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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铁证如山]何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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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12 12: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林慧曾﹕「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約」2007-03-22 23:44:04

「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約」


二戰期間列強如何安排臺灣問題的解決呢?為此必先瞭解與此息息相關的兩個國際文件,那就是「開羅宣言」以及「波茨坦公約」(或公告)

一﹑開羅宣言之產生和有關中國的承諾
1943年以美英蘇三大國為主的盟國,為早日打敗軸心國,都有進行協調的迫切願望。英蘇有歷史隔閡,美蘇無此問題,故由美國先出頭。美國總統又是個有氣度﹑有遠見的政治家。他首先派出一位與斯大林關係良好的使者約瑟夫﹒戴維斯,攜其個人信件去莫斯科,坦率地提出希望與斯大林「進行幾天不拘形式,極其簡單的會晤」,斯大林接受了這個提議。後經三方磋商變成了一步到位的三國首腦會議。在選擇會議地點上,經多番周折決定在伊朗首都德黑蘭舉行。1943年10月18日–30日三國外長為此在莫斯科進行了預備會議,先行探討在歐洲開闢第二戰場及蘇聯對日作戰等問題,發表了《四國關於普遍安全的宣言》。所以變成四國是由於羅斯福的力薦,他希望扶持中國戰後代替日本,成為遠東地區的強國,因此邀請中國加入簽字,這就成了當年國民政府躋身「世界四強」的重要一步。
在美英蘇三國巨頭會面之前,英國首相邱吉爾提議與羅斯福在埃及開羅先見一面協調雙方對蘇立場。精明的羅斯福擔心這樣做顯然會引起斯大林的懷疑,於是他以許多重要遠東問題要與中國協商為由,邀請中華民國蔣介石委員長前去開羅。蘇聯外長莫洛托夫也受到邀請,但礙於「蘇日中立條約」,蘇聯不便於參加有中國政府在內的國際會議,因此莫洛托夫沒有去。這就是「開羅會議」產生的原因。
在這次會議上制定了一個打緬甸日軍的計劃,此外談的主要是中國問題。會議從11月22日到26日共談了五天,並於12月1日發表了等於宣判日寇死刑的《開羅宣言》。宣言莊嚴宣告天下「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不為自身圖利,亦無拓展領土之意,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的或佔領的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並「決定在適當的時候使朝鮮獨立」。三國「將堅持進行為獲得日本無條件投降所必需之重大的長期作戰」。

二﹑羅斯福總統幫助中國的誠意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1942和1943年,盟國與軸心國之間還處在艱苦的拉鋸之中,軸心國還極之蠻橫瘋狂,盟國困難還很大。羅斯福應付的策略是:在太平洋上,在美國主力東移前,希望中國頂住日本。過去已頂了五年。如果中國被日本徹底擊敗或中國和日本單獨媾和,日本就可以把它部署在遼闊中國國土上成百萬的強悍倭寇用以對付美﹑英,美國就會極之狼狽。美國要制伏日本就要付出不知大多少倍的代價。所以在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初中國戰區顯得特別重要。這也是1942年11月27日起到1943年6月28日蔣介石夫人宋美齡女士對美國作出成功訪問的背景之一,當然中國艱辛實況以及蔣夫人出色的才華也是她能感動美國人﹑感動羅斯福夫人,使她特別欣賞這位東方長期受辱民族傑出而可愛的女性,多次表示要幫助她的基本原因。這些都造成了羅斯福總統大力助華的良好氛圍。
早在1942年2月9日,史迪威將軍受命前去中國戰區擔任蔣委員長的參謀長時,羅斯福就讓史迪威轉告蔣介石:「告訴他,我們所做的事是維護住中國,我們還打算一直維護到中國收回全部失土。」在羅斯福推動下,1943年1月11日,中美簽訂了有關廢除在中國治外法權的條約。1943年12月7日更要求美國國會廢除從1882年到1919年制定的所有排華法案。
在「開羅會議」前,蔣介石國民政府已估計到這將是一個恢復中國長期以來所喪失的核心利益的機會。擬定了要收回東北﹑臺灣﹑澎湖的方案。會議期間蔣介石與羅斯福四次深談,在11月23日晚蔣與羅斯福單獨會面中,在談到剝奪日本在太平洋侵佔的領土時,羅斯福對蔣介石說:「琉球是許多島嶼組成的弧形島,日本當年是以不正當手段搶奪該群島的,也應予剝奪,我考慮琉球在地理位置上與貴國很近,歷史上與貴國有很緊密的關係。貴國如想得到琉球群島,可以交給貴國管理。」蔣介石卻回答:「我覺得此群島應由中美兩國佔領,中美共同管理為好。」11月25日羅斯福再次向蔣介石提有關琉球的事:「我反覆考慮,琉球群島在臺灣東北面,面向太平洋,是你們的東部屏障,戰略地位極其重要,你們得到了臺灣而不得到琉球,臺灣也不安全,此島不能讓侵略成性的日本長期佔有,是否與臺澎一併交給你們管理」。蔣還是堅持以「中美共管為好」的態度,美國至此更不再提琉球問題。蔣介石當時也不知吃錯什麼葯,在當時日本力量還相對強大,美國對日本還沒有絕對優勢而需要中國拖住日本時,美國對中國的條件當然會比較優厚。這時不抓住機會,過了這個村就沒哪個店了,蔣當年如接受羅的建議,1945年10月整個沖繩肯定與臺灣一起為國民政府收回,就不存在釣魚臺問題了。蔣糊塗到這個地步,聽說後來回味過來甚為後悔,並一再交待參加會見的王寵惠不能外傳。新聞界如有問及此事,就以沒有條約依據,提不出收回理由為借口搪塞之。這些都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了,只是這件事說明當年美國連琉球都希望交還中國,將台灣交還中國怎么會不是真意呢?

