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有遗嘱的, 那么就要找律师帮你去高等法庭做申请, 叫做petisyen, 高庭批准后就发给你的父亲一张grant of probate, 然后你的爸爸才可以将地契转到你的名.
因为地契是你的奶奶的名字, 而你奶奶在遗嘱写明要给你爸而不是你, 所以要等你父亲得到后才转给你.
你父亲转给你的话就不是经过买卖合约的, 那么就市价来算. 首RM150,000律师抽你1%, 既RM1500, 然后从RM1500政府又抽你6%(也是你付), 这还不包括土地局的手续费, 印花税,杂费等等.
在高庭执行遗嘱的费用又另外charge, 问你死未?
*有错的话纠正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