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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都自以为是地认定本身那套是对的,导致遭遇冲突,至今到将来仍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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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日不见的旧朋友,我发短讯问道,何日有他们宗教的聚会。
两天后参与他们的基督小组聚会,某传道当众说了连串的话来表明圣经的可靠性。神是不会骗人的,骗人的就不会是神。
圣经是神的话,经过几千年的验证。还有,当年抄圣经是由整班人,算清楚每页多少字,准确无误地抄。但我在某方面却听说,当年人们抄圣经时,因有自己的想法,而改内文,导致有人提出,再改就下地狱!
我想到他不会说圣经是由神亲笔写的吧!还有圣经提不接受同性恋,结果却…
众多人们的思想,成长中已定住自己认同的一整套,而且是几乎所有人一致和接受的整套。遇到相同或相近的,当然轻易接受就不会明确见到问题。问题就在于,碰到不同,尤其合不来的,就演变成冲突!
小至一对一人际交往,不和和争执、夫妻离婚、尊孔中学分家、教会分家等等。大至新加坡脱离我国、德国和越南分隔过、美国打过南北战争等等。古代早已发生宗教战争!
真正愿意知道真相,相信事实,就坚决保持'中立'!
事先表明愿意听人们的真心话,以真实为首要,因而可听人们提出本身的不是!肯定不应该事前认为、相信和认定的任何点滴,只提对的来说明本身的信念是对了;同时避开有冲突的话(无论本身知不知)!长期如此,多年以后,察觉到有误就难以过自己那关,定型不变了!http://www.wxhaowen.com/img.jsp? ... 2F0%3Fwx_fmt%3Djpeg
明知其它宗教也说本身的就是最好,那就去听别的说本身的不好,以及别的是什么好(或认为什么'最'好),大家齐研讨!
本人印象深刻的冲突事件,见证了人们完全不懂听和沟通来处理人事,体验到人性的强烈认定(自以为是)!
不会沟通和聆听、不会思考理解、不会分析研讨和探索、不懂明辨真假和相信事实等等!硬要把自己那套讲到别人认同和照着做!持续说对的是对的;说别人错的是错的!
还有把有冲突的人排斥掉…
导致早有人提出'有强权无真理',强权胜利,或是无大小之分,就成分家!
陈年旧事了,至今不改,可想将来依旧,唉!
人类就是这样种下祸根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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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7 05:3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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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就像大海,我们都是在上面飘的小船,要认定对错,我们就需要一个錨,但是,我们又如何得知我们下锚的地方是对还是错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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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3-2017 06: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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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理论/比喻 说法,可否想到2事例,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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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7 07: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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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g56 发表于 30-3-2017 06:48 PM
这是 理论/比喻 说法,可否想到2事例,加以说明?
就说赌博吧,很多人站在赌博受害者的立场看,当然是错的。但是如果站在赌徒的角度来看,不偷不抢还可以怡情,有什么错吗?