三、「波茨坦公告「又是怎麼回事呢?
1945年5月2日蘇軍攻克柏林,5月8日德軍簽訂無條件投降書,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洲部份結束。6月26日有五十個國家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聯合國正式成立。但是面對戰後世界格局的安排,大國仍需協商。早在5月11日丘吉爾致函美國總統,相約在7月份召開一次美英蘇三大國首腦會議,經醞釀斯大林提議在德國柏林舉行。美、英接納。但到6月21日,蘇方表示由於柏林已成為廢墟,會議改在柏林西郊的波茨坦進行,所以柏林會議改為了「波茨坦會議」。
這時羅斯福因操勞過度,已於4月21日突發腦溢血逝世,英相丘吉爾也因7月份英國會大選失敗下了台。所以這次會議三巨頭是杜魯門,艾德禮和斯大林。1945年7月17日,會議在波茨坦原德皇威廉二世的太子行宮,塞西林宮舉行,共進行了16天。
會議期間的7月26日,中國與美、英向全世界發表了《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這就是史稱的《波茨坦公告》。文件由美國起草,英國同意,邀請中國共同簽署,蘇聯雖然對沒被邀請有少少不滿,但後來也認可了這一文件。
對進行了五十年抗倭鬥爭的中華民族來說,「波茨坦公約」實在是值得高興的事,公告說:「余等,美國總統、中國國民政府主席及英國首相代表余等億萬國民,業經會商並同意對日本應予一機會,以結束此次戰事……」公告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並歸還一切侵略的土地。其中第八條明確寫道:「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進一步明確日本將台澎及東北歸還中國的承諾。

