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935|回复: 19

请教佛教徒一个关于杀人和因果的观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2-2011 0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ashlyner 于 2-2-2011 01:23 AM 编辑

我想了解关于佛教徒对因果的理解,假设你是一位佛教徒警察,你面对的是一个持枪的恐怖分子,如果你不马上枪杀那个恐怖分子,那个恐怖分子很大可能就会开枪杀死身旁的人质,在这个假设里只枪伤恐怖分子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只要给恐怖分子一秒钟的时间他就可以开枪杀死人质。


在这个情况下,你可以有两个选择:
1)在无法得知恐怖分子会不会开枪的情况下,只知道很大可能会开枪,直接枪杀那个恐怖分子,请问下造的杀业是不是和谋杀一样?
2)不理会恐怖分子,恐怖分子如果杀人就是恐怖分子自己造的业,自己放过恐怖分子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罪业

请问下佛教徒对这事情的观点是应该选择哪一个?

其实这个例子在现实生活中也不难见到,每个人不能保证自己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在两难的情况下不管作出任何一个选择都会造成无法估计的影响,到底是自己冒险造业比较好还是见死不救比较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2-2011 08: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池 于 2-2-2011 09:15 AM 编辑

那恶人要面对两个层面的处罚,一是世俗法 (各时代和各国土的地方法会有些不同,有严有松,看他的造化),一是宇宙的因果法则(生命的法则是各众生平等的,而且是三世延续联贯的)

职法人员在列行公事依他的当时的世俗法办事,是没有恶因的,
(在文明国土每一个公职的职法人员,都有一完善的指导原则和训练,知道自身的界限)
但若有借公济私的心那就有不同了,这要用自己的生命的三世延续的因果法去负责

在大乘佛经上佛陀也有说在他的前世时他也有当过国王,
他也依他的当时的世俗法办事下令把恶人处死,这非但有恶因,还造就的善因呢。

还有在大乘观点,见死不救或在因该做时而无动于衷或刻意避开之心,就已经造就了恶业,与那恶人分档同恶业。
(很多人没有跟你讲,也有很多大乘人没有去读好大涅磐经)

在兰卡和泰国等南传佛国土也有军警等职法人员,也要和恐怖分子作战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FKL + 5 精品文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2011 09: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祥 于 5-2-2011 07:47 PM 编辑


您好,之前有PM您,不曉得您是否有收到,如果沒收到,我在這裡再次請求:

我想請您對上述的兩段發表貼上/引用相關經文或高僧大德的文獻,以便有興趣者繼續研讀。


您無需回复我的帖子,待您圓滿我的請求後,我會自行刪帖。


感恩,謝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2011 09: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一人救万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2011 11: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池 于 2-2-2011 11:44 AM 编辑

回复 3# 吉祥

新年其间没有时间一一说,我给你一些网站联系
有何不解之处方可论说


大般涅槃經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12, No. 374)

http://www.suttaworld.org/Collection_of_Buddhist/Taisho_Tripitaka/pdf/t12/T12n0374.pdf

大般涅槃经卷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http://www.jxcl.org/book/jingwen/niepanjing/

大般涅槃经与佛教末法
http://www.fjdh.com/Article/HTML/Article_20070322061123.html

大般涅槃經玄義 (章安-湛然)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38/1765_001.htm

大般涅槃經疏 (章安-湛然)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38/1767_001.htm

大般涅槃经
http://baike.baidu.com/view/110989.htm

Nirvana Sutra
Appreciation of the "Mahayana Mahaparinirvana Sutra"
http://www.nirvanasutra.net/

The Mahayana Mahaparinirvana Sutra

http://www.shabkar.org/download/pdf/Mahaparinirvana_Sutra_Yamamoto_Page_2007.pdf

Mahaparinirvana Sutra
http://greatmiddleway.wordpress.com/2010/10/31/mahaparinirvana-sutra/

Mahayana Mahaparinirvana Sutra (wiki)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hayana_Mahaparinirvana_Sutr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2011 1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祥 于 5-2-2011 07:48 PM 编辑

回复 5# 清池

您好,抱歉,過年期間想必您會很忙,請您對個人的不情之請多多包涵。

同時也感謝您放上許多的網站鏈接讓大家參考,不過個人還是期待您在有空時對以下二句提出論據,以讓個人或其他網友開開眼界、增廣見聞。特此懇望您高抬貴手幫個忙,感恩。[size=11.1111p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2-2011 03: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池 于 2-2-2011 03:55 PM 编辑

