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写不出的不知所措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荣华富贵也敌不过生死有命。黑无常和白无常虽然都是无常鬼,但是前者给人带来的只有灾难,而后者一方面给人带来恐惧和不安,另一方面以可以给人带来发财的好运气。这反映了民间一种观念:鬼跟人一样有善恶。
恐惧和不安?那另一个世界的影像对我来说还真是个恐惧。从复又从复的奔跑,一次又一次的迟到,娘子他的心情又是如何?一次又一次的还是一样,只看见模糊的她,梦幻的好漂亮,可是却有一丝丝的悲伤,一丝丝却有不少的重量。
“hey,你要他的电话号码吗?他说你人蛮好的,不介意给你电话号码哦” [幹!] 被电话的讯息的铃声给吵醒,又再试一次的看不清她的脸,又带着一丝丝的悲伤起床。
糟糕阿,在这时候我竟然没有心理准备如何去认识她。妈常告诉我说人总是拼了命都想要得到他们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却又在得到了以后更喜欢拼了命后悔。
“嗨,你在吗?” “你是谁?” “今早你和莉丽过来和我们借抹布的阿” “哦,莉丽有跟我说起你,你好” “我忘了,你叫什么名了阿?哈哈” “不告诉你” “别这样嘛,再说你今天好漂亮哦,我好喜欢你”
说真的寄错了的讯息,就好像泼出去的水,怎么也收不回来。
我等了几个小时他怎么也没回复我,说真的好想要垂死自己。话说回来,我怎么忘了她的名字?该死的脑袋。他们说都叫他们俩黑白无常,那我就把他的电话号码取名为白无常,可是却不想要收到鬼的讯息,柑橘上好像地狱或天堂给我的一封信告诉我准备身后事的感觉。
算了,
那就叫她白吧?
长得白白的她,配上那白白的婚纱裙?我是说可能,不过看样子她应该觉得我是个员外,对我大打折扣了吧?没关系吧,反正我也单身了17年,初恋也没了,没差吧?
我当然恋爱过啦!说实在,我当然恋爱过。
我在中二的时候,偷偷暗恋着和自己同巴士的女孩子,高高的,一双满大的眼睛(对不起,我心仪的女生的眼镜一定要大),短短的男生头,十足像一个乖女孩。校服也穿得特别浅蓝而且还长长的。
这时我的初恋,我一直觉得他喜欢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和她苗对眼,那时候周杰伦还满红的时候,总是装杰伦兄的我,总以为那样吊一定可以迷倒女孩子,即是总是坐在我旁边的阿顺学得也不如我纯熟。
也不知道少时哪来的勇气,在和她认识不久后,便主动打电话和她告白。
“可以作我的女朋友吗?” “嗯” 在他答应我的那一刻,心里交叉复杂
[她答应了,答应了]心里是那么的兴奋无比。
再挂了那电话以后,我认真地想很久,她答应我了,那作为男朋友又应该做些什么吗?男朋友只是一个名分而以吗?相处时应该也和以前有些不同吧?总要牵手吧?那礼貌上需要得到她的允许吗?那又该怎么问阿?
在想着这些问题的时候,电话又响了起来
[喂,我是韵的姐妹拉,他不好意识跟你讲啦,她其实喜欢阿顺的拉,只是刚好你告白他又不好一是拒绝所以现在我打来咯,他说不好意识,她要和你分手哦]
ZzZzzzzz
TMD
基本上我的初恋也就不过是那短短的五分钟,不多也不少。之后时还伤心得那么几个月,难过死了。
然而我想这一次我也不例外吧?希常说:告白永远是失败的开始。是这样吗?哪我说我喜欢她,不算告白吧?
那样也好,因为不好的事情发生的越多代表好的事情即将来临,尤其是和那漂亮的白鬼传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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