四﹑戰後初期「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有關對中國承諾的執行情況
那麼1945年8月15日日寇投降後,「開羅宣言」以及「波茨坦公告」執行情況如何呢?在8月10日,日本請瑞士政府向盟國正式轉達求降書,倭酋裕仁明確表示接受盟國之「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日本自稱「終戰」)。8月11日美國務卿代表「波茨坦公告」四個簽字國同意日本請求投降,並嚴格規定「日本天皇必須授權並保證日本政府及日本大本營能簽字於必須之投降條款俾「波茨坦公告」之規定能獲得實現……同盟國之武裝部隊將留於日本,直至「波茨坦公告」之目的達到為止。」
1945年9月2日,日本代表在美海軍密蘇哩巡洋艦上正式簽署《伏降文書》。其中寫道:「茲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首腦於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所發表,其後又經蘇維埃社會主議共和國聯盟所加入之公告所列舉的條款……余等茲代表天皇和日本政府,及其繼承者,擔任忠實執行「波茨坦公告」之各項條款,並發佈採取經盟邦統帥或其他經指定之盟邦代表,為實施公告之目的,而所需之任何命令及任何行動。」
隨後盟國對日本最高統帥部下達的第一號指令第一節第一項就是劃定台灣為中國受降範圍,把臺灣交還中國。同年10月25日日本按指令在台北的受降議式上正式把台灣交還中國。
10月25日晨曦初露,台北公會堂人山人海,9時前會堂軍樂高秦,中國陸軍上將陳儀在下屬簇擁下莊嚴步入會堂,日本投降代表安籐利吉等則在一個房間等候。9時整,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萬敬恩中將宣佈:「中國戰區台灣省接受日軍投降典禮開始。」安籐利吉等在中方引導下表情頹喪地來到廳前,站成一排並向陳儀將軍行禮。陳儀命他們坐下,然後自己起立,宣讀降書「……本官奉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中正之命為台灣受降官,茲以第一號令交與原日本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安籐利吉。依照此項命令,台灣全境及澎湖列島應交還中國。所有日本在台灣及澎湖列島的陸海空軍和警察應繳出武器聽候處理,希望遵行。」安籐點頭應諾,受降書及第一號命令由國民政府台灣警備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交給安籐,安籐看後在上面簽字,然後由日軍參謀長諫山春樹呈還陳儀。葛敬恩隨即宣佈受降儀式完結,安籐率眾敗將向陳儀敬禮後快步離去,全場掌聲雷動。
中國政府向世界宣佈台灣重回中國版圖,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提出異議。


五﹑中共「解放」大陸時美國態度仍未改變
已基本控制大陸的中共在1949年後半年已積極緊張部署攻打台灣,那時無論美國﹑國民政府﹑中共或者說全世界的概念中,臺灣就是中國的,所以中共的做法是很自然的。中共早已看出美國政府公開表現出來的和國民政府拉開距離的政策,中共攻臺美國不會反對。1950年初華東軍區副司令員粟裕在他的《華東軍區一九五零年政治工作指示》就說:「直接參戰在政策上﹑軍事上都是對美帝不利的,所以美帝只能間接參戰,如動員日本的「志願兵」去幫助蔣匪」。1949年中共制定了第一個攻臺方案。1950年3月11日粟裕將軍與中共第一任海軍司令員蕭勁光共商攻台計劃,準備投入五十萬兵力攻台,得到中共中央軍委同意。由於台海平均距離為一百五十公里左右,中共能收集到的船隻共169艘,共計6.48萬頓(比清初施琅的水師船數還少,噸位則大)。而船隻平均速度只有7-8節,無險阻到台灣也要一日一夜,所以中共當時攻台可謂船隻少、速度慢,又不能全在夜間作戰,更沒有空中掩護。但中共決心已定,加緊利用已控制的船廠進行建造。同時利用英國已經承認中共而在香港買舊船48艘,共2萬5千多吨,還在設法買。1950年6月6日-9日,即在韓戰爆發前十多天,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的七屆三中全會上粟裕副司令員匯報了攻打台灣的準備工作。粟裕請求中共中央軍委直接指揮這一戰役。而毛澤東,中共中央軍委則決定由粟裕將軍擔任「解放台灣」戰役指揮員。

