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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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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3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写一首歌》
月亮在你的眼睛 太阳在我心……

这是顺子的《写一首歌》没错。
可在我脑海里播放的mp3并不是顺子的歌声。

王莉芬。

打从我第一次听见她唱这首歌的时候,我的大脑就不知觉的认定这首歌是她唱的而不是顺子。不管时日几经翻转,我都忘不了那歌声。对于她的歌声,我能形容的不是绕梁三周。而是,刚而不烈之中也显得柔而不弱,不只轻重有致而且高低准确,咬字方面更是字正腔圆。

我和她,在学校里头擦肩而过的次数不下百次。可我和她真正相识,是通过某个举行社团晚宴的筹委会。由于那晚宴筹委会邀请她在当晚上台演唱,需要吉他手伴奏的缘故,我被学姐黄淑媚,拜托出手。说起来,吉他手,这名衔我愧不敢当。极其量我只能说是懂得弹吉他,而并不精于这一门功夫。

这一点,我很清楚。所以当我被委托这项任务的那一晚开始就拼命似的练习,手指累了就上床睡觉,第二天晚上临睡前再继续……手指累了就睡觉……接下来的每一个晚上都在重复这个过程。

我还很清楚记得,那个晚上,第一次和她练歌的情况。
2006
328号,我们预约的时间是晚上十点半。我比约定的时间早到半个小时。原因无他,就只有四个字迫不及待 她的室友为我开门,告诉我她在楼上右边第二间房。我踏着令人不安情绪上楼,害怕第一次见面会给她不好的印象。

上楼后,看到了一粒橙从右边第二间房跑出来,在我面前飚过。一粒蛮大粒的橙!这粒橙有着及肩的长发,可爱的蛋脸,唔……多吃一点就会稍微变得略胖的身材。她跑到左边第一间房间里的镜子前,端详着她身上的橙色连身裙是否合身。嗯,很不错。虽然说不上很漂亮,可是看起来还蛮顺眼的。

……打扰了。我说。

呃?
我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跟她表示说我在楼下客厅等她。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啦!
我呆坐在客厅沙发上等她。她已换上了一件白色的T-shirt和黑色的短裤,从楼梯走下来,到了最后一格她用跳的。砰!我才知道,马来西亚也会有五级高的地震。我想,这大概是幻觉吧……

不要紧,是我早到而已。
我不敢跟她提起五级地震的事,因为我很容易想象到她拿菜刀追我来砍的情景。

一般上,很多的小说情节都安排男女主角首次见面,是先让男主角意外的打开一道门之后大饱眼福地看到女主角的裸体。我的画面没有马赛克,根本不需要。让人失望,也让我失望,这情节跟其他小说来得不一样。我遇上她的时候,她身上穿着一套橙色的晚装,站在镜子前端详自己的服饰。

你就是伟良,对吧?你好。我叫Helen
她把另一张沙发椅拉近,然后坐在我旁边。

我知道。Helen王莉芬 ,今年的校园歌唱比赛冠军,无人不晓。

呵呵,小女子愧不敢当。

这是给你的,为了纪念我第一次为你伴奏。我一边说话,一边把我事先用纸摺好的向日葵递给她。她的表情看来很惊讶、很可爱。

哇!真厉害!看不出来你蛮有艺术细胞的。

见笑了。我妈说过,我天生一副艺术之手。

‘huh
?艺术之手?这么厉害?

嗯。过奖了。我们开始吧!

嗯,好。

你想唱哪一首歌?

就这一首。可以吗?她在我歌谱翻了几页后问道。

就这首歌吗?好……没问题。给我一分钟。
我随手弹奏几个key,为自己热身一下。

嗯,好了,我们开始吧!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 ~只为你……

接下来,我为她弹奏好几首歌。无意间留意到她有一个习惯,每到高音部分,她就会闭上眼,头向上,身体往后仰,每到低音的部分,她就会把身体微微向前倾。

我想大概都够了。你替我选一首歌,作为演唱歌曲吧!

我?你叫我选喔?

嗯,就选一首你认为最好听的。

呵呵,这太头痛了。第一,我个人觉得你唱的每一首歌都一样好听。第二,我跟刘青云一样有选择恐惧症。

哈哈,真巧。我也是有选择恐惧症。她笑着说。
喂!一直都是我唱。到你了啦!

我?

