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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星赴国家皇宫呈备忘录 吁元首勿签署防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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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3 09: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卡巴星赴国家皇宫呈备忘录
吁元首勿签署防罪法修正案
       
2013年10月18日 下午3点58分

民主行动党主席兼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卡巴星今天赴国家皇宫递交备忘录,呼吁元首拒绝御准防罪法修正案。


卡巴星表示,根据宪法第66 (4A)条文,元首有权利拒绝签署国会所通过的议案。


他今天在皇宫门口的记者会上补充,不过,同样的宪法条文也阐明,即使没有元首的签名,获得国会上下议院所通过的法案依然会在30天内自动生效。


以示抗议严苛修法


“但是我仍敦促元首那样做(拒签防罪法修正案),以表抗议。”


“(若元首那么做)这会是首次抗议严苛修法的举动,这次修法违反了法治和基本人权等。”


国家皇宫今天派出元首高级秘书祖比阿都拉(Zubir Abdullah)接领卡巴星的备忘录。


未审先扣死灰复燃


由国阵主导的国会下议院是在10月2日一片反对声中,挑灯夜战强行通过防罪法修正案。其中,下议院在二读时是以115对66票通过此法。尽管民联较后在委员会阶段针对此法提出10项修改动议,但是都被国阵否决。


在野党就因为修正案纳入未审先扣条文而批评它是“内安法令2.0”,惟政府辩称此法已经废除部长发出扣留令的权力,并且交由一个法官领导的防范罪案委员会来决定。


国会上议院随即在10月11日通过修正案,现在等待国家元首签署变成正式的法令。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205

卡巴星,为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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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3 10:2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做会有用吗?元首不下盖章,被视为恶法的六个月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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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jvcpcv55 + 1 (若元首那么做)这会是首次抗议严苛修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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