類。
報告作者霍普金斯博士對警方的回應表示失望,認為警方應該更開放地面對內部數據。
霍普金斯說,我們一次又一次看到數據顯示種族歸納仍然是警方的一個問題,但是他們仍然否認這些結果,警方和政府是時候認真對待警方自身的數據,並採取行動制止維州對特定少數族裔社區的過度執法了。
2015年,維州警方成為澳洲首個正式定義並禁止警員進行種族歧視的執法機構,警方手冊將種族歧視定義為「並非基於客觀或合理的理由,而是基於對種族、膚色、語言、民族、血統或宗教的刻板印象而做出的警務決策」。
這些歧視指稱再次引發了人們呼籲維州艾倫工黨政府設立獨立的警察監察專員,以調查警方的不當行為。
人權法律中心副法律主任赫爾利表示,政府近期擴大警方權力的做法「為這種強硬且帶有歧視性的警務行為開了綠燈」,政府必須停止無休止地擴大警方權力,應該支持社區主導的替代警務模式,並通過立即設立獨立的警察監察專員來終結警方逍遙法外的現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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