我唱到很累了。想稍微休息一下听听你唱歌,然后再决定演唱歌曲。她往后仰躺在沙发上,手里翻着我的歌谱。

…..……”

听嘉云说,你的歌声不错。就这首吧!她把歌谱翻到第二十八页,张震岳的《爱我别走》。

哦。献丑了。
她没有给我选择的余地,唯有清清喉咙,唱。
爱我别走……如果你说你不爱我……”

咦?不错。蛮好听的。看不出,你有一副很细腻的声音。

谢谢。我点头微笑,以谢嘉许。

你的音质不错,多练习,会唱得更好。

哈哈!谢谢老师!

喂!别叫我老师!她嘟起嘴巴的样子真可爱。

……谢谢师父。

……还真无聊!她邹起眉头的样子也很可爱。

哈哈。好了啦!别玩了。我想多听一次你唱顺子的《写一首歌》。

嗯,没问题。

想把所有烦恼都忘掉 做不做得到
你明白我心在燃烧 因为你因为你 ~ 为你……

那个晚上,我和她聊了很多,她拿出几张A4纸叫我多摺几样东西送给她。
临走前,她还为我煮了一碗泡面。这泡面的味道我怎么也忘不了,我尝过两次,这是第一次。

提着吉他步行回家的途中,竟然听见我的吉他跟我说:
刚才的妞,歌声挺不错的,能为此等高手伴奏,是我们的荣幸。老友,别丢脸啊!
嗯,我深深的同意。
就算回到家躺在床上看天花板,她的声音,还会在我耳边绕啊绕……转啊转……
你心中的话我全都想听 能不能相信
所有的梦里全都是你 会不会停息……

真的吗?你说的是今年校园歌唱比赛冠军的王莉芬吗?你妈的!竟然给你认识到她。臭小子,你真够运气,你这个癞蛤蟆竟然可为她伴奏,未免太煞风景了吧?
各位读者,我的室友潘建晖,隆重登场!

喂!你未免太不给面子我了吧?

对你,我只能实话实说。

去你的实话实说!

话说回来,你觉得她的人怎样?

唔。不错。平易近人,和蔼可亲。

哦?你能再形容多一点吗?

你要我形容哪一方面?

身材方面。

……关于这点,我只能说,她不是平面电视。

平面电视?什么平面电视?

就是flat screen 啊!

啊?哈哈哈……’

对了,昨晚我们的家有感觉到地震么?

别傻了!马来西亚哪会有地震?昨晚不是幻觉。

叮咚!
两天后的下午,ym响起的buzz,是我没看过的昵称:helen85

helen85: hihi
Leong^_^: erm…. May I know who r u?
helen85: try to guess….
Leong^_^: argh… come on… I m lazy to guess…
helen85: I m
王莉芬la…..;p
Leong^_^: oo
helen85: so, when will b our next practice?
Leong^_^: u decide….
helen85: wat about tonite?
Leong^_^: erm.. I got a midterm test tomolo nite
helen85: ok.. wat about tomolo nite after ur test?
Leong^_^: ok. Deal!

不知怎的。每次跟她网聊的时候,我常会听见她唱的《写一首歌》的mp3在我脑里播放。
而且从那个下午开始,一次比一次清晰。

和你一起是否不会再放弃 你的心里 有没有秘密……

真糟糕,我竟然会因为要和她见面而辗转难眠。眼看着床头的闹钟从十二点走到一点,一点走到两点……一直到早上八点,我还是睡不着。那个歌声在我的耳际,如MYFM一样全天候无休无止的重播着。

糟了……建晖,我想我中招了。

你在说什么?

昨晚我整晚没睡,耳朵旁一直听见她的歌声……”

她?你是说,你上次提起的王莉芬吗?

嗯。

哇!恭喜你。你恋爱了。

可是……可是……唉!你懂什么?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不!可!能!

那又怎么样?喜欢人家就去追啊!不尝试怎么知道结果?

我也想……

第二个练歌的晚上来了……
我听嘉云说,你喜欢唱戴佩妮的歌,对吧?我多准备了她的歌谱。
请允许我稍微介绍两位学姐,张嘉云小姐和黄淑媚小姐,没有她们俩这对姐妹花,我不会认识到莉芬,更不会写这故事。谨此,我向他们致万二分的谢意。谢谢你们。

哇!你真好,真细心。

喂!你不会想泡她吧?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啦!你在想什么?这是我吉他在说话。是的。在第一个晚上,我们聊天的时候,她的手机响起。我试探性的问她:男朋友打电话来吗?她微微点头称是。

我只是无聊随便准备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骗人!明明就是你花了几天在上网找所有关于戴佩妮的歌谱!你还说随便准备?吉他说。
你再吵,我就把你给卖掉!他不敢说话了。

‘huh?
你刚才在说什么?

