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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2 07: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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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0# maggie_luo2
吵贏了不會多一塊肉,吵輸了也不會少一塊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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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2 06: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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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1# ipman_2046
这句话说得真好。
如果这句话是拿来要求自己的,那么我相信很多人的情操都是高尚的。
可惜,很多人拿这句话来成为伤害别人的武器。
人除了有血肉,还需要有信念和精神,才会制定法律并成立文明社会。
因此,人的思想反应,体现了他的内心本质。
沟通产生矛盾,那是非常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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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9: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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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2# maggie_luo2
以下和你分享這篇轉帖文章
傅佩荣讲庄子:辩论不必要
年轻时,好心的长辈劝告我:“不要做三种人,就是保人、媒人与调人。”首先,为人作保,后果堪虑,因为牵涉到的金钱往往数量庞大,可能造成倾家荡产。许多学生告诉我,说他们的父母就是为人作保而使自己的家庭陷入困境。其次,为什么不做媒人呢?因为男女结婚之后能够和睦相处吗?天下的悲剧不在好人与坏人的冲突,而在好人与好人的误会。谁说好人不会变成冤家的?一旦出现问题,媒人不是尴尬之至吗?
然后,为什么不做调人呢?这一点很难说个道理出来,直到读了《庄子·齐物论》,才恍然大悟。庄子劝我们不要介入别人的争辩,因为那不但吃力不讨好,而且根本注定了徒劳无功。
庄子说:“假设我同你辩论,你胜过我,我没法胜过你,那么你真的对吗?我真的错吗?或者,我胜过你,你没法胜过我,那么我真的对吗?你真的错吗?是一人对,一人错吗?还是两人都对,或两人都错呢?我与你是不能互相了解了。”由此可见,即使可以“服人之口”,却未必可以“服人之心”,更谈不上谁拥有绝对的真理了,因为在辩论中很可能根本没有真理可言。
庄子接着说:“人都被偏见所遮蔽,那么我要请谁来裁判呢?请与你意见相同的人来裁判,既然与你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够裁判?请与我意见相同的人来裁判,既然与我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够裁判?请与你我意见都不相同的人来裁判,既然与你我的意见都不相同,怎么能够裁判?请与你我意见都相同的人来裁判,既然与你我的意见都相同,怎么能够裁判?如此看来,我与你与别人也都不能互相了解了,那么还要期待谁呢?”
这一段话读起来有些绕口,但是思考却相当周延,它所强调的是:辩论双方不能“球员兼裁判”,但是即使找了任何一位“别人”,也不可能有超然的立场来担任客观的裁判。庄子所说的,固然是个事实,但是人间难免有许多争议,又该怎么办呢?现代人比较习惯采取“由相关的人来表决”,再以“多数决”的方式来做判断。这种方式也许可以用在公共事务上,但是却无助于化解各种观念上的争执。
为什么不做调人?因为在两造之间调解时,很可能使自己显得乡愿。乡愿就是不分黑白的和事佬,只求息事宁人而希望双方“看我的面子”握手言和。这时所重视的不是谁更有道理,而是我这个调人“面子够不够”。孔子之所以讨厌乡愿,说他是“德之贼也”(伤害美德的人),就是担心这种风气将会混淆是非。
不过,庄子身为道家,他反对调解辩论的理由,自然不一样。他最后说出了重点。
庄子说:“辩论是非的声音是互相对立才形成的,要想化解这样的对立,就要以‘自然的分际’来调和,顺应无穷的变化,然后可以安享天年。以自然的分际来调和,又是怎么回事?就是:是与不是一样,对与不对一样。是如果真的是,那么是与不是的差别就不需争辩了;对如果真的对,那么对与不对的差别也不需争辩了。忘掉生死,忘掉是非,让一切都止息于无穷,也长处于无穷。”
在此,所谓“自然的分际”是指:与其在言词及观念上斤斤计较,不如观察及理解万物的变化。也许换个角度及立场,是与不是,对与不对,其实并无差别。若是从整体的眼光看待这一切,将可领悟超然的意趣。庄子喜欢提及“无竟”,亦即无穷无尽的领域,有如我们常说的“退一步,海阔天空”,甚至还可以跨出海与天,抵达无边无际的自在逍遥境界。
听了庄子这番话之后,我不但不想做调人,连平常与人辩论的兴致都化解于无形了。
【引文】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
——《庄子·齐物论》
我也是看莊子開始改變我的人生觀,雖然我還在學習當中,不過人生在世求的不是快樂的人生嗎?精彩不精彩是個人而定,不見得你的精彩會輸給其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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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2 1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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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maggie_luo2
以下和你分享這篇轉帖文章
傅佩荣讲庄子:辩论不必要
年轻时,好 ...
ipman_2046 发表于 16-7-2012 09:52 PM
看了你这样的文章,我真的很感动。
深思了一下,跟你回帖,感觉智者的包容,片语即可让人心明豁朗。
讨论可以让人获益,争辩让人沉迷顽理。
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习俗、宗教文化等的不同,
因此,每个人认定的事物与信念就不同。
但是每个人只要抓住“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信念,
明白“己若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相信交流与讨论,都是同一个宇宙真理所产生的方便万法。
所谓万法归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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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2 10: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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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4# maggie_luo2
哈哈哈,你還會再和人辯論嗎?只要心情不受影響,保持内心平衡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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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2 03: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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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5# ipman_2046
我喜欢追着那些是非不分的人thi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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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2 09: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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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6# maggie_luo2
夠力 ,哈哈哈,我沒話好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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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2 03: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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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7# ipman_2046
呵呵,比如有些人自己有吃摇头丸的习惯,
他就说吸毒在某些国家是合法的。
毒品害人不浅,他却是非不分。
那我就会一路追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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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2 06: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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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e_luo2 发表于 20-7-2012 03:25 PM
回复 427# ipman_2046
你不覺得這樣持續追擊會很辛苦嗎?
要怪就怪我們現在的社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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