回复 6# 吉祥


1. 涅槃经上純陀问佛,为何佛说唯除去一恶人而救余一切他人施皆可讃歎的。佛言到那不是破戒,因为那恶人属为一闡提。
佛陀又说他的一前身是个很公正善德的大国王。称为仙予。那時来了一个大恶人一心要破灭大乘正法,他以国王的世俗权力就下令断其恶人的命根。因为他那时作了正确的因,从此已后他世世不会不堕进地獄。
佛陀也说杀业有分上中下三种, 下业是杀那蚁虫畜生。因为他们的善根比较微。
中业是杀凡夫的人, 上业是杀父母乃至阿罗汉・辟支佛・畢定菩薩。
佛也说迦葉因为以身护持正法的因缘,所以能成就是金剛身。善男子护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儀的局限。

2. 佛在涅槃经中有说若善比丘有見到破坏法者置不呵责挙赶遣,要当知那人就是佛法中的怨恶。若那人能駈遣呵责挙处,那人就是我真正的弟子。因为不保护善法的第子,视为破坏法者的一同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2011 04: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祥 于 5-2-2011 07:52 PM 编辑


您好,謝謝您騰出時間做出解說。

煩請您對上述文句說明是出自大般涅槃經中的第幾卷、第幾品、第幾頁、譯者姓名、地址鏈接及附上經文原句以供參考,謝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2-2011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bashlyner


佛法-----盡量避免無謂的殺生.


佛教-----不準殺生.(道德誤導)

佛祖當年也跑去打仗 ,區區恐怖份子算得了甚麼?

更何況 ,

手上拿著武器的人 ,本身就已經判了自己的死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2011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池 于 2-2-2011 05:27 PM 编辑

回复 8# 吉祥

南本大涅磐经比较全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新年比较忙,这里有一个白话版本可以自己先看看

     白话大般涅磐经(试译)
    http://www.s009.com/read.php?fid=16&tid=493&page=1


旧时在满清时代,不大给汉人看大涅磐经,因该是怕汉人不顺皇权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2011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佛教徒就杀了那个恐怖分子为了救他人。。。。。。如果高明的佛教徒,就用枪打中 恐怖分子,但是不自于她死地阿。。。。。。。。哈哈哈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2-2011 09: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ashlyner
佛法-----盡量避免無謂的殺生.


佛教-----不準殺生.(道德誤導)
guilimen 发表于 2-2-2011 05:07 PM

这两句我超赞成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2-2011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印度,西藏,日本和西方国家,他们的佛第子通常都用
Buddha Dharma  / 佛法

而不大会用 Buddhism / 佛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2-2011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神通的人,会使那把抢无效。
枪法好的人,会射击那匪徒的手。
会谈判的人,会尽力劝导那匪徒。
无论如何,都避免无谓的杀生,尽了自己的本份就好了。
就算菩萨开杀戒,还是会受业报感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2-2011 0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徒只有两个选择:
1)继续造业,继续论回。
2)停止造业,解脱轮回。

假如打算解脱,不管是选择声闻乘,辟支佛乘,还是打算行菩萨道,言行就应当符合八正道。为了符合八正道,就必须谨慎选择职业或出家。假如出家,皈依三宝按照正法修行,肯定饿不死的。

不过俗人如我,也不肯出家放下一切。楼主所说的警察先生,肯放下本身职业么?放不下就继续轮回吧。有没有杀人罪就留给阎罗王判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2-2011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一切都皆由六道,戒於個人善惡之別殊途。
輪迴是否合乎於情理,但凡也須看情況以定論,人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的決定和心態。
面對困境,是犧牲還是保全,我認為沒有一定的說法。
好人有好報,惡人有報應,
我始終相信,道德觀建立在信仰上無誤是一種可解析的規律。

小弟對宗教也不太了解,凡有錯誤的地方請朋友們多多包涵。

謝謝 新年快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7-2-2011 09: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池 于 7-2-2011 10:19 AM 编辑

回复 3# 吉祥

大般涅槃经卷第三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寿命品第一之三

2. [ 善男子。你所想要看到却难以看见的法,我今天来给你描述其貌。我涅槃后,如果有持戒比丘,威仪具足护持正法。看到毁坏正法的人能立即驱遣、呵责、征治。要知道这人获得的福报无量,无法计算。善男子。比如有王专门作恶,有一天得了重病。邻国国王听到消息,久兴兵而来,打算消灭他。这时生病的国王没有力气对抗敌人,因为恐怖而忏悔修善。于是邻国国王就能获得无量的福报。护持正法的比丘也是一样。驱遣、呵责毁坏正法的人,让他们改修善法,能获得无量福报。善男子。比如长者居住的地方省长很多有毒的树木,长者就把他们全部砍掉。又比如年轻人长出白发,就把它拔掉不让它们生长。护持正法比丘也是。看见有破戒坏正法的就要驱遣、呵责、检举。如果善比丘看到坏法的人,放置一边不呵责、驱遣、检举。这人在佛法中应受责怪。如果能驱遣、呵责、检举。这是我的弟子,真正的声闻。]

大般涅槃经卷第六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如来性品第四之三

[如果有人见护法之人与破戒者共同处事而说其有罪的,要知道那人自己反受其殃。那护法者实无有罪。善男子。如果有比丘犯禁戒后,因骄慢心而隐藏罪过不进行忏悔,则知此人是真破戒。菩萨摩诃萨为护法故虽有所违犯却不叫破戒。因为没有骄慢又能发露忏悔。善男子。所以我在经中覆相说如是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2-2011 09: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池 于 7-2-2011 11:17 AM 编辑

回复 3# 吉祥

大般涅槃经卷第三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寿命品第一之三

1. [ 佛言。迦叶。以能护持正法因缘故。得成就是金刚身。迦叶。我于往昔护法因缘。今得成就是金刚身常住不坏。善男子。护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仪。应持刀剑弓箭鉾槊。守护持戒清净比丘。.....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若有比丘离于守护。独处空闲冢间树下。当说是人为真比丘。若有随逐守护者行。当知是辈是秃居士。迦叶菩萨对佛说:“世尊。如果有比丘离开守护者。独自坐在坟间树下。这样的人是真比丘。如果有比丘跟着守护者一切游行,那么这些人不过是剃了头发的居士罢了。.....  佛告诉迦叶:“不要做‘秃居士’这样的言论。如果有比丘走到哪里都供养佛像,读诵经典,思惟坐禅。有人来问法就为其宣说,布施、持戒、福德、少欲知足。虽然能行这种种说法。却不能作师子吼,不被狮子围绕。不能降伏非法恶人。这样的比丘不能自利和利益众生。要知道这些人懈怠懒堕。虽然能持戒守护净行,却也不能有什么作为。”]

[有很多破戒比丘,听到之后,都心怀憎恨,拿着刀杖逼迫这个法师。当时的国王。名叫有德。听说这事后为了护法,就前说法者的住处。与这些破戒恶比丘战斗,让说法者得免除危害。
王于尔时身被刀剑箭槊之疮。体无完处如芥子许
。....:‘善哉善哉。大王真是护正法者。未来之世,一定成为无量的法器。..有战斗的,有随喜的,一切不退菩提之心。命终都生到阿閦佛国。觉德比丘。之后寿终也往生阿閦佛国。成为彼佛声闻众中的第二弟子。如果正法即将灭尽时,应该如此受持拥护。迦叶。那时国王就是我。说法的比丘就是迦叶佛。迦叶。护持正法者,能得如此无量果报。因此因缘我在今日成就种种相庄严自己,成就法身,不可坏身]

大般涅槃经一切大众所问品第五
[佛说:“纯陀。如果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说粗恶的话诽谤正法。造此严重罪业且永不改悔心无惭愧。这些人就是乐于走向一阐提道。如果有人犯了四重罪作五逆罪,自己知道一定是犯罪了。如此重大的事情心里不怖畏惭愧,不肯发露罪行。对佛正法永无护惜建立之心。毁呰轻贱,言语中多有过患。这样的人也是乐于走向一阐提道的。如果又说无佛法僧。这样的人也是一阐提道。除了这些一阐提辈,其余的布施都要赞叹。”]

[而说偈言
当令汝长寿 久久住于世
受持不害法 犹如诸佛寿
是故我说是偈
一切畏刀杖 无不爱寿命
恕己可为喻 勿杀勿行杖
。。这时文殊师利又在佛前而说偈:不是所有人都害怕刀枪,不是所有人都爱惜生命;把别人看作自己,要讲究方便之道。。。
佛说:“善男子。所谓我想,是指对众生生大悲心,无杀害的念头,也即阿罗汉平等之心,不要说世尊没有因缘而作的逆说。昔日在此王舍城中有个大猎师,杀了鹿请我吃肉。我当时虽然受请,却对众生有慈悲心,等同众生如罗睺罗。而说偈言:要让你长寿久住于世,学习不受伤害的法,得到犹如诸佛的寿命。
所以我说此偈:一切众生畏惧刀杖,没有不爱惜寿命的。把众生看作自己而宽恕,不要伤害他们。]

大般涅槃经卷第十二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谶译
圣行品第七之二

[尔时文殊师利菩萨摩诃萨对佛说:“世尊。如果有菩萨为了摄取护持别人,让其不退于菩提之心。为了这个毁戒而堕阿鼻地狱是没有道理的。”
尔时佛赞文殊师利。善哉善哉。如汝所说。我念往昔于此阎浮提作大国王。名曰仙预。爱念敬重大乘经典。其心纯善无有粗恶嫉妒悭吝。口常宣说爱语善语。身常摄护贫穷孤独。布施精进无有休废。时世无佛声闻缘觉。我于尔时爱乐大乘方等经典。十二年中事婆罗门供给所须。过十二年施安已讫。即作是言。师等今应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婆罗门言。大王。菩提之性是无所有。大乘经典亦复如是。大王。云何乃令人物同于虚空。善男子。我于尔时心重大乘。闻婆罗门诽谤方等。闻已即时断其命根。善男子。以是因缘从是已来不堕地狱。善男子。拥护摄持大乘经典。乃有如是无量势力
。。善男子。我在那时敬重大乘,听到婆罗门诽谤方等经典。就立刻把他们杀了。善男子。因是因缘从此以后不堕地狱。善男子。拥护摄持大乘经典有如此无量的势力啊。”]

大般涅槃经卷第十六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梵行品第八之二

[善男子。对于善法不放逸者能得寿命长。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劝众生对善法不要放逸。众生实行后得寿命长。所以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已布施众生无量寿命。善男子。因此菩萨摩诃萨对于众生不会夺命。
  善男子。你所问的杀婆罗门时我是否得到此地。善男子。那时我已得。因爱念而断其命不是发自恶心。善男子。比如父母只有一子,非常疼爱。孩子犯了法。这时父母因害怕而杀子,虽然杀害而没有恶心。菩萨摩诃萨为护正法也是如此。如果有众生谤大乘得,就以鞭挞之苦治理,或夺其命。希望他改正能遵修善法。菩萨常当这样想,因什么因缘能让众生发起信心?随其方便都要去做。诸婆罗门命终之后生阿鼻地狱,要有三念。第一:思考我从何处而来生此处?于是知到是从人道中来。第二者思考我现在所生的是什么地方?于是知道是阿鼻狱。第三,思考是因何业缘而来此地?于是知道因为诽谤方等大乘经典,不信因缘。被国主所杀而来生此。知道这些后于是对大乘方等经典生信敬心。立刻命终生到甘露鼓如来的世界。在那里寿命具足十劫。善男子。因此我在往昔给此人十劫寿命。怎么叫杀?善男子。有人掘地砍草斫树。斩截死尸,辱骂鞭打。这样的业缘会堕地狱吗?
。。
这时佛赞叹迦叶菩萨:“善哉善哉。你说的很对,应该好好遵守。善男子。如果是因为恶心而堕地狱,那么菩萨那时并无恶心。为什么呢,菩萨摩诃萨对一切众生乃至虫蚁,都怀着怜愍,想利益一切众生。这是因为菩萨善知因缘的方便。用方便的方法让众生种下个种种善根。善男子。因此我那时用方便的方法,虽然夺取其命却没有恶心。
  。。。
  善男子。佛菩萨知道杀有三种,所谓下中上。
  下杀是蚁子乃至一切畜生,除了菩萨示现而生。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因为愿力因缘示会现受身为畜生。因下杀因缘堕于地狱、畜生、饿鬼,就要接受下苦。这是因为畜生有微弱善根,所以杀者具会接受罪报,叫做下杀。
  中杀,从凡夫人至阿那含都是中。因此业因堕于地狱畜生饿鬼,接受中苦,这叫做中杀。
  上杀,父母乃至阿罗汉、辟支佛、毕定菩萨是上杀。因此业因缘堕于阿鼻大地狱中,接受上苦,叫做上杀。
  善男子。如果有人杀一阐提,则不堕此三种杀中。善男子。那些婆罗门都是一阐提。如同前面所说掘地斩草斫树,斩截死尸骂詈鞭挞,没有罪报(没有恶心的前提下)。杀一阐提也是如此,没有罪报。为什么呢?诸婆罗门没有信等五根,所以虽杀而不堕地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2-2011 10: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般涅槃经与法华经的关系:

大般涅槃经卷第九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如来性品第四之六
[是经出世如同果实利益安乐一切众生。能令众生见到佛性。如法华经中八千声闻得佛受记,成就大果实。就像秋收冬藏没有所要作的事情,一阐提辈也是一样对善法没有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11-2012 1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不错的问题,我也没想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30-11-2025 10:14 AM , Processed in 0.148039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