不。没什么……嗯,好了。师父,我们开始练歌吧!

我跟你讲过了。别叫我师父!他嘟起小嘴,又是那可爱的模样。

哦!是的师父!

你这个混蛋!

我们都在练戴佩妮的歌,她看起来心情很好。很不错,这次我们在客厅聊天的时间,又增加了一个小时。我越来越发觉到她很有趣,尤其是他绑起那一小束马尾甩头说不的样子。那个晚上我又在睡不着了,因为我脑子的mp3选单又多了几首戴佩妮的歌……真是他妈的王莉芬,害我睡不着!你才是混蛋!……但,我喜欢听混蛋唱歌。

我分不清不要在意只想为想为你写一首歌
写一首歌都是你 ooh……

忘了从哪一天开始,我们的沟通桥梁增加了smsYM。我对她的认识就越来越多了。当时,我猜想她是个对爱情很死心塌地的女生。所以我也打消了要泡她的念头。

直到那一天,我再去她家练歌的时候,她整个晚上没有笑过。无论我讲再多的冷笑话,她的嘴角依然没有向上翘。

恕我八卦。我想问,你今天怎么啦?

如果我不回答呢?

没关系,我只是八卦问问而已。

如果是出自于关心的话,我或许会回答。

……我是出自于关心的。

我和男友分手了……’
是的。我感觉她有那么一点点地落寞浮现在脸上。也感觉到她有很多很多的忧伤常在脸皮底下。

不是好好的吗?怎么会闹分手了?你不是说你们在一起快两年了吗?这么久的感情,说放下就能够放得下吗?是谁提出分手的啊?

……’

他说这个字的时候,镇定得让人害怕。我的眼睛也睁得大大的看着她。
…………怎么可能?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的处境,怎么了解我的想法呢?
当时我没追问下去。我在她眼角仿佛看到

我可以做些什么令你心情好起来吗?

我想听你唱歌……’

嗯。好的。

有了你开心D……么都称心满意…..咸鱼白菜也好好味……”
林子祥的《分分钟需要你》。
我很喜欢,因为它很简单,因为它注定了我们的缘份。
那次之后,我很常唱这首歌给他听……因为莉芬说,我唱这首歌的时候,温柔得能把她融化。

后来的我才了解到,原来莉芬对爱情有着别树一帜的看法,
她认为,当两个人对对方有感觉,而在那个当儿两人都没有男女朋友,就该去尝试在一起。但,一旦觉得不合适,就得决绝一点的提出分手。因为她觉得已经活了二十多个年头,正是时候物色下半生的老伴,为免浪费时间,对这些事就应该爽快点儿。而且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对任何事物,都应该拿得起放得下才对。

或许你会认为,她是个花心的女生,甚至不曾把真感情投入在内。
不!你错了。
起初我也和你有着一样的看法。可当你看到,她那几个星期都吃不下饭、眼角不经意的渗出一点点的水,你就该相信,她对每一段感情都曾付出过。

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
现在我唱这首歌 oh 只为你……

我想,我爱上那粒引起地震的橙……
我想,我爱上Helen……
我想,我爱上王莉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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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0-2013 05: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413号,我和她开始在一起。会令到我们在一起的原因,并不是在她活在情伤时,我的乘人之危。而是当晚的我不顾一切的说出我心里的话。包括我们不顾一切的爱。

我爱你。不……该说,我很喜欢很喜欢你。我对你有着很单纯的喜欢,没考虑到未来或什么的。又或者我换句话说,在喜欢上你以后我还会喜欢上其他人。但,在我说出的这句话的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我是对你有着深深的喜欢。

那晚,我在她家逗留到凌晨五点,并没有任何越礼之事,就只是单纯的在客厅她靠着我的右手睡着了。那个晚上我在想,我认识她不够一个月。这会不会太仓促了一点呢?我不否认我是冲动的人,做任何事情都很冲动,爱得也冲动。但,在那时候,我想着我们的感情可以经过时间,慢慢的培养出来……我一直都这么坚信着……

