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7-7-2012 1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洗版是没有办法按报告的 = 我无法赞成你这个言论,只觉得真的很好笑。
除非叽喳版主可以在此澄清“洗版 ...
KuKuBirds 发表于 7-7-2012 12:29 PM 
可以,我们就等着超版/版主把旧帖挖上来吧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7-2012 1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我们就等着超版/版主把旧帖挖上来吧
ivan6003 发表于 7-7-2012 12:31 PM 
好啊。。。
我这里凌晨了,先睡。。。
明天我会再来。。。
人身攻击:
4. 禁止对任何人物、群体、组织和机构冠以动物名称、粗言秽语或不雅称呼,包括篡改其名
粗言秽语的定义
请参阅:4.0 污辱性词汇
3. 不雅称呼或代号
笨、傻、蠢、收皮、野蛮、流氓、廢材、没有文化、骗子、贱人、人妖、阴阳人、NOOB..........
我们尽量不对此类型不雅用词采取行动,但一旦发现此类词汇乃针对特定网友、过度使用、或使用这些用词时离题或加上其它情绪化字眼导致拥有挑衅或争论的成份在内,则将禁止使用,希望网友们发表任何言论时能多加控制情绪。不雅用词也包括任何形式、谐音、译音、方言和所有形式的词汇所组成。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808754&extra=page%3D1
(posted by KuKuBirds mobile) |
|
|
|
|
|
|
|
发表于 7-7-2012 1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7-7-2012 09: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7-7-2012 09: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7-7-2012 1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8-7-2012 12: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8-7-2012 12: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問一下樓主以前自己講自己是男的, 現在放小妹, 這樣我們應該怎麼稱呼你。 你是男是女, 還是以前是男現在是女, 還是你現在是不男不女, 老槍其實也真的蠻希望你能在這個帖釐清性別, 方便大家.
如果你是男的, 你可以自稱小妹, 那是你的權利 當然我們非常有權利叫你人妖. (男的自稱女性= ?)
如果你是女的, 那麼你是不是以前是男的? 請解釋一下.
如果你是不男不女, 請問我們現在應該怎麼稱呼你? (人妖這個詞適合嗎?)

你以前要人家稱呼你kuku
自稱山羊座男的.
現在你怎麼叫小妹了?
難到2007 年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情?
請你解釋一下. 是不是去泰國potong 了?
我對做出性別改變的人不會有偏見. |
|
|
|
|
|
|
|
发表于 8-7-2012 01: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ivan和kukubirds网友分别把#2和#17有关洗版的截图的原图(希望还有存在你的电脑里)zip起来,然后发到我短消息里的指定信箱,我要分析一些东西。注意,我要的是你存在电脑的原图,而非下载自任何图片储库里。
我要做一些分析,希望可以找到什么。
顺便提醒kukubird,根据jz洗版的定义,只有至少8帖才能构成洗版。
关于那些字眼上的投诉,上次不是投诉了吗?怎么又翻案了? |
|
|
|
|
|
|
|
发表于 8-7-2012 09: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鹤
erm, 超版你好 
對於名稱問題, 本來是不想重提的.
但是因為lz 在printscreen 的內容指控jiza 群眾人身攻擊他/它.
所以可以的話最好釐清, 到底有沒有人身攻擊的成分在裡面.
lz 本身第一樓投訴好像是ivan 人身攻擊.
之後ivan 自辯, 兼反控lz 洗版.
之後lz 也提出相應證據指控ivan.
但是第一樓本體投訴好像是人身攻擊.rf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8-7-2012 1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uKuBirds 于 8-7-2012 11:46 AM 编辑
论坛调解区规则
以下为受理范围、发帖准则、处理程序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一、受理范围及发帖准则
1. 论坛调解区是调解人事相关申诉个案的版面。除非论坛没有版主,各种个案必须是跟版主沟通未果下才到此版开帖,否则个案可能不被受理。
二、处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 在论坛调解区开帖前先以用户报告向版主举报。如发觉版主在线,该举报不被处理,可进一步短消息或在该版面的意见/疑问箱向版主提出询问。在与版主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再到此版进行申诉。
1. 超版没依照疑难区版规处事?
网友没按报告/ 还没和该板块的版主沟通可以直接上来疑难区,还是在别人的投诉贴里投诉?
2. 投诉说我洗版?在30-6-2012?
新版规被ahjay编辑 -> 本帖最后由 ahjay 于 8-7-2012 10:14 AM 编辑
前后时间不一致?生效日期是否应该是8-7-2012 10:14AM过后呢?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808754&extra=page%3D1
第九式:恶意洗版
9. 把整面开贴/回复帖子都是他/她的)的网友将会受到对付。
●洗版的定義是:短时间内把整頁的帖子的主題回复至少8-10或以上都是來自同一位網友。
扣分请参考第四式:连环炮灌水。
重犯者则接下来每帖x2(例:20,40,80,160...以此类推)
如果真的洗版,第一次是否扣分20而已?而非全部什么2100.. 这点这里写到不是很清楚。
重犯者的意思是否是被扣了20分,下次再犯,将会被扣40分,下次80分 (在分别几时不同时间洗版?)
