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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行今起推行新指南‧最高利息卡債先還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日訊)國家銀行將於今日(10月1日)起,推行新指南,要求銀行讓信用卡持有人先償還利息最高的卡債。 這項指南的用意是解決國內日益高升的卡債,也向持卡人灌輸謹慎的理財觀念。

在新指南下,持卡人自10月1日起的還款,將依順序先用來償還利息最高的卡債,幫助持卡人省下一筆可觀的利息。 一般上,持卡人以信用卡透支現金時,將被徵收最高18%的利息,至於刷卡消費的利息則為13.5至17.5%不等,按照持卡人償還記錄而定。 在這之前,銀行是根據本身所擬定的條例及條件,來處理持卡人的還款。 截至2010年底卡債308億 國內目前共有320萬名信用卡主卡持有者,截至2010年底,信用卡債務已達到308億令吉,2008和2009年則分別為267億令吉和230億令吉。 國行是在今年3月18日宣佈申請信用卡新指南,以更加嚴謹管制信用卡。其他已生效的新措施包括: ●最低收入從原有的1萬8千令吉,改為2萬4千令吉。 ●年薪3萬6000令吉及以下的人士只能申請兩家銀行的信用卡。 ●年薪3萬6000令吉及以下的人士每張卡的刷卡上限是月收的一倍。 阿都華希:銀行過度競爭令人憂 另一方面,馬來亞銀行首席執行員拿督斯里阿都華希奧馬表示,銀行之間的過度競爭也到了令人擔憂的地步。 他在該集團的常年股東大會後說,馬來亞銀行希望,有關當局能加強管制非由銀行所批准的貸款。 陳漢國:讓消費人瞭解應付利息 信用卡銷售代理商兼Effective Synergy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經理陳漢國說,他贊成銀行必須讓持卡人先償還利息最高的卡債,以及列出所有刷卡賬目所應繳付的利息。 他向星洲日報說,這是一項透明的做法,能讓消費人知道及瞭解所應繳付的利息。 但他認為,政府及國行不應只是管制信用卡,也應全面管制所有貸款,包括房屋及汽車貸款。 他指出,從2011年6月大馬所有金融體系的總壞賬額是273億8千萬令吉,其中房屋貸款佔25.2%、個人汽車貸款6.3%、個人貸款3.9%以及信用卡1.9%。 他說,從實際的數據來看,時常被炒作的信用卡,在消費貸款的壞賬中所佔的比例只是最低的一項。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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