那天以后,他开始从waileong改去叫我Darling
我也从Helen改叫莉芬、再改到叫她BB……

到后来,她叫我烧肉,我叫她叉烧。

喂!给你泡到啦!该怎么谢谢我呢?我的吉他说。
别逼我把你给卖掉!我说。
想把所有烦恼都忘掉做不做的到
你明白我心在燃烧因为你因为你
为你为你 ooh……

跟她相处久了,我发觉到她的个性、她的背景,跟她脸并不像称。若你刚认识她,你会从她脸、她的举止谈吐上,以为她是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女生,你甚至会以为她是自小就会被父母宠坏的孩子。其实,并非如此。

她在一个有家庭问题的环境成长,很多事情,很多烦恼,都得一个人杠。致使她磨练出一个很刚强独立的个性,甚至比我还来得刚强独立。说穿了,我不比她成熟。和她相比之下,我显得较为孩子气。Eh……不不不!我该说,我本来就很孩子气。可是……我不管了,我说过,我对她有着很单纯的喜欢,没考虑任何情况,就好像我无条件的喜欢蓝色一样。跟她在一起的时间我真得很开心,我们一起,吃早餐、去图书馆书、吃午餐、去上课、吃晚餐,她偶尔也会煮煮意大利面给我吃。
我们之间有一大堆甜言蜜语的简讯,一大堆我爱你,一大堆的山盟海誓。那段时间我就陶醉在里头,抽不了身。

我很爱莉芬。很爱很爱…..

那个学期后,她被派到她家乡JB实习。我从012的服务台转去019的服务台,跟她讲电话聊天会比较便宜些。那段日子,每个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我的生理时钟都会让我准时起床,等她电话,因为她说驾车上班的路上很无聊,想和我聊聊天。傍晚6点我会准时在家等她电话,她正驾车从公司回家,如果那天她有瑜伽班的话则不能聊得太久,因为瑜伽班的距离他公司很近。每晚11点都在等她电话,待她看完新加坡电台播出的《我叫金三顺》,我们通常都会从十一点聊到一点多,最长记录是到凌晨五点。
建晖曾问过我,我们怎么能够煲这么久的电话粥呢?难道不怕某天会没话题吗?

别担心,我们会有聊不完的话题。我是这样笑着骄傲的跟他说。

大概在八月中吧!她特意请假从JB跑上来KL参加朋友的毕业典礼,那几天她在朋友家小住。我很高兴在那两天里面能够带她看看我的家乡,看看我的小学,看看我的中学,看看我家的小狗peopye,顺便吃吃我家乡著名的火窝。

我也很想找个机会,去JB跑一趟,看看她的家乡,看看她的小学,看看她的中学,看看她曾去过的天主教堂,看看她哥哥姐姐,看看她家的小白……

我很爱莉芬。很爱很爱…..

oh, love's in the air it's everywhere
everyone can see everyone can feel……


8
30号,我如愿以偿,获得她的批准去JB跑一趟,在她家小住一天。陪她去四周逛逛跑跑,陪她去唱K,看看她的小学,看看她的中学,看看她的家,看看她哥哥。老实说,她哥是个很不错的男人。称得上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虽然有点啰嗦。可是他总令我感觉到他有着很广泛的知识,而且也很愿意跟别人分享他的知识。这一点,很值得我去学习。

莉芬,我真羡慕你有个很棒的哥哥。我记得我有这么跟她讲过。

他的人很好,就是选女朋友太挑了点,而且人也很啰嗦。她回答我说。

莉芬曾在民歌餐厅当过驻唱歌手,歌声在JB一带获好评。她家乡的某朋友推出一张DIY专辑《记得爱》,找她演绎其中的一首歌《心思》。那是一首很不错的歌曲。在我还没拿到CD之前,就一直在网上听试听版,听了又听,听了又听,总之不断replay就是了。在我拿到CD后,住隔壁房的建晖差点把我给干掉,因为无论是谁都无法忍受同一首歌,在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从无间断的不断重播。

为了准备《记得爱》专辑的发表会,八月、九月的每个星期莉芬总得牺牲两个晚上的《我叫金三顺》去和其他歌手练习。那几个星期,莉芬的心情都不是很好,尤其发表日的那个星期,她似乎被公司的工作和发表会的压力逼得太紧了,搞到胡乱对我发脾气。那时她被压力逼得透不过气来,我却没什么能帮得上忙,唯一能做得就是听她在电话里的苦诉。那时我心里盘算好了,待她的发表会过后,我得买个小礼物好好鼓励她。

9
16日,星期六,《记得爱》专辑发表日,当天我完成了早上的跆拳道特训,拖着疲惫的身体下午就从马六甲搭巴士到JB再转搭计程车去宽柔独中去看她的演出。隔天我有要事,所以一大早又再赶搭巴士回到马六甲。朋友都说我傻,为什么要浪费这样的时间和精神呢?

