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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逾400人買郵幣卡再詐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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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逾400人買郵幣卡再詐財 主犯詐騙罪成囚終身
09月10日(二) 17:50

法院就郵幣卡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多名被告獲刑。(互聯網)
浙江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周二(10日)上午,就一宗涉及106名被告、涉額1.4億餘元(人民幣‧下同,約1.6港元)的郵幣卡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鍾姓主犯詐騙罪成,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05名被告,則被判6個月至14年有期徒刑不等,並處罰金。
法院表示,事緣2016年11月,一名自稱叫「李檬」、聲稱從事婚紗設計生意的騙徒,通過手機號碼找到顧姓事主,並向對方表示其舅舅在郵幣卡交易中心工作,並介紹一名吳姓助理,推薦顧向對方購買二級市場的郵幣卡。
然而顧很快發現,不但所買的郵幣卡行情,和「李檬」所說不一,連連虧損;吳姓助理更要求顧不斷往帳戶加注,又表示暫時跌盤只是在「清理散戶」。直到2016年12月底,顧的帳戶內只剩下28萬餘元(約31.4萬港元),該筆資金也因平台停止運作而無法取出,顧才意識到自己受騙。
據警方調查,疑犯利用社交網,假扮「白富美知心閨密」,首先誘騙客戶在指定時間和價格購買郵幣卡,並以「清理散戶」、「即將上漲」為由,在票價下跌時安撫客戶,繼而要求追加投資。據悉,所有騙徒均隸屬鍾姓主犯的犯罪組織,而在不到半年內,鍾的100多名業務員先後誘騙400餘名事主;2017年8月始,鍾等106人先後遭逮。
經查,該批郵幣卡大盤的漲跌,完全由購買郵幣卡上市的犯罪組織一手掌握。各疑犯會以「內幕消息」誘騙客戶集中購買操盤手見資金投入,就大量拋售手中郵幣卡,導致價格連續跌停,並透過反覆「高拋低吸」,將客戶的虧損款項落到自己口袋。法院認為,鍾姓疑犯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遂作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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