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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工法令的问题,可以起诉该老板吗?part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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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板很贱格,跟他打工10多年(门市眼镜店),薪水不多还不说,还整天想方设法剥削员工。
最近公司多了两只寄生虫(它的女儿、女婿),整天搞三搞四,生意没搞起来,开销就搞多了不少,导致公司盈利下跌,甚至面临亏损(其实公司盈利没减少,只是不够那两条虫啃食)。
老板当然不会说其宝贝的坏话,就把责任全推到我们这些员工的身上,一直说我们的薪水太高,又拿薪水、又拿津贴(dell,津贴是当年它自愿给的,现在要多养两条虫,就要往我们身上动刀)。
今天老王八又想出了新花样,要我们接受佣金发薪制(没有底薪、没有epf、没有津贴、只拿佣金,只是佣金比率调高,但还要先扣除成本)。
十多年来我们都是以佣金+底薪(basic 超过rm1500)+津贴计算工资。
我想请问,老板能不能喜欢喜欢更改发薪方式?如果我不接受老板的提议,老板有没有权利辞退我?我能不能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我的利益?赢面有多少?请各位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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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3 12:47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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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力辞退你,但他却可以高三搞四,,,
还是换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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