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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0 0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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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衅他人来打架是动手。OK!你的问候是挑衅动手的工具。
我的叫场只是邀请别人动口。OK?
佳礼要设下不合理和侮辱言论自由权的规则,我无能为力。
国阵要保留野蛮的内安法令,我也无能为力。
还有挑衅到外面打架比武的帖子,版主就放任不管。
...
Orang_Utan 发表于 19-11-2010 01:10 PM
你真的不明白挑衅也是可以用言语的?
我相信你懂得。不过你为了自己的原则,死撑。
今天有人羞辱你的父母,激励你回他帖,然后说成是言论自由,没有辱骂。不懂你会怎样看。
叫场就是挑衅了啊。
国阵枪手有种就来叫场。不是挑衅他们来咩?
国阵枪手有空就进来发表。看到分别吗?
不要滥用言论自由。一个不用负责任的言论自由,往往会造成社会动荡。
言论自由也是有责任负担的。
国阵人发表极端言论,挑衅味重的言论,我们都不应该附和。
现在你要发表类似的言论,其实是你的自由。不过对管理层来说,你犯规了。
你要就接受规则,要就自找出路。
就像你踢足球比赛,要你就接受它的规则,不可以用手,就算是球要打倒脸;要不你就改打篮球。
一个充满挑衅,辱骂,粗话的“言论自由”论坛,没什么人有兴趣的。
问回自己,你会接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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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0 03: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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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11-2010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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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rang_Utan 于 19-11-2010 04:17 PM 编辑
我所指的要你中立是要你站在对方的立场来看回你的发言,你觉得这样的口气会否属于"挑衅"?
与主题有关的邀请不具有挑衅性质。
你要怎样看待别人"口气"是你个人的主观。我说我没"挑衅"的口气,你接受吗?
我也很想知道我的粗话在那一个帖子里?
还有,"动口不动手"的意思其实根本不适合用于论坛。你不要一直持着这道理来为自己辩护。
规则是版主决定的,我不同意也是无奈。目前我也不喜欢内安法令,也得接受国阵不民主和不公平的东西。
你之前的言论"网上骂人是本人的长期不良习惯,欢迎民联枪手来叫场"已经明显触犯了相关版块的版规。
我一向是以讽刺的语言反驳,不是用粗言粗语的骂人。你可以去看我的帖子一下是否如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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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11-2010 04: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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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rang_Utan 于 19-11-2010 04:18 PM 编辑
你真的不明白挑衅也是可以用言语的?
我相信你懂得。不过你为了自己的原则,死撑。
今天有人羞辱你的父 ...
entauong 发表于 19-11-2010 01:46 PM
对不起,动口不动手还是我的基本原则,当然我的意思不是爆粗的口。
你一直莫须有用无关的例子来自辨,你不觉得把别人的东西硬放进在别人的身上是无赖式的辨论?
还有你打出不爽就到别处,证明佳礼管理层的霸道作风不是别人虚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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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0 04: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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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动口不动手还是我的基本原则,当然我的意思不是爆粗的口。
你一直莫须有用无关的例子来自辨,你不觉得把别人的东西硬放进在别人的身上是无赖式的辨论?
还有你打出不爽就到别处,证明佳礼管理层的霸道作风不是别人虚构的。
Orang_Utan 发表于 19-11-2010 04:09 PM
你根本就是不明白在论坛没有动手的余地,有的都是靠口/笔。所以一切挑衅都好像是动手了。
不是我用无关的例子。是你一直强调”言论自由“来辩护。言论自由很广的,所以不是举些例子来问问你的意见咯。
基本上都一样的。你觉得接受得到挑衅,就基本上接受得了问候父母。
我没有赶你,这论坛不是我的。我只是说如果你很辛苦的话(你自己说你接受不到),不妨考虑找出路。
我是心疼你。
不过,一个国家,一个人如不能接受严禁发表种族言论的规条,还继续发表的话,我觉得叫他离开也不是一件霸道的事。毕竟大家都接受,他硬不接受要搞对抗。
一个规条好不好,就看大众的反应与意见。我相信100个有99个希望论坛不要有挑衅性的言论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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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11-2010 04: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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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就是不明白在论坛没有动手的余地,有的都是靠口/笔。所以一切挑衅都好像是动手了。
不是我用无关 ...
entauong 发表于 19-11-2010 04:26 PM
我不反禁止"挑衅性的言论"。
我开帖就是要人来叫场,不然政经文教的论坛拿来做什么?写情书写诗歌?
问题是我邀请人进来叫场也被定为挑衅性的言论是太无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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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0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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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0 05: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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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0 05: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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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小误解不会影响楼主游览论坛的心情。。。
主题正式关闭。
p/s: 还有不满的话继续短消息我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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