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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想请问法律专业人士,请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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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年尾买了一间二手公寓,当时和卖主谈好价钱是RM102,000
我当时也告诉他我会markup这个屋价到RM119,000来借贷,我会借到RM107,100,而之间的RM5100差额就会退还给我,那个卖主也同意跟我配合。
所以银行贷款方面也能顺利通过。本来以为一切都会顺利进行的,怎知在签了S & P后那个卖主突然跟我说RM102,000价钱是没有包挂Parking Lot的,
他说不要分开两份合约是为了要节省律师费(接下来我会提到为什么卖主有权分开两份合约)。
parking lot的价钱当时他买的时候是RM11,000,的确是RM11,000,因为我最近有去证实了那个parking lot当时真的是RM11,000。
本来我跟买家谈看可不可以parking lot包挂在内,然后我也愿意不要拿回那个多借的RM5100,就是说依照买卖合约来走。因为合约里是提到我是以RM119,000来买下这个单位和parking lot。可是买家却坚持自己的立场,就是那个parking lot一定要我另外给RM11,000,他说扣除掉原本要还我的RM5100我还需要还他RM5900。买家也献意说这个RM5900不用一次过还,可以分一年或两年来还。
本来我想干脆不要理他,但我问了我的律师后他却给了我一个很难决定的选择,他说虽然我签的合约里提到有保挂parking lot,但基于他当时买这个公寓时确实是没有保挂parking lot的,当时他也有签了一份
parking lot的合约。如果他把这个case带上法庭的话,他未必会赢,但也未必会输。只是问题就在于法庭可能会下令我暂时不能住在里面直到有判决为止。而我目前是住在这个单位的(我本来是买主的租客)。
而如果他带上法庭的话我还需要请律师打这场官司,律师说如果我这样做只是赌一赌,赢了当然是好事,但输了我就要给那个RM11,000 + 所有打官司的费用。
所以那个律师就问我要不要冒这个险和叫我考虑清楚能暂时搬出来吗?还是说要接受卖主的条件。
我现在就很烦恼到底要接受卖主的献意还是不管他等打了官司才打算。因为除了要考虑以上我提到的我未必会赢和我必须暂时搬出之外,我还有两件我担心的事就是我和卖主一起欺骗银行说售价是RM119,000和已经给了卖主RM10,000的deposit的事.
如果上了庭后会不会被揭发其实我和卖主不是以那个价钱成交和我没有给RM10,000 deposit,如果万一真的被揭发我会有什么后果,对于卖主又有什么后果?
这件事让我烦恼到本来想问神看下能不能指点迷津的,可是又想到神只会法力不一定会法律,所以还是这里看下有没有专业人士提供意见。
为了让各位对法律有认识的朋友提供最好的意见,我特此呈上一部分的买卖合约内容和当时估价的报告。
**p/s :由于事态紧急,如果这个贴有什么犯规的地方望请版主能暂时格外开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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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1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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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up 好像犯法的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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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2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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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们签s & p agreement 的时候, lawyer 有和你讲解parking lot的吗? before 你签 s & p agreement, lawyer 有没有问你的property 没有parking lot 也没问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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