就是看我们将錨定在哪一处才有对错。任何对错都是基于某个点,但是,我们又如何知道我们基于的那个”点“ 是对还是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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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7 10: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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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1-4-2017 06:25 AM 编辑
没有座标,自然随波逐流。 茫茫天地 不知所止。
所谓,赌徒,得看怡情,还是失控的沉迷。
怡情,自然是娱乐为主轴。既然娱乐,自然非赌的主轴。
怡情之外,失控的沉迷,这自然是堕入深渊,上了瘾而无从自拔,结果自然悲剧连绵。毫无例外。
这个所谓“点”,到底是甚么?得靠自己的智慧来分辨了。
连这个智商也欠缺,自然,他人说甚么,也变得毫无意义。
低等的动物,根本不需要复杂的智商。靠单纯的感觉,冲动,启动,就够了。
可惜,人类有灵性,不是低等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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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1-3-2017 06: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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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 edumin.blogspot.my 黑中有白;白中有黑,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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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17 09: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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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g56 发表于 31-3-2017 06:40 PM
请参考 edumin.blogspot.my 黑中有白;白中有黑,谢谢参与。
你是在宣传blog吧。都多少年前写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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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017 1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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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在刻意宣传BLOG,可别在乎多少年前,更何况没久到不适应,你若阅读了,是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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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3: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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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oobanzhu 于 5-4-2017 03:41 PM 编辑
現在最Hot話題“先姦後娶論”,若是正常基本倫理道德的家庭長大的人,當然不會認同他的做法。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龍蛇混雜的地方,都會有另類思維符合重口味的人,也稱他為偶像崇拜。
他的見解是:“一個人被强奸的女子,如果她嫁给强奸她的人,她的未来不會暗淡,至少她还是有人娶她,这就會解决了社會的問題。”
他强调,一個人如果犯下性侵犯,就被人断定以後都是個坏人的话,這樣是不公平的。
“可能他悔改了。有個懂得悔改的人,總比有不懂得改過自新的人来得好,所以我们不能一口咬定强奸犯以後不會變好。”
他说,就算女子的年龄只是9岁至12岁,在生理与精神上,结婚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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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7 06: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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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7-4-2017 02:21 PM 编辑
“先姦後娶論”属公元七世纪的阿拉伯生态文化。当时沙漠经济,贫困的环境,女孩的生活最为困苦。
二十一世纪,有人企图开倒车,妄图回到公元七世纪的沙漠生活环境。
这是某些,原教旨主义回教徒的图谋。自然和现代社会,格格不入。
极端自然会导致战乱如此连绵。请张目看看,那不断纠纷,昏乱的中东阿拉伯世界。
或者,这也是某些人心理所要的,追求的。
“被强奸的女子,如果她嫁给强奸她的人,她的未来不會暗淡,至少她还是有人娶她,这就會解决了社會的問題。”
一个暴虐犯罪强奸犯,一个女人嫁给他会幸福吗?所谓有人娶她,就是幸福吗?家暴也属幸福?如此言论,极其荒谬的很也。
我们知道,现代单身女强人,多得是。
结过婚,而最终离婚的女人,也是很多的。数据上可以查询到如此证明。
娶她就解决社会问题?请问如此解决?为强奸犯解决性欲?为强奸罪犯解决,令免于刑事犯罪的追究?
请清楚说明罢。不有含含糊糊,糊里糊涂朦人。诈骗忽悠!!!
如此逻辑推演,强奸犯变夫婿。
那入屋强盗,可被认定成儿子了,合法的分家产。没有抢劫嘛。
杀人犯,可变甚么?亲友?治疗医生?解剖治疗?或者,神奇一点,为受害者,接待到天堂的使者。
那天下,还有甚么罪恶?
最大的罪,不就是“指鹿为马”“颠倒是非”,罢了。
而被报导的,那位议员如此言论,他的如此认识,只能说,此类议员实在愚蠢。
显然他应该是从古代”穿越“到现代的野蛮人种。
有人说,过时的古代宗教教条,正毒害着现代人。
这真是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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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7 1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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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oochkooch 于 6-4-2017 11:35 AM 编辑
SEX 就是政治,勤劳每天研究SEX的人能够看懂政治,能够看懂政治的人再来读哲学就容易的多了,也看的更透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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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7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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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6-4-2017 11:47 AM 编辑
Koochkooch 应该读点弗洛伊德性心理学著作。
Sigmund Freud,1856-1939,奥地利神经学家、精神病医学家、精神分析的创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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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7 0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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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oochkooch 于 6-4-2017 02:15 PM 编辑
除了读他们的东西,还要多多看关于这方面的video, National Geogrphic之类的,也要自己多多出门单独旅行看看,才会有所领悟。(也要自己做)
我不是说笑的,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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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17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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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6-4-2017 03:43 PM 编辑
没错。一种米,可吃出百样人。
其实,也没那样复杂。人心本贪,从贪婪开始,出现千奇百怪现象。
书籍也是一种观察和思考的总结。读他人的书,就是分享他人的观察和思考的记录。
而相互比较,自己和他人观察和思考,增加自己基本认识。
总之,人心本贪,从贪婪开始,出现千奇百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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