也就如你们所说的,8-10或以上都是來自同一位网友,8次-》洗版罪才成立?第九个回复是扣40分,第十个回复是扣80分?
没可能是从第二个回复就算洗版吧?
洗版的定義是:短时间内把整頁的帖子,整頁的帖子?我没有。是分别在两张图加起来,两页?而且中间的帖子还有其他网友的回复。
(posted by KuKuBirds mobile) |
|
|
|
|
|
|
|
发表于 8-7-2012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调解区规则
以下为受理范围、发帖准则、处理程序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一、受理范围及发帖准则
1. ...
KuKuBirds 发表于 8-7-2012 11:33 AM 
你不要兜圈子,ahjay版主编辑版规的事我知道,因为我询问他关于扣分的标准,并表示不一致,所以扣分的分数会根据修改了的分数来算。请提供我要求的东西。
未免节外生枝,先关闭,等待双方的文件。 |
|
|
|
|
|
|
|
发表于 11-7-2012 1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鹤 于 11-7-2012 05:00 AM 编辑
首先,要先解释一下jz版规里面的灌水和洗版的分别。不过,先声明我不是针对任何人,只是根据证据和版规来执行任务。这里,我讲的是jz版规。还有,那个“翻案”的,如果有疑问请短消息之前处理的超版/版主。
连环灌水“单纯的连续在没有他人回复的情况下回复自己或他人的主题,将被视为恶意灌水。所有连环性灌帖的帖子都会被对付”
这里,针对的是在一个指定的帖子里的行为,例如,你在一个帖子里要回复N个网友,但你选择一帖一帖回而不是多重引用,那么你就犯了这个条规。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一式里有特别提起多重引用。所以,你的抓图提及有关ivan的连续灌水!因为那些留言是在不同时间而且不同帖子里发表,所以连环灌水不成立。
恶意洗版“洗版的定義是:短时间内把整頁的帖子的主題回复至少8-10或以上都是來自同一位網友。”
相信不用再强调那加红了的字眼了吧,那你自己看看,你指控ivan洗版,他的回复当时有没有出现在同一个版面?根据jz的交流量,相隔一天的帖子应该很难同时出现在一个版面了吧?!
之后再谈谈你提及ivan没有报告就来这里投诉?我真的被吓了一下,可惜你错了,他在#19已经提过有开帖子要求版主注意,而且我也找到那个帖子,内容的确是讲述对你洗版的投诉,里面的截图的确是在当天所截下,所以他是有报告的。所以在这里我会根据版规处理。
而你后来那些截图?想来通过发表时间截图的吧?如果是那样,你的截图已经失去了“即时证据”的效用,因为事隔那么多天,当天的排版是否正如截图那样还不得而知,除非你能提供当天的直接截图然后做个正式的举报。注意,所谓一个版面,如果是分页的话,必须是连续性的。如果图与图之间隔了一页,就不算是一个版面了。简单来说,第一张图的网友的“最后一个”回复,与第二张图网友的第一个回复如果相差了25个其他网友的回复(基本设定),那么“一个版面”的条件不成立。
最后,根据扣分的标准,jz版主跟我沟通了一下:
已经纠正。那个2100分算法其实是给重犯者。但是kkb洗版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惜他犯规时是新修正版规前的事,而修正后,就只看过一次,所以真不知应该算初犯还是重犯。
就当我是第一次插手,我会当你是新版规后的初犯。但如何扣分?来,看版规(洗版的扣分参考灌水的扣分制度):
连续灌水扣分准则如下:
▶第1次回复 ~~ 不会扣分
▶第2次回复 ~~ 也不会扣分
▶第3次回复 ~~ 视为3连灌 将给与口头警告
▶第4次回复 ~~ 视为4连灌 扣 5 分
▶第5次回复 ~~ 视为5连灌 扣 10 分
▶第6次或以上 每贴扣 20 分, 如此类推
所以,应该是从第3帖算起,不是第9帖算起,口头警告就当是在这里警告过了。所以你会被扣除的分数是:
5 + 10 +20 * 6 = 135分。
还有,请慎重考虑我在#6给你的建议。谢谢。
至ivan还有其他可能网友,虽然你们没有指名道姓,但盲的都看得出你们是个人针对,你们的行为既然已经引起了管理员的关注,我还是劝你们适可而止吧!这点lz说得对,如果真心询问,请PM。
这里,我先放个话,希望你们不要再重复做这样的事,就是“同样的问题”一直重复在同一个网友的不同帖子、不同时间里出现的话,我将以“骚扰”罪来处分。多谢合作。
注:处分已经执行,请自行参考所收到的通知。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