不!我并不傻!来看女朋友上台演出,难道这就叫傻吗?
莉芬说我傻瓜的时候,我躺在她客厅粉红色的沙发上这样回答。
她什么也没说,就吻了我额头一下。

傻瓜,你知道吗?每次我在练这首歌的时候,都在想着你。
她说。
我也吻了她额头一下。
一个人用心唱歌的时候会发亮。也许你不相信,可是我却真的看到了。发表会现场的灯光或许太昏暗,然而她身上的光,却如此清晰地映入我眼帘。
“你用心唱歌的时候会发亮。”我说。
‘傻瓜,全场就只有你看得见。’她说。

我很爱莉芬。很爱很爱…..

that love's in the air
it doesn't matter where
everyone agrees love is all we need……


这个学期,她也很常从JB跑来马六甲找我。每个她来找我的星期五、六、日。我都会提早把我手头上所有的功课、作业提早完成,好让我能有多点的时间陪她。现在想起来,我们还真无聊,哪有人拍拖拍到马六甲动物园去的?
她来找我的那几个晚上,她靠着我肩膀,静静的入睡。这种感觉很甜很甜。

我很爱莉芬。很爱很爱…..
太浓太甜的爱情会使人沉醉。是的,我的确醉倒了。

‘Darling
,我知道现在不该讲这句话,可是……我们真的不适合……’

10
82006年,凌晨3点,就是印尼搞到整个马来西亚都烟雾弥漫的那个星期,也是凯里胡说八道嚷着要李光耀道歉的那个星期,她在电话里面说出口了……我并不怎么惊讶,只是我没想到是在我考试期间,生日的前两个星期,就说出口……

我很爱莉芬。很爱很爱…..

when the moon falls in your eyes
i know the sun has set
the fire still burns within me
since the day we met ……


“……”
我还没回过神来。

‘waileong
,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可是,你要知道,我们没有未来。
她已经改口叫我waileong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是说好了,我的生日你会陪我度过的。不是吗?我很爱你……很爱很爱……”
我开始压抑不住情绪,说话嘴巴开始颤抖了…..

可能是经历的问题吧!我经历的事太多了,人自然长得比你成熟。……真的,我们不适合。

对。我承认我不比你成熟……但是……”

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你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你。只是,我们只有现在没有未来。我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托付终生的人,那个人不是你……’

“……”

答应我要用功念书,专心考试。

失去了你。我又怎么能专心考试呢?

我在电话里头哭得稀里哗啦的。就算盖下电话后的我也还在哭。那个晚上,当眼泪流进我嘴角的时候,是我第二次尝到那泡面的味道。嗯,现在吃起来还满苦涩的。

我很爱莉芬。很爱很爱……

i know my heaven would be so complete
you could make it real


我睡不着。眼睛一直睁开到第二天早上,我很无力,我的重心没了。我很无力……脑子里全都是莉芬的影子。那一天,我讨厌JB,我讨厌KKKL巴士公司,我讨厌kenny roger,讨厌陶哲,讨厌讨厌!总之一切她喜欢的,我都讨厌!
我根本摸不着头脑,她说一,我从不说二。若给不到她100%,我尽我所能给她99%
为什么呢?难道我做错了什么吗?

i won't let this change go by i can see,
i can feel you……


那个晚上,莉芬回来找我。她说她离不开我……我抱着她深深地拥吻。
那该死的野狗!把我的梦给摇醒了!