六﹑「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是巨頭們瓜分世界的正式承諾,是條約性文件
從以上之歷史情況﹐即「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其形成過程﹑所表達的承諾內容﹑韓戰爆發前實際執行情況﹑中共在看到美國政府對國民國政府「拉開距離」的政策而密鑼緊鼓的攻台準備工作等等,都充分說明把「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歪曲為只是「意向性」的文件,不是條約,因而在國際法上無約束力。或如克爾、廖文毅等台灣地位未定論者﹑台灣獨立鼓吹者所言:「《開羅宣言》不是一個經慎重草擬的官式文書,而只不過是一種承諾,要分割搖擺在狐疑的中國人面前的戰利品而已。」又「他只是種表意宣言……其原文的歷史不正確性和措詞的誇張是值得注意的」等等都是站不住腳的。
美國總統、英國首相這些各國最高行政首長簽署的文書不是「官式文書」,那是什麼文書?如文件裡臺、澎交給中國之承諾不成立,那麼交還滿洲(東北)成不成立?文書中要打敗日本,促其無條件投降,又是否當年巨頭們的意願或承諾呢?顯然「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是有能力領導億萬人民擊敗強大的法西斯﹑才華橫溢如羅斯福等世界巨頭們,他們在代表各自國家規劃戰後格局﹑衡量中國歷史和她在反法西斯戰鬥中的貢獻,並經過反覆考量﹑慎重推敲后而作出的正式承諾和決定。
英國國際法律學專家麥克奈爾(Arnold.Mcnair)在其《條約法》中說:「國際法不規定協議的形式。正式興非正式協議沒有法律上區別……重要的是締約國的決心意圖,其意圖可以條約、公約、議定書或附於會義記錄的宣言來記載。」另一位英國國際法律專家勞特柏奇(Aersch.Lauterpacht)對宣言效力這樣說:「官方聲明凡經由國家或政府之元首簽署……而協議又訂有確切的行為規則時,得被認為對有關國家發生法律上的約束力。」
以臺灣獨立為宗旨的民進黨在1988年「四一七決議」的第三款中也只能說「台灣依1951年《舊金山條約》及1952《中日和約》之規定,都未以和約決定主權之歸屬,故其主權並未屬於任何一個國家。」說明極力提升台獨理論層次的民進黨也只能引用因韓戰而改變態度的美國在1950年下半年後的立場。而不敢正面否認「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原意。
七﹑美國對「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態度改變的原因及效果
那麼為什麼1950年6月末美國突然改變態度,宣稱台灣地區歸屬未定,台海為公海,派第七艦隊進駐,美國宣告有權在該地區行使集體或單獨的自衛權呢﹖1951年美國集中五十個國家,既不邀請臺灣國民政府也不邀請中共,興日本簽訂對日的「舊金山和約」。1952年又支使日本與臺灣國民政府簽訂「中日和約」,在這兩個和約中只提日本對東北,臺澎的放棄,不提放棄之後主權誰屬。在保衛台灣不受攻擊的同時也不允許台灣國民政府反攻。是與上述兩個文件有問題嗎?是美國破壞國際法準則,出爾反爾嗎?都不是,問題關鍵是政治上出了問題,東亞地區政治勢力的版圖有變。在美國人看來,美國付出了慘重代價擊敗日本,台灣才能不戰而收復。收復後美國很快依約讓日本人把臺灣交還中國。而二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卻丟失了整個中國大陸,拱手交給了美國最不喜歡的共產主義。美國對此也不想去計較了,對過去的盟友國民政府本來也已放任不管,任由中共去奪取台灣。就在這種歷史情況下,中共卻完全倒向蘇聯懷抱,無端把美國當作死敵。悍然出兵幫助挑起戰爭打破均勢格局的北韓,與美國大打出手。美國人於是重新估量其原來的遠東政策,變放棄國民政府為保衛自由中國。這就必然要導至美國政府對「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態度的改孌,所以並非「開羅宣言」、「波茨公告」中把台灣交還中國之內容不明確,一切改變皆因中共介入韓戰而造成啊!(此處可參閱拙文:貳﹑現代臺獨產生和發展的一些主客觀因素,第六點)
時至今日國際形勢已大有改變,中國大陸崛起,勢頭淩厲,中美利益相互攸關,臺灣國民政府雖被邊緣化,實則對中美均極重要。因而現時美國有關臺灣地區的政策與上世紀中期年代相比又有調整。如何變動?依筆者之見,美國人不可能去據有台灣,或無端大力支持臺灣獨立,但也不可能全置臺灣於不顧。美國最期望的是:最少在一段時期之內維持台灣現狀不變,這對美國最為有利。


http://blog.dwnews.com/post-23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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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12 09: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状况是日本政府什么都知道装作不知道,而日本民众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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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1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開罗宣言是这么寫的。 本帖最后由 kevinlim.2 于 30-10-2012 12:25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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