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dynaudio

请问这样的扣分方式正常吗?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2-2-2013 10: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oisCarAudio 发表于 21-2-2013 09:55 PM
对,8月就开始针对了.回复都是建议坛友model, 每个地区的acc 店,一般市场价格或建议解决方案的.反正只要是 ...

如鹤超版说的,这样扣分是不恰当。

俺只是提供资料让鹤超版参考。以上的扣分,禁言等,可以方便鹤超版在版主回复前翻查参考。
至于八月起的那些扣分,是针对还是正确处理,让鹤超版参考后判断。。

另外,上次禁止发言是网管处理的。
鹤超版或许也可以询问一下网管看看当时的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23-2-2013 07: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鹤 发表于 21-2-2013 08:25 AM
相关版主目前还没回应,最后登录日期为2月8日。

会先研究以上所提供的资料。

请问超版您的研究有何进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08: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oisCarAudio 发表于 15-2-2013 12:11 AM
他们很恶心的,pattern一招招来。
埋队除了要钱多,人还要够傻。

有进展吗?
你说3天?

不过文不对题这个理由果然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09: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oisCarAudio 发表于 24-2-2013 08:50 AM
有进展吗?
你说3天?

已经撤销重复的扣分,账号已经恢复,请编辑签名把fb的连接拿掉,我再撤销另外600分。

@jojohot 发表于 18-2-2013 01:32 PM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03773&extra=page%3D1
要卖东西的广告帖都可 ...

那个精华帖已经解除置顶,由于楼主没有在帖里回答价格问题,选择用PM来回答,所以目前还没犯规。精华保留只是因为开始的分享的确不错,已经在主楼加了一段提醒。另外两帖没看到不妥的地方,恕我外行,所以看不出问题。

@盲炳 发表于 18-2-2013 04:39 PM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929949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php? ...
已经处理


本帖最后由 鹤 于 24-2-2013 09:59 AM 编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鹤 发表于 24-2-2013 09:55 AM
已经撤销重复的扣分,账号已经恢复,请编辑签名把fb的连接拿掉,我再撤销另外600分。

那么我的扣分是正确处理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10: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盲炳 发表于 24-2-2013 10:04 AM
那么我的扣分是正确处理咯?

单凭帖子的回复,如果是我处理,我会觉得无伤大雅,不要对号入座就好,说到底我没混汽车音响版,所以你们的恩怨我不了解。

但这个我必须了解版主当初为何要扣这个分,但目前还没得到他的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4-2-2013 10: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鹤 发表于 24-2-2013 10:13 AM
单凭帖子的回复,如果是我处理,我会觉得无伤大雅,不要对号入座就好,说到底我没混汽车音响版,所以你们 ...

谢谢鹤超版中肯的回复。。。
至于恩怨,让BZ来回答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鹤 发表于 24-2-2013 09:55 AM
已经撤销重复的扣分,账号已经恢复,请编辑签名把fb的连接拿掉,我再撤销另外600分。

觉得还是不够,应该把牌子也改掉
因为在市场上有很多牌子,比它更便宜跟更有效的也有
但把广告帖解除置顶是很好的开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4-2-2013 11: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盲炳 发表于 24-2-2013 10:18 AM
谢谢鹤超版中肯的回复。。。
至于恩怨,让BZ来回答好了。。。

慢慢来吧
这次算是有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问题了
以前我投诉的时候,被超版们当没看到而不了了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12: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ynaudio 发表于 18-2-2013 09:46 PM
这帖在第一页我向楼主分享如何解决问题,千豪网友刻意以大红字挑畔我,第二页king8ohm版主明明有进来,却 ...

这个算投诉吗?觉得不甚合理咧!

第一:谁是千豪啊?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
第二:king版主在二楼的回复?他在2010年7月21号回复,但他成为实习版主是2011年7月22号的事,升正于2011年11月10日,所以他那时候的发表也只是个网友身份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4-2-2013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鹤 发表于 24-2-2013 12:56 PM
这个算投诉吗?觉得不甚合理咧!

第一:谁是千豪啊?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

对不起超版,是我的过失,千豪网友和Detomaso网友是同一个人,detomaso帐号已经没用了。
如果超版觉得事情没什么大不了,就算了吧。
但是可以发觉king8ohm和他们的关系很好,会有偏帮的行为,究竟king8ohm适合当版主吗? 本帖最后由 dynaudio 于 24-2-2013 01:11 PM 编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问我,肯定是不适合
但每个版块也要有版主才可以吧
但是,我看到爱车专区的版主有很多也是跟买卖车有直接跟间接关系
真的很容易解决的问题
我不觉得
就如"一个人"版主,平均每几个月就肯定有人会投诉他
但到了今天他还不是做这版主而他的朋党还是可以继续的做买卖
这也应该可以讲:有自己人做官(版主),朋党好找吃 本帖最后由 jojohot 于 24-2-2013 02:20 PM 编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0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r][/tr]
甲甴强 发表于 2-2-2013 03:21 AM
原来真的是 免费的 我错怪他了,那时候你还大大声说你付了450大元。
明天要打去跟他道歉,误会 ...


我没说过我付了450,我有带钱去,我从来就不喜欢占人便宜。。
那种声音要我付450,你叫他报警好了。。。



积分
收起理由
-300
恶意挑衅他人

总评分: 积分 -30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0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叫人报警,也被扣三百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0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盲炳  


主题
听众
积分


注册时间16-7-2011
19#
发表于 2-2-2013 03:11 AM |只看该作者


甲甴强 发表于 2-2-2013 03:06 AM
因为我听说可以去找他调音,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不需要付钱的; 还可以到处跟别人说已经付了天价的调音费{ ...


对我来说那种声音一分也不值,我折磨了两天把唱机换掉,幸好那次他说免费,要不然就被骗咯



积分
收起理由
-300
恶意在论坛发表个人并诋毁他人

总评分: 积分 -300   查看全部评分



这样也三百分,事实我真的听两天觉得难受。。。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2 收起 理由
skydreamer1978 + 2 酱都扣300分??根本就乱来!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盲炳 发表于 24-2-2013 02:55 PM
银牌会员
注册时间16-7-2011[/td][/tr]
[/table]

回来真好,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其实这样打来打去满无聊的,不要玩针对好吗?

挑衅?zacisme的疑点1,2,3,4面前,“叫人报警”算什么?

希望在发表自己的想法时被公平的对待。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4-2-2013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鹤 发表于 24-2-2013 09:55 AM
已经撤销重复的扣分,账号已经恢复,请编辑签名把fb的连接拿掉,我再撤销另外600分。

谢谢,签名已经改了。看看,不妥的话给给意见。别学一小时7次郎。

也希望车响区不要每一次都要投诉到超版才有公道。

话说BZ保持中立是基本操守吧?

谢谢。

点评

昨天用手机操作,应该是撤销了,请检查看看。  发表于 25-2-2013 09:11 A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4-2-2013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2-2013 09: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这个帖不是让你们秋后算账的地方。请阅读版规然后根据里面的指示发帖投诉,当然,首要条件是先和版主沟通,沟通不果才开帖并把沟通证据提交上来。

此帖关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佳礼官方通告区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8-8-2025 09:14 PM , Processed in 0.289533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