我坐在床上,发呆了好久。我想,这一次,我真的醒了。
不只睡醒,就连我对莉芬的沉醉也醒了。也该是时候放手了……
也不再讨厌这个讨厌那个了。我真的醒来了。

对。我很爱她。她就是我要的。奈何我不是他要的……
无论怎么样,谢谢你,Helen王莉芬。你给了我新生命。

when the moon falls in your eyes
i know the sun has set
the fire still burns within me, within me……


如果你问我这首歌是谁唱的。我会回答你:是王莉芬唱的。
月亮在你的眼睛 太阳在我心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 ~只为你
想把所有烦恼都忘掉 做不做得到
你明白我心在燃烧 因为你因为你 ~ 为你……

我说,不管时日几经翻转,我都忘不了那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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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0-2013 05: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你。不……该说,我很喜欢很喜欢你。我对你有着很单纯的喜欢,没考虑到未来或什么的。又或者我换句话说,在喜欢上你以后我还会喜欢上其他人。但,我敢肯定在我说出的这句话的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我是对你有着深深的喜欢。”

后记

请别在我心湖平静的时候丢石头,
你知道的,那泛起的涟漪,是我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这和当初你第一次丢下的石头不一样,
你当初丢下的,和今天丢下的,不一样。
虽然两个都是我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我想好好地,为我这段短跑爱情做个总结。
这个故事的前段,是在我认识她的3月28号写下的,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到什么,就是因为她带给我的五级地震,让我觉得很有趣,所以想当日记般把它记录起来。没想到写着写着就变成了我的故事。让我细细描述我写这个故事当时的心情。故事的开头我的心情是很轻松的,因为我只是抱着随便写写的心态。到了前半段,开始较为认识到Helen之后,我的心情是很不安的,因为我的心里期待着某些事情。到了中间的部分,我的心情是很甜蜜的,因为那个时候我在热恋中。到了后来,我的心情就比较复杂一点点。

该怎么说呢?刚开始写结尾的时候,我带着的是憎恨的心。我恨她,因为她在不适当的时候跟我提出分手。可是,我写着写着,就不经意的回想起,我们这半年里面在一起的画面。接着我就写不下去了。是的,爱,是我控制不了的事,无论她做过些什么,也改变不了这种感觉。情伤那段时间,身边的朋友都安慰我说,她不是一个好女生,这是她的错,并不值得为她感到伤感,所以我应该憎恨她。不!不是的!我不同意。
难道当一个人处理事情的方法和我们原定的方法不一样,我们就说她是错的吗?
我们曾经是那么欣赏对方的,曾经有过那么亲密的接触,为什么到后来要用憎恨来作结尾呢?想到这里,我把结尾给delete,再重新写过。

这一次写,我带着的却是一颗感恩的心。对!我应该感谢她曾经给过我那么多幸福的画面。应该感谢她让我学会承受着这一点点的痛楚。
谢谢你。莉芬。你让我成长了。就如,你跟我说过《记得爱》专辑里面的一句话。
‘请你记得,曾经拥有过的这份爱。请你记得,不要失去爱的勇气。’

丽芬,
我们的恋情只维持了六个月,在背负情伤的几天,我却好像失去了六年的时光一样痛苦着。
现在的我正处于牛角尖里面,而且是最尖的部分。因为我是不顾一切的放下自我来爱你的,压根儿没想过有分手的一天。直到那一天真的来了,刹那间我却拿不回留在你身上的自我。我说,下次如果我恋爱,我一定要当说分手的那个,我想看看对方在我身上留下自我的感觉。那是否会有某程度的获得感?抑或有某程度的可惜?抑或是和你有着同样的不舍呢?
我知道过些日子我一定会好起来的,可是这日子不知道有多长多久。

“如果”是一种疗程,用来治疗某程度的绝望。
“如果我们当初没有开始,我们现在会怎样?”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走路的时候是,坐着的时候也是,躺着的时候也是,吃饭的时候喝水的时候上课的时候骑电单车的时候看电视的时候看三级片的时候喝酒的时候发呆的时候洗澡的时候小便的时候大便的时候都是。可有的尽是不可能发生的答案。因为我心里的理性是明白的,这世界是没有“如果”或“假如”的事。

真的。相信我。我根本就没怪过你。我不会再去想,如果那晚我没有接你的那通电话,我们又会怎样怎样。我没有再去钻牛角尖的想念你。

现在的我,已没有满心期待我们以后还有没有在一起的机会。
我只是希望你能过得比我好。
再见了。我深爱的人,黄丽芬。

本帖最后由 Leong^_^ 于 10-10-2013 05:1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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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0-2013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声明
这是我七年前些下的故事,记得那时候有参考一写小说的句子。
只是具体上,我已经忘记了,哪段是从哪来的?
可是,以上的故事,是纯属个人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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