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盜版軟件網咖遭取締‧貿消部充公電腦伺服器 2010-12-0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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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貿消部執法組人員在網咖內檢查電腦內的軟件是否擁有正版資料。(圖:星洲日報) -
貿消部執法人員把充公的26台電腦及2部伺服器搬走作進一步調查。(圖:星洲日報) -
阿米努丁:貿消部援引1987年版權法令41條文調查網咖沒有使用正版電玩遊戲軟件。(圖: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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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蘭‧芙蓉30日訊)芙蓉羅白路一家網咖被發現使用盜版電玩軟件,遭布城貿消部執法組上門取締,當場充公並帶走總值5萬令吉的26台電腦及2部伺服器。 布城貿消部執法組副局長阿米努丁指出,他與9位官員在接獲版權公司投訴,指上述網咖使用盜版電玩軟件後,於今日下午2時30分展開突擊行動。 他表示,網咖內共設有100部電腦,電腦沒有硬碟,都是使用伺服器操作,由於業者無法出示正版軟件資料,當局於是充公2部伺服器和26台電腦。 他補充,網咖使用的盜版電玩遊戲都是熱門電玩遊戲,包括Counter Strike、Half Life、Left4Dead及Portal等。 阿米努丁披露,網咖擁有營業執照,但網咖負責人(52歲)交由警方處置,當局援引1987年版權法令41條文展開調查,罪成者可被控罰款最少2千及最高2萬令吉,或監禁5年。
星洲日